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最新8篇

2024-02-01 15:37:21

2023年中考已确定改革,2023年实行新的中考政策,不再有普高和职高的分流。所有城市的重点高中都应该在自己的教育环境中为普通中学分配入学名额。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本文是勤劳的小编帮家人们分享的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最新8篇,仅供参考。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 篇一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交通港站与枢纽;教学改革

创新教育从古至今都是高等教育的灵魂[1]。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高校一直将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平行线”,并没有将两者结合起来。2010年,教育部颁布的“创新创业教育”政策成为两者结合的新起点[2]。自此,国内创新创业教育在高校成为人才培养的主要落脚点,双创教育也必将成为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交通港站与枢纽”作为交通运输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内容宽泛,知识面广。如何有效地将双创教育理念融入教学过程,是课程组一直在探索的课题。

1双创背景下课程改革的必要性

1.1高等教育改革的内在要求

高等教育的使命是培养能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级专门人才,因为人才是所有行业发展的核心资源,也是所有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主要的生产要素。为此,教育部明确要求高等学校要提高教学质量,并给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本科教育应把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3],而开展基于双创能力培养的课程教学改革是实施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

1.2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交通运输业规模呈稳步上升趋势。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3.2235万亿元,营业性客运量达179.38亿人次,营业性货运量达506.29亿吨。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交通运输行业正在朝着智能化方向发展。2017年,我国智能交通行业市场规模为1167.1亿元,同比增长15.1%[4]。行业智能化的发展要求高校能够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2“交通港站与枢纽”课程教学现状

“交通港站与枢纽”是交通运输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因此,也承担了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任务。虽经历了几次教学内容体系的调整,但在教学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双创教育与课程教学融合有待加深

双创教育与专业教育实践相结合的关键和核心应该是课程体系[5]。从本课程的教学过程及考核结果来看,学生的创新思维培养不足,教学内容设计及考核方式等方面不能充分体现双创教育思想,说明课程组成员对双创教育的本质理解不够充分,教育教学理念有待转变。

2.2课程教学内容有待优化

理论教学方面,一方面针对教材和参考资料撰写教案和设计教学过程,另一方面,结合所教授学生的现状和前后课程之间的联系优化教学内容。针对我校交通运输专业办学定位,该教材的公路运输场站部分内容偏少,且缺少规划设计、场站方案评价等方面的知识安排,需要对理论教学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实验教学方面,最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为本课程增加至16学时的实验教学环节,且均为综合性实验,这显然需要重新设计安排实验教学项目。同时,还需要考虑本课程的教学与后续的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等各教学环节的融会贯通问题。

2.3课程教学方法有待改进

近年来,本课程的教学主要采用了理论讲授、案例教学、启发教学、讨论教学等方法,但总体上还是以理论讲授和案例教学方法为主,其他教学方法为辅。知识的传递更多的是从教师到学生的单向传递,不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思维。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型教学方法虽有所涉及,但使用强度显然不够。

2.4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有待完善

课程考核主要采用闭卷笔试这一方式,虽然也结合了学生的日常表现和课内实验,但是主要以考试为主。这种单一的考核方式,无法有效地衡量教师教学理念的实施;有些学生虽然出勤率很高,但其不在学习状态,也无法有效判断其作业和实验报告的真实性,平时成绩得分仍然较高。显然,考评结果难以有效地考查学生的双创意识和能力。

3课程改革的实践措施

3.1革新教育教学理念

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教学理念[6]。所以,为了更好地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实现教学目标,课程组将双创教育纳入课程研修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有关创新创业的文件精神,研读关于双创教育的教研文献,深刻理解双创教育的内涵及基本构成要素,借鉴其他高校开展双创教育的经验,结合我校交通运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入开展双创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推进教学理念的更新转变。

3.2优化课程内容体系

首先,按照理论教学内容的前后逻辑关系,将“交通港站与枢纽设计”课程知识体系划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交通港站与枢纽的基础理论,包括港站枢纽概述、交通枢纽规划布局理论、交通流线疏解理论,此部分为后续知识模块奠定基础;第二部分为不同运输方式的枢纽站点规划设计,包括公路客货场站、铁路场站、港口及航空机场等规划设计,并重点讲解公路场站规划设计模块;第三部分为枢纽站点的综合评价。其次,设计综合性实验内容,包括公路客货运场站流线优化设计(要求流线问题识别及优化设计等)、客货运场站设计(要求预测客货流量,计算场站设施面积并进行总平面布置设计等)和场站评价(要求设计指标体系、设定权重及评价结果分析等)。理论知识体系的完善和综合性实验的设计,既有利于学生掌握本课程的专业知识,又有利于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3.3改革教学方法

在保留理论讲解和案例教学方法之外,引入慕课、翻转课堂等新型互联网教学模式,同时进行分组教学,利用学校泛雅教学平台提前教学任务和教学资料,基于任务导向,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利用课外时间进行理论知识学习、案例讨论及实验思考,并在课堂上进行成果检查。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加强师生互动,通过实际交通案例来让学生自主发现问题,并用所学的知识设计解决方案,在方案设计环节鼓励学生采用头脑风暴,尽可能地提出多种解决方案,即使学生提出的方案有不足或者错误,也实现了锻炼学生创新能力的目的。

3.4完善课程考核方式

强调课程教学的过程管理,增加平时成绩在综合考评中的比重,减少期末理论考试成绩比重。其中,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考勤、讨论及互动表现、分组任务考核、作业及实验表现及报告等多个环节;期末考试加大主观题分值,重点考核学生的知识掌握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实现课程教学的全过程考核,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对学习过程的重视程度,从而促进其实践水平的提升。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 篇二

英语和语文课时不变

针对之前《北京市中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后,由于英语和语文分值的调整,学生和教师关注的课程教学将如何调整等问题。北京市教委委员、新闻发言人李奕表示,北京市中高考方案目前仍在修改和完善中,就算英语和语文调整分值,并不意味“增分就增课时,减分就减课时”,英语和语文的课时结构仍将保持不变,还是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课程标准执行。

语文考试或现新题型

语文在中高考比重增加后,引发了大家对母语教学如何加强的关注。李奕表示,这种加强绝对不是课时上的加强,也不是采取让学生多练两篇作文、多阅读几篇文章这种显性的加强,而是在对学生母语素养的培养上下功夫,这些素养涵盖了写字、阅读、交流、倾听等能力,是对母语有关要素的重新组合和挖掘。

基于这样考虑,未来在对母语素养的考试和评价方式上也将相应作出调整,不排除出现新的题型和新的测试方式。这种考核也不仅仅出现在中高考中,还将在学生的过程性评价中都会有所体现。

中考改革:

1、增加市级示范校名额;

2、扩大市级示范校的招生计划,不鼓励小班化;

3、不鼓励市级示范校办国际班;

4、扩大市级示范校向普通初中的招生分配指标,从今年的12%,逐年递增,三年内涨到50%;

5、取消“三限”择校生,逐步取消中考加分(三年之内);

6、大幅度调整中考内容,重新制定课程标准,降低难度,删除繁难偏旧,突出核心知识与能力的考察;

7、中考英语从120分到100分,其中听力要增加到40分;

8、语文从目前的120分要增加到150分;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 篇三

关键词:转型期;英国;教育改革;集权化

1980年代以来,在西方教育分权机制国家,中央或联邦政府的教育权力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强,地方的教育权力则有所削弱,呈现出一种集权化的趋向。其中,英国的集权化趋向尤为明显。

