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意见和建议精选7篇

2024-04-08 14: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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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意见和建议 篇一

上海十多年来区域化党建的实践探索不仅是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自身的积极拓展,而且具有特大城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意涵。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角度看,上海的区域化党建实践体现出两种含义的区域化党建并存、动员和整合对象不断扩大、重心在基层、重点在街道以及社会动员与整合功能持续增强的特征。明确区域化党建平台的功能权责、理顺不同共治平台的权责关系、激发参与主体的内在动力、优化区域化党建运行机制能够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关键词]

社会治理创新;特大城市;区域化党建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7)02-0034-03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市场化、城市化、全球化、信息化的影响下,上海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发展,外来人口急剧增长,社会流动加快,利益结构分化,社会风险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大大增强。面对一个快速流动、二元分割、高度分化、自主性萌发的社会,既有的城市管理体制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特大城市社会治理迫切需要改革创新。上海自2004年开始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不仅体现了新形势下城市基层党建的积极探索,更为加强和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上海以区域化党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经验

2004年,上海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了“社区党建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并在全市推行“1+3”社区党建组织体制。2011年《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区域化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共治机制”。2014年《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进而提出“建立多层次的区域化党建平台,在区县、街镇、村居层面进一步健全区域化党建组织网络”,尤其重视通过区域化党建提高社区共治水平,体现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核心思路。

在实践层面,上海不少区县、街镇都在推进区域化党建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静安区在“同心家园”理念引领下,把原本主要在街道层面的区域化党建比较早地延伸到居民区层面,同时有效搭建各种工作载体,尤其是理顺社区、居民区相关体制机制。[1]徐汇区枫林社区(街道)党工委积极探索“1+5+X”模式,形成以多元主体参与为特色的党建工作联合体,为加强党对社区的全面领导提供了体制保障。[2]此外,闵行区着力推动党建联建项目化运作、宝山区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下的大型居住社区自治共治,以及松江区方松街道、虹口区曲阳街道等地都在推进区域化党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

目前看来,上海推进区域化党建的主要经验做法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构建多层次的、以各级党建联席会议为载体的区域化党建平台。区级层面,建立区委领导下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建联席会议。街道层面,建立由党工委书记直接负责的街道党建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居民区层面,除专职社区党务干部外,还吸收社区民警、业委会、物业公司中的党员负责人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二是在街道层面调整区域化党建组织架构,由“1+3”调整为“1+2”。街道党工委原本下设行政组织党组、居民区党委和综合党委,2015年之后改为下设行政组织党组和社区党委。行政组织党组主要发挥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社区党委则要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切实发挥党建引领、推进社区共建共治作用。

四是在党建引领下完善街道协商共治平台(社区代表会议、社区委员会)。具体包括:优化代表结构,广泛吸纳社会各方代表进入社区代表会议;拓展共治内容,将各类社区公共事务均纳入共治内容;强化共治功能,包括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监督和支持社区工作、评议监督有关部门等;完善运行机制,健全议题形成、调查研究、协商议事、项目执行、评估评议、跟踪监督等机制。

二、上海区域化党建工作的特点

十多年的实践体现出上海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特点:

二是区域化党建动员、整合的对象不断扩大。由于体制内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制最为健全,资源也更为丰富,因而区域化党建首要的动员对象仍是驻区单位、在职党员。在此基础上,区域化党建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面向各类组织和社会力量,体现了以党建推进社区共治的工作效果。

三是区域化党建的重心在基层,重点在街道。在上海的实践中,一方面建立了区、街镇、居村三个层面的区域化党建组织网络;另一方面,始终突出区域化党建的重心是在基层,重点则是街道的体制机制创新。区域化党建的工作思路首先出现于街道层面,之后逐渐在横向上扩展到镇域、纵向上深入到居民区,形成了如今多层级、全覆盖的工作格局,也体现了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城乡社区的创新方向。

四是区域化党建的社会动员和整合功能持续加强。上海区域化党建的功能不仅体现在对传统体制内单位的动员参与、整合力量方面,也不仅体现为对于新兴社会领域的党建工作拓展,还体现为街镇党组织加强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领导能力进而改善条块关系,以及在全社区的范围内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共治。

三、当前上海区域化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上海市区域化党建工作在长期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积累了丰富经验。但另一方面,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领域,围绕区域化党建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关系,依然存在一些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第一,区域化党建平台的功能权责有待明确。各级党建联席会议是区域化党建的基础工作平台,但现有的文件中并没有对党建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权责功能的细致界定。比如议事协商,其范围如何界定,不同意见如何达成共识;又如监督功能,街道党工委的工作报告包括哪些内容,与会者能否提出质疑和不同意见,对于报告中的问题如何后续改进等。此类问题都有必要进一步明确。

第二,不同共治平台之间的权责关系有待理顺。党建联席会议只是社区治理平台之一,街镇层面还存在其他一些共治平台,如党代表会议、社区代表会议、社区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等。不同治理平台之间涉及地位有否高低、如何分工合作的关系问题,但现有文件中没有明确界定。例如社区代表会议的主要功能也包括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监督和支持社区工作、评议监督有关部门等,这些与党建联席会议存在交叉。功能交叉的困局体现为:如果党建联席会议可以很好地代表和整合社区力量,则社区代表会议存在的必要性就会减弱;反之,党建联席会议的共治意义就将大打折扣。

第四,社会治理逻辑的体现不够充分。作为运作逻辑,社会治理要体现治理各方具有主体意识、社会参与是否充分有效、不同主体能否通过民主协商达成妥协合作等原则。但在目前这些体现并不充分。例如需求对接机制,要求驻区单位资源和社区服务需求相对接,但在社区服务需求的提出过程中,可能并没有充分体现民意,而驻区单位自身的需求也可能被忽略。又如项目化运作机制,每年共建项目的确定过程可能并未经过充分的民主协商,服务提供方和服务对象的主体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类似问题如能有效解决,将使区域化党建的运作机制更好地体现出社会治理的逻辑。

四、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思考

二是理顺党建联席会议与其他治理平台的关系。党建联席会议以党组织为参与主体,党员代表会议以党员为参与主体。二者存在功能交叉,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整合。党建联席会议是党内会议,社区代表会议是党内外全体会议。在功能设定上,二者可以作为充分听取党内、党外意见的平台,经党建联席会议充分讨论通过的工作方案,可以在社区代表会议上听取更多群众意见后再作执行。在党员代表能够很好地代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二者也可以考虑进行整合。社区委员会是社区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镇人民代表大会则类似于社区代表议。

三是激发参与主体的内在动力。明确党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党员代表的权利、义务,切实保障其协商议事权、建议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按照党内民主原则由各单位、组织、社区选举产生参加党建联席会议的党员代表,党员代表既要对单位、组织、社区负责,也要充分考虑区域公共利益。结合各单位、组织、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制度,试行党员代表的职业化,将党员代表履职情况纳入对党务工作者的考核。

参考文献

[1]朱翊。以居民区党建推动单位、区域、行业党建互联互动――上海市静安区“同心家园”区域化党建工作[J].上海党史与党建,2010(3).

