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工作总结范文【精选4篇】

2023-12-01 08:47:36

壶知道为朋友们整理了4篇《执业药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执业药师工作总结 篇一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管理办法,它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原则,依据品种、规格、适应症、计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作出相应的管理规定。其核心是加强处方药的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切实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20xx年8月31日召开的全国第二次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包括麻醉药品等9类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做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分类管理;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广告或变相广告等规定。然而,目前在医药未能彻底分开的体制下,药品零售市场除少数能做到真正凭处方销售外,多数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各种变通手段销售处方药,违背了合理用药的要求,对人民用药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本人在从事药品日常监管中,对药店的分类管理工作总结出如下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零售药店在对处方药的管理中所面临的困难

(一)处方来源短缺。由于医药分家未能真正实现,药品销售占医疗机构重要的收入来源,甚至部分医疗机构还存在以药养医的情况。因此,各医院都制定了严格的防止处方外流的管理办法。如采用将划价窗口与收费窗口合并、普遍使用商品名、处方中使用代码等措施,使患者只能在该院取药,真正能流入药店的处方微乎其微,严重影响药店处方药销售量。

(二)遍布各街道、乡镇(林场所)的个体诊所对外销售药品对零售药店造成一定的冲击。目前我市除34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外,尚有个体诊所、乡村卫生站等医疗机构1700多家,这些机构多数存在明里暗里卖药的行为,这种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在监督检查中取证困难,使其逃避相应的行政处罚,直接给药店造成竞争。

(三)处方真实性审查困难。处方是执业医师为某一特定患者医疗、预防或其他需要而开写的药方,是医疗和配药之间的重要书面文件,也是医师和药师之间的一种信息传递方式,是具有法定性、技术性和规范性的文书。然而,在处方真实性的审查方面,驻店药师无法判断顾客提供的处方是否是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所开具。

二、药品零售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驻店药师不能在职在岗。一些药店为了节省人员费用或其他原因,在通过gsp认证后,擅自解聘从业人员,致使一些重要岗位的人员缺岗,在岗人员资质达不到经营处方药的规定要求,造成处方未经审核、处方药不凭医师处方即销售的状况。

(二)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药一般占药店营业收入70%以上,一些药店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只要顾客需要,他们就毫无顾及的销售。有的药店为了应付检查,对销售出的处方药进行集中补处方,伪造处方药销售纪录,由药店工作人员或其它人员冒充签名,为监督检查带来很大难度。

(三)药品分类陈列混乱。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摆放上,由于一些药店从业人员对药品与保健食品、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概念理解不清,或者由于对药品分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致使店堂内药品分类陈列混乱,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药品与非药品混放,药柜内存放药品与柜组标志不符等情况存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还需急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药品分类管理的宣传力度。一是要加强药品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及药品分类管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药品分类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让他们认识到实施药品分类管理是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和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是药品经营企业gsp的重要内容之一,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增强药品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要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保证公众健康和用药安全上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使人民群众都能关心理解药品分类管理,支持并配合药品监督部门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二)加大药品分类管理的检查力度。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和专有标识的规范情况的检查,积极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达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

(三)加大对药师配备和处方审核的检查。加大对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的配备及在岗情况以及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药师因故请假离岗的,应在药店显著位置摆放“暂停销售处方药”告示牌。通过《药品经营许可证》日常变更工作,进一步完善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配备,逐步淘汰从业人员资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药店。进一步完善处方审核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执业药师工作总结 篇二

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对照创城目标促短板、坚持严惩重处保安全、深化治理措施求实效、夯实基层基础上水平”的总体思路,真抓实干、锐意创新,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全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了食品药品安全稳定向好的大局。