一、转型期英国教育集权化改革的基本背景

英国是一个具有自治传统的国家,教师对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和教学方法选用等方面拥有很大权力。1944,年教育法确立了中央监督、地方管理的学校课程管理体制,地方教育当局掌握学校人事权、财政权,而将课程管理权交给学校董事会,学校董事会又将课程管理权交给校长。因此,课程管理权实际上掌握在学校特别是校长的手中。1945年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央政府对课程的管理是相当松散的。

进入197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给英国以重大打击,促使人们反思并寻找原因,许多企业家、政治家及社会团体都将之归咎于教育的失败。英国工业界人士认定,主要原因在于学校未能培养合格的劳动力,“不负责任的老师讲授毫不相干的课程,青年人意志消沉”。英国公众也对学校教学质量特别是中学教学质量感到不满。他们认为应提高教育的标准,使教育事业能够培养出适应现代工业与经济社会的合格人才。社会各界的舆论压力促使政府反思原有的课程管理体制,寻求解决之道。

二、以国家课程方案为核心的教育集权化改革准备

1980年,皇家督学团发表了《关于课程的看法》这一文件,建议设置共同课程。1981年,英国中央政府出版题为《学校课程》的指导性文件。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明确提出课程目标和中学应开设的课程建议。1982年,英国政府解散了“学校课程和考试委员会”(SCEC)这个一直以来由教师控制的全国性组织,建立教师代表只占少数的“学校课程编制委员会”(SCDC)和“中学教育考试委员会”(SEEC)两个机构。同年11月,英国政府为了纠正中学生16岁双重考试制度的缺陷,颁布文件建议改革考试制度。实行单一的考试制度,并为此制定了用于编制考试课程大纲和评价程度的全国统一标准。经过两年时间的努力,1984年6月,英国政府宣布了新的16岁单一考试制度即“中等教育普通证书”(GCSE)考试。新考试大纲于1986年即开始实施。1985年,英国教育科学部、威尔士事务部向议会提交《把学校办得更好》白皮书,其中提出包括课程设置在内的四个教育改革重点。1987年,教育科学部发表的《国家课程5-16岁咨询文件》提出了统一的国家课程方案,并建议为7岁、11岁、14岁儿童安排考试来对学校质量进行检验。至此,英国已初步完成以国家课程方案为核心的教育集权化改革的舆论、技术和政策准备。

三、施行和调整统一的国家课程方案

1988年7月29日,经过长时间激烈的辩论,英国国会通过保守党政府1987年所提出的《教育改革法案》。该法案以法令条文的形式,规定从1989年起英国全国所有的公立中小学都实行统一的国家课程,并规定中小学都必须开设核心课程(包括英语、数学和科学三门)和基础课程(包括历史、地理、体育等10门)这两类课程。英国之所以会产生国家课程,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维持经济再生与国家认同”,因此,“国家课程是兼顾新自由主义的市场机制与新保守主义的国家认同。”

国家课程的实施是英国课程发展历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打破了传统的中央、地方和学校在课程权力分配上的局面。作为影响课程的主要力量的教师失去了很多课程自主权,许多课程决策权落说中央政府之手,教育大臣的权限得到增强。中央政府还成立了全国课程委员舍(NCC)和学校考试与评价委员会(SEAC)以加强对国家课程的实施和考试的监督,同时将以前属于地方教育当局的部分职权下放给各个学校,甚至鼓励部分学校脱离地方教育当局的控制,成为直接接受中央教育科学部拨款的独立学校。1988年教育法还鼓励家长、企业更紧密地介入学校课程的运作过程,以使其进一步担当起教育监督责任。政府将市场机制引入教育领域,给予家长和学生择校的权力,使原先的教育制度转变为由消费者(家长和学生)所引导的新教育制度。地方教育当局的权限被削弱,只保留了提供指导的权力,其主要职责是确保全国统一课程在本地区范围内的贯彻和实施。在课程方面,地方教育当局由过去的主体地位下降为执行地位。

进入1990年代,英国提出的国家课程在实施过程中开始出现困境。其主要原因在于国家课程各学科所制定的教学目标和学习纲要存在一定问题,一些学科要求过高,内容过多或过难,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引起家长的高度关注和不满。同时,国家课程所要求学校开设的众多课程的教学与评定工作也造成了教师普遍的负担过重,引起了教师对国家课程的反感。尽管英国政府从一开始就反复强调国家课程的

10门学科不是5-16岁学生所学课程的全部,各地学校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学生的需要开设其他课程。但是,在国家课程实施的实际过程中,学校和教师在国家课程规定的10门学科的教学和评价上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他们根本无法再为学生开设其他课程。

鉴于国家课程存在的诸多问题,为平息广大教师和学生家长日益高涨的不满情绪,英国政府不得不着手调整画家课程,尽力化解矛盾。1993年,英国政府委托迪林爵士(Sir Ron Dearing)对国家课程的实施及评价中出现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并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在广泛听取各方人员对国家课程的意见之基础上,1993年8月和12月,迪林爵士先后向英国政府提交了两份报告,在其中反映了国家课程及其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修订意见。英国政府根据上述报告对国家课程进行了修订,并于1994年9月开始实施新的课程改革方案。

根据1993年教育法的规定,英国政府取消了全国课程委员会和学校考试与评价委员会,建立了新的学校课程与评估局(SCAA)。此外,还成立了教育标准局(OFSTED)以负责参与制定教育标准,为政府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根据1997年教育法,1997年10月,学校课程与评估局(SCAA)与全国职业资格局(NCVQ)合并,组建成课程与资格局(QCA)。该机构具有法令权威性。1998年,课程与资格局受教育大臣的委托,对中小学国家课程改革进行研究。1999年7月,经过一系列的努力,新的国家课程改革方案出台。

四、实施融入学校自主传统的新世纪国家课程方案

1999年9月9日,英国教育大臣布伦基特宣布,英国中小学将从2000年9月起开始实施新的国家课程。这次国家课程调整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变革促进学校的工作,提高学生的学业成就,进一步改善教育质量。国家课程中,大部分的调整都指向于制定更加清楚明了的课程要求,增强学校在依据学生和地区需求开发校本课程方面的自主权。经过调整的新的国家课程比较注意统一性和灵活性的结合。一方面,它明确规定了所有公立学校教学都必须遵循的能力培养目标及等级,配合编制的学习纲要也对教学内容和进度等做了明确的规定,这使得课程内容具有较大的强制性和约束性。另一方面,国家课程又为学校和教师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留下了相当大的自主决定空间,使新的国家课程方案在课程机制上更好地融入英国自身的学校自主传统。以中学课程为例,英国课程与资格局还专门编写了《中学课程的灵活性》小册子,以使学校和教师对课程实施的灵活性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在中学课程的关键阶段3、关键阶段4两个阶段,国家课程并未明确划分各门学科的教学时间,而是由各校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进行划分。国家课程由各门不同的学科组成,至于如何组织各门学科、如何上课没有法定要求,则由学校自主决定。国家课程规定了各关键阶段必须开设的学科,但没有规定其开设的具体要求,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决定有关学科开设的顺序和要求。对于各门学科的教学,国家课程也无具体规定,教师有充分的余地结合自己的教学风格、教学特点,采取适当有效的教学方法开展教学。

五、国家课程方案的定期评议与适时调整

进入21世纪以后,英国的教育领域又有新的变化产生。在这一变化过程中,课程与资格局(QCA)始终扮演着关键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课程与资格局对其开发的国家课程进行定期的评议(review),旨在确保它能继续满足学生和社会变革的需求。

2003年9月,英国政府了题为《14—19岁:机会与卓越》(14—19岁:opportunity and excellence)的白皮书。在该白皮书中,国务秘书(the Secretary of State)宣布了新修订的英格兰关键阶段4国家课程方案(the key stage 4 curriculum)。这一新的关键阶段4国家课程方案主要的变化包括:在关键阶段4,新增科学项目的学习,并在2006年9月开始施行;在关键阶段4,取消对设计与技术、现代外语的强制性学习;授权学校开设新的课程领域,包括艺术、设计与技术、人文学科和现代外语;提出增加“工作导向学习”(work-related learning)的新要求,并提供了关于这一新的课程领域的非规定性指导框架。