基层社会治理意见和建议 篇二

一、乡镇协商民主的研究背景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阶层更加多样,人的思想观念更加多元,矛盾冲突更加凸显,基层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更加高涨。如何更好地构建规范的制度体系,引导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合理化解社会矛盾,是党和人民面临的共同挑战。党中央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乡镇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发展乡镇协商民主,是党中央对基层政府提出的基本要求,是满足基层群众迫切愿望的需要,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

二、协商民主的内涵及特征

1.协商民主的内涵探释。对于协商民主的内涵,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解释,西方学术界形成了三种较为普遍的观点:一是以米勒为代表的作为决策形式的协商民主观点,二是以乔?埃乐斯特为代表的作为治理形式的协商民主观点,三是以科恩为代表的作为组织形式的协商民主观点。他们都来自于对政治实践的概括和总结,笔者比较赞同中央编译局陈家刚博士对于协商民主在政治实践中的内涵概括:“协商民主意味着政治共同体中的自由、平等公民,通过参与政治过程,提出自身观点并充分考虑其他人的偏好,根据条件修正自己的理由,实现偏好转换,批判性审视各种政策建议,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

随着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协商民主的实践活动越来越多地延伸到公共事务的治理,由于各国有不同的国情、不同的文化背景,公共事务客观上又存在着多样性、复杂性,在实践过程中,虽然协商民主的核心内涵没有变化,但随着外延的扩大,其内涵更丰富。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实践探索,确立了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已经极大地丰富了协商民主政治上的内涵。随着中国将协商民主扩大到对公共事务的处理,协商民主的外延更加宽广,协商民主的内涵会更加丰富。

2.协商民主的特征思辨。陈家刚认为协商民主表现出8个方面的特征:理性、责任性、平等性、程序性、公开性、参与性、多元性、合法性,但是这个特征主要是从政治实践中去分析和概括的,对于多元社会背景下的公共事务的处理,还需要不同的智慧去把握,民革芜湖市委会的吴万夫、高光兴在《乡镇协商民主之思考》一文中,提出了协商民主具有自由性、共识性、公共性等8个特征。笔者以为,把协商民主从政治实践拓展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是协商民主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西方学者在研究协商民主时,最先考虑的是政治实践过程中的民主形式,并形成了三种观点,但是,无论是决策形式、治理形式,还是组织形式的协商民主,都是从不同角度对协商民主的合理解释,真正的区别在于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不一样,决策形式的观点关注的是协商民主形成合法性决策的工具性,组织形式的观点关注的是主体间稳定关系的形成,而治理形式的观点则关注公共利益的实现过程。现在,把协商民主拓展到公共事务的处理,关注的核心就是多样性的公共事务在广泛协商协过程中搭建多种类型的平台,建立完善的协商制度和工作机制,让民众理性有序参与。笔者以为,这种参与首先要强调协商主体客体的多元性、平等性、责任性和理性,其次是强调协商过程的公开性、公正性和程序性,最后要达成共识,强调其共识性。

三、中国协商民主的内涵及特征

1.中国协商民主的内涵。中国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不断探索的实践总结, 形成的标志是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89年,根据邓小平的提议,中央制订并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正式规范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文件。 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2015年1月,中央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从顶层对中国协商民主进行了制度设计,鼓励社会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协商,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中国协商民主的内涵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各个政党、阶层、团体、群众等,就共同关心和利益相关的问题,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深入的讨论、沟通、磨合、协调、整合,使各个协商主体了解彼此的立场、观点和利益诉求,在追求共同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达成比较统一的意见,形成各方均可接受的方案,做出决策或决定,以实现整体的发展和多方共赢。

2.中国协商民主的特征。中国协商民主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体现出以下四大特征: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中进行协商,协商过程需要政治权威来主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协商民主重要政治基础。二是坚持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经过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积累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虽然它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但是它的本质仍然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治国理政。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必须认真坚持和遵循。三是坚持“广泛”和“多层”的要求。协商民主应用的范围已经大大超越了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体现在党的领导工作和执政环节的方方面面。党中央正在大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求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协商民主已经引入到事务性协商,这是中国协商民主的又一大创新。四是坚持实践性原则。协商民主,本身就是一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践过程。现在,我们每一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每一项重点工作的落实,都强调是否与人民群众进行了协商,有没有从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中加以总结。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搞清楚这些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符合群众意愿,能不能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实践性是中国协商民主的重要特征。

四、乡镇协商民主的内涵及特征

1.基层协商民主实践案例探释。浙江作为市场经济的先发地区,民营经济十分发达,基层公民意识崛起较早,基层协商民主在我省的实践十分鲜活、生动。温岭市的“民主恳谈”,源于20世纪90年代末松门镇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论坛”,最初主要是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载体。2001年,温岭市委将这一民主形式统一定名为“民主恳谈”,开始向决策咨询演进,主要是回复和解决群众提出的意见,以后逐步向民主听证转型,现在拓展到预算协商、工资集体协商、政府决策协商等。余姚市就基层重大公共事务的决策开展协商,并分出四个层次,设定了具体的协商内容,一是乡镇、街道重大公共事务民主决策有十项内容,二是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内重大事项有八项,三是行政村重大事务有十项,四是社区重大事务有八项。临海市把乡镇协商民主的议题范围设定在镇(街道)村(社区)涉及民生、发展、矛盾调处等公共事务。他们认为,乡镇协商的内容非常广泛,可以就重大公共事务的决策进行协商,可以就如何执行好上级的任务进行协商,可以对重大事务的监管进行协商,也可以就矛盾的调处进行协商,他们把乡镇的民主协商分为决策性协商、执行性协商、监管性协商、调处性协商。

总结基层的实践活动,乡镇协商民主就是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在平等自由的机制与氛围中,乡镇党委政府就乡镇公共事务、公共利益和事关公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与社会组织或公民面对面直接沟通,进行公开的意见表达、意见交换和讨论协商,以达成共训或形成决定。

2.乡镇协商民主的特征。乡镇协商民主主要围绕基层事务展开协商,是与基层群众面对面的协商,表现出四大自身特征:一是党委的主导性。由于协商民主是一种新理念,基层许多群众还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接受这一理念,基层自治组织的资源和能力又非常有限,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二是民主的基层性。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的大会上的讲话特别强调:“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24]这些协商工作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去组织开展,这就决定了乡镇协商民主具有极强的基层性。三是协商的事务性。乡镇工作,既要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完成好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既要面对面的解决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又要担负起这一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需要通过协商才能处理好各色各样的事务,这让乡镇协商民主表现出明显的事务性。四是人员的直接性。乡镇公共事务的协商,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参与,其对象是非常广泛的,由于许多协商都直接关系到参与者本人的切身利益,要做到理性和责任性是非常困难的,这就要求组织者事前要做好充分的沟通,让他们理性地对待自身的利益。直接性是乡镇协商民主的显著特征。

