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_读书笔记优秀范文3000字【优秀9篇】

2024-04-06 06:36:41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书笔记了。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如下是勤劳的小编给大家整编的9篇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_读书笔记优秀范文,欢迎参考。

小说读后感2900字左右 篇一

从开始读《哈利波特》到现在,读的时间并不长,体会的也未必有别人丰富,但是我还是有我独到的见解。J.K.罗琳塑造了一个魔法世界、一个大恶魔,又塑造了一个英雄去拯救它,这确实有些简单甚至老套,而它们的细节生动——罗琳又为她的成名作添加了两本相关书籍:《神奇动物在哪里》和《神奇的魁地奇球》(《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并不是她编写的),但是我们发现时间让这些书没有走入每一个读者的视野,所以哈利波特的人气也就只能由电影来提高。

扯远了啊,我们再扯回来。《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简单的描述了魔法世界以及哈利到霍格沃茨的第一个年头,他被分入了格兰芬多并有了几个魔法界(不止在魔法界)最要好的朋友,魁地奇球赛的冠军奖杯和山怪入侵也证明了他的勇气,哈利在这一年第二次从伏地魔的手中逃脱,增加了在魔法界的名气(虽然名气一直增加,但到后来好像他的同学们一点也没有感觉,可能是因为欧洲的文化吧,名人走在街上没人无礼的去要签名)。有人认为哈利之所以成名在于他的运气,诚然,哈利波特在人们心中扎根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他的好运,可我认为,罗琳塑造这个人物并不是要说明他有怎样怎样好的运气,而是她想让我们拥有那种勇气、冒险精神,整个哈利波特系列都是让我们对世界充满好奇的过程,它让我们知道世界上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还有很多,我们应该去探索。

当然若是完全把《哈利波特》当作假的来读,自然也不会对世界抱有好奇。

《哈利波特与密室》比第一本厚了少许,说明罗琳在哈利身上下了更大的心思,情节、细节都会变的更多。这一年,哈利面对的危险似乎更多了,读者们领略魔法世界的魅力也更多了,哈利发现了伏地魔的魂器,并毁灭了它和守护它的蛇怪,哈利和他的朋友们(以及读者们)越来越多的了解到魔法世界中隐秘的事物。这本中,配角的描写比较多,而且哈利后来的女友金妮以害羞、逃避的形式出现了,除了洛哈特外,这就是最能展现哈利名气的地方了。我仅知,哈利的黑魔法防御术在这年没有长进。这一年,哈利真正的发现了自己与伏地魔的联系——蛇佬腔,和马尔福决斗时,他使用了这项技能,招来阵阵的怀疑和不满,这也正是罗琳安排的另一个信念,勇敢面对眼前的困难。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为哈利带来了唯一能体谅他的亲人——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当然也带来了他害怕的敌人,摄魂怪。随着哈利面对的危险、困难逐渐增多,哈利的心智也在成长,他变的越来越成熟,凭借他的勇敢和机智,他取得了更高的魔法能力,而且同前几本书一样,他和朋友们越来越多的了解魔法世界和十三年前哈利父母的死,哈利终于在一年之内做了不那么引人注目的事情。罗琳也许意识到了读者们对最终BOSS的不满,所以她就描写的越来越来越来越恐怖,当然,越是这样,越能体现哈利的勇敢坚强。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带来了质的飞跃,哈利的心理描写增多,他和朋友们都迎来情窦初开,随之而来的是情节增多、书的厚度增大。魔法世界迎来了三强争霸赛和魁地奇世界杯,预示着魔法世界的顶峰已经到来(开放性)。我出场啦(哈哈……),虽然有9个月和冒充老师的食死徒在一起上课,可依然没有动摇哈利的勇敢坚强,后来虽然被暗算参加三强争霸赛,可他仍然挺过去了,而挺过去之后呢?即是伏地魔的复活,哈利又一次凭借着勇气死里逃生。心理描写的增多更加吸引了我,我相信肯定有很多哈迷是由于此而加入阵营的。书是经典,电影则不然,剪掉的剧情太多,片风更加接近恐怖片,前面说道这种恐怖效应可以体现哈利的勇敢坚强,可是过分的恐怖就只能体现它的种种不真实。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达到了一个巅峰,即厚度和细节的巅峰,罗琳的手笔越来越趋于电影化,冒险、遇难的情节越来越多。哈利的五年级,心理已经不再和小孩子一样了,而他所经历的灾难也越来越多,先是魔法部的乌姆里奇到霍格沃茨教学,再是食死徒的越狱和进攻,最后是哈利教父的死亡,而且这一年哈利见识的比一般的成年巫师都要多,他承受着如此多的事物,最后还可以冷静的听邓布利多教授说教,这不就是比我们强的能力吗?不止是运气使他胜利的啊。这一年,哈利的心理和感情因素成长了很多,罗琳的手笔越来越能接近青少年的阅读需求了,而且从中还能体会出它的寓意——忍受、坚韧和对困难的承受是做人的基本。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是一种升华,终于在全世界读者的期待中揭开了所有的谜底。黑魔王伏地魔死在自己的魔咒之下,主人公哈利活了下来,与金妮结婚生子,幸福一生,罗恩和赫敏也共结连理儿女成双,在一场悲壮的战争之后,活下来的人没有理由不幸福。

尽管战争是残酷的,死亡的阴影一直笼罩着书中的每一个人,但作者却让“爱”的主题从始至终的贯穿整个故事,随处都能让人感到一阵温暖与动人。韦斯莱家族亲人间相互扶持包容的爱;罗恩和赫敏战斗中的患难与共的爱;哈利和金妮彼此理解支持的爱;卢平和唐克斯同生共死的爱……而这其中最让人感叹唏嘘的,是亦正亦邪的“混血王子”斯内普对哈利的母亲莉莉一生不变的爱,为了这份爱他忍辱负重,甚至是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很难相信这个一直让人觉得冷漠无情的男人,有着这样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深埋在心底。

死亡,其实斯内普早已注定的结局,即使他憎恨邓不利多给他这样的安排,他还是接受了。在他杀死邓不利多的那一刻,他所背负的痛苦无人能懂,而他的生命也已不再属于他自己。又或许在多年以前,在莉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时候,在他决定帮她继续保护和帮助哈利的时候,他就已为这样的死亡做好了准备。

斯内普是一个混血巫师,因为这样的身份,他的童年并不快乐,甚至可以说是悲惨的,也许正是因此而造成了他性格上的扭曲。长大后的斯内普内心世界非常复杂,深沉得一如他黑色的长袍。他总以冰冷的面具将自己所有的感情隐藏起来,他学习大脑封闭术,封闭着自己一切思想与情感,不让任何人得以窥视。在他的一生中,他几乎没有朋友,又或许他并不需要朋友。然而,只要是人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无情,没有人能理解邓不利多对斯内普何以有着坚定不移的信任,当结局铺展开来,人们才懂得,因为邓不利多看到了斯内普灵魂深处

珍藏的那份爱。

骄傲而又自卑的斯内普啊!他将詹姆视为一生的劲敌,因为莉莉的关系,他渴望打败他。他一次又一次的成为詹姆的手下败将,却未曾屈服过。他用恨武装起自己那一份骄傲,维持着一个男人在对手面前的尊严,在那个时刻,他不能接受别人同情与怜悯,尤其当那个人是莉莉。面对着莉莉的美好,斯内普却有着深深的自卑感,他不敢像詹姆那样热烈的追求莉莉,即使当时他和莉莉是最好的朋友,即使莉莉和他一样厌恶着傲慢自大的詹姆。徘徊在极度的爱与恨之间,这样矛盾的情感纠缠了他一生,同时也成为了他生命中骄傲与自卑的一部分。

所有的故事都有结局。2007年,哈利波特七终于问世了,追逐了太久,结局临近的时候我反而不敢轻易触摸,于是直到现在才看完最后一本。哈密们的十年苦等终于得到了一个欣慰的结局,伏地魔被命中注定打败他的男孩所打败,哈利和金妮在一起,罗恩和赫敏终成眷属,尽管我们热爱的喜欢的崇拜的一些人死去了。但是,长大的我们也已经明白,不是所有正义战胜邪恶的战争都是毫无损伤的,成功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十年,我们成熟了,故事里的哈利成熟了,成熟的我们更加珍惜这个让人流泪打动人心的结局!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 篇二

无论是第一章的“物种分类”、第三章的“远古采集者”、还是第四章的“历数人类引起的灭绝灾难”,作者的立论本心皆源于慈爱。除此之外,五、六两章分析“农业革命的实质是史上最大的骗局”和“小麦驯化了人类”,也是基于考虑人类的感受与最终生活来建立观点的。赫拉利在第十八章中说:“我们比较容易体会个人的辛酸,而不是人类整体的苦难”,在第十九章中说:“如果要评估地球的幸福程度,只看人类有失公允”,甚至后记末句仍不忘记提醒:“拥有神的能力,但是不负责任,贪得无厌,而且连想要什么都不知道。天下危险,恐怕莫此为甚”。文字背后的悲心呼之欲出,因爱而忧。