英国对关键阶段4的国家课程做出上述调整,其目的在于通过“这些变革使学校能为学生提供更大的选择,同时确保他们获得以后学习和就业所必不可少的一般学习的核心知识和经验。”“在关键阶段4,年轻人会看到他们的学习将会引导向更深入的教育和就业,并有助于发展各项能力技能,如分析、问题解决、质疑和沟通。”

为了改善学校教与学的状况,帮助学校更好地施行国家课程,英国政府投入了大量的基金,用于建设相关的支持网站。例如,课程在线网为学校教师提供教学专业技能(teaching professionals)和各项课程领域的多媒体资源。国家课程行动网(ncaction. org.uk)提供了不同关键阶段学生成就的标准和学习项目如何转化为实际活动的指导。工作方案网(WWW.stand、uk/schemes3)提供了学习项目的实践教学方法。在新的关键阶段4课程方案出台前,2003年7月,课程与资格局就开通了14-19岁阶段的学习网站-19)进行支持。该网站提供了法令所规定的要求的信息和指导,教育与技能部、课程与资格局的建议等等详尽的指导和帮助信息。

2006年10月6日,课程与资格局又宣布将对课程进行相应的改革。这可以说是新世纪英国教育改革又一重大举措。这次改革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在商业学习、古典学科、经济、英国文学、地理、历史;现代外语二宗教学习和社会科学领域;不再由教师安排及评分,而是将由控制评估(controlled

assess inents)所取代。

■控制评估将在指导的条件下进行,或者由资格部门安排,教师评分;或者由教师安排,由资格部门评分。

■控制评估可能涉及过去传统书面考试中的不同参数,也可以允许在指导条件下使用如因特网等资源。

■在艺术与设计、设计与技术、国内经济、音乐和体育教育,内部评估应在更有力的安全设施下继续进行。

■一旦功能性技能的角色和它们的评估安排更清晰,就应做出关于英语和信息技术(ICT)的决定。

■数学课程将从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标准 (CCSE)中取消。

■根据2006年9月首次引入教学的修订过的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GCSE)中的学习项目,科学课程的安排将保持不变。

上述改变将于2009年9月开始执行,取消数学课程普通证书考试则将于2007年9月开始实行。

针对上述变革措施,课程与资格局的主要负责人波斯顿(Ken

Boston)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现有的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系统(CCSE)和课程是有活力的。他表示,课程与资格局有责任确保高利害的外部考试评估,如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CCSE),继续有效可信。这些变革措施将会确保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GCSE)保持合适的意图,最后减少学生和教师身上的评估负担。课程与资格局将会与伙伴组织、教师等一起努力确保新的控制评估的要素具有严密性、可操作性。

关于此项改革,课程与资格局已安排了具体的时间进程表:2006年10、11月,课程与资格局和相关部门对控制评估的可能性进行思考;2006年11月,教师和课程与资格局召开会议,开展问题讨论;2006年11、12月,课程与资格局和相关部门提出更深入的发展建议;2007年1月,教师和课程与资格局举行会议,讨论发展建议;2007年4月,公布关于控制评估的报告;2007年春、夏,举办关于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GCSE)学科具体标准的咨询活动;2007年秋,公布修改过的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CCSE)具体学科标准。

六、转型期英国教育集权化趋向的启示

从英国上述的课程变革历程可以看出,自1988年颁布国家课程开始至今,英国中央政府对学校教育的干预一直在增强,一定程度上显示出集权化的趋向。这种集权化的趋势是英国学校教育对于社会经济转型和时展主动采取的一种政策回应。进入21世纪,课程与资格局提出了“为个人和社会适应21世纪的要求做准备”的口号。课程与资格局明确表示,它的角色定位是“在帮助英国成就世界上最具活力的知识经济中发挥中心作用”。课程与资格局主要负责人波斯顿则表示,课程与资格局的作用是要“增强整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 篇四

关键词: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实践

中图分类号:C961;G718.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5)05-0048-02

高职教育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然而在整个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受管理体制、自身因素等影响,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改革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迫在眉睫。

一、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培养人才全过程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蓝图。通常说来,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化形式,多是学校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先进性、科学性和推广性。人才培养计划是人才培养方案的主体部分,也是人才培养方案保证实施的主要载体,最能体现其特征和人才培养规格设计的内涵。然而在我国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中常常存在着一些问题。

1. 理论课程偏多

由于高职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由于以往概念模糊、定位不明,导致教学理念存在偏差,甚至一度有人认为,高等职业教育相对于普通高等教育来说,就是简单的降低理论课程难度。再加上一些院校,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热门方向,一哄而上,缺乏对生产和实践的了解,欠缺实践经验,不能合理地构建人才培养方案的体系。对于学生技能方面的要求较少,学生的知识技能单一。

2. 课程明显落后

部分高职院校对于课程建设不系统,教材内容不能及时更新,所采用的教材甚至还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编写的,陈旧的内容已不适应现今社会的需求。学生在学校里面学习的内容,走上社会后根本无法与现实环境衔接。

3. 考核方式单一

目前,大部分的高职院校依然采用笔试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这种考核方式之所以被普遍运用,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这样考核,时间较为集中,可以节约多种成本。但是对于高职类院校来说,考核的重点应该放在对于学生的实践技能方面的考查,而传统的考核方式仅仅只是通过闭卷或开卷,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显然很难对学生的相关能力进行考核。

4. 人文素质培养缺失

由于高职教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所以,大多数高职院校将重点放在了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上,而忽视了人文素质的培养教育。这样做势必会导致学生在某些非智力、非技能的因素欠缺。降低德育目标,单纯重视技术能力培养,只能够培养出一批高技能、低素质的学生,这样的学生虽能暂时满足社会生产的需要,但最终却不一定能够跟上社会进步的节奏。

5. 对“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素质要求低

“双师型”教师是教师与工程师(技师)的有机结合,是一种具有教师的修养和能力、工程师(技师)的经验和技能的一种复合型人才。而目前,较多的职业院校只是将是否拥有职业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作为衡量是否为 “双师型”教师的方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注重对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质量的提升。

二、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与实践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最重要任务就是培养高技术人才,因此,高职学校改革的重中之重就是人才培养。河北电大在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上进行不断的改革,积累了很多经验,为高职人才培养提供了推动力。

1. 教学方面的改革与实践

河北电大在学生的知识教育、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方面加大力度,选择技术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教学。通过改革与实践,已基本解决了教学内容繁杂、技术应用性不强的问题,形成了一些高职教学内容的特点。

(1)教学内容的革新。河北电大在学生的知识教育、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方面加大力度,选择技术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教学。通过改革与实践,已基本解决了教学内容繁杂、技术应用性不强的问题,形成了一些高职教学内容的特点。一是加大高新技术在教学内容中应用。随着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多企业和用人单位也走上了技术化道路。要想办好高职教育,就必须增加高新技术方面的内容,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对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需要。所以,我们关注、紧跟社会的最新发展,通过校企合作、与行业沟通等形式,及时调整、更新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使学生能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掌握主流技能和成熟技术,实现专业教学基础性与先进性的统一,加强教学课程内容的技术应用性。二是扩展新型教材和特色专业教材。学院注重教材建设,在采用规划教材的基础上,鼓励教师自编教材,同时还着重校企合作开发实践环节教材。我们注意到,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分工的变化,出现了例如电子商务、物业管理等新型专业,这些专业能够适应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要,自然会提高学生的就业率。三是加强教学内容的复合化。目前,高职教育的课程内容过于分散、杂乱,为提高整体的教学效率,就应当加大课程内容整合的力度。通过将课程内容进行全面科学地整合,形成符合教学需要的复合型教材,这样就减少了教材在内容上的重复性,改变了因过于强调学科系统的完整性而带来的教学内容冗杂的状态《壶知道·www.huzhidao.com》。