五、乡镇协商民主的机制构建

1.乡镇协商民主工作机制的案例比较。乡镇协商民主的机制构建,就是要围绕“)壶知道○www.huzhidao.com(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来展开,笔者对温岭、余姚、临海三市在推进乡镇协商民主的做法进行了实地考察,梳理了他们的做法,并作了对比分析。温岭市对七种类型民主恳谈的程序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比较松散,系统性不强。如乡镇民主决策协商的机制,他们对决策协商的议题、决策协商参与者、决策协商程序提出了简单的要求。余姚市乡镇根据协商的内容,确定了不同类型的协商实施主体,建立了街道参议会等五个协商平台,又分层次明确了民主议事协商的主要形式,乡镇、街道民主议事协商有六种形式,由于有多个实施主体和不同的平台,不同的协商形式有不同的参与对象,所以说协商的主客体庞大而复杂,多了就容易乱,不利于基层的执行,也不利于协商程序的规范。

临海市在探索基层协商民主的过程中,从基层事务性协商这一实际出发,把协商议题进行了分类,划分为决策性议题、执行性议题、监管性议题、调处性议题四大类,并提出了“简洁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然后通过搭建基层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圆桌会商和网络互动等三大平台,建立“梳理重大议题、收集相关议题、确定协商议题”的“三步法”民主提事机;“拟定协商方案、做好商前调研、组织协商活动” 的“三步法”民主议事机、“协商结果视情公开、理事过程阳光操作、落实程度及时通报”的“三步法”民主理事机、“落实专项监督、开展民主评议、做好解释反馈”的“三步法”民主监事机等四大机制,并设立“民主日”制度,每月确定一日为镇事务民主日,定期召开基层民主协商议事会议,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基层社会治理意见和建议 篇三

政协人才荟萃,联系广泛,对于汇智聚力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说,绝大数政协委员都能较好的履行职责,主动认真思考和研究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着眼于热点、难点选题,有预见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协商讨论,寻找科学的解决办法,提出好的参谋意见建议,议政建言分量重,为党委政府破解难题打开突破口,实现履职成果转化,造福社会民众。但也不得不承认,由于社会上一些不正确权力观的误导,难免让一些人对政协工作产生一些偏见,甚至部分基层政协委员在认识上也存在一些偏差,一些委员在参政议政活动时没有独立思考,人云亦云,多溢美之词,少个人之见,基本是处于无为的履职状态。究其根源:一是认识上的存在偏差。认为政协参政而不行政,建言而不决策,只是一个有头面的摆设式的机构,等同于家里的老人,说话多可能讨人厌,做事多可能会添乱。潜意识提醒自己“不乱政、不搅政、不多言”,笃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安于拍手叫好求个安稳顺当。二是政协一些领导滋生“隐退”意识。有些领导从党政岗位调到到政协工作后,不再行使具体行政权力,认为“船到码头车到站”、“牛不到我牵,马不到我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到政协是休闲等退的,是来享受的,滋生“少问政务,及时行乐”的消极情绪,于是安于现状,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参政意识不强,不愿再吃苦出力,只热衷于自己的个人爱好,缺乏对政协工作的热情,意志消退,精神懈怠。三是有心而力不足。一些基层委员由于文化素质不高,文字功底不够,加上缺乏在正式场合陈述自己观点的经验或者说怯场,对履职方式把握不准,虽然有想法,有议政建言的愿望,但想提的意见建议用语言或文字表达不够完整,甚至词不达意,怕别人笑话,没有足够的底气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中以语言或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逐而放弃自己的话语权。四是对履行职能不自信、妄自菲薄。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一些基层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能显得不自信或妄自菲薄,认为政协仅是给党委政府作陪衬而已,但凡有重大问题党委政府自己会研究解决,用不着政协费心思,就是提足够好的建议意见人家也不一定采纳,何必多此一举,枉费心机。五是经验主义作怪。一般来说,到政协工作的领导或专委主任,往往经过多个岗位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一旦到政协工作后,压力骤降,认为政协工作仅凭原有工作经验就游刃有余,平时疏于调研或调研不够深入,仅凭过往经验想当然而提的一些建议意见针对性不够准,时效性不够强,可操作性不灵活,导致其建议意见很难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程序,继而产生抱怨或消极心理,同时也给外界造成政协履职作用不明显的感觉,久而久之这些领导的议政建言积极性消退。六是协商建言方式有局限性。基层政协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的协商建言方式,常见的是大会发言、提供调研报告、提出建议案等,而这些方式在实践中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也被广泛运用,但在一定程度上跟不上时间,程序、领导人认知度等思想因素的制约。在一定程度上跟不上新时期快决策、快实施的节奏,适应不了迎接挑战、抢抓机会的要求,因此,政协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协商建言方式方法也应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难免直接或间接制约了政协履职造成效。当然还有其他原因我还没分析到,不管是什么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并逐一研究解决,不断提高基层政协委员的履职实效。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委员履职能力。坚持学习、善于学习,是政协委员提高履职能力的基础和源泉,是政协委员适应形势发展和履行职能的迫切需要。作为政协委员,要在学习中深化对中国政治体制的认识和理解,深刻领会《政协章程》的主旨。政协委员履行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内容多、范围广、要求高、无论是考察、调研、视察,还是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都要求委员能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这就要求政协委员要具备较广的知识、较宽的视野、较强的观察能力,以及较高的政治、政策理论水平和较高的表达能力与写作能力,同时还要掌握相关的政策和情况,要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政协委员要履行好职责,其基础就是要具备这些条件,唯有坚持不断地学习,在学习中保持与时俱进,在与时俱进中发挥政协委员作用。当前重点要学习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三次会议精神,学习《政协章程》,学习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和新时期中央、地方出台的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社会实践知识,学习新常态下经济知识和先进的政协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让委员深刻认识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自建国以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辉煌成就的基础和最重要的制度保障。时刻提醒自己作为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是政协开展工作的基础。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是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协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不断增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信心和使命感。

(二)珍惜荣誉,敢于担当。能当上政协委员,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政治责任。要对得起这份荣誉,就要牢记责任,敢于担当,作