赫拉利在第十三章提出来一个历史研究的新视野,即“从人类自身的感受来记叙历史”,并在接下来的几章中反复提及因这类历史研究空白所导致的后果,读来令人稍有些伤感,他认为一切学科都是人造、人所发现且为人服务,应当回归本来的人文历史研究。他的文字慈爱温煦,趣味亲切,即便提出了颇为惊人的观点,也感受不到多少批判的意味,反而引人深思,这应该就是发心的力量吧。

如果说《人类简史》以仁心为纵轴贯穿整部著作,那么横向展开并联系多个话题的就是“一切只存在于人类共同想象”的独特视角。人们觉得这本书有意思也好、烧脑也好,应该都与这个“一切只存在于人类共同想象”的观点有关,朋友说我可能会反对这个观点,恰好相反,我本人不但认同并且还对此有进一步思考。

为什么觉得我会反对呢?或许他认为我是“学佛之人”,但其实如果我真能契合佛法要义,这个世界上将没有不能接受的观点、事物和情境,佛法如果是排→www.huzhidao.com←他而唯我独尊的,就不成其为佛法了。要说的是,其实这个观点与佛法不谋而合,让我们回顾一下作者是怎么引出这个观点的。

故事开始于第二章,在七万至三万年前,出现了新的思维和沟通方式:“认知革命”,其原因是智人能够精准使用语言后使自己从其他诸如尼安德特人中分离出来,语言不但令智人能有效表达以提高生活质量,更为重要的是拥有了虚构故事的能力,从而可以轻松突破150人的极限合作数字,建立与陌生人合作的大型社交网络。从此,智人便活在了“客观存在的现实和想像中的现实”的双重现实之中。

直到今天,包括帝国、经济和宗教在内的所有事物无一不是这种认知的延升,这种由千万人共同想象而构建的秩序与真实世界相结合,塑造了我们的欲望,披上文化外衣后操纵了我们的生活甚至心理。所以赫拉利说:“除了存在于人类的共同想象之外,这个宇宙根本没有神、没有国家、没有钱、没有人权、也没有法律”,从这个角度而言,“历史从无正义”。

对此,我有三点想法。

第一、赫拉利以标致公司为例,他拆解标致公司概念和实体的方法正是佛法中拆解实然的方式,亦即破除实执的方式。比如,车辆不能代表标致公司,工厂、机器、工人、会计师不能代表标致公司,股东和经营团队也不能代表标致公司,那么标致公司究竟以什么方式存在?答案是“法律拟制”,但所谓的“法律拟制”,其实也就是集体想象。

同理,我们每个人以什么方式确认自身存在?头、手、脚、身能不能代表“我”,能的话,生病后、截肢后的“我”是否随之残破或被切割?甚至于理发、剪指甲、打耳洞之后,我们会不会认为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或者自我残缺呢?当然不会,我们还是会认为这个人就是自己,少了一只手的亲人也依然还是我的亲人。所以,零部件不是“我”,既然每一个零件都不是“我”,将总体有形的身体看作“我”也是一种集体想象。

或许有人问:精神是“我”吗?没有了物质身体,精神依托在何处?是集中在任意一点还是飘荡在整个空间之中?如果依托点不是“我”,精神凭什么认为那是“我”?若说精神和物质搭配起来才是“我”,那就犯有逻辑错误,部分不是,整体当然也不可能是。所以,最大的骗局不是农业革命,而是每个人以为有“我”,为此穷尽一生,自欺欺人。

第二、赫拉利的拆解到此为此了,他没有接着阐释把一切都破掉之后人类该如何自处于这个世界之中,读书分享会也没有提及这一点,也许人们认为这个观点将导致虚无,不如缄口。其实虚无不是终点,不必害怕。

记得之前跟学生讨论某个问题时我问他为什么是那样而不是这样,追问到最后,他给我的回答是:“概率啊”!然后大眼瞪小眼,他认为这就是答案,而我认为概率这答案聊胜于无,我当然知道是概率,我要知道的是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概率。概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句貌似理性的废话,有的有,有的没有,有时有,有时没有,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这用得着说吗?所以我时常在弄懂某个西方概念或理论之后喟然而叹:毫无新意,起码对于中国人而言不新鲜。

罗曼罗兰说:“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好美的一句话,只可惜不少人在认定世界的本质是虚无之后都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莫如及时行乐。我猜,认为佛法消极的人正是陷入了这种“单空”见解,单空又称“顽空”,意思是你不“四大皆空”么,还去追寻作甚,《人类简史》也是这个意思。

可是我们没法否认眼前的一切鲜活的事物和经历的种种爱恨情仇,于是我们又只好选择无视,过原来的日子。用赫拉利的观点来说,就是有着高级快乐生物机制的人会用这种观点在沮丧的时候安慰自己说“一切都是不实的”,而低级快乐机制的那一部分人可能就会时常处于一种提不起心力的状态之中了。

但佛法的四大皆空是这个意思吗?当然不是。

《人类简史》的观点可以说很好地诠释了《心经》中的“色即是空”,但别忘了,它之前还有一句话,那便是“空即是色”。这个世界之所以缤纷多彩正是因为一切万法的本性为空,“空”不是没有,是不成实,了不可得。“空”不仅是这个世界最后的面貌,同时是一切万法产生的原因,正因为本性是空,所以才能生出一切,才能显现一切。《道德经》言“当其无,有车之用;当其无,有器之用;当其无,有室之用”,先有“当其无”,然后才有“有之用”,无中才能生有,空中才能显实,如果都是实心的,还能起什么用?我们生活的物质和精神世界,倘若有一个成实,整个世界将无法显现。

所以我想在罗曼罗兰的话后补充一句:正因为世界是人类虚构想象的,所以才会有这一切,看清生活真相之后还能热爱生活的不是英雄,而是平凡、愿意思考、直面现实的人。

第三、既然万法“色空不二”,那世界的本体是什么?其中的法则又是什么?分享会上有学生问到了前者。世界的本体无法言说,因为一提“本体”,就会伴随一个“非本体”的概念,既然有了“非本体”,那“本体”就不能成立,所以在名言之中辩论此事是无解的,唯有靠证知。“三宝”中的法宝分为“教法和证法”,教法是高僧大德教我们的,证法是我们自己亲身体会求证得到的,想在教法中找寻证法的答案,就像描述水与喝下水一样,缘木求鱼。

达尔文写了《物种起源》一书,但是书中对于物种的起源明确表示尚不清楚(容后别述),赫拉利写了《人类简史》一书,对于智人在何时何地、由何种早期人类演化而来亦无法得知。他说:“越是了解历史,就越是不能知道历史的原因”,历史“从来都是马后炮”,最后不得不归结到一点,那就是偶发。这就像虚构一样,一切都在中点而不是终点,偶发即缘起,不过只是缘起的现象,缘起才是规律本身。

想起宗萨蒋扬钦哲仁波切书中的一个煮鸡蛋的例子,当我们把鸡蛋准备好,水也准备好,又把鸡蛋放进水里,最后在下面升起了火,这样过了五分钟之后,我们即便努力祈祷鸡蛋不要熟,都是不可能的了。想要鸡蛋不熟,唯一的办法就就是破坏掉前面蛋、水、放入、火、时间五个缘中的任意一个。

“凡夫畏果,菩萨畏因”,如是如是。

写至此,似乎大部分的想法都已诉诸笔端,又似乎还有很多想说的没说完,先这样吧。

读书笔记 篇三

前不久,知乎上有人邀请我回答“有没有那种让你拿起来就放不下的书?”我仔细想了想,脑海中不时浮现出若干本读过的书,但最后都“放下了”。今天,我刚刚读完《宇宙》(卡尔·萨根著)。我想我有答案了。

今天回家路上,车里播放着主播汪洁播讲的《科幻世界漫游指南》。满脑子的外星人、人马座阿尔法星。如果眼前有一个外星人飘然落在车子的引擎盖上,而ta对地球的各种事物不甚了解。我一定会推荐ta在亚马逊商城购买此书。因为这本书讲了自人类诞生以来一切“值得一说”的事。如果ta想对我们有所了解,而不陷入尬聊的话,读这本书就够了。如果外星人的机场也卖书的话,这本《宇宙》的书名一定有个副标题“二十天了解关于地球人的一切”、“从陌生到老铁:一本书看透地球人”。

我本想尽可能地简述该书的内容,让朋友们全方位地了解该书的有趣之处。可是该书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了。我只能选取其中几点来略做介绍了。

该书出版于1980年。冷战渐热。所有生物数次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这个时候出现的这本书,仿佛像是一个将死之人,写下的回忆录,以及遗书。说是回忆录,因为这本书回顾了自古希腊时期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类为了了解宇宙,了解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说是遗书,因为这本书深刻检讨了过去所走的弯路,总结了过去的失败教训。同时还对未来有着无限的憧憬。然而这个憧憬也是悲壮的,因为这个憧憬的背景是掌握几万颗氢弹的人正在控制按钮边上打蟑螂。如果在最后的最后,最后一拨人类要封装一本书向太空深处发射火箭,表明“我们曾如此如此活过”。这本书就很合适。