(一)加强调度部署,统筹推进食安“创城”工作。今年是国家确定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的决战之年,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此为契机,努力推动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提高“舌尖安全”保卫水平,惠民利民。一是健全组织体系。1月份,组织召开全 “创城”动员大会,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5位副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20余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构,建立完善了督查督办制度,通过细化工作措施,对重点工作目标实施全过程控制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分解“创城”工作指标和任务,对照国家创建工作要求,梳理分解出66项工作指标,制定了区域“块块”和行业“条条”的创建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工作组、各区()、各部门,明确细化创建工作责任和标准,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到位,以此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提质增效。三是深化示范创建。深入推进“食安”品牌引领行动,扶优汰劣,上半年在食品行业培树示范企业117家,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完成率77%;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率完成61%,已达2100余家。通过在食品药品行业培树诚信经营标杆,在“他律”的同时,引导行业主动加强自律管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二)坚持从严治理,强化严惩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把握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多发依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重典治乱、整肃不法。一是高标准制定目标,强化考核落实。在全逐级明确执法办案目标,并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执法监管人员,定期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打胜仗”的要求,我们抓住影响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常态化的重点整治,今年以来,针对假冒伪劣、违禁超限、高风险食品以及黑作坊、黑窝点等“四黑”“五小”场所,先后组织开展20多次集中整治行动,依法取缔违规场所134家,有力净化了食品安全环境。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针对问题较多的中药饮片场开展专项突击检查,严格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累计查处不合格中药材(饮片)151批次,处罚42.86万元,有力震慑不法行为。三是加强行刑衔接,坚持公开曝光。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全面推行案件受理规范化工作制度,对所有案件实行统一行政处罚编号,统一案源登记,防止案源流失,今年以来,全共查处违法案件1386起,责令整改9613家,取缔违法违规单位372家,查获问题产品59吨,入库罚没款1000万元,侦破违法犯罪案件80余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0余人。

(三)把握问题导向,探索具有特色的监管模式。针对监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按照“五项防控”的思路,在去年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逐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安全监管模式。

1.主体防控。企业是安全的基石。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加强对企业培训教育的同时,还全面推行了企业承诺制,全8.8万家食品持证业户均签订了责任承诺书,承诺要诚信守法、确保安全,一旦出现违法问题,自愿停业候查,并接受行业禁入处理。在药品安全领域,认真做好药品及医疗机构制剂、药包材、药用辅料的注册、再注册等现场核查工作,保证了研制和生产现场的试制过程检验记录、试验数据以及临床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借鉴交通警察处理交通违章扣分模式,试行药品生产企业记分管理,提高药品安全水平。

2.环节防控。紧紧抓住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的“牛鼻子”。一是实施驻场监管。针对抚顺路、华中路和城阳三大批发场农产品销售量占城区80%的特点,分别设置场监管所,实施专人驻场式监管。二是实施场质量保证金制度。对各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场及其他场,按照规模分别设立5-30万元不等的质量保证金,场内出现违法违规问题,除对业户依法处理外,还要扣除场主办者的保证金,追究其管理责任,强化场主办者对场内业户的管理,目前全质量保证金已达1157万元。三是实施严格的退政策,凡在商场超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入;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凡在批发场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入;两次不合格的,三年不得入;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已对50余家场经营业户实施了退。四是实施严格的检验检测和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制度,对入农产品每车必查、每品种必检,对季节性、高危品种菜品同一车次同一品种多批次检测,上半年,共检出不合格农产品30余吨,全部进行了销毁。在药品流通环节,对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含批发、连锁总部、连锁门店及单体药店)进行网格化监

管,每家企业都有1至2名专人负责,明确了监管任务,细化和强化了监管责任;扎实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目前,我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已经全部入网,药品零售企业已入网2452家,为药品电子监管全品种覆盖、全链条推进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3.过程防控。在食品领域,试行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规定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产地证明,方可入交易,确保来源可溯。在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推行了“一票通”为载体的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流向可查。“问题西瓜”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来源确定为海南万宁,并查清西瓜流向即墨、胶州、城阳、北等地,固定了证据,控制了事态,得到了国务院食安办督导组和省局的高度肯定。推行 “明厨亮灶”工程。对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目前全共有4752家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在药品安全领域,以创建“规范药房”为抓手,严格落实药品使用单位关于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对我15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在产的41个品种,做到全覆盖抽验、全过程生产监管和电子监管追溯工作。