为政协委员,特别是从党政领导岗位转岗的政协任职的领导干部,要打消“隐退”之心,不要妄自菲薄,要以满腔的政治热情,关注党委政府的重大决定和中心工作,关心群众生活中的大事,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疑点问题,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和本级政协的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广集民意、求计问策,汇智聚力,切实履行好职责和完成好任务。政协委员最基本应做到:按时参加政协安排的各种会议并做好会前功课,积极参与政协部署的各类活动,聚焦中心大局,未雨绸缪,对党委政府需要决策的重大问题,深入基层,着眼于热点难点选题,有预见性开展调研,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捕捉和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密切关注那些目前虽然没有暴露但将会给科学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各种“隐患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研究,通过协商民主、议政建言的形式协助党委政府及早采取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改革发展事业顺利进行,以实际的履职实效维护政协委员的荣誉和体现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 (三)建立走访委员常态化机制,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政协委员来自各个界别、联系各方群众,开展群众工作具有独特优势,政协委员在特定的场合和环境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由于政协委员产生的特殊性,政协机关没有对委员的行政管辖权,在基层,政协机关以外的政协委员主要还是分布于各行各业各忙各的,只有在召开政协例会召集全体委员和组织开展政协各种活动集中部分委员外,平时集合全体委员并不容易,必要性也不大。由政协常委领导或政协专委主任联系界别走访委员应该是密切关心联系委员,保证信息互通、指导委员正常参政议政的主要方式。一些基层委员在会议上因怯场不善于陈述个人之见,而在平常时的非正式场合宽松的环境、无拘无束的氛围中可以较为清楚地表达个人之见解。这部分委员的较好意见建议往往是通过个别走访的形式帮助其收集、分析、归纳并上升为议政建言意见或社情民意。基于这个原因,建立走访委员常态化机制很有必要。通过政协领导或机关专委领导的走访,对委员嘘寒问暖,交流交心,帮助委员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根据所走访委员的情况具体指导其履职方式和履职关注的内容,可以让委员产生组织感、集体感、温暖感和成就感,更加自信,继而增强委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类似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四)拓宽委员履职渠道,促进协商民主发展。基层委员除了通过大会发言,提供调研报告、提交提案等主要方式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开展协商建言之外,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一是每年提请党委主持召开党委、政府与政协领导联席会议。每年召开2次联席会议,一般半年一次。对党委政府即将或者正在决策的重大问题,通过联席会议深入讨论,政协领导把平时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收集到的社情民意等向党委政府领导交换,这种形式针对性强、宏观性好、能够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有利于政协建议意见纳入决策程序,推动决策科学化。二是根据议题特邀相关部门负责领导参加政协常委会。对相关议题充分协商讨论,交换意见,充实完善即将向党委政府的决策参考意见建议。三是召开政协委员意见恳谈会。政协委员分布广,代表性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大都与部分政协委员密切相关。在决策前或决策过程中,让相关委员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有利于决策更加切合当地实际,利于基层群众响应决策,有利于决策的贯彻实施。四是通过媒体或信函征求意见。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等宜公开的重大议题,可以通过政协专网和各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对一些不宜事先广而告之的议题,视其情况,发函征求政协委员特别是政协常委的意见和建议,以充实完善向党委政府提供的决策参考意见建议,使所有基层政协委员在参与协商民主中真正有个平台,基层政协委员的作用真正得到体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作为政协委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必须主动作为,不断提高履职实效,重点应该突出以下重点。

(一)着眼中心大局,未雨绸缪主动作为。相对而言,基层政协最主要的履行职能的目标是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科学发展离不开科学决策,科学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政协委员联系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具有独特优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是政协委员知情出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方法。基层政协要紧扣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事关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听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未雨绸缪,在党委政府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抓住重点、关注热点、聚焦关键点、找准结合点,周密思考论证,为党委政府提供符合实际的决策参考,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发挥政协优势,建诤言献良策。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是党委政府的“人才库”、“智囊团”,在建言献策上具有优势,作为政协委员,要自觉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共振点,结合实际情况思发展之策、谋改革之计,建利民之言,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开拓性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各自界别中有威信、在群众中有影响的优势,增强亲和力、扩大接触面,不断加强同各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人士的联系,努力营造和衷共济,助推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社会氛围。本着“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主动对接,善于引导,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带动社会各界人士与党委政府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凝聚合力、增强动力,共促发展。政协委员要敢于说真话、说实话,建诤言,真正反映社情民意,使党委政府作出的决策更加科学完善,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

基层社会治理意见和建议 篇四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可可果”为你整理了这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简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坚持把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提升管党治党水平的重要手段,不断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1月19日,矣六街道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全面聚焦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业主责,把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作为交流体会、学习经验、分析问题、收获启发的重要平台,明确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激发党建活力,压实党建责任,推进基层党建任务落细落实。

紧扣问题 盘点年度基层党建工作

会前,由街道挂钩社区科级领导和基层党建办对各社区书记的述职报告严格把关,了解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为现场点评和提出工作要求提供依据。述职报告从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步工作打算等进行汇报,突出问题导向,着重数据和实例,杜绝虚话、套话、空话,严格控制篇幅,对不符合规定的述职报告返还重写。在述职过程中,11个社区党总支书记及2个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紧紧围绕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从2020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亮点创新、服务群众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述职。以问题为导向,运用工作完成情况数据、相关事例讲成绩、查摆突出问题,以及针对督查中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作思路的措施。同时,各党组织书记结合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主要目标,实事求是地对下一步抓好整改提升进行了分析,明确具体措施,进行自我施压,让述职评议工作形成实效。

上评下议 实事求是开展述职评议

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根据各党组织平时工作表现及书记们的现场述职情况,再结合平时掌握和会前调研的情况,逐一进行点评,把成绩点到、问题点准、方向点明。在肯定各党组织党建工作成绩的同时,精准、直接地点出各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存在的“症结”,针对抓党建意识淡薄、接受新思想新观念的意识不强;部分党组织存在“等靠要”思想,组织活动存在走过场现象;工作压得不实、不细,少数社区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履职尽责有差距,社区党建特色亮点不突出等问题,一针见血、单刀直入的点评,在工作得到肯定的同时,坚持“不护短、不遮掩,当面锣、对面鼓”的原则,严肃认真开展点评和评议,努力达到鼓劲加油、红脸出汗的效果。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树牢主业主抓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扎实进行集中整改落实,统筹整合各方优势资源,狠抓融合党建发展,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强化测评结果 深入整改出实效

与会领导及参会代表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和述职的情况,对各位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逐一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给出得分,并认真填写评议意见建议。同时,参加测评的全体人员认真在述职评议考核测评表上提出工作不足及意见建议共111条,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列出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逐项抓好落实,杜绝问题“年年述、年年改、年年在”的情况发生,让述考测评成效切实向激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干劲转化。

基层社会治理意见和建议 篇五

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统一性、关联性和互动性

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具有内在统一性、关联性和互动性。两者的统一性表现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都是马克思主义性质的民主,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两者都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共同的目标。两者的关联性表现在:党是民主政治体系的主导,人民是民主实践的主体;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发展的政治前提,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高形态和根本目标;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两者的互动性表现在:一方面,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直接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党员的政治参与意识、热情和能力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水平,党内民主生活状况决定人民民利的保障和实现程度,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决定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作为执掌国家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只有不断健全党内的民主生活,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才能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转化为推进政治民主化的强大动力。另一方面,人民民主的发展也对党内民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人民民主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实施监督的力度也将随之加大,这将有效地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