这本书的内容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精确的科学知识,二是天马行空的浪漫。“如果我们被随机插入宇宙中,会发现自己位于一颗行星或其附近的概率是十亿忆亿亿(1的后面有33个零)分之一。”

书的开篇就详细介绍了公元前3世纪埃及的埃拉托斯特尼因为一件日常小事就断定地球是圆的,并用现在初中生就有的数学知识、木棍、眼睛、大脑,就测出了地球的周长为40000千米。看到书中的图解,和介绍,我是震惊的。我特意查了用目前的技术测得的地球周长,40076千米。

同时期的巨星还有欧几里得、狄奥尼修斯(语言学上的贡献与欧几里得的几何学贡献相当)、希罗菲卢斯(奠定生理学基础——大脑才是智慧之所)、郝仑(第一本关于机器人的著作《自动机》)、数学家阿波罗尼奥斯(阐明了圆锥曲线的各种形式,18世纪以后被开普勒用于描述行星运动)……人类以这样开局,连我都感受到了一种稳稳的幸福。然而,亚历山大图书馆在建馆700年后,灰飞烟灭。亚历山大图书馆50万册图书被毁。有多遗憾?“书架上曾摆放着萨摩斯的天文学家阿里斯塔克斯的著作,论述地球只不过是众多行星中的一颗,与其他行星一样绕太阳公转,而恒星极为遥远。每一个结论都正确无误,但我们足足等了近2000年才得以重新发现这些正确的观点。”这一关灯,就要到中世纪宗教改革、文艺复兴才开始再次睁眼看宇宙。期间的曲折挫折,常人难以想象。

这又说回本书的特点。虽然是介绍科学发现的历程。内容却不是干巴巴的文学描述。如书中就详细介绍了哥白尼的日心说、托勒密的地心说是如何对统一天文现象作各自的解读,哥白尼和托勒密还各自总结出了解释的理论。关键是这两个学说竟然基本都是奏效的。也就是可以用来预测行星的位置。之前一直好奇古代的人是怎么预测行星位置的,这回得到了部分答案。然而,开普勒的三大定律才是真正的答案。开普勒一直郁郁不得志,直到他遇到了第谷。第谷,一个有天文梦想的纨绔子弟,死于暴饮暴食和酗酒。但他死之前将无价却一直没在意的观测资料交给了开普勒。开普勒三大定律之妙处在于,人在家中坐,用纸和笔就可以精确知道天上星星的过去未来。现正被用于航空航天领域。

在介绍完太阳系、银河系、星际物质后,本书进入另一部分,天马行空的浪漫。卡尔·萨根从破译古埃及的罗塞塔石碑象形文字开始说起,说到寻找古老而奇异的另一个文明的信息,寻求理解地外智慧的方法。他认定各个文明之间的共同语言:科学和数学。看到这里,我想起卡尔·萨根的一部科幻小说《接触》(也曾被改编成电影《超时空接触》)。卡尔·萨根之所以有这个自信,是因为自然的法则在各处都一模一样。“遥远恒星和星系的光谱图样与太阳的相同,都能通过实验室中的实验而被理解。宇宙各处不只化学元素相同,而且主导原子辐射吸收和发射的量子力学在各处也同样适用。遥远的彼此绕转的星系与地球上落地的苹果遵守同样的引力定律,旅行者号飞船前往其他恒星的运动也同样。”

卡尔·萨根在不断缩小寻找的范围,不断细化寻找的方法。由于自然法则的原因,如果我们主动发出信息,接收到并回应信息的会是比我们落后的文明。如果我们收到陌生信息,那么,该信息来源于比我们先进的文明。

当时最先进的工具是阿雷西博天文台。几个星期之内就可以将《不列颠百科全书》发送给15000光年外的天文台。顺便说一句,当前及未来三十年,最先进的天文台在中国。地外文明似乎触手可及了呢。这仅仅是明天,还是后天的问题了。这么一来,世间的科幻小说似乎都落入俗套了。两个文明一旦相遇,不大可能是在同一水平上的。其中一个必然是“虫子”。

按照估算文明数量的德雷克公式,银河系现存文明就数以百万计。不过,有一个不知是好还是坏的消息,我们可能是第一个文明。卡尔·萨根又提出几个猜测“也许星际空间飞行中存在着一些不可预知的问题——毕竟在光速的速度下很难看到以接近光速的速度运动时会有什么样的阻碍出现。又或者地外智慧就在那里,但由于某种银河系中的公约、某种不要干预新出现文明的伦理规范,他们隐藏了起来。我们可以想想他们正好奇又冷静地在观察我们,来确定我们今年是否能再一次避免自我毁灭,就像我们观察一盘琼脂中的细菌文化。”一个文明可能像蔓延的葡萄藤一样向外探索。“任何一个以我们(人类)目前技术进步速度发展了百万年的文明,其超越我们的程度就好像我们超越夜猴或者猕猴一样。”根据卡尔·萨根的推算,最快与我们相遇的文明,起码发展了一百万年。为什么我们如此执着于星际航行?可能是为了永生。一个由永生个体构成的文明是否会觉得星际航行有点幼稚呢?

作者提醒我们,不必担忧地球人能不能对抗到访的地外文明。因为根本不可能有对抗的余地。科幻作品中描述地球人历尽千辛万苦最终战胜外星人的梗,可能是一种对地外文明的恐惧。其归根结底是对自身的恐惧。因为我们的历史就是弱肉强食的历史。而被我们毁灭的文明,也仅仅落后不太多而已。如科尔特斯和阿兹特克。不过,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纯粹接收到星际广播。那时我们就该担忧文明的碰撞了。

卡尔·萨根还提供了星际信息接收指南。一是发送类似质数这样的信息,因为自然界形成这类信号概率极低。二是如何解读信息。

“射电技术允许传播的信息丰富得不可思议。也许当我们收听到信号时,会发现我们自己正处在《银河大百科全书》的第3267卷。”

“无论耗费多少时间,我们终将回信。我们会发射一些关于自己的信息——最初只是最基本的——作为我们发起的长长的星际聊天的开头,由于星际空间距离的广袤以及光速的有限,这场对话将会有我们遥远的后来来继续。有一天,在某颗遥远的恒星的一颗行星上,一种与我们非常不同的生命可能会要求我们发送最新版的《银河大百科全书》,以获悉最新加入银河文明部落的社会的零星信息。”

在一番天马行空的畅想后,作者带着对核冬天造成自我毁灭的恐惧结束了本书。

读书笔记 篇四

读了克里希那穆提的《一生的学习》,有一种价值观被颠覆的背叛,在我20多年不算长的人生中一直接受的是中国传统式的价值观和人生理念,读完《一生的学习》,我体会到原来人生、教育、知识、老师甚至是自己的父母都可以用另一种表达来诠释,思想的颠覆让我找到了新的出口,现将自己的一些感悟付之于笔端。

一、作者简介。

克里希那穆提(J·Krishnamurti 1895—1986)是印度的著名哲学家,在西方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他主张真理纯属个人了悟,一定要用自己的光来照亮自己。他一生的教诲皆在帮助人类从恐惧和无明中彻底解脱,体悟慈悲与至乐的境界。他被誉为“20世纪最纯净的心灵,让整个世界驻足聆听的声音”

二、《一生的学习》概述。

本书共分为八章,第一章 教育与生活的意义,第二章 正确的教育,第三章 智力、权威与智慧,第四章 今日世界的危机,第五章 我们需要怎样的学校,第六章 父母与教师,第七章 性与婚姻,第八章 艺术、美与创造。

无知的人并不是没有学问的人,而是不明了自己的人。当一个有学问的人信赖书本、知识和权威,借着它们以获取了解,那么他便是愚蠢的。了解是由自我认识而来,而自我认识,乃是一个人明白他自己的整个心理过程。因此,教育的真正意义是自我了解,因为整个生活是汇聚于我们每个人的身心。

目前我们所谓的教育,只是由书本聚集见闻、知识,这是任何必懂得阅读的人都办得到的。这种教育提供了一条巧妙的逃避自我之途,如同其他所有的逃避方式一样,它无可避免地制造出有增无减的苦难。冲突和混乱,是由于我们和他人、事物、概念之间差错的关系而产生,除非我们了解此项关系而改变了它,否则,仅仅知识的学习和堆砌,各种技能的获取,都只会将我们导向更深的混乱和毁灭。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里,我们将子女送入学校,学习一些技能,借此在来日谋生。我们对孩子最急切的渴望,就是将他塑造成一个专家,希望给予他一个安全的经济地位。然而,技术的训练能使我们了解自己吗?