4.业态防控。坚持规范与引导相结合,在食品领域,对小作坊、小餐饮等高风险业态进行综合治理,制定了小作坊监管办法,对小作坊实施备案管理;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10处,总面积约5万平米,逐步实现小作坊的集约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入。针对多数小餐饮无证的问题,制定了小餐饮监管办法,从实际出发,降低了国家规定的发证门槛,把小餐饮纳入监管范围。今年以来共限期整改小餐饮1200余家,取缔164家,消费者投诉举报率同比下降21.2%。在药品领域,重点加强药学服务质量,开展执业药师指纹考勤工作,建立注册执业药师指纹库,严抓执业药师在岗考勤,加强了执业药师在岗执业监管,确保真实有效的执业药师在岗服务,为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提供了基本保障。

5.品种防控。在食品领域,对高风险品种加强重点管控,实施了“一个禁止、两个必须”: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酱油和醋等重点品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临界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等必须实施专柜销售;所有餐饮单位必须对使用转基因食品实行公示,确保民饮食安全。在药品领域,重点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督促经营企业通过协议方式,对发现销售假药且存有过错的供应商,发现1次即取消其供应资格;对发现销售劣药且存有过错的供应商,发现2次1年内不再采购其供应的药品,通过各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药品经营场环境。

(四)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完善食药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按照“扩大覆盖面、提高感受度、增强安全感”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监管同部署、同推进,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积极廓清不实舆论。积极把握媒体作为政府与公众沟通的重要渠道,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坚持主动发声,积极组织报道,用传播信息的方式与社会互动交流,先后两次食安白皮书,向民全面报告了稳定向好的食品安全状况,对重点环节、品种、业态的合格率全部公示,对常见认识误区进行了解读,给民吃上了“定心丸”。上半年共应对各类夸大或不实报道70余次,还社会以真实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2.搭建食药互动平台。一方面,按照“互联网+食药”原则,开通了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同时具备了直播“明厨亮灶”、查询食安数据和受理投诉举报等功能,打造了针对中青年群体的新媒体平台。另一方面,巩固了传统阵地,达到了三个100%:村(社)宣传覆盖率100%;重点监管场所宣传覆盖率100%;全媒体报道覆盖率100%,发动全体民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行列中来。

3.开展科普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启动了全国首个“校车食安课堂”工程,在校车上向12万名中小学生发放科普手册、播放科普动画、讲解科普知识;同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全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4课时,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5%,通过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通过一个家庭带动全民参与。

4.探索快检服务。为方便民在家门口就能知道买到的食品安不安全,在“快检进场、进社区”活动的基础上建设了21个常设快速检测点,为消费者提供面对面的食品快检服务和知识咨询。年底前,便民快检群将基本覆盖全主要商场超和大中型农贸场。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一是食品产业基础比较薄弱,业户多、小、散、低问题比较突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监管基层工作有待加强,比如,在基层食药所建设方面,个别区()人员配备不到位,办公用房面积小、条件差,快检设备、车辆等执法装备配备不足。三是食品药品合格率和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执业药师工作总结 篇三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最严”为统领,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重要部署及全市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防风险、保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药品购销渠道的合法性和储运条件的稳定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任务

(一)药品经营企业GSP合规性检查

各市监所对辖区内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将上一年度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纳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和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企业持续按照GSP和相关规定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1、检查数量