两者互动的现实可能性

从理论上看,民主观念不仅是一种政治理念,即政治共同体的公共权力掌握在人民手里,目的是保护大多数公民的共同安全和利益;更表现为一种生活方式,即公民关注、参与公共生活的权利。随着现代社会政治日益回归日常社会生活,政治逐步趋向社会化,基层社会的民主实践日益表现为基层人民民主的发展,而这一民主形式的发展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党内民主的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讲,无论是党内民主还是人民民主,本质上都是一种政治民主,但其生命力来自于日常生活的实践。一方面,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和领域,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都可以在不同的党员群体当中得到体现,通过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利,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等制度,可以使人民群众参与政策的决策、实施、反馈、监督过程,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最大程度的人民民主。在这个过程中,党必须深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以党员和民众政治生活的选择民主化作为推动政治民主的关键内容。

另一方面,人民民主的实现,在基层社会也着重表现为一种生活上的民主选择。在日常生活中,人民民主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对于日常生活中各种决定的自由而民主的协商、决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公民可以自由选择其生活方式与价值观,自主地处理与其生活相关的社会事务。在我国基层社会,发端于村民选举和自治,直至城市社区自治和参与,以及由此带来的极大的公众参与浪潮,都使得基层民主进程大大推进。而深深介入到这一实践的党组织,则面对环境的转变而迅速转型,在推进党内民主和党组织建设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由此可见,基层民主的实践经验对党内民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基层人民民主对党内民主的推动作用深刻反映了当代基层社会政治社会化的过程。

党内民主为人民民主提供了方向,而人民民主则为党内民主提供了现实的空间和内在的推动力量。由此,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

促进良性互动的对策与建议

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精辟阐述了党内民主建设问题,强调指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明确了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思路、重大原则和重要举措,拓展了党内民主渠道,创新了党内民主形式,丰富了党内民主内容,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坚持以社区党内民主带动社区基层人民民主,确保社区基层人民民主健康发展。

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要求。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教训,决定我们党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只能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走渐进、稳妥的发展道路。同时,党的领导地位、性质、宗旨和党员的整体素质,决定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选择。这样一条民主发展道路,具有现实性、渐进性和示范性,能够确保在发展民主的同时保持社会的稳定和谐,符合我国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现实要求。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要抓住三大环节。首先,要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直接影响着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党的领导的本质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善,就不可能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其次,要正确认识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机构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正确认识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是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的关键环节。民主是集中的基础,是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的充分发挥,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集中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多数人意志的凝聚,而不是个人独断专行。这说明民主集中制的本质是民主。因此,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另外,要明确制定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则和程序,便于实际工作中操作和遵循。其三,要以各项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使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如果没有可靠的制度作保障,就会因人而异,因事而变,是靠不住的。因此,要加强党内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以推动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通过加强党内民主制度的系统化建设,逐步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完善。

党内民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理论是由选举制、监督制、罢免制和撤换制构成的不可分割的完整体系,选举系统的完整运行才能使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原则得以体现。在当前,党内民主的系统化制度建设虽然有了大致的框架和理念,但在制度的执行、操作以及运行机制上仍存在诸多的问题,如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落实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性监督和制约问题等。如果这些问题在今后得不到切实解决的话,那么直选对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将会受到直接影响,党员的参与热情也将受到冲击。

因此,我们必须从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整体出发,加快党内民主制度的系统化、程序化建设,尽快建立健全与直选相配套的党务公开制度、党内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弹劾罢免制度及辞职制度等,形成一套坚强有力的党内民主系统保障机制,并以此为经验突破口,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相关制度支持体系。

三、建设党内双向互动机制,提高党员民主参与程度,为基层民主的实现路径提供重要借鉴。

建立党内双向互动机制,是保证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实现自己政治表达,提高民主参与程度的重要条件。党是一个整体,一方面要通过各级党代会,形成上下连接的议事决策体系,用民主集中制的形式形成党的组织意志;另一方面还应当为广大党员能够参与党的决策提供双向沟通讨论的可能。使双向互动机制和党代会制度相得益彰,能够充分挖掘党的政治资源,充分发挥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通过双向机制,形成高度统一的思想基础。

要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听取党员对本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乃至更高层次党组织制定大政方针的意见。广开言路,创造条件使党员站到全局的高度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上级党组织有责任经常向党员通报党所面临的形势。不仅要通报决策的结论,还要通报为什么作出某种决策的理由;不仅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决定,还要充分听取党员对各种问题的看法和意见建议;不是把党员的意见建议作为一种补充,而是把党员的意见作为党组织决策的依据。从而使党员感觉参与党内民主是实实在在的。

要建立稳定的党内双向互动沟通的渠道和平台。使党内的双向互动成为一种组织机制,而不是随机动议。这种渠道和平台,主要应当包括以双向互动为主要目的的党内刊物;以实现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和下级党员双向互动为主要内容的党内双向互动会议制度,等等。

通过上述做法,不仅能进一步提升新时期基层党组织的民主化程度,而且还可以为基层民主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促进基层人民民主的有效实现。

四、努力规范党内选举制度,实现党内民主选举推动社会民主选举。

选举与民主的关系密不可分,选举制度是党内自我更新机制中的首要地位,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民主政治要求公民参与,而拥有选举权则是公民参与政治的主要途径。正因为此,有研究指出:“如果有人轻视选举,或者说不要选举,那就等于说不要民主。不要民主就等于不要革命。”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一国政治是否民主政治及政治的民主化发展程度如何,首先要看是否拥有一套完整健全的选举制度。

在总结基层党内差额选举或直接选举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上一层级推广,并使之制度化和法制化,逐步创造实现党内直接选举的条件。这样,“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之间的有效互动,成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动力资源。”并积极培育这一新的生长点,充分发挥党内民主选举对全社会民主选举的示范作用、带头作用,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

五、完善社区民主的运行机制,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及其各主体间的联动。

作为领导层,社区党组织是社区民主建设的领导核心,为社区民主自治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因此,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有效地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可以为社区民主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政治保证。在新的形势下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素养建设。通过组织社区党组织成员尤其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系统地学习国家大政方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现代管理知识等,提高他们的素质,从而更有效地进行科学的决策和深入的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其次,加强社区党组织内部民主建设。党内民主对党外民主有很强的表率和辐射作用,以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为契机,促进社区党组织内部管理和决策的民主化,有助于凝聚社区党员力量,在社区民主建设中发挥整体优势,推动社区民主建设。再次,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务,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帮助社区居民明确社区民主建设的政治导向,保证社区民主建设的健康发展。

作为决策层,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在社区民主自治中运行中担负着社区重大事项决策的职责。应明确规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运行程序、时间、活动频度和功能,使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运行制度化。要下大力气改变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状况,鼓励和吸收中青年知识分子阶层进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改善其成员构成。

作为议事层,社区协商议事会是社区自治组织“议行分设”改革的产物,行使民主协商议事和民主监督的职能。社区协商议事会应积极地听取和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吸收更多辖区单位和社区精英的加入,提高协商议事的科学化水平,有效地整合社区资源,推进社区民主建设。

作为执行层,由于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召集和主持以及社区日常事务的处理,是社区民主的基本运作载体,实际上也是权责统一的管理实体。应突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民主自治中实际中的中心地位,合理地界定其执行的“委办事务”和“自治事务”,将其主要精力放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上以及社区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发展上。