(2)教学结构的革新。教学结构反映了教学内容的组织结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高职院校制订培养方案都以培养出能够切实应用高等技术的人才为目标,结合学校本专业的培养规格和学生现实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这一过程实行了两次分解和两次整合。第一次分解与整合是针对职业岗位。第二次分解与整合针对技术岗位的能力。

2. 新型师资队伍的建设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结构存在问题。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比例普遍较低,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的比例不够合理。统计表明,高职院校的专职教师中,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所占比例不能满足需求。并且,大部分专职教师来自于传统的师范院校,这不符合培养职业技术人才的需要。师资队伍是开展专业教学和教育改革、实践的主导者,是高职教育成功与否的关键,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改革进程和教育质量的高低。高职院校教师的功能作用远远高于传统普通教育模式下的教师作用。教师必须同时满足高等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两方面的要求。高职教师不但要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还必须要有高超的技术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全面的综合素质。另外,年轻的教师和传统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要尽可能地开展实践,积累实践工作经验,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

河北电大在专业建设中,注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采取了相应的措施。(1)采取兼职、外聘相结合的办法,积极选拔和引进教师。(2)坚持积极的思想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3)积极鼓励教师一边工作,一边学习。(4)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5)鼓励教师参加各项教学改革活动,及时总结改革成果,编写论文。

总之,学校要使教师培训渠道多样化,加强公共课教师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强化专业课教师掌握专业技术的能力,从而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应用技术的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构建一支实力雄厚的高职师资队伍。

3. 考试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考试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会在人才培养方式的改革中起到带动作用,在我国的教育模式中,考试是所有教学活动的指挥。“应试教育”的确存在很多问题,但在当下的社会状况和人才选拔制度下“应试教育”是不能废除的。考试是否能发挥积极作用关键在于考试制度的改革。改变考核的标准,考核内容不只局限于掌握知识的数量,而是按培养方案所拟定的目标和要求,全面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多种能力。这样,考试就会成为学校教育和学生学习的一种推动力。

考试改革的工作重点有三个方面。第一,在考试内容的设置上,减少理论知识考查的门数与比重,增加素质能力方面的考查项目;第二,在考试的形式上,不仅仅只是采取笔试的形式,而是将笔试与其他考试形式结合起来;第三,在阅卷标准上,鼓励一题多解,鼓励创新思维,不拘泥于标准答案,为有创新思想的答案酌情加分。通过考试内容与方法的改革,改革学校、教师的教学态度,改变学生的学习态度;促进教师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的创新,鼓励学生在学习方法和手段上的改革,有利于培养出新时期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而不是只注重课本知识的“书呆子”。 在考试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一些特有方式,对实践性强的专业课程推行多种多样的实践考核制度。例如,在财经类专业课程中加入了“技能考”环节,以考促学,加强学生与教师对实践环节的重视;学生通过考取相关资格证书,免试相应的课程;加大平时成绩,实行弹性分数,给予任课教师较大的自,同时也可以提高学生参与教师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鼓励学生参加各种专业竞赛,如工程专业参加的全国高等院校广联达软件算量大赛,财经专业参与的海峡两岸珠算珠心算通信比赛等等,对于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和表彰。

4. 产学结合道路上的探索

高等职业教育是为满足社会建设需要而培养人才的,所以要产学结合、走产学一体化之路,以保证培养的人才符合社会、企业或用人单位的要求。产学结合的培养方案有利于培养出应用型人才,是我国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方案革新的必要途径。

通过几年的实践,总结出了五个改革方向。第一,随社会形势的变化和行业对人才要求的变化,不断调整和创新专业设置。第二,征询行业的资深人士或企业的管理者在学生能力培养、专业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并请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者参与专业设计,规划教学内容,制定培养方案。第三,加强实训教育。利用企业或单位的资源建设实训基地,让学生的实践融入到真实的企业运行中去。第四,联系企业提供教师的科研条件,使教师与技术人员合作,联合开发新技术,实现企业与学校的双丰收。第五,强化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利用学生到企业实习或将企业的精神文化引入学校来帮助学生树立职业素质。

总而言之,高职教育要取得长远发展就要进行改革。跟紧时代步伐,及时发现问题,立足改革,抓住机遇,为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朱木秀。高职教育中 ASP 动态网页设计课程教学模式研究[J].宁波大红鹰学院学报,2008(12).

[2]赖利君。任务驱动在计算机基础教学的实践[J].实验科学与技术,2008(01).

[3]高怡新。ASP 网络应用程序设计教程[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 篇五

去年“两会”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社会广为关注的“异地高考”问题,给出了改革方案出台的时间表。时间整整过去一年,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出席江苏代表团会议时,对“异地高考”作出回应:“工作有了良好的开局。”据他介绍:目前已有9个省份今年解决高考问题。全国已经有3000多名考生报名,其余省市区会在2014年解决。”

“难产”的改革方案

2012年12月30日,在舆论的注视下、在民众的期盼中,北京、上海、广东三省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在距离教育部要求的最后时限只差一天的当口,“压哨”出台。

透过这一年的“时间表”,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异地高考”在这个涉及多方利益格局的形势下,经历了怎样的演进过程,各方作了怎样的博弈与努力。

“异地高考”由来已久,它关注的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高中后教育升学考试的问题。随着近几年城镇化进程加快,这一群体规模急剧扩大,逐渐转变为一个大的社会问题。民众呼声从民间而起,2009年后经过舆论逐步放大,最终在2012年“两会”前夕达到一个高潮,并成为当年“两会”的教育热点。

去年“两会”,面对舆论呼声,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教育部正在努力推进,处于最后冲刺阶段了,“用不了10个月就会出台相关政策”。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异地高考”问题给出明确的时间表。

接下来是等待,是期盼。尤其是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和家长,期盼能够搭上改革政策的“顺风车”。这期间,媒体舆论关于“异地高考”的争论愈演愈烈,北京、上海等地还引发了当地家长与外地家长网上辩论,站在各自的立场,双方互不相让。

2012年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发改委、公安部、人社部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

该意见的出台,确定了各省“异地高考”改革方案的时间表,而在一些学者看来,文件的下发,意味着“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角色”悄然发生了转变,主导权由中央转移到了地方。这样的转变立刻把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推向了舆论的中心。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则承担起了调控者的角色。这种“调控”主要体现在对“异地高考”门槛标准的设置上,而这正是改革方案制定的核心与关键所在。同时,教育部有关领导强调政策制定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

2012年9月6日,袁贵仁在国新办会上透露,“异地高考”需要在家长、学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符合基本条件:家长在流入地要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交了各种保险,尽管不是户籍人口,但是常住人口;学生本人在流入地就读的时限不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策,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生享受相同的升学考试政策;还要看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需不需要这个群体。

“三个基本条件”一经,便引起了很大争议。但教育部也进一步明确了各省政策出台的自,也为门槛设置提供了指导性意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省也加快了方案制订的步伐。不久,人们就等到了第一份正式方案出台。

2012年10月31日,黑龙江省率先公布了方案,成为第一个明确“异地高考”具体门槛的省份。根据方案,具有黑龙江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在黑龙江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黑龙江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可在当地报名就地参加高考。其中,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房屋。随后,安徽省也出台了方案,且唯一要求是有“高中阶段完整学籍”,这一门槛比黑龙江还要低。