各市监所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检查重点

药品零售企业以中药饮片、处方药销售为重点,检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

3、工作要求

GSP合规性检查应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要求进行。

(二)疫苗配送及使用单位全覆盖检查

针对疫苗输入性和使用风险,对辖区内疫苗配送及接种单位全覆盖检查。各市监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的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冷链储存运输、监测温度数据完整及票账货一致性、过期疫苗处置、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内容,确保疫苗储存配送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

(三)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检查

各市监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检查非法渠道采购药品、未按照要求储存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等内容,保障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

(四)专项检查

1、药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以医院周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集中整治执业药师“挂证”、是否在岗执业、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并能正常运转、药品储存特别是冷藏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人员教育培训及健康体检等是否落实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

2、互联网销售药品专项整治

各市监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网络销售药品的行为进行监管。针对药品网络领域销售非法产品、无证经营、违规销售处方药等问题,根据国家局安排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3、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巩固前期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成果,各市监所组织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条件等行为;对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格,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使用);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方式

各市监所要结合监管实际将日常检查与合规性检查、飞行检查、延伸检查、专项检查有机整合,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同时结合药品抽检、投诉举报等加大有因检查。

(二)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阶段(2020年1月31日前)

各市监所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合规性自查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查找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对照GSP评估质量管理运行情况,对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2、监督检查阶段(2020年2月1日-11月30日)

3、上报及总结阶段(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市监所对检查工作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分析评判监督检查效果,提出今后工作建议,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1日和11月11日前报送县局药保化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市监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执法监督责任,全面落实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任务,切实有效履行药品监管职责。要统筹安排各项检查任务,确保检查覆盖率,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在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应注重有效衔接、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确保监管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风险研判,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执业药师工作总结 篇四

现将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上半年,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局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按照“两年”和“六大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围绕“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要求,大处着眼,小处着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民生工程,着力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把握大方向,强化药械日常监管。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上半年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39家,其中连锁企业配送中心1家、连锁门店20家(占新开办药店的50%以上,全市零售企业连锁率已达36%);注销21家。对25名企业负责人实施上岗准入考核,合格率50%;加强药店开办申请资料审核和现场验收,退回不符资质的申报5例。《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检查20家,剔除不合格企业3家。完成执业药师注册34件;督促做好外省药师变更工作,完成外省药师变更74人,逾期不变更的14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完成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检查、产品注册体系考核9家次。

二是严把日常检查关。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认证26家,整改2家;GSP跟踪检查2家,药包材生产企业检查2家。按信用分级监管原则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监管检查,检查生产企业31家次,覆盖面70%,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上报重大事项50余项;检查经营企业38家次,覆盖面88%,检查结果纳入本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依据,有效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管,检查医院类医疗机构7家,非医院类医疗机构301家。

三是严把技术监管关。加强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目前药械网上远程监管系统已在全市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完成软硬件安装与网络对接,药店药师在岗可视化巡查系统与摄像头在全市212家单体零售企业安装开通,3家药品批发企业和3家药品连锁企业全部安装了仓库温湿度远程监管系统,实现药师在岗情况、温湿度情况在线实时监控,上半年药师在岗率达95%以上,批发、连锁企业药品储存环境管理得到明显加强。

(二)实行大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专项整治密集化。上半年开展了药品节日保健康、春季药品集中打假专项行动两大专项行动,共历时四个半月,出动700人次,检查214家单位,监督抽验药品90批次,快检185批次,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立案查处15件,发现2起违法药品广告。与此同时,各科室结合工作职责,密集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对监管热点、难点与问题集中的对象进行了针对性治理。如对全市57家医务室开展药械专项整治、对医疗机构血透室在用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对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医用氧质量的专项检查等,进一步规范了涉药单位行为,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

二是稽查执法全员化。落实全员稽查工作机制,加大稽查力度,坚持局领导核心调度,局工作人员全员参与,业务科室与稽查大队分工不分家,监管和稽查互相融合、互相服务,使稽查的范围得到扩展,稽查的手段得以延伸,案件稽查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同时注重发挥乡镇(街道)药品监管网络作用,请监督协管员、联络员共同参与联合检查,便于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上半年,共立案24件,结案15件,没收药品货值金额0.8万元,罚没款合计7.778万元,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份,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5件,发出违法广告行政告诫书2份。