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有效联动是社区民主成功运行的关键。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权限,积极地配合社区协商议事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处理日常工作,并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要适时召开,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述职并进行评议;社区协商议事会要定期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报告工作,加强与社区党组织的联系,作好议事、监督和日常决策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定期向社区协商议事会报告工作,适时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述职,并接受居民代表和居民的评议。

六、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民主实践形式,促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协调共进。

基层社会治理意见和建议 篇六

关键词:派;基层组织;建设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2)02-0039-03

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既考验着执政党建设,也考验着参政党建设。新形势下抓好派基层组织建设是我们要冷静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派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一)基层组织是派组织的基础

从派的组织结构来看,党派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有机整体。基层组织是一个相对概念,一般指派地方组织中最基本的组织,包括支部(支社)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基层组织既是党派成员参加派活动的基本形式,也是派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基层组织是派的根基,是党派的组织基础、工作基础,是党派整体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组织健全、工作得力,党派工作就会充满生机、富有活力。

(二)基层组织是派发挥参政党职能、实现政治任务的基础

党派工作源头在基层,落脚点也在基层。基层组织是教育成员、联系成员、开展工作、发挥党派作用的重要阵地。第一,基层组织是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阵地。基层组织能反映社情民意中最有价值的信息、好的参政议政题材、提案、调研报告。它们都是对基层问题的真实反映。可以说,基层组织是派的基础核心,是理论和实践的园地,是参政议政的排头兵。第二,基层组织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党派基层组织建立在社会基层之中,同广大党派成员、人民群众有着直接和广泛的联系,是党派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容易听到群众的声音,能协助党和政府疏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引导所联系群众以理智、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利于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第三,基层组织是贯彻执行各级党派工作任务的终端。派要依靠基层组织带领成员贯彻落实完成上级各项决议、决定、任务,更要依靠基层组织做好各项工作。

(三)基层组织是党派成员参加派活动的基本单位

抓好基层建设就是抓住了根本。正如原民建中央名誉主席孙起孟所说的“成员是本,支部是根”。抓好党派基层建设既是派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广大党派成员的迫切愿望。基层组织是成员的家、学校和服务集体,成员编入支部参加活动,成为成员参加党派日常活动的一个平台,心里有话有地方说,遇到困难有人帮,干劲有地方使。

二、派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

(一)派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新形势对派政治使命和自身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第一,从国际看,新世纪初国际局势的变化使得各种思潮、各种观念彼此交融,相互激荡。比如,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政党制度、政治发展模式等的误解和怀疑,以及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西化”、“分化”政治图谋。第二,从国内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派与中共同心同德,以国家稳定、繁荣和发展为己任,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建言献策,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局面服务。第三,从党派现状看,组织队伍的发展壮大带来了成员结构、思想状况的新变化。党派队伍成员的不断年轻化,价值取向存在多样性,党派内部思想活跃,民主意识、自我价值实现意识、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但有些成员受西方政党制度及国内一些消极社会现象的影响,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民主政治建设缺乏正确认识。

(二)派基层建设面临的新问题

一是班子建设亟待加强。很多班子成员都是本单位工作的业务骨干,工作责任、压力大,本职工作与党派党务工作矛盾较突出。基层建设还比较缺乏督促、检查、考评等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基层组织建设主要依赖于基层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基本责任感、认知度和热情度。二是基层组织缺乏活力。基层组织活动开展少,形式单一,性质变味。有的组织活动基本没有主题,跟学习、调研、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不相干。有的活动实效低,只会传达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没新意,无吸引力。有的活动制度不健全,组织活动不经常,没有有效的制度约束。三是履行党内职务能力不强。党派基层组织要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有影响、有地位、有作为,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调动广大成员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履行好参政议政职能。深入搞好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较高质量的提(议)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做好社会服务工作。四是缺少成员所在单位的支持和肯定。有的单位包括中共基层党组织,统战意识不强,对派的性质和工作缺乏了解,关心支持不够。

三、派基层建设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首要任务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建设好的基层领导班子,主委(主任)是关键。派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好比一支军队的主帅,需要政治方向明确,有较高威望,头脑清醒,胸怀宽广,热心党派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要提高班子成员的自身素质,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树立为党派成员服务的意识,把支部工作当成正业、事业来做。支委应分工联系成员,组织生活由支委成员轮流主持,使班子成员做党务工作的能力得到提高。党派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始终做到“四个摆正”:一是摆正学习与提高自身素质的关系,牢固树立终生学习观念。二是摆正个人与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尊重中共党组织的意见。三是摆正个人与本党派的关系,带头遵守章程,带头执行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四是摆正个人和党派成员的关系,密切联系成员,依靠成员,为成员服务,虚心接受成员意见、建议、监督。当然,班子建设需要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团结合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充分体现班子成员价值,调动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此外,还要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培养推荐综合素质较好的同志,加大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力度。

(二)以参政议政工作为核心,创新组织生活形式

做好参政议政工作是基层组织建设的核心。参政议政是派的主要职能,建言献策是参政议政的重要表现形式。派地位和作用要靠参政议政的作用来体现。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是一个基层组织活力、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之所在。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是基层组织建设的活性剂。

因此,我们要将参政议政工作与党派组织生活结合起来,以参政议政工作为核心,搞好“四个结合”,以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其一,与党委政府、党派上级组织部署的任务和要求相结合。想大事,议大事,深入调查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其二,与本地区、本单位中心任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党派成员知识层次高、专业性强优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无私奉献精神,为本单位发展献计出力。其三,与成员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其四,与党派的特色、成员的专长相结合。要多开展科技、医疗、调研、讲座、参观、联谊、竞技比赛等活动。要善于总结和借鉴他人的一些好的做法,在支部间、不同党派间、中共与党派间、主城与其他区县党派间开展交流联谊、学习参观等活动。

此外,我们要切实关心每一位党派成员的疾苦。党派成员的合理诉求、合法权益、现实困难要受到认真对待和反映,对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要组织维权。

(三)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基层组织工作的保障。加强制度建设要求按程序办事,使基层组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加强会务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建设,使之规范化、长期化、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注重约束性制度和激励性制度的建设。

(四)要与中共基层组织搞好合作共事

中共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是做好派基层组织工作的根本保证。建设高素质参政党要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参政议政能力以及合作共事能力。搞好合作共事必须正确处理好执政党与参政党基层组织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中共基层组织要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贯彻党的统一战线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尊重派的政治权利,支持党派开展工作。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领导,不同于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中共基层组织不能包办代替、干涉派的内部事务。另一方面,派要提高参政能力,发挥职能作用,找准自己的位置并胜任所应扮演的角色。要继承发扬派老一辈领导人长期以来与中共团结合作形成的政治信念、优良传统和高尚风范,增强接受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具体工作中,派基层组织要注意加强与中共基层组织的联系,不断密切工作关系,做到“四个主动”。