然而,在距离截止日期1个月的时候,除了山东、黑龙江和安徽3个人口输出大省出台了具体的方案,人们并没有看到方案密集出台的情景。

此时,教育部适时出手。2012年11月22日,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方案制订进展情况报教育部。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还分赴京、沪、粤等地督促指导落实方案。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表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是教育公平的标志性事件,现在离年底只有一个多月时间,“要集中力量,打好这一硬仗”。

实际上,没有出台方案的省份情况并不一样,像江苏省虽然没有出台具体方案,但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已承诺在2013年执行异地高考,且在年底前出台具体方案,政策出台后,将为“异地高考”学生补报名。

毋庸讳言,其他地方省份所引起的关注,都无法与北京、上海、广州相比,各方的眼睛也始终紧紧盯着北上广将出台怎样的改革方案,因为这三个大城市才是“异地高考”改革关键所在。早在去年“两会”时,杜玉波就坦言:异地高考问题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其他省的问题都不是很大。而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作为人口流入较大的地区,如果北上广的异地高考问题不解决,基本上等于我国整体的异地高考问题没解决。”

此时的北京、上海、广东三个人口输入较多的地区,基本处于“静音”状态,只是回应:方案正在制定过程中,会在年底前出台。

进入12月,各地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陆续开始,但在北京、上海、广东三地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有关规定中,均未涉及“异地高考”的相关内容。这意味着三地“异地高考”学生今年还得踏上回老家高考的漫漫路途。

就在人们质疑三地方案能否按期出台的时候,在距离2013年只剩下一天的时刻,三地方案不约而同地在同一天摆在了公众面前,不出许多人预料,方案一经出台,随即引发一片质疑之声。

“门槛”,高低几何?

袁贵仁表示,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问题上的态度是“积极解决”“符合条件”和“因地制宜”。从“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出台过程中,人们看到了相关各方的积极态度。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

矛盾的焦点聚集在“门槛”的设置上,无论是“符合条件”还是“因地制宜”,说到底都是门槛问题。

多高的“门槛”才合适?这取决于各地的实际,却也让各地尤其是北京、上海、广东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正如杜玉波所言,解决“异地高考”,难就难在“既有要解决的问题,又有不能碰的问题”。

在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中,各地一般依照教育部“三个条件”,对家长、孩子、城市需求等条件有所限制,但各地由于现实情况不同,具体限制条件相差也比较大。而这种差异,也标注了“异地高考”门槛的上线与下线。

最早出台方案的黑龙江省规定,异地考生只需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3年、有稳定住所3个条件就可报考。而山东、安徽只设置了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要求。要求3年完整学籍,也是当下高考“分省招考”所必须的。而门槛低也在于这些省份是人口输出大省,“异地高考”压力较小。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表示:目前在安徽省的外省籍高中学生约2000人,其中预计有几百人在安徽参加高考。“这对于安徽的几十万考生而言,影响不大。”

门槛最高的无疑是“压哨”出台方案的北京、上海和广东,尤其是北京和上海。北京方案只是给出了中职、高职考试的规划,却对“异地高考”这个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计划“放开”;上海将“异地高考”政策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条例》挂钩,持有上海居住证A证,即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来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可在当地报考;广东方案主打“积分入户”。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可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从2014年开始可以报考高等职业学院,2016年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对于三地方案,舆论褒贬不一,但普遍认为门槛过高。长期关注“异地高考”问题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还给北京、上海方案打了分:上海方案不及格,北京方案零分。对此,张千帆作出解释,“四部委布置的‘作业’是异地高考,上海的突破尽管和预想一样小,但至少有一个方案,而北京仅上交了一张‘异地高职’的答卷,再无其他,这简直不可思议。”

对于上海的“积分制”方案,在熊丙奇看来,这在某种程度上算不上是“异地高考”改革,而只是人才流动制度和人事制度上的改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顾也力对广东方案“刚刚及格”的评价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广东也存在困难,但有了一个解决问题步骤,门槛相对也低一点。异地高考涉及各方面的问题,一下子难以解决。

对此,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也谈了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外来务工人员为城市建设作出了贡献,理所当然应该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参加考试的权利,但是操作起来确实问题比较复杂,尤其是北京、上海和广东这些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多的省份和城市。

对于北上广方案,钟秉林认为,无论是站在常住人口角度,还是外来务工人员角度,方案不能令人满意。但“往前走出一步总比原地踏步强,教育部应该督促各省市尽快落实‘异地高考’的举措、措施,在这个过程当中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看哪些办法能够进行调整,哪些办法步子可以迈得更大一些”。

从目前情况看,学生条件――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已成必备限制条件。对此,主张放开“异地高考”的专家学者以及家长也没有多少异议。但“如果在父母工作年限、居住地、缴纳社保等方面的要求提得过多的话,就会演变成新一轮的‘拼爹’。受教育权利不应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在制定门槛时,应只针对学生本身才是合理的”。熊丙奇表示。

由此,限定条件如何设置也成了“异地高考“改革最难把握的度。条件设置过高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公平,条件太低则意味着京、沪等大城市的住房和教育等资源会随着外来人员的涌入面临巨大考验。

实际上,北京、上海等地门槛适当高一点,许多民众是理解和接受的。有学者认为,教育公平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逐步实现。尤其是京、沪等地长期享受教育特权,一下全部放开肯定会出现城市“消化不良”等大量问题。开始的相对高门槛可以起到缓冲作用,以后再逐步降低。

当“异地高考”改革面临较大阻力时,袁贵仁表示,“教育部不会出台异地高考统一方案”。在他看来,流入地有大城市、有中等城市,各地差别很大。态度要积极,办法要从实际出发。“为什么要因地制宜呢?因为各地对利弊都是要权衡的。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承受能力,以及人力资源需求,权衡后来解决。”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袁贵仁透露:今年部分省市已确定将重新出台新的“异地高考”方案,“北京今年还会出台一个新办法”。而上海市也将完善“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列为今年要办的“实事”。

“门槛”高低争论背后,掩藏着的是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正如钟秉林所言:利益诉求都有不同的价值取向,考虑的不一样,外来务工人员考虑孩子平等接受教育、参加高考的权利;常住人口考虑的是不要影响到自己的孩子上学――其实不是上学的机会,是上好大学的机会。而政府除了考虑促进教育公平,还要考虑资源的配置问题。“所以,不同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制定一个大家都满意的方案就非常难了。”

一堵难以推倒的“墙”

“异地高考”作为近两年教育公平领域的首要关注点,从表面上是一个高等教育招生政策的问题、教育问题,但实际上,其背后凝结着复杂的社会因素。

2012年10月18日,一则“京籍家长与非京籍家长在市教委办发生争吵”的视频出现在网上。这是支持与反对“异地高考”的双方首次正面冲突。与此同时,上海一外地女孩就“异地高考”约辩沪籍人士也引起了轩然大波。

双方争辩的显然不是“在哪里考试”这般简单,而是对于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博弈和争夺。正如有学者所言:从表象上看,“异地高考”是随迁子女在读书、高考上遇到了问题,但本质上,它是30多年来,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因为既定的制度设计,人们的社会经济角色和公民权利、国民福利被剥离的后遗症。

这种“后遗症”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教育领域最突出的就是高考招生录取上巨大的地区差异。据有关调查,北京考生考上北大的几率是广东的37.5倍,是安徽的41倍。以2009年复旦大学招生为例,上海考生进复旦的机会是全国平均的53倍,山东考生的150倍,河南考生的274倍,内蒙古考生的288倍。显然,这样的差距超出了许多人的心理承受限度。