虽然,显而易见的,懂得念书写字、学习土木工程或其他某种职业,是必需的,然而技术能给予我们了解生活的能力吗?技术,无疑地,是次要的;如果技术是我们惟一奋力以求的东西,那么我们就摒弃了生活中最主要的东西了。

生活,是痛苦,喜悦、美、丑、爱,一旦我们将它整体地加以了解,那么这项了解在各方面都会创出它应有的技术。不过,相反的说法就是不是真的了:技术永远无法产生创造性的了解。

今日的教育已全盘的失败,因为它过分强调了技术。由于这种技术的过分强调,我们便毁灭了人。磨练技能和效率,然而对生活却不了解,对思想、欲望的行踪不能领悟,只会使我们变得日益残暴无情,以致于触发战争,危害了我们肉体上的安全。由于单单培养技术,已经制造出许多科学家、数学家、造桥工程师、征服太空的人,但这些人了解生活的整体过程吗?一个专家能把生活加以整体地体验吗?惟有当他不是专家时,这才有可能。

三、读后感。

一个人最大的敌人不在于其他,而是在于自己,在于你是否真正了解自己、真正认识自我。所以教育的真谛并不仅限于“传道,授业,解惑也”,传统的教育让我们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我们为了一个统一的答案而学习。曾看过一个小故事,人们问放牛娃放牛是为了什么,放牛娃说为了娶媳妇,娶了媳妇生娃,生了娃放羊,就陷入了“放羊—娶亲—生娃—放羊”的恶性循环。我们感慨放牛娃的鼠目寸光,殊不知我们也已经走入了“考大学—工作—结婚—生孩—考大学”的怪圈。这难道就是现代教育赐予我们的礼物?现代社会需要的不仅仅是大学生,更多的是有理想有抱负,有血有肉有思想的灵魂。什么是教育的意义?教育应该让我们发现恒久不变的价值,使我们不至于只依附公式或重复口号;教育应该帮助我们拆除在国籍和社会上所竖立的栅栏。不幸的是,现行的教育制度正促使我们变得卑屈,变得机械化,变得毫不思考,虽然教育唤醒我们的智力,然而,它使我们的内心残缺不全、矛盾、没有创造力。

正确的教育使我们了解自己,明白自己的整个心理过程。现在社会的发展突出了“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我们不能否认这些,但是要使一个人内心变得强大起来我们更多需要的是“爱”,通过爱的传递,帮助他人去体验生活的完整过程,有了爱,才会和别人在同一层次、同一时间有即时的沟通。珍视现在,珍爱身边的人,学会理解和信任,不要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别人身上,尤其是父母总是倾向于把自己未完成的心愿强加于自己的孩子,孩子有孩子的未来,他们的人生不是任何人能掌控的,家长应给以孩子更多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引导他们实现自我价值。

“教师”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个神圣的字眼,但是随着时代的变革,教师已经把教育当做一个扩张自我、满足自我的方法,即使是一群小学生也会成为他私人野心的工具。教育一个孩子不

仅仅是教给他们科学文化知识,而是帮助他们了解何谓自由和完整,教导他们学会怜悯、同情、知足,寻求至高无上的真实。因为,惟有如此,人类才能获得真正的拯救。真正的教育,要唤醒智慧,培育一种完整的生活,惟有这种教育才能创造出一种新的文化和一个和平的世界。

如果一个人被评价为独立自主,我会觉得这是对一个人最高的评价。因为内心没有依赖,就没有束缚,没有条条框框的约束,这样的人善于剔除传统的思维方式发现新的事物。这样的人生永远不会平庸,永远充满活力。

一生的学习,这个名字在我看来多少有些哗众取宠了,远不如原来的英文名字-Education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Life来的贴切,教育和生命的意义,或许在众多的书籍里面显的太过普通,确实是,关于教育和生命,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关于它的书也是汗牛充栋,可是这个名字切切实实的告诉你这本书是讲的什么。生命的意义,这个才是一切的根本,我们的教育如果不是从这里出发,不是为了生命的意义,势必为功利所引导,结果就是培养出一批批工蚁一般的工作机器。人,是有思想的,没有了思想的人,要么是麻木,要么是痛苦。

教育从心开始。了解生命的意义,让智慧充满我们的心灵,这个才是教育的根本,构建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之后,生命才会充满宁静快乐,才有继续学习其他知识的能量。

作者的故事大家可以自己去读传记。我读了传记之后第一个深刻的印象是克里希那穆提对于自身自由和独立的追求,这也成为他思想的重要基石。克里希那穆提14 岁就被神通学会认定为弥勒尊者的化身,可是在后来他坚决的解散了专为他设立的”世界明星社“。他相信真理是无限的,纯属个人的了悟,一旦落入某种组织或上师的崇拜,人的心智就开始僵化、定型、软弱和残缺。 如克里希那穆提一样,让我们和大师一起,去追寻我们心灵的自由,寻找自己的智慧吧。

小说读后感3100字左右 篇五

闲来无事,读胡怀琛《中国小说研究》一书,系中国古籍出版社出版之国学名家选粹版本。

本寻鲁迅之小说研究专著,以观中国小说之发展系统,也看近人对中国小说之界定研究,然终无所获。所幸,偶得胡氏此本,亦可作概览了解之用。近日问得新文兄藏鲁迅本,日后定将借来,以增小说之见。

读此一本书,不禁回想当年之小说见闻。初时,以为小说不外乎不入流之书籍,而入流者,仅就教科书之类,再而有之,则乃教辅材料,教学参考之类,凡此学校教育教学之关系书籍,皆主流者书籍也。如今反思,当初之成见,极不科学也,甚而至于愚陋之极端可见也。然因此态度标准,也是裨益于我。因不染非主流之小说故,我从未见骂于师长。虽偶尔见笑于同学,讥我书呆子,然终未贻误学习,可也。终不至于课堂内有瘾作祟,而冒渚师之禁令教诲,窥得武侠、言情之情节正酣,却逮之于严师屡次,或当堂怒骂,或抄没小说,或家长见训,或保证往后之不再如何如何。

世之所事,长短兼而有之,于我而言,择取而已,无甚善恶多寡,然哉!

小说之念想,原初以为之偏颇,亦随学习增长而有所转观。初中时,小说如鲁迅文章,如诸多国外小说,也多见了。课堂之内,为师者也多加以疏通,盖小说概念之正统触及。当此时,仍不望读及小说之言情、武侠者,如金庸小说,琼瑶小说等。然小说之知识却可接受,如小说之要素:人物,情节等,小说之篇章体例等。而何至于死记硬背者,应试分数之故耳。

至于高中,同学之偷读小说者,越发少也。此时,价值观念当有所定型,个性思想也当自存,小说之受,不必如初中时代上瘾如毒。同学之小说阅读,权当课后之消遣者居多。当此时,为师者也多有正面鼓励,言小说之阅读可阔学生之视野,尤其古典名著,更当读其三两遍方可领悟其魅力,如《三国》、《茶花女》等。而死记硬背者如小说其作者,其内容典型之人物,也因应试分数之缘故,不得不加以日夜咀嚼。至今想来,实在徒劳,于今略想其实效,也渺渺乎无所遗留,憾哉!

大学之小说感触,终得原貌。然不多专业触及,故小说之研究自不敢当,更不可小说之如何瞧他不起了。囿于学识陋见,小说之原著阅读,始终难入我心。而今,每与友人对语小说者,则汗颜不敢恭维,形秽自惭罢了!

人之短见,自是多矣,若自省后能有所甄补,倒也无妨。此之故,于今仍不敢懈怠于学习。胡氏之《中国小说研究》之阅读,此理可循也。

今原意在于略写读后感像而已,无望扬洒拖沓,然我本性之故,逢一事所论,终究杂感自我,其中不免情感纠葛,生发别样之文字。初看时,其无关乎本旨,却有其因由来之,故当略写如上。

此后,该是读后感之说,实在于我聊发而已,间或原文录下,间或行文自述,难作学术之考究,且当增益收获罢了。

与其他学术史研究一般,胡氏对概念小说者,置于篇首阐发。然因恐先入为主之彼端,有碍于后来之信服考究,胡氏对小说之定义也是宽宏存疑,以待读者之后领悟弥补。此之态度,学术之精神也。如仁者,如道德者,如礼仪者,概念定义之,实在无所慎密,也无多需要。故常常不作死规定。此类现象,读者皆能明理宽怀,于己也多有裨益,无碍于日后拓展。

"不过在中国旧文学里,并不把小说看得重要。虽然在两千年前,已经有了小说二字;但是古代所认为是小说的,到现在并不能算是小说;现在我们所认为是小说的,古代是没有的(说他没有,也不是完全没有;只不过不名为小说,且和现在的小说形式上略有些不同。)这样下定义就很不容易了。"

胡氏此说非自说自话。中西之小说,无论概念内涵,抑或形式表现,殊多差异,于是中西合并式概念定义来阐发小说,也多有不便。更遑论以末尾定渊源,来个头尾倒置法,其误导之害更甚。后人之所谓小说流派,小说体例主义者,皆赖发端原委之清澈理顺,故不可以糊涂笼统之小说研究为满足。