一是主动接受中共基层组织的领导和帮助。相对而言,党派基层组织结构较松散,成员大多分布在不同岗位、部门,且多为业务骨干和学术带头人,本职工作繁忙。班子成员均为兼职,有的还是单位、部门领导,加之受到工作任务重、活动经费不足及活动条件、场地等因素制约,组织工作开展所受限制较多。因此,派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单靠自身努力是不够的,需要争取、依靠中共基层党组织的关心支持。派基层组织可以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为建立和谐党际关系奠定感情基础。党派基层组织要将党派重要工作、主要活动主动及时与中共党组织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征求、采纳中共组织对党派工作的意见、建议。党派基层组织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加强党际关系。

二是主动配合中共基层组织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执政党的中心工作也是参政党的中心工作。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围绕单位工作中心开展党派工作,既体现了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又能更好发挥党派群体作用,增强党派影响力。围绕单位中心开展工作活动,可以发挥成员的专长、优势,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派基层组织要顾全大局,用主人翁的态度支持中共党组织的工作。工作中的想法和意见要通过合理渠道和方式向中共党组织反映。对于一些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失误,不要指手画脚、抱怨发牢骚,要本着亲密友党的态度积极分析、帮助解决问题。

三是主动请求中共基层组织协助成员发展工作。派成员发展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中共在对党员干部的发现、培养、任用等方面有一套较成熟、规范的方法程序。派干部、党外干部都是党的干部,在中共党内也基本形成共识,中共各级都强调有意识地把部分人才留在党外。在组织发展中,对拟发展人员,事先征求党组织意见,请中共党组织协助考察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在组织发展中,中共不能事无巨细、包办一切,不能违背派“组织独立”的原则,把政治领导与组织领导混为一谈。

四是主动配合中共基层组织做好党派成员思想政治工作。派思想政治工作有其自身特点、规律。思想建设是派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程。其根本任务是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加深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历史使命及优良传统的认识,为巩固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派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心在基层。要主动交流成员思想动态、问题、困难,增强工作的活力和效力,使党派成员都成为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工作出色、有为有位的党外代表人士。

(五)积极支持配合党派上级组织的领导和工作

党派区(县)委是党派基层组织的直接上级组织,在组织领导、教育、培训、管理使用党派成员,履行参政党职能中负有重要责任。作为党派的基层组织,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各种文件、指示和工作安排,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积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派成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凝聚力和合力。二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有关会议、活动、社会服务、调查研究等活动。处理好本职工作、党派基层组织工作与上级组织活动的关系。要树立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团队意识,为党派建设和发展多做事、多献力。

(六)党派成员要爱岗敬业,实干创新,维护形象

党派成员搞好本职工作是前提。派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是由中高级以上知识分子组成的精英团队。他们是本单位的技术骨干、岗位尖子、专业能手。只有把在本单位、本行业有所作为放在第一位,能为本单位、为社会做出富有成效的贡献,党派自身建设才是成功的,才有派存在和发展的土壤。

基层社会治理意见和建议 篇七

【关键词】“4+1”工作法 三站式直通车 社区自治 民主化管理

一、城市社区自治与民主化管理

什么是城市社区自治?有学者指出:“所谓城市社区自治,是指不需要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干预,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习惯于通过民主协商来合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并使社区进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秩序的过程”[1],他们所提出的多方合作共治的社区自治概念比较能反映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在基层政府的实践中,上海市五里桥社区也提出,民主化管理,就是在充分了解民情民意的基础上,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以民主协商、多方联动的方式,调动和发挥社区各方积极性,共同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衡量一个社区自治程度的高低和好坏,主要的标准就是这个社区居民和组织广泛参加社区建设的程度,也就是民主化管理的程度。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经济社会发展等外在条件,也需要公民有效行使民利的内在条件[2]。通过社区自治的民主化管理,使公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实践中培育公共意识、参与意识和合作精神,为社区自治提供坚实的基础。

在城市社区实行民主化管理已成为当下中国的实践创新社会管理的趋势,但如何在城市基层构建良好的社区自治运行体制,在实践中还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具体而言,我们面临的问题包括:如何在当前中国城市建设逐步实现社区自治,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如何让城市基层社会民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成为实现基层民主的重要方式?民主并不只是理念,而是需要在实践中真正将民主通过管理来运作起来,才能使民主更具有具体的意义,使得民主建设更加成熟和健康。社区自治的实践将扩大民主自治精神,使民主思想和理念成为全体市民普遍遵守的运行规则[3]。只有将民主管理具体化、操作化才能真正建立为民服务的制度,才能使城市基层组织通过民主管理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才能使居民感受到民主带来的好处,才能形成一个高效的民主管理制度。

基层社区自治的开展是和中国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相契合的。按照民主化管理的理念,社区自治的关键在于居民有效参加,这是社区基层民主的生命所在,因此在贯彻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时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将居民的民主参与和自主管理作为核心,民主和自主管理的实现是完善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的手段,而实现社区居民利益又是基层社区民主自主开展的最终目标,无论是哪一个团体都不能够损害这一基本理念。

二、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目前中国的城市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立法和各地推进社区自治的实际进程来看,社区自治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第一,人事选免自治;第二,财产财务自治;第三,社区教育自治;第四,社区服务自治;第五,社区管理自治;第六,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自治的办法和形式,协助政府管理社会事务。这些都体现了城市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的宗旨。而我国的基层民主,无论是村民自治还是居民自治,都包含四大民主[2]: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其中民主管理是四大民主之一。推行基层民主自治,不仅有利于发展民主,而且表示着整个治理模式的转换。下面结合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街道)的实践分别阐述。

(一)民主化管理的内容

具体而言,城市社区的民主化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 社区事务公开

每个居民都享有获得自己利益相关信息的权利,有了具体的知情权,居民才有可能参与民主的监督和评议,因此社区事务公开是实现民主化管理的首要环节。在合理的期限内,每一位居民都必须有平等的机会了解有关的政策以及政策所带来的后果,特别是在涉及到居民个人自身利益的时候尤其如此,这样的透明化才能在资金和财务方面进行真正意义上实质的监督和管理。在实践中,上海市五里桥社区(街道)通过在居民区层面的所谓“三会”机制达到社区事务公开的目标,所谓的三会即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其中的听证会和协调会就比较有效地达到了社区事务公开的效果。听证会是涉及社区实施的项目或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居委会在做决策前,由居委会组织部分社区成员代表召开会议,广泛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的会议制度。由居委会组织成立听证小组,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在收到政府有关部门书面听证通知的7日内,决定召开听证会;在安排听证会之前,必须要对听证事项的群众意见进行广泛的搜集;在程序上,听证会也必须合法合理;听证结束后的7日内,再将听证会的表决结果公示。这样公开公示的方式也将矛盾解决在前端。协调会是对涉及社区成员间的公益性、社会性事务以及一般矛盾、利益冲突,进行协商解决的会议制度。在召开协调会前的7日内,列出需要协商的事宜,准备好必要的材料;由当事人在现场陈述事实和理由,工作人员当庭记录并归纳好矛盾和冲突的关键焦点;各方协调一致后可制作协调文书由当事人和协调会的人员签字盖章,产生一定的约束效力;若不能协调一致的,协调会在事后也尽力化解矛盾。