今年“两会”上,河南大学党委书记关爱和就为本省考生高考不公平“痛心疾首”。据他介绍:2012年,全国在校本专科学生有2391.3万人,而河南只有150多万人,仅占全国的6.5%;全国一类重点学科287个,河南仅1个。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家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0%,而河南省毛入学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好几个百分点。虽然数字上看只是几个百分点的差距,细化到河南考生却不是小数。而作为拥有80万考生的河南省而言,目前无一所“985”高校,只有一所“211”大学。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异地高考”问题从根上说,是高等教育资源长期不平衡、日积月累的结果。正如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顾明远所言:我国高等院校的地理分布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一些省市高等院校高度集中,另一些则极度缺乏高等教育资源。由于中央政府高等教育经费的短缺,高等院校或者下放给地方或者中央与地方共建,这就使得大学不得不在所在地不成比例地扩大招生,从而造成了地区间高等教育机会差距的扩大。

为人诟病的“高考移民”,其实也是教育资源不平衡、长期不公平而导致的“非常”之举。说到底,就是为了逃避当地激烈的高考竞争,争取更大机会上一所好的大学。

还有就是当下的高考招生制度将考试与户籍捆绑在一起。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滞后,众多外来流动人口在城市扎根安家,与当地人一样工作、缴税、履行义务。本来是否能够取得当地户籍不是什么大事,但没有当地户籍就制约其子女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尤其是严重制约了子女获得当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权利,这就成了大事。

对此,钟秉林认为:“很多教育改革看起来是教育内部的事情,实际上它往往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因为教育的发展和经济社会联系越来越紧密,所以一些教育改革必须有配套的改革。”这一点在“异地高考”改革和“户籍”改革关系上可见一斑。户籍制度改革属于社会管理改革的内容,如果户籍制度改革得以有效推进,那么“异地高考”问题就变得简单了。

“但问题是在我们国家包括户籍制度改革在内一些社会管理改革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要率先迈出一步,承担了很多不光是教育内部的、也包括教育外部的压力,这让问题变得非常难。我想这也是现在许多人对改革方案不满意的一个原因。”钟秉林坦言。

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省市,改革方案之所以“难产”,其背后是优质教育资源的地区博弈,是现有户籍制度支撑下的公民权利和社会福利格局的羁绊。这恰恰是“异地高考”难以破题的症结所在。

对于北京家长反对放开“异地高考”的做法,一位在京外来务工人员坦言:“北京的教育资源丰富、教学质量高,我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在北京参加高考,但是我也理解一些京籍考生和家长的想法,毕竟这会损害到他们的利益。”

针对北京等地一些家长反对放开“异地高考”的做法,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院院长贺铿直言:破除分省市的录取计划,实行统一分数线录取,谁也没有理由去反对。

张千帆则指出:“分省指标这个体制存在好几十年,各地家长也就习以为常,把这当做自己的一种权利。”显然,从考虑子女前途、保护自身既得利益的角度看,要实现这样的利益让渡,无论从观念还是现实,难度都是极大的。

对于“异地高考”,许多人担心放开后“高考移民”会激增,城市人口会“崩溃”,城市资源会吃紧。张千帆表示:“事实上,这个群体的人数即便在京沪也十分有限。以北京为例,即便允许全部在京就读高三的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考,2013年在京参加高考的预计人数仍将低于2012年在京参加高考的人数。因此,马上吸纳就读高三的随迁子女在就读地高考并不会对当地考生产生严重影响。”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高教研究所副所长王寿斌则认为,异地高考政策“复杂”的根子并不单纯在于“涉及的人多”,也不在于北京、上海比别的地方有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而在于京沪考生长期比其他省市考生拥有更加优越的高考特权,凭着“本地人”的身份,他们能够以相对低得多的分数拿到名牌高校的录取通知书。

在王寿斌看来,现行的按省(市、区)区域分配名额、制定政策的不公平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才是催生“高考移民”的首要因素。这个“惯例”一天不改,就一直会有人想钻政策的空子,通过“移民”京沪广获取教育利好。区域利益不能割舍,“异地高考”政策将永远没有两全之策和根治之举。

“坚冰”如何化解?

尽管面临困局,但放开“异地高考”占据了舆论主流,推进教育公平是党和国家既定教育发展方针,不会因为一时一地的困难而停滞。正如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总裁俞敏洪所言:“北上广目前推出的异地高考政策,本身就带有歧视性”“中国社会发展到现今,任何不把全体公民当做统一整体的政策都是不可延续的,并且一定会带来后遗症、遇到障碍。”

“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既要解决随迁子女的问题,又不能影响北京、上海当地考生的权益”,有学者认为,既得利益无法让渡,几乎将“异地高考”改革推向了停滞的境地。甚至有人悲观地认为,“10到20年能解决都是乐观的估计。”

面对“异地高考”的困局,一些学者认为地方政府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一场“博弈”,在既有方案不能令人满意的情况下,应该由教育部统一制定方案。对此,钟秉林并不赞同。他认为,教育部的主要职责在于制定改革的原则,以及政策制定后的监管。此外就是方案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地情况进行招生名额的配置。制订具体的方案还应该由各省市来做,方案必须根据各省当地实际、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来确定具体的方案,不能搞“一刀切”。

除了教育部统一制订方案,在今年“两会”上,有代表委员提出,要解决“异地高考”,需重新回归全国统考,根据考生分数和生源所在地按比例分配高等教育资源。钟秉林认为这个方案没有抓住改革的本质。

钟秉林强调:“异地高考”改革只是高考招生改革当中的一部分。任何教育改革不能背离它的目标,高考改革目的是为了什么?它首先一个功能还是筛选人才。“全国统考一张卷,大学的招生自何在?所以不能往回退。即便全国一张卷也未必公平,一张考卷各省也不可比。”“还得抓住改革的本质,实现它的基本目标,基本目标就是更科学选拔人才,另外推动学校自主办学,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学校自己特色,这是最根本任务。”

“30年改革经验说明,今天的教育成就得益于改革开放,解决问题需要继续改革,今天我们一个建议,如果被采纳,可能是一批孩子受益,也可能是一批孩子受损失,哪一个孩子都伤不起,所以政策的制订、执行不能靠个人感情,不能靠拍脑瓜决策,不能打无准备之仗。”袁贵仁感慨地说。

据了解,目前26个省放开了中考、9个省放开了高考,今年高考报名有3000多人,最少的省份有100多人,最多的有1000多人。当得知放开“异地高考”的消息,一位外来务工人员感慨地说,有“回家的感觉”,孩子再也不用为了参加高考千里奔波。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认为:解决“异地高考”问题,不仅是让随迁子女和本地学生同样接受教育的单一权利,最终是教育能不能给予公平机会,同时也为整个社会奠定公平基础。

袁贵仁认为,“初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义务教育的问题用10年,我们解决中考、高考问题才半年时间,要完全解决,人人满意是不可能的,我们认为这个进度是好的。”他表示:教育部作为职能部门,认为各地做了很大的努力,教育部尊重各省(市、区)政府的实施办法。

有学者认为,在既有教育资源条件下,“异地高考”问题的解决,需要京沪等地做适当的利益让渡,互不相让的结果就是谁也无法“过河”。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异地高考”情况,在招生名额分配上予以必要的考虑。“两会”上,袁贵仁也表示:“异地高考”不会对本地教育资源产生影响,教育部会积极地服务各地,统筹协调,解决本地和外来考生的考试权益问题。

熊丙奇主张,在现有高考招生制度框架不改变的情况下,解决“异地高考”问题仍需国家主导。如果仅把制订方案的权限交给地方,很有可能导致具体方案落实难。在现有制度框架无法突破的情况下,可从国家层面出台一个基本的门槛标准来确定资格。而如果在现有的高校自主招生方案的基础上推动高考制度改革,加大高校和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则会为彻底解决“异地高考”探索一条新路。