三是监督抽检常态化。利用药品检测车巡回检测,加强药品抽验。今年上半年,药品检测车到各地巡回检查,共检测69家单位的药品298批次,发现疑似不合格药品7批次。药品检测车还被用于专项整治中的快速初筛、农村常用药品品种跟踪检测、流动宣传与举报投诉受理。上半年已完成药品抽验数124件,占任务数的53.9%,抽检结果为不合格药品6批次,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批次,此外完成上级局要求的4批次医疗器械抽样任务。

(三)改善大环境,稳步推进“四无社区(村)”创建。

一是网络化布控。构筑“多层级”立体监管网络,夯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在平原地区形成“市、镇、村、中心户长、分户长”五级监管网络体系,在山区形成“市、镇、村、自然村”四级监管网络体系。目前全市已有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21人,村级信息员327人,建立起村以下一级监管网络的村有近130个,其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人数达951人,部分村实现了每三、五十户配备一名联络员。并形成了“市级牵动、乡镇推动、村级发动、村以下活动”的工作模式,监管触角得以深入每一户家庭,基层的食品安全状况更加透明,监督防控更加到位。

二是阵地化宣传。根据“四无社区(村)”创建宣传的“六个一”要求,运用宣传栏、监督联系卡、宣传册、知识讲座、过期药品固定回收点等宣传形式或宣传阵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形成逐级传播、不断发散的宣传格局,使村民不出百步就能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知识。目前全市各农村社区开辟了食品安全宣传“小课堂”、小板报近900处,发放监督联系卡、宣传小册子等资料逾十万份,惠及30余万农村群众。

三是整体化推进。今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四无社区(村)”创建工作目标为年底有50%的社区(村)通过创建验收。目前已确定了全年创建计划表,落实创建进度月报制,初步拟定验收标准和评定方法,各乡镇(街道)通过工作会议部署、与村(社区)签订工作责任书等方式明确了50%社区(村)的创建目标,基本确定了创建名单和创建计划,目前已上报创建社区(村)142个。全市有35个社区(村)基本完成创建任务,完成了上半年有25%的社区(村)通过乡镇(街道)自查验收的目标。

(四)服务大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是抓好“小药店”规范提升长效机制。在2009年“小药店”规范提升工作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制订了《余姚市年“小药店”质量安全规范与提升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市场准入、信息化网上监管、促进企业连锁化、信用分类监管、监管信息公开、基层示范创新、广泛宣传教育、部门合作工作”等八个方面构筑我市“小药店”规范提升工作长效机制。为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回潮现象,组织开展了“回头看”工作,抽查22家“小药店”,合格17家,责令整改5家。广泛开展“小药店”规范提升工作宣传培训,共计培训人员40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多份,制作“药品零售企业监督信息公示栏”400块在企业营业场所上墙,公开监管信息,督促企业自律。

二是加强基本药物、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为顺利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对我市基本药物进行调查摸底,掌握销售使用情况,并监督抽验35批次基本药物,检验全部合格。针对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利用药师在岗网上视频巡查系统监督药师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规定,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集中整治24家乙类非处方药店,签订诚信经营责任书,开展专项突击检查打击超范围经营处方药行为,立案5家;重点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登记、履行告知义务、推荐消费者使用非成瘾性的止咳药品,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累计处罚违规药店3家。

三是规范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加强对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提出“经营、宣传、消防、卫生、体验、售后”六项安全要求,并实行信用分级管理督促规范经营;组织免费体验类经营企业约谈,观看3.15晚会录像,审查企业宣传资料,规范企业宣传行为;消费提示,着手制作免费体验类经营企业监管公示牌在营业场所悬挂,在“四无社区(村)”宣传中列入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知识介绍,引导群众正确合理消费;加大无证企业打击力度,取缔违规体验点2处。