如书名之见,研究之贯律,不便概念定义束缚手脚眼界,免受先入为主之害。于是:"我以为研究的方法,最好是从他的渊源说起,从渊源说到支派,那就容易明白。我们不必先说定义,只从他的源流上,看出他是什么。"可谓研究之真理也。

征小说之源流,当从民间说起,当从口耳传承之神话传说论起。"中国的神话和传说,虽然是小说的根源,虽然到后世仍在小说中占了一大部分,但是在古代,并不把曾把他称为小说。考中国的'小说'二字,最初见于《庄子》,他说:'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荀子》也将小说二字连称,但尚未指明何谓小说,然可见其小说之小视口吻。而班固《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之流,盖出于稗官"。可推见古之稗官也类小说家者,"稗"也即"小"。

至春秋战国时代,有"十家"之说:儒家,道家,法家…,而小说家已名列其一。此"十家"之说,出自班固"九流十家"之论。班固引孔子话,论说小说也当有可观,已承认小说有相当之价值。只是,承认价值也是限于小道而已,社会杂谈,民间小事罢了。此可谓小说,后世也有之,然外延窄乎斯哉,不可等同而语。

中国古时小说之流,往往不见台面,入不了正统,更不消风雅称赞了。此故,难见如正史般小说论集,也难见社会主流之小说普及。历史鉴往,小说如所谓"记",所谓"传",所谓"志异",所谓"演义",皆小资打趣,或闲杂消遣。

小说于古时中国无正经地位,然亦常散见各处。正史中有列传,列传也》石油荒诞怪异之说,神话传说之类。也有民间神话、传说之收录如《搜神记》、《齐谐记》等,再有虚构故事之《黄粱梦》。于此可见,小说之足迹,也当可观遍野,只是有些羞于世面罢了,也不当主流所正视。

胡氏于概论小说定义后,分论三章节。

以本质论小说分论研究,神话,寓言,稗史,三者皆是小说。从本质看来,小说源于神话寓言,传说稗史。然后人之小说,却不囿于这三者。如唐体小说,如宋元杂剧、戏曲说本,弹词,如明清演义等,皆属于小说范围。可见,小说源于此,却不限于此。三者其后,变迁杂交,体例也渐起模糊。如与正史相对之稗史,亦可小说视之。本质角度看小说,可谓推其本源,逐其始末,后起之体例形式,时代主义之类研究法,皆有赖于此。

以形式论小说分类研究。形势看来,表现为小说者,可记载一人一事类,可以演义故事情节类,可淡些描述概括类,可诗文剧本唱白类。此四类谓记事体、演义体,描写体,诗歌体,盖可为小说定论其形式周全也。若《三国演义》者,若记事诗,戏曲者,若《红楼梦》,皆可区分其差异。《红楼梦》近人多谓古典小说,四大名著,可其小说地位不赖其他,其描写体小说之创作价值可观而已。故近人讲《红楼梦》与《三国》、《水浒》并论为白话小说,通论其价值,实为不妥。

以时代论小时分类研究。有周秦小说,晋唐小说,宋元小说,清小说,最近小说。胡氏认为,周秦小说,可从经、子中找出》小说片段,此外,《汉书艺文志》中有一篇小说目录,只是原书皆不见于世。如《周考》、《青史子》、《师旷》等。"周秦以后,接着说晋、唐小说,为什么丢了两汉不讲。因为现在流传的两汉人的作品,大概是后人假造的。晋人著名小说如《搜神记》,唐代小说如《南柯记》。宋元时,演义体小说盛行,脱离文人范围,与平民接近,此乃小说之脱胎换骨,意义可书。清小说,产生新题材,描写体,以《红楼梦》为最为胜。最近小说有以林纾为代表的译作如,《黑奴纾天录》,周作人《域外小说集》。而《超人》、《呐喊》为代表,受了西洋小说影响而创作。与此同时,仿古之小说创作夜从未停歇,如《秦汉演义》、《两汉演义》仿宋元小说,刘鹗《老残游记》仿清小说之体例。

至此,胡氏小说研究可谓深入浅出了,小说之概念定义也若蒙头雾水之恍然消散。精心读之,思之以深,自觉收获良多,读后感记之,可也!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 篇六

作者尤瓦尔。赫尔利,1976年生人,以色列历史学家,牛津毕业,希伯来大学做历史学研究,2012年出版《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他本人是历史学家,但是其书中融合了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生物学等诸多学科知识。

书中用几近于上帝之眼的高度,俯瞰人类从东非一个普通动物发展到目前地球的控制者,地位直追造物神的历史历程。主要经历了三件事,一是认知革命,从猴子到统治者,二是农业革命,从打猎到帝国,具有了文明,三是科学革命,推动发生骤变。

一、认知革命

大概在600万前,猴子作为全部人类祖先出现在地球上,250万前,出现大批人类,包括尼安德特人、直立人、梭罗人、匠人、智人等多个人种,人一开始是非常弱势的状态,人最早用石器就是吃骨髓,在各类动物之后吃剩下的,同时人的身体不行,直立行走后骨盆变窄,生育风险很大,人类容易早产,同时需要父母好几年生养。大概30万前,人类学会用火,森林烧完后,可以食用熟食,原先吃生肉,需要消化很长时间,同时人的用餐时间变短,使得有时间思考、发明工具,大脑开始有营养,脑容量开始增加,也造就了智人走向食物链顶端。

大概7万前,基因突变,智人语言发生巨变,描述那些没有发生的事情,出现复杂的语言,调动更多的人来一起工作,同时部落中发现艺术品,有想象了,开始消灭其他生物,他们从东非出发,跨海,到澳大利亚。造图腾、造艺术品。语言和想象力对人类的贡献是巨大的,因为仅有利益是无法长久的,分肉无法长期,但是有想象力、有图腾后,塑造出神后,原始人战战兢兢,心灵上有依靠,形成以虚构前提形成的组织团体。这就是认知革命带来意义。

企业,有实体,但是什么是公司,公司不是资产,不是人,公司其实人们虚拟出来,相信有公司存在,对所有人有保障,都相信,如果大家都不相信,没有信誉了,信任不再了,公司就不再,所以人和动物之间的认知,人开始相信一些不存在的东西,强大,成为人类的洪水,开始摧毁其他物种。以澳洲大陆,大型类动物都比较笨,两百公斤、两米高的袋鼠,24种大动物23种灭绝,一是智人火烧的比较多,二是大动物生育期长,繁衍期跟不上,美洲大陆也一样。那个年代的原始人,相对事物比较充裕,因此现代人对甜食很喜欢,因为原先甜食很稀缺。

这就是完成第一个革命,认知革命,统治地球。

二、农业革命—史上最大骗局

实际上当人类从狩猎到采集后,平均寿命下降,痛苦,辛苦,而打猎为生,相对幸福,不需要靠天吃饭。

9000年前,种小麦,每天担心天气,变得焦虑,小麦需要呵护,需要用水、除虫,人开始弯曲、插秧,辛苦劳作,人体开始出现大量疾病,营养不良,吃小麦、面糊等,小孩死亡率提高,但人口数量提高。因为打猎时需要迁徙,生孩子不方便,而农耕时,因此是小麦驯服了人类,成为地球上的植物,基因大幅提高。

打猎时战争不多,而农业时代的土地成为战争焦点,出现大量暴力行为,对于个体而言,人的福利大幅下降。因此,从经济上将,做农民是不经济,而推动这种变化的可能是基因,人不是重点,而是基因,基因为了更大、更多的扩大范围,人是载体,只是基因的需求,基因让你吃得多,而脂肪多在于生育,一个女人生完孩子快速老化,基因认为你已无用。(自私的基因)

狗、猪、鸡,数量很多,但福利很差,鸡可以8-10年野化,而现在鸡几个月,公元前1万年,全球有500-800万人,公元一世纪,2.5亿人。史前人比现在聪明,没有工具即可判断天空、动物,但对大自然非常了解,而农业社会,只关心小麦,量的增加,增加了人口,催收了食利阶层。大规模、政治、战争等的基础,富裕粮食的出现,使得阶层出现,历史、哲学等,法律、教育、国家,都是想象出来的东西,围绕这些东西,建立了帝国时代。农业社会对基因有帮助。这时候出现了记忆过载,各大文明出现文字、语言、数学,人类历史进入分久必合,大部分是合的,越来越融合的趋势,主要由三件东西组成,一是宗教,多神、一神、无神,即宗教的法则,二是国家,主要是帝国的愿望,三是货币和经济,表示为金钱的味道。

公元前1万年,有数千个宗教,公元前2000前,只有数百个,而公元1450年,将近9成人紧密一起,今天,接受了同一套地缘政治,没有国家被吞并,法律、科学,趋同,人类向更紧密发展。

三、科学革命

第三个科学革命,假如500年前人到现在,会吓死,近几百年发生巨大变化。1500年,人类力量有巨大成长,具体

人口从5亿-70亿

产值2500亿美元—60万亿 240倍

卡路里13万亿卡-1500万亿 115倍

发现自己的无知。这里主要来自科学革命,过去信神、变成科学,这里有三个前提:

1、人们愿意承认自己无知,

2、以观察和数学为依据,有数理化统计,

3、把理论转化成新的应用,

1744年,苏格拉长老会想成立养老基金,用概率论的做法,运用出生、死亡年龄的概率,测算930人,每年死27,18人有遗孀,没有遗孀5个人有孤儿,有的里面2人有孤儿,遗孀里还有再婚的。牧师每年交2磅12先令2便士,遗孀一年能拿10磅,选择年缴6磅11先令3便士,遗孀能拿25磅。经过计算后,1765年,总资本为58348磅,实际上为58347。现在1000亿磅,苏格兰遗孀基金。所以,科学是生产力。

科学和帝国的联姻,远航200天,都要写遗嘱,有风俗,吃柑橘可以防坏血症,主要是vc,哥伦布、麦哲伦航海开始盛行,欧洲航海是带着好奇心、掠夺的,带着科学家,国王贵族出钱,探险家掠夺;而中国、波斯是帝国施舍,这里殖民过程,大幅人口被杀,无论这帮人和你说什么,你都不要相信,他们只是要抢你的东西—印第安人。

每次航行,都会发行股票,很多人会买,这里就是信用的发明,过去从生产道收益,现在开始循环,资本主义出现了,收益不要存着,要流动,全部人都参加投资。

西班牙衰弱,打仗太多,信用下降,荷兰后来起来,靠的也是信用,后来英法起来了

工业的巨轮。过去历史,我们只能通过人类或动物的身体进行能量转换,吸收食物中封存的太阳能,再转换成为肌肉运动,用以拉车或犁田。直到蒸汽机的发明,人们才洞悉能量转换利用的秘密,开始深深着迷于使用机器和引擎转换各种能量。使得人类历史第一次实现了生产超过了需求,所以有了消费主义。

后续:

永远的革命

智人通过一场场革命,越来越不受自然控制,甚至全面改变了自然的生存状态。但是人类的心理也在被改变,工业化的精确时间,统治了人们生活,社群和家庭被弱化,市场和国家成长越来越大,。同时人类力量空前强大,但是到底是更加快乐还是痛苦,我们拥有堪比造物主的能力,但是我们无法控制自己变化,如果有神的力量,但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么人类就危险了。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七

前些天,买了几本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先是读《快乐影子之舞》,作家奠定声名之作,觉得也没有什么,说不上有多好。但当我读到第二本《公开的秘密》时,便欲罢不能了。然后废寝忘食读完了《好女人的爱情》和《逃离》。读罢,思绪还沉浸在她的叙述中,缠绕在她讲的故事所创造的浓雾中,不能自拔。

每一个作家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表现手法,艾丽丝·门罗也不例外。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作家,艾丽丝·门罗无疑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她很善于吊人的胃口。她从最不起眼的地方讲起,你先是漫不经心地听着。但听着听着,便被她的故事吸引了。而当故事讲到最吸引人的地方时,你抻长了脖子,正无限神往地听着,想饕餮下面的精彩,她却停了下来。然后一声咳嗽,开始讲其他。没办法,你希望听下去,只好跟着她走。于是,她带着你走啊,绕啊,走到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讲另一个有些关联的故事。虽不算美味,但也足以饴人。就这样,你听着听着,走着走着,发现又跟着她回到了原处,回到刚才中断了的精彩之处。而因为这种时空转换的叙述,你得以更加品味到故事的妙处,尝到美食的精华,从而神驰千里,沉醉其中。原来那些转换,那些看似的不相关,都是这道大菜必不可少的作料啊。

艾丽丝·门罗的小说里的主角,都是一个个普通小镇上的普通人。而故事的内容,也多是讲述人类普遍的微小感情,比如一位父亲埋藏已久的恋情,比如两个普通的小女孩的微妙的友谊,比如一个女孩因为怜悯而故意放走父亲要杀的马,比如一个女人对一个传奇式的凶恶男人的一见钟情。因为是写人类的微小的感情,所以她的小说有着那么多的悬疑,让你在阅读时过把读侦探小说的瘾。艾丽丝·门罗是一个制造悬念的高手。这也是她吊胃口的手段之一吧。她为你出示一个场景,那个场景暧昧无比,看似零乱不堪,却有着那么多的蛛丝马迹,让你忍不住悄悄地探究,希望捕捉到常人难以发现的幽微。这也难怪,好奇心是人类的天性,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原始动力。你大气儿也不敢喘,更不敢稍微离开片刻,怕一离开,就中断了思路,一喘气,便惊飞了灵感。你全然忘了,其实你一直在那个现场制造者的控制之下,她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提着一盏小小的灯,发着幽暗的光,指引着你,一点一点寻找着,探求着。好不容易,你觉得你接近真相了,你欣喜万分,正待豁然,突然,灯光消失了,你眼前一片黑暗。你努力地找啊找,但,你找不到答案,或者,根本没有答案,只是一个看似杂乱的场景罢了。内中,也许藏有玄机,但所有的隐秘都是你自己的猜测,那个布置场景的人不会告诉你。这样也许更好些,让你得意于你自己的发现,也给你无限想象的空间,让你发现更多的可能。

那个与图书管理员互通书信常诉衷情的大兵,后来到哪里去了?是图书管理员那个当推销员的朋友用了大兵的名字,还是大兵的父亲用了什么计谋?

那个在野营路上失踪的女孩到底去了哪里?是被人害了,还是在别人的帮助下浪迹到了别处?

朱丽叶的女儿,那个二十岁那年在某种课程中“隐退”消失的女孩,到底怎么样了?是她自愿消失?还是被人胁迫?

劳莲,那个十三岁的女孩,她到底是父母的亲生女儿,还是德尔芬的女儿?那个死去的并父母保留的孩子的骨灰,是属于父母的劳莲,还是德尔芬的劳莲?

没有人告诉你答案,你只能自己去想,从而把她的小说读上一遍又一遍。越读,你便越会发现,那些风平浪静的叙述下面,是怎样的暗流汹涌。

题材上,艾丽丝·门罗写那些发生在小人物身上,并非大众化但却经常发生,只是常常被人们忽略的事件。她写这些,让你看到了更多的隐秘,可是,你看完之后,回想一下,审视周围,却发现其实这样的事时时在发生,就在你身边,或者,虽未发生却随时有可能发生。艾丽丝·门罗就是通过这些小人物的故事,揭示人性中被人忽略或者故意忽略的普遍性。在她的小说里,你看到的是人是最本真的状态,没有道德的评论,没有好坏的标准,只有一个个在生活里存在的小人物。存在,我觉得我只能用这个词。因为,艾丽丝·门罗绝不是用小说来揭示什么生命的意义或者一段感情的对错,那些人物,只是存在着罢了,生活着罢了,依从着生命和情感的本能。从这些人物和他们的故事中,你看不到时代,因为这些人物是普通的小人物,有着普遍的典型性,这些故事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发生过,在许多人生活中都出现过的故事,有着普遍的共性。这些人,这些事,超越了时代,超越了道德,甚至超越了意识形态,而直面人性最深最真处,表现最为本真的生命状态。

比如那个已然谈婚论嫁女子格雷斯,与未婚夫的感情不能说不和谐,但是,当她第一次看到未婚夫的哥哥,却在一念之间与之外出,并出逃了一个下午。也许,她只是在与未婚夫的欢爱中有未被满足的愿望(比如被需要,被征服),也许只是因未婚夫的哥哥身上那种特有的气味和那深不可测的目光而一见钟情,也许只是渴望激情,或者,只是好奇,想体验另一种非主流的生活方式。谁又能说自己没有过这种期待与想象呢?心动的感情谁都有过,只是,我们在自己的人生轨迹里一直小心地走着,不敢超越。

卡拉,十八岁从父母家出走,如今又打算逃离丈夫和婚姻,但虽然有贾米森太太的帮助,她还是在出逃的半路失去了勇气,写信让丈夫来把她接回家。而她的丈夫,在去质问并想要伤害贾米森太太时,因为卡拉那只失踪的小羊的意外出现而改变初衷,暧昧的气氛之后,小羊被卡拉的丈夫秘密危害。这又是怎样复杂而隐秘的情绪?