但对于北上广这些“异地高考”情况比较复杂的地方,熊丙奇认为还需要国家有更多的支持性政策,“在施行异地高考后,外地考生人数增加,对当地考生录取机会带来影响,而这些不可能靠调剂弥补。”

“异地高考”是现有高考招生制度矛盾的集中体现,要化解这样的矛盾,除了出台类似“异地高考”改革方案这样的治标之法,根本上还依赖于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整体改革。这在《教育规划纲要》中已经有了明确的指向。

“我们对双方的诉求都要理解。目前来看,北京要平衡异地高考和‘高考移民’的矛盾,不适合简单采取放开报考条件的方式,因为报考条件上放开一个小口子,只能解决小部分的需求。我认为可以将高考改革和推进“异地高考”结合起来,打破按计划录取集中录取制度。”熊丙奇认为。

对此,钟秉林指出,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内容设计十分复杂,不同利益群体诉求的多样化和高考招生制度功能的扩大化,使得目前改革进程与社会期望仍有差距,改革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钟秉林强调: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涉及观念的转变、制度的创新、利益格局的调整和相关技术的应用,需要政府、高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必须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从更深层次上看,“异地高考”问题显然不是一个单纯的教育问题。海南省政协副主席林方略指出:教育公平程度也是经济基础的反映,没有教育落后的发达地区,也没有教育发达的落后地区。当前,我国教育领域存在的各种不公平现象从表面上看源于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但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公平、权利和资源分配的相关制度不完善、不健全,越到权力层级低的地区,越是贫困、边远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能够集中和调配的资源就越少,教育投入能力也就越弱。

因此在他看来,单纯从教育领域推动既难以真正实现教育公平,更难以承担通过促进教育公平来实现社会公平的重任。要从根本上改善我国教育发展不公平、不均衡的现状,必须着力于减少经济、权力、区位等外部社会因素对教育公平的制约,构建起促进教育公平的制度基石。

显然,这需要依赖我国社会改革的整体推进,尤其是与“异地高考”甚至高考招生制度密切相关的户籍等相关制度改革。

“户籍问题是国家社会管理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个不解决,异地高考仅仅是权宜之计。这要顶层设计、综合考虑才能根本解决。社会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必须实际问题实际处理。”沈健强调。

对于人们担心的“高考移民”现象,熊丙奇坦言,实施“异地高考”确实会放宽这个门槛。怎样避免开放“异地高考”带来高考移民问题,也是检验该方案能否成功推进的一个重要因素。他认为:一方面,要通过彻底高考改革来解决这个问题;另一方面,当前推进“异地高考”最关键之处,在于界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这个概念。这就需要完善的配套实施措施,最大限度保证各方面的利益。

实际上,为了保证“异地高考”政策不被“高考移民”钻了空子,在国务院出台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出台办法,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资格认定。

关于“异地高考”问题上所遇到的艰难险阻,人们有理由对政府改革寄予期望。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 篇六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普及公平而有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联系人:赵琼电话:0371-69691881

电子信箱:hnsjytzhq@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精神为指引,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普及公平而有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针对当前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过程中存在的考试内容偏重机械记忆、录取唯分数、加分项目不合理、招生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等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影响教育公平的突出问题,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平稳过渡的原则,有序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统筹兼顾,促进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衔接沟通,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坚持质量导向,促进初中学校改进教学,服务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力争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革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综合考虑初中毕业生人数、区域内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和班额等因素,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并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各地要按照省下达的年度招生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市、区)、到校,并划定分市、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增加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着力提高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特别是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较低地区的普及程度,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各地要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3.促进升学机会公平。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分配生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0%,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各地要以全国学籍系统中符合分配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数为基础,结合辖区内初中学校年度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结果和薄弱初中改造进展情况,统筹考虑“奖励优秀”和“扶持薄弱”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到校分配方案。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学校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名称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学业水平考试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减轻学生备考负担。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体育与健康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省教育厅明确统一要求,各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市,下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艺术(音乐、美术)等科目的考核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相关特长和表现等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之中。以上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或等级呈现。

招生录取计分科目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理化生实验操作)模式,将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和理化生实验操作作为录取计分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七个科目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有条件的地市可将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分值的设定,应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设置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其中,省统考科目的分值,由省教育厅统一设定;由省辖市确定科目分值的,需报省教育厅审核。

2.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省教育厅将制定全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统一要求,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全省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高中学校在招生时要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3.深化考试内容改革。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进一步清理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除省定加分项目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2018年5月底前,出台我省减少和规范中招考试加分项目的具体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2018年,启动我省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试点学校将从省级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中遴选产生。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提出考核内容和录取办法。严格规范自主招生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合理确定自主招生规模,一般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5%。自主招生测试环节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结束后进行。

3.支持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向学校审批机关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学校审批机关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连续三年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送省教育厅核准。

4.改进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各地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和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强化考试安全。坚持从严治考,加强考试招生秩序综合治理,健全各级政府部门教育考试联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的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完善考试招生诚信制度,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学生、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落实诚信结果使用要求。

3.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4.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管,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网信、工信、保密等部门,依法依规加大对考试招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格责任追究。

(五)启动考录模式综合改革试点

确定许昌市、濮阳市先期开展考录模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点从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依据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全省改革积累经验。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试点地区在省统一确定的录取计分科目外,可以探索将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纳入录取计分科目,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并以一定分值计入招生录取总成绩。对其他未被选入录取计分的科目,应设定等级要求。

2.发挥综合素质评价作用。试点地区要积极探索建立客观真实、方便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规范有效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具体的评价办法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高中阶段学校为主成立评定专家组,依据初中学校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给定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志愿的每位初中毕业生评价结果。探索建立区域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评价。评价结果应在中招考试成绩前公布。二是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结果,合理划定每所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等级比例,由初中学校给定每位初中毕业生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应在中招报名前公布。

评价结果一般以等级形式呈现,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使用。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前要提前向社会公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的等级要求。

3.统筹推进考录模式综合改革。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通过考录模式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统筹把握全省实施考录模式综合改革进程。2017年12月底前许昌市、濮阳市出台试点工作方案,经省教育厅备案审核后公布,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鼓励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合理确定进入考录模式综合改革试点的时间节点。试点之外的地区,继续按照现行的招生录取方式进行招生。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省范围内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教育厅备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要充分考虑教育工作的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2.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 篇七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使学校、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了解《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河北省《实施方案》总体情况

1.《实施方案》产生的背景及起草过程。

2019年9月,国务院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之后,教育部相继出台了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四个配套文件,要求各省在国家政策框架体系内,制定本省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各项改革举措的时间表、路线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制定河北省《实施方案》,2019年初省教育厅成立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深入全省各地高等院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育研究机构和考试招生机构进行了广泛调研,全方位听取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浙江省、上海市的试点改革方案以及兄弟省市的改革草案进行比较分析,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初稿后,又邀请中学校长、一线教师、大学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类型专家反复论证修改。最终,《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研究批准,上报教育部备案通过,向社会公布。

2.《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河北省制定的《实施方案》是在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的五大任务18项具体举措框架下完成的,是对《实施意见》各项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二是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完善中小学招生和评价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三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稳步推进实施和加强宣传引导。

3.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都有哪些特点?

河北省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更广。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二是入学机会更公平。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畅通学生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了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等等。这些改革举措将惠及广大考生,保障了各阶段受教育人群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招生录取更科学。首先,高校招生不再唯分是从,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其次,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减轻了考生的心理负担;再次,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逐步实现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鼓励有意上高职院校的学生提前分流,相应减少了高考的竞争压力。

4.河北省《实施方案》中有哪些执行的是国家政策?有哪些是对国家政策的细化和拓展?