四是强化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综合考虑食品安全监管分段特点和属地管理原则,选择涉及面大、消费量广、问题较为突出的蔬菜、豆制品、乳饮料、酱油、黄酒、水果、养殖水产品、纯净水、大米、茶叶、榨菜、白酒、饼干、年糕、猪肉(肝)、膨化食品、果冻、水发产品、味精、月饼、待用餐具、食用油、食用冰块等900批次样品为抽验评估对象,从全市21个乡镇街道、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消费环境进行实地随机抽样,重点对食品安全关键指标(农药或药物残留量、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进行检验和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乡镇街道抽样273批次,已检验样品的合格率为100%。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计划、经费、人员、信息“四统一”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全年计划共完成食品抽检96600批次,其中定量检验检测4500批次,达到我市2009年底辖区户籍人口总数的4‰,快速定性检验检测92100批次。目前有203批次检测数据录入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系统。

五是做好过期药品回收与不良反应收集工作。召开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会议,深入社区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和回收工作,上半年共计回收300余种,约3000盒(瓶)过期药品。进一步落实ADR(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建立33个监测点的报送人员档案,明确保送途径,开展专业培训,上半年共上报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82例,其中严重的/新的药品不良反应44例,占24%。

(五)构建大政工,做好队伍建设文章。

一是建立完善党内学习教育机制。坚持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干部普法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每月一次微型党课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事迹,接受爱国主义教育。鼓励党员干部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撰写党建论文,上半年共向市直机关党工委上报2篇党建论文,3篇党建信息,1篇微型党课课案被评为优秀课案。坚持业务学习培训,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业务培训,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积极为机关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应用知识培训等更新知识学习提供帮助与支持,通过积极推荐,现有1名机关干部在职攻读宁波党校研究生学历。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科学监管,确保安全”为实践载体,以积极进取、凝心聚力的良好状态应对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抓住工作主线,增强监管能力,围绕“两个依靠、五个抓”扎实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确保我市食品药品安全。

(一)坚持“两个依靠”。

一是依靠基层基础。坚持建立完善“多层级”立体监管网络,强化村以下一级监管网络的人员配备、资金支持与责任考核,健全网络运行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监管网络作用。坚持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加强调研、强化联络,用心服务、真情履职,在服务乡镇(街道)的同时,依靠基层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更准更稳地开展。

二是依靠技术支撑。加强药械网上监管系统的升级与管理。完善现有模块,实行药师在岗指纹考勤计算机自动化管理,并对现有的购销存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抓好设备配置,要求零售企业按规定配置“小票打印机”和“手持式条码扫描仪”,强化销售管理;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储存的温湿度在线监管,下半年逐步在乡镇(街道)以上医疗机构实行温湿度在线监控。充分发挥药品检测车作用,加大巡回检测力度,合理选择抽验单位、分配抽样品种比例,完成全年快检600批次、监督抽验230批次的检测任务,提高检测质量。

(二)做好“五个抓”

一是抓好工作载体。继续抓好“四无社区(村)”创建工作,完成全年50%的社区(村)验收达标的创建目标。同时将“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有机融合,计划用三年的时间使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达到创建标准,下半年争取在宁波试点县市的带动下推开创建工作。

二是抓好专项整治。重点强化药品流通环节、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夏季及重大节日期间药品安全和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保持打击辖区内制售、使用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是抓好案件查处。继续落实“全员稽查”理念,加强稽查协作联防,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抽样效能,营造良好执法氛围,突出稽查重点,针对重要对象和重要案件,加大对药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是抓好日常监管。重点抓好国家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及时掌握流通配送情况,加强购销存管理;加强高风险药品监督管理,开展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管理的日常检查;加强对药包材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做好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的日常监督与年度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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