艾丽丝·门罗的语言也很有特色。就那么娓娓道来,像我国三十年代的白话小说,有着沈从文的舒缓与张爱玲的锐利。她不是平铺直叙,而是经常省略掉一部分,只在最关键处展示几个细节,那些细节有着非同寻常的重量,如同一部电影,只是用蒙太奇的手法呈现几个场面,便让你感受到了整个空间的广阔。而这几处细节,就可以让你一斑而知全豹,而且,因为只给你几斑,让你更生出无限的想象来,心中反而酝酿了更多的精彩。

艾丽丝·门罗善写短篇小说,而这些短篇却包容了很多的内容,“她在每一个短篇小说中呈现的深度、智慧和精准比得上很多长篇小说家穷极一生的书写”。她的文笔是浓缩的,如同果珍,哪怕只是一点小末末,也够你放入一杯水中品味良久。有时候,她只是看似轻描淡写地说一句话,而你读来,却发现,这一句话背后,却藏着那么多的隐秘与幽微,你只有再联系前后文细细地读,才能发现更多的情节,更多的妙处。

艾丽丝·门罗不愧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作为英语语种的作家,她的小说让我们读起来无多晦涩,这除了要感谢翻译者的功底外,还与她的平实的风格是分不开的。她获得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绝非偶然。这让我想起上一届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莫言与艾丽丝·门罗是有共性的,他们都是讲故事的高手,都讲述着小人物的命运,都有着令人惊心动魄的细节,也都有着引人入胜的力量。但他们的风格又截然不同。莫言的故事,有着浓重的民族风格,他的叙述,更像在讲民间的传奇,有着许多的俚俗、幽默和许多的荒诞。而在这些看似荒诞的故事中,却隐藏着对人性真实状态的揭露和人类命运的悲悯。而艾丽丝·门罗的讲述,更像是一个老太太在跟你聊天唠嗑,絮絮叨叨,有的地方看似没有逻辑,你以为是这个老人犯了糊涂遗忘了,或者思维混乱了,但听完后,细细琢磨,她的每一句话都那么有条不紊并暗藏玄机,每个故事都是对人性隐秘处的探寻。如果说莫言的小说像传奇,那么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更像回忆录。在语言上,莫言的语言是经过提炼的民间语言,通俗易懂;艾丽丝·门罗的语言是经过文学加工的叙述语言,平实亲切。

感谢这些书,可以让我得以与这些大师亲密对视,让我感受到阅读的幸福。也怅恨我自己没有更多的文学评论知识,语言如此枯竭,不能充分表达出我阅读后的强烈感受。只好有待慢慢进步吧。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八

文:冯专。最近读了几本日本畅销书作家的畅销书,主要是东野圭吾和村上春树的。有《恶意》、《白夜行》、《且听风吟》、《挪威的森林》、《海边的卡夫卡》,再加上之前阅读过的《嫌疑人X的献身》和《解忧杂货店》,打算暂时不再读日本的小说了。

所谓读后感,就像人们看完电影离场时一边扔掉饮料瓶一边说“这电影不错”、“某某的表演甚是精彩啊”、“这电影我都要睡着了”之类的。谁都可以说话,不在乎说得准不准确,说得对不对,说得是否让大家都满意。本来才疏学浅,没读过多少书,是不便于发表意见的,但这东西就像有什么话到了嘴边,不说憋不住,不说会不舒服。

在书城里畅销书显眼的位置,日本文学区两个长长的书架上分别满满地摆放着东野和村上的书,就像是这二人的专区一样,足以说明他们在销售量上所做的贡献。老实说,日本这两个作家是不能拿来进行比较的。就一般的感官而言,东野的小说是近几年来最流行最畅销的,以侦探推理为主,情节十分引人入胜,环环相扣,出其不意,深受读者喜爱,所以其新作一本接一本。不过我却觉得,东野和村上之间,有着天壤之别。二人不能直接进行比较,我只有打比方来说,东野圭吾就跟中国畅销网络作家天下霸唱、天蚕土豆差不多一样,心中只有畅销、只有感官、只有迎合,却没有思想,没有深刻,没有永恒。并不能要求所有文字都必须要如此才算有意义,毕竟,没有谁阅读是为了接受作者的一番教育引导,也不是谁阅读都是为了去找寻生命的意义,发现世界的本质。所以,存在即合理。只是如果要对这类似的小说进行分类、甄别,推荐给青少年的话,至少应该谨慎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东野代表作的《白夜行》,时间跨度大,人物形象多,能够驾驭自如,展示了作者的高超技能。但其刻画的人性之黑暗,社会之阴晦,让人难以承受,我有几日甚至因此而无法入眠。而里面涉及的大部分情节都是在这些人物从小学至中学阶段所发生的,我想对于青少年是十分不合适的。

说到村上春树,大名鼎鼎,诺奖陪跑多年。但由于我读书甚少,在近期因为《新周刊》杂志专题介绍之后,勾起了我的阅读兴趣。对于深刻的作品,没有人可以说能完全读懂,也没有谁说我的阅读理解是最正确的。而作者在回答别人的提问和疑惑时,也是模棱两可,保持神秘。《且听风吟》如此,《挪威的森林》如此,《海边的卡夫卡》也是如此。

《海边的卡夫卡》情节说起来很简单,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为了追求一种自己并不清楚的想要的生活,离家出走。从东京到四国,在高松一个私人图书馆寄居。期间发生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慢慢揭开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找回一段无人知晓的故事。与此同时,小说还有另外两条线索并列展开,一条是寻猫老人中田的故事,一条是发生在二战时期一群孩子在森林里的离奇昏迷又苏醒的事件。随着故事的发展,最后三条线索汇聚在一起,相互印证。仅仅这样总结,也许我们对这本书还是不知所云。村上运用了一种诺贝尔文学奖很青睐的写作手法:魔幻现实主义,让整本书的风格显得神秘又独特。主人公田村卡夫卡受到其父亲的诅咒——迟早要弑杀亲生父亲,与自己的母亲和姐姐交合。无论他如何主动地逃离现实,无论他怎样极力的摆脱命运的诅咒,可最终也逃不过宿命。虽然这一切都是在梦中发生,却又真实地发生了。所以,作者所营造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平面的二维世界,也不是我们感知的三维立体世界,而是有另外一个世界与现实世界平行存在。那也许是我们的内心,因为“世界是我们内心的隐喻,内心是世界的隐喻”。那也许是我们的梦境,梦也许源于现实生活,在潜意识里的呈现,也许那不受我们主观意识的控制,只能信马由缰。也许那一个世界存在某一个角落,比如森林的深处,有一个入口,并且有两个三十年前失踪的士兵把守,里面还有田园河流,仿佛世外桃源,极乐世界。虽然部分情节有些牵强,虽然有些内容显得多余,但既然如此受尊崇,我还有什么说的呢。

本书最想要表达的思想也许有很多,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对于人生命运的思考。每个人都有一个宿命,都背负着恶意的诅咒,都承受着不公平的痛苦。比如田村卡夫卡所面临的命运安排,比如从小被母亲抛弃的现实。他特立独行,他让自己变得强壮,他十五岁时离家出走早有预谋,他觉得,十五岁生日这天,是时候了,是时候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了,是时候去摆脱命运的诅咒了。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一切的思想和行动,怎样离家出走,在车上遇到谁(樱花:隐喻中是他的姐姐),怎样来到了高松,怎样走进了甲村图书馆,这一切其实本身都是被命运所安排妥当了,他无法挣脱,甚至并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命运的掌控之中,一步一步的踏进旋涡,一步一步的逼近真相。后来,他只好认命:就让那诅咒一个一个地实现吧,当这些程序完成之后,自己也许就能成为真正的自己了,成为不受任何人控制的自己了。

他的生命诞生,源于他的母亲;他的命运转折受到诅咒,源于他母亲特殊的命运,源于被母亲抛弃;最终,他从那完全“自由”的世界逃离重返现实世界,也终于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已经到了“那个世界”里的佐伯对他说:你要回到原来的世界,去过原来的生活。即使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被人爱过,没有被人需要过,找不到生活的意义”。现在她赋予了他一项意义,委托给他一件事情,那就是“希望你记住我,只有你记住我,我被其他所有人忘掉都无所谓。”而关于生活的意义,就是看画,看那一幅受过诅咒的《海边的卡夫卡》。

小说讨论了很多主题:对生命意义的探索,对人生命运的把握,对亲情的理解,以及对虚幻世界的想象,包括对战争的思考,对残酷的现实社会的控诉。但对生命意义的寻找,恐怕是最重要的主旨。田村卡夫卡在寻找,佐伯在寻找,中田老人在寻找。其中协助中田的卡车司机星野,这个小小的人物在帮助中田的过程中,竟然神奇地发现,原来自己的生命越来越有价值,原来自己也能听懂音乐,从来不看书的他也要去追寻贝多芬的人生,在中田去世之后仍然要坚持完成中田未完成的使命。他感受到来自发现生命价值所带来的幸福感。走在街上,芸芸众生,或抬头仰望,或低头沉思,或满含笑意,或急切匆忙,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无论他活着的动力是什么,至少都有。只是有的意义在有的时候显得微不足道,或者自己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捍卫这意义。

但小说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神秘世界的大门被关闭,各个角色各归其位,田村卡夫卡君终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价值、存在的意义,他要回去向警察说明情况,继续完成初中的义务教育。当第二天“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这一个结尾情节的安排,是负责任的安排,不继续故弄玄虚,不留下伏笔,让人胡乱深思。他告诉我,告诉我们,告诉迷茫的人们,不要逃离。不要以为逃离需要勇气,参与世界,继续生活,才更有勇气。“人最大的勇气,莫过于看透的世界的本质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这何尝又不是所谓的“大隐隐于市”呢?这一点和《麦田的守望者》里呈现的人生意义稍有不同,在那个年代欧美作家心目中,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更具有理想主义气质,更符合浪漫的自由思想。

最后,我还感觉,莫言的《蛙》中呈现的魔幻现实主义,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呈现的呈现的魔幻现实主义,比村上这本《海边的卡夫卡》要自然,要合理。魔幻与现实,也许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反思现实,追寻意义。我有点纳闷,伟大的文学作品,为什么都是反思伤痛,都是让人悲戚,都是令人神伤?什么时候,出现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字里行间感受轻松与幽默,在快乐的阅读之后能静下来认真思考,这样不是更好吗?但全世界的人们,似乎都已经被数千年来文人哲人带入了一个思考痛苦的凝重氛围。人们早已经习惯地说:“世界本来如此,人生来皆苦。”

是的,这样说的理由很充分,但总要有人来思考,是世界本来如此,还是人心如此?