在制定河北省《实施方案》过程中,凡是国务院《实施意见》中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对于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根据河北省实际情况,也明确了改革的方向,提出了任务目标。具体来说,属于国家顶层设计的,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科目的设置及分值、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方式等内容,在河北省《实施方案》中全部严格执行。

属于河北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细化的,主要有以下五点:一是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二是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任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今后将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三是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在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方式,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考使用;四是大幅减少和规范河北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高考加分项目,保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河北省省内高校招生;五是从2019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二、关于中小学招生和评价制度改革

5.高中学生如何选择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

改革后,普通高中将不再简单分为文科、理科,学生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习所有科目,每门课程结束后都要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参加高校招生的学生可根据高校的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将这3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6.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与其余科目在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以及成绩呈现上有什么区别?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与其它科目的主要区别在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考试科目属于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一般应在学完所选择考试科目全部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后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统一笔试。其它考试科目则属于合格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学生学完相关必修内容后即可报名参加该科目考试,考试方式有统一笔试、统一网络考试和现场测试。

7.为什么河北省现阶段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只允许考一次?

关于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考试次数,目前两个试点省市的改革方案中,浙江规定可以考两次,上海规定只能考一次。河北省采用了上海模式,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主要是考虑到两次考试的等值性难以把握。由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按照比例以等级呈现,那么多次考试会造成评价结果的等值性差异。如何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第二次考试,保证两次考试具有等值性,目前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仍然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因此,在现有条件下,河北省规定选考科目只考一次,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河北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

8.为什么要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目前,河北省已起草完成《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后将向社会公布,同时全省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正在积极建设过程中,即将投入使用。为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中的重要参考作用,河北省定于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不断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举措,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

9.为什么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从而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10.目前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都有哪几种形式?

河北省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2019年,河北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突破7万人,实现全部66所高职院校全覆盖,已达到教育部提出的2019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一半左右的任务目标,2019年将继续扩大招生比例,到2019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二是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模式。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形式是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多年探索并不断完善的,可以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辅助渠道。三是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考虑到考生的心理和其他一些需求,将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通道。

11.河北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是怎样进行的?

在省教育厅监督指导下,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充分赋予考生对院校的选择权,2019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试行院校按专业类联合考试招生,考生只要参加某专业类联合考试,即可报考招收此类专业的所有高职院校。2019年高职单招联合考试招生专业类扩大到10类,2019年实现全部专业按类联合考试招生。同时,进一步改进考试评价方式,根据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同情况,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查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高职单招考试,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后,就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四、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12.如何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有更多升入重点高校的机会?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河北省《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在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同时,继续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2019年,河北省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已达到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今后将继续加大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力度,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13.河北省都取消了哪些高考加分项目?保留了哪些?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河北省调整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一是国家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河北省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二是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河北省保留,加分分值不变,适用范围不变。三是按国家要求大幅减少和规范了河北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2019年以前,河北省有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侨眷高知子女等3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其中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加分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只保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为10分,并且只适用于河北省高校省内招生。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配套文件《关于做好河北省调整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工作的通知》(冀招委[2019]3号)已于去年4月由省招生委员会印发。

14.为什么要合并本二、本三批次?

本科二批、三批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目前河北省本科层次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五个录取批次。分批次进行录取,只是为便于录取工作操作,与院校性质无关。合并本科二批、三批有利于消除社会对本三录取的高校毕业生的偏见,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有利于今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从全国情况看,有的省从未设过本科三批,有的省几年前已将本科三批取消并入了本科二批。为此,按照国家的要求,河北省定于从2019年起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并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15.批次合并将对考生产生什么影响?

录取批次合并不会减少考生的录取机会。批次合并后,河北省将采取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和增加征集志愿次数的方式,确保考生录取机会不减少,同时,继续提供一分一档分数统计,考生可根据自己排名以及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填报志愿。总之,对考生而言,由于同一批次院校数量大幅增加,考生可选择的院校和专业也相应增加,一些个性化的需求将会得到满足。

五、关于高考综合改革

16.河北省为什么选择从2019年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河北省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可以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经验。教育部选择上海市和浙江省从2019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这两个试点省市要在2019年夏季高考结束后,才能完成一轮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各项改革举措的实施效果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也都要在2019年高考结束后才能显现出来,而这些宝贵的经验乃至教训对河北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二是留出充足的准备时间。河北省是人口大省,也是高考生源大省,区域之间特别是城乡之间基础教育发展还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将对高中教育教学组织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学生自主选择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走班制分层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等新的教育评价方式对普通高中的师资储备、教学场地、经费投入、仪器设备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精心准备、提前谋划。三是与全国多数省份保持一致。从教育部最新通报的情况来看,全国17个省(区、市)都是选择2019年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启动年份。

17.改革后高考将有哪些变化?

高考综合改革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河北省《实施方案》对高考综合改革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总的来看,2021年河北省高考将有以下四大变化:一是统一高考科目发生了变化,国家组织实施的统一高考将由现在的3+X改为语文、数学、外语,这3个科目每科的分值将保持150分不变。二是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成绩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三是录取依据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只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变为两依据,一参考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四是录取批次发生了变化,除了先行合并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外,还将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18.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如何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成绩有效期是多久?

由于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需要按等级进行赋分,具体赋分办法以及成绩有效期将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在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19.河北省高考改革实施方案什么时候出台?

按照《实施方案》设定的高考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河北省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本着三年早知道的原则,河北省高考改革的具体方案将在2019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赋分办法、成绩有效期以及外语科目两次考试的组织安排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研论证,同时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的经验,扎实做好河北省高考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

六、关于改革的保障措施

教育部中考改革方案 篇八

据介绍,2014年6月14日至15日(双休日),初三学生参加六场笔试。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两场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英语(满分120分,含人机对话考试3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场合卷、开卷考试,满分各为6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物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化学(满分8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取消2015届初三学生在初二年级(2014年)参加的生物、地理全市统考,由各区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试时间进行考试,采用合格/不合格的评价方式,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

考务安排

注:2014届初三学生已在初二年级参加的生物、地理考试分数仍按原方案计入中考总分;体育考试满分40分,安排在2014年4月进行。

记者从南京中考改革2014年过渡方案中发现几个明显变化:

一、“赛程缩短”,笔试从原先的3天半缩短为2天;“场次项目缩减”,笔试场次从原来的7场减少为6场,2015届初三学生的生物和地理取消了;

二、“方式灵活”,中考生物、地理将采用在线网络考试方式进行,而体育考试将引入智能测试器材。

“过渡方案变化可以用笔试天数缩短、笔试场次科目减少、考试方式改变来概括。”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

一位资深教育专家分析,此方案适用于2014年初三年级学生参加的中考和2014年初二年级学生参加的生物、地理考试(俗称“小中考”),称为“过渡方案”有三个原因:首先,要延续原中考方案中生物、地理“小中考”的前置规则设定,即考试结果计入中考总分,并且两门学科的分值在总分中的权重不能发生变化,也就是说,中考的总分不宜改变;其次,此时初三上学期学习已过半,简单删减考试科目会影响学校已经安排好的正常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不利于学校教育教学的稳定;第三,教育部和省高考改革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在高考方案没有定论的前提下,明确改革方案的“过渡性”是一种务实的且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

记者注意到,南京中考改革2014年过渡方案将笔试时间提前到了14日、15日两个双休日。“放在双休日,可谓一石三鸟。”一位教育专家分析:“首先,家长不用请假接送孩子考试;其次,双休日人少车少,考生进出考场更方便安全;另外,考点学校也不必调整课程影响教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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