读书笔记 篇九

其实在抛开诸如升学需求或者专业需要之类的功利心去看《论语》的过程中,我倒是得到了很多身心上的愉悦。此前认为《论语》太蠢,基本上都是教条,没逻辑没理论,一点都不高深。但说实在的,所谓的高深又是什么,对你活着这件事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于我而言,《论语》中承载的精神,最令人佩服的就是他可以避而不谈很多像“天地”“宇宙”“超我”之类玄而又玄的东西,而回归社会行为生活本身,这对于俗世生活中的每个人而言都是相当实用的。而所谓关于君子的诸多“教条”,就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其实广大人民群众,基于庄子的观点,我认为他们是愚蠢的。他们不喜欢高深,不喜欢你跟他们说理论,他们可以很轻易地解构辩证法和认识论,把尼采当蠢货,把马克思当共产主义的神棍。这时候教条就显得尤为重要。知“其然”便可,“所以然”这个层面的东西交由受教育者自己思索,自己大脑想出来的东西自己当然也比较信服,于是教化的逻辑似乎有所颠倒,但效果仍是客观的。至少从小读君子之道的会活得比较地道些。

回到《论语》文本本身。全篇出现“君子”这个词107次,若是加上“士”、“贤者”、“仁者”之类的更宽泛的概念,那整本书基本上都是在教你如何成为一个“君子”了。首先谈谈“君子”一词本身。君子初始指的是“大人”,既贵族统治者,如《诗经·魏风·伐檀》中的“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的君子,与其相对的便是“小人”;而后在孔子的论说中,君子身上被尤其突出的便是其道德层面与知识修养的东西,君子在这时变成了社会文化精英。后一种君子身份在两千多年的文化传承中被不断强化,深深地影响着中华文化浸淫下的我们。

孔子看来,理想的君子应是上述两种身份的结合,贵种好好学习成为祖国栋梁,然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孔子心中君子身份的完美典范就是周公。这个结论是从厦门大学的姚金伟老师的论文中拿来的,虽然自己在看《论语》的时候就分明感觉到孔子对周公深深的爱,但有专业人士的结论傍身还是比较踏实些。首先周公是贵族,有了血统上的先天优势;其次周礼是他定的。。这可太重要,因为我们老说孔子把周的礼制提升到“道”的高度,其实从源头上来看,他之所以那么推崇周礼,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对周公深沉的爱。《论语·宪问》中关于君子的三道如下:“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周公以仁心辅政爱民是为大仁,吐哺之态收天下士人之心是为大智,以武功平“三叔”之乱、封建亲戚以藩屏周是为大勇。周公是稀有的,当时贵族普遍的样子大约就是季氏那样“八佾舞于庭”,变着法子骄奢淫逸,血统观念在他心中份量逐渐减轻,社会文化道德精英,也就是“士”,成了孔子“君子观”中的重点。

于是我们退而求其次地来谈一谈《论语》中孔夫子给我们这些天生的“小人”铺就的“君子之道”。所以何为“君子”?受限于语录体这种很不方便索引的文体,孔子的学生也没有规规矩矩地把大纲列好,说“那句话和那段话是讲那个的所以要摆一起”,所以作为一个识过字的粗读过《论语》的人,我也只能依据自己的感觉经验很粗略地把君子之道分为四块。所谓的划分依据也并不严谨,既然要论内在的道德修养,这四块必然是免不了要提到的:性情、品德、胸怀、理想抱负。

《论语·雍也》有云:“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首先从内在修养而言,一个君子,首要是稳重敦厚,如同山一般坚韧稳固。其实孔子很强调处变不惊这回事,无论遇上什么情况,第一条就是不能失态,缩小到日常生活中就是“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论语·尧曰》),衣冠端正,不斜眼看人,外表端正和性情统一。同时话也不能乱讲,“敏于事而慎于言”,多做少说。《论语·述而》有云:“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孔子性情温厚但自带些许严厉,威仪不显凶猛,庄严且安详。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君子的性情修养的第二大点,将孔子学生对他的这些评价稍作概括,我觉得就是所谓的中庸吧。照这样看来,我觉得孔子也并非单纯到只有“温、良、恭、俭、让”这一面,他所提倡的,或者说是他学生们印象中的老师并非是一个好好先生,也绝非是一个严肃刻板的人。他正处于中间,君子就应该像块玉石,温润待人,却永远保持自己的坚硬。既然提到温润,更进一步的讲,那就是乐天了。“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论语·述而》),胸襟开阔,乐观明达,志向远大,才是君子的气度、怀抱,蝇营狗苟,不是君子的作为。“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论语·述而》),一个一生都在碰壁的达官贵人眼中的失败者,却为着自己的奋斗,不为成功,仅仅是为奋斗而感到愉悦,这是令我十分振奋的。所以我觉得孔子的乐天豁达还是有别于常人的,他是真的在享受生命的过程。

论及品德,其实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取向问题。取向问题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如何对待利义取舍,孔子就会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以利”(《论语·里仁》)君子之义超越了个人的私利,能够利他人、利社会,进而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比如如何对待贫富,孔子就会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处富去贫都要依据道义,贫富其实都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有没有因为其破坏底线。这里要说的是孔子的“义为上”原则,君子的基本品德操行。又比如何以报德、何以报怨,孔子讲的清清楚楚:“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不偏不倚,高风亮节。在待人接物上,《论语》也对君子做了要求。孔子不提倡与人相争,《论语·八佾》中有“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必有所争时也要保持翩翩风度,一派谦和。这是第二条,谦逊。“先行其言而后从之”,言行一致,信守诺言,追求人格的完整,守信是君子必要的德行。《论语·为政》有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棿,小车无杌,其何以行之哉?”无信之小人在社会上无法立足,因为,“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可能以上列举的不是很齐全,因为要论如何成为一个君子,在道德上可做要求的太多了,而我列举的“义以为先“、谦逊,守信在我看来是品德的基础,先把根扎实了,再谈其他的。

君子之义是大义,儒生自古以来都想着匡扶社稷,当国之栋梁。孔子的弟子曾子说:“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读书是为了兼济天下,这是儒家思想这门典型的入世哲学所提倡的,胸怀中始终要放着苍生,不单为学习而学习。把对象缩小来看,缩小到个人的学问钻研上,照样是要胸怀开阔。《论语·述而》:“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其中我们能读到的不应局限于谦虚上,因为虚心向别人学习的基础是承认别人比自己强,却又不以自己的不足为耻,心中有他人,也有自己,这才是真正的开阔。开阔是一面,坚定又是君子胸怀的另一面。“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这句讲的是信念的坚定,更进一层,又有“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中所展现的对人生起落的宠辱不惊,泰然处之的淡定。所以君子在某一程度上是乐天的苦行僧,这是我所做的或许不准确的注脚。

至于理想抱负上的内容,作为学过马哲的现代化青年,子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矣。”我看到是想骂人的,因为在我看来等级制度的存在是合理的,但是认为划分制度的标准是可以不变的,这是很愚蠢的想法。但是转念一想,其实为百姓安居乐业也没什么错,只不过他一直想得不是太通,这就是为什么说反对盲目崇拜了,周公再厉害周礼也不可能是永远的真理。所以尝试着理解他吧,理解这个在某些方面略显固执的老人,他有着朴素的远大的志向,他给他心中的君子立下了同样朴素而远大的志向,“天下归仁”总归是没错的。

关于《论语》中的君子之道,他谈的肯定不止这么点,我读到的也不止这么点,然而能够系统地阐述的大概就这么多了。其实读《论语》的初衷只是想真正了解身为马列主义信仰者的父亲一直批判的“孔老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读完之后,深感此人远比我想得有趣且智慧。说到底我也只是个小人,生活中许多层面在外人看来不是很地道,读了《论语》我也不一定觉得它对,觉得它对我也不会改,因为我想做的不是俗世里的君子,而是洪荒中的圣人,因此道德体系里多的是“老庄”,现在受儒家教育有点过晚了。痴话说到这里,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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