2. 社区责任感

社区责任感不仅仅只是社区街道党员干部及社区工作者自身对社区的强烈责任心,更是要注意到培养社区广大居民对社区工作的高度责任意识和参与社区自治活动的热衷程度。首先,党员干部应该认同民主化管理的积极意义,为每一位有心参与的居民提供这样的条件和环境;其次,每一位居民都尽可能地参与到社区的活动,积极响应社区的号召,不要让这些只是流于形式,应当对社区工作和事务提出有效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干部能够更好地发挥带头作用,也将社区自治的规制更加完善。

3. 居民监督评议

社区自治本就包括了居民的监督管理权,虽然理论上来说,民主监督机制是管理者的工作,是上级监督下级是否正确处理好国家、社区、居民的三者利益关系,有没有真正落实民主化管理的方针政策,但对于不断进行历史更新的现代城市的社区自治来说,居民参与监督评议行使监督权是一种下级对于上级的新型有效评价,其实更能体现居民的参与和自治。因为只有来自群众居民的声音才能更好地反映整个社区自治的方向。上海五里桥社区(街道)居民区层面的“三会”之一的评议会,就很好地保障了居民的监督管理权。他们将评议会作为居委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对被评议的机构、事件、对象的工作进行考核考评的会议制度。被评议的对象是公安、工商、税务、环卫、市容监察、房管、卫生等区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包括物业公司、社工工作站等居民区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年底召开评议会前的15日内,会议小组会要求被评议对象提交工作总结;以全年工作计划为考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综合评议工作绩效和存在问题,形成书面的评定意见;会议后的7日内,将书面评定意见对被评议对象和上级进行一个反馈处理。目前来看,卓有成效。

(二)民主化管理的方法

从实践中看,以下的社区自治的民主化管理方法被证明较为有效的:

1. 明确社区管理职责,加强分工

分清职责、统筹合作,有利于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这样同时也会感染到居民自身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分工合作、职责划分有利于居民更好地行使自己的监督管理权,可以更快地向上级反映诉求和建议也有利于上级更快地启动程序处理这些建议,这样也有效地推动了民主化管理的进程。

在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街道),提出“五会”配“五制”的方法来达到明确社区管理职责、加强分工的目的。他们在实践中,以“现场办公会”配套“领导包干制”,“社区事务综合调处会”配套“诉求转接制”,“服务群众和谐议事会”配套“社情民意月报制”,“民生实事提议会”配套“民生实事项目征询契约制”,“矛盾排查分析会”配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上述方法有效地达到了分清职责、加强分工的目的。在居民区层面无法解决的,由街道统筹办理,选择协调相关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通过综合调处会整合资源参与解决或纳入下阶段实事工程立项解决。

2. 建立有效信息反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只有建立起社区与居民之间的互动机制,才能保证信息收集和反馈渠道的畅通,以及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1]。要更好的实现民主化管理,克服针对性不强的状况,必须建立有效的社区自治的信息反馈机制,必须以居民能够充分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和相关公共服务的决策为前提,这种参与不仅仅让居民表达了意见和建议,更重要的是这些建议可以影响到社区自治整个体系的规划、实施和结果。

在实践中,上海市五里桥社区(街道)在最基层的责任区层面实行“短、平、快”工作法,就是一个很好的信息反馈机制实践。他们认为在责任区可以解决的,依托组团力量,开展自住互助服务或利用团队资源,将能够解决的问题在责任区以“短、平、快”的手段加以解决。所谓“短”,即短距离、面对面,直接了解回应诉求。通过建立零距离走访机制和面对面反馈机制,将走访范围扩大到每户家庭,建立零距离诉求反映渠道,将走访了解的问题、要求和困难即使反映解决,缩短群众和党组织之间的距离。责任区服务团队在了解到群众诉求后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告知等方式及时消除群众疑虑。所谓“平”,即平民化、邻里商,推动群众民主自治。通过弄堂议事会和民情议事日等形式,定期召集责任区服务团队的参与,开展内部交流或者团队群众互动。通过“草根会议”,快速高效地解决实际问题;每月还确定一天为责任区民情议事日,参加对象为责任区服务团队和居民群众代表,研究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使居民诉求件件落实。所谓“快”,即快回应、巧化解,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了诉求快速回应的模式和工作流程:简单问题现场解决、突发问题即刻上报、复杂问题汇总研究、疑难问题及时上报的诉求快速回应,尽力保证走访时当场解决、走访后及时呼应。

还需要提及的是,建立长效的信息反馈机制方面,上海市五里桥社区(街道)的社情民意月报制也值得借鉴。他们坚持在街道每月定期汇总走访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形成《社情民意报告》,作为群众诉求向上传递的一种有效渠道,一方面让民情畅通,另一方面通过报告有针对性的了解社区居民集中反映的问题,并对成因、现状加以分析,提出建议,便于有关部门早日应对,尽快找到解决方法。从统计数据看,《社情民意报告》已经颇见成效。在2011年5月,入户走访共9210户,收集意见建议共345件,非入户走访共2293人,征询问题共221件。该报告还同时公布责任区和居民区解决问题的信息,比如5月份责任区解决问题信息,当月解决问题共371件,其中公共服务类166件,综合管理类60件,矛盾协调类100件,民情建议类45件;5月份居民区解决问题信息,当月解决问题共126件,其中公共服务类53件,综合管理类24件,矛盾协调类23件,民情建议类17件。同时《社情民意报告》还精选出解决问题的案例以便进行以后的指导和参考。

3. 制定社区自治规范,坚持有据可循

社区自治是城市和社区成员依照法律,对本社区事务进行自我管理的制度[2]。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社区自治进行宏观上的把控和指导,无论是地方政府决策,还是社区委员会选举,又或者是非政府组织的活动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同时社区自治的其他有关部门,例如社会团体、基金会、非企业单位和志愿者组织都要遵循规范从事服务工作,完善规范体系,建立监督和保障机制。在这一方面,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就在他们的“三站式直通车”中予以了特别重视,他们引导制定了居民公约,以居民公约的自律形式,增加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培养社区共同意识。居民公约是针对社区实际,以订约践约为载体,吸引群众参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制定的具体行为规范和社区自律意识有助于增加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更益于居民不断提升自身道德素质。

4. 提高居民的素质,增强责任心

居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和责任心的增强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根本保障,要让居民不但参与到社区自治中来,也让居民以社区自治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大力提高居民的素质,增强居民的自治意识,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的最重要、最根本、最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也是一项艰巨、长期的任务[1]。提高居民的觉悟,增强他们的责任心也是社区自治的保障方法。在目前的情况下,为逐步提高居民素质,实行社区事务制度,也是一个较为可行的渐进式途径。比如,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街道)在居民区层面推行的群众事务制度,这一制度是由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群团组织等出面,帮助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突出、重大的矛盾纠纷可能引起社区工作不稳定的事务和相关政策中涉及到群众利益群众不满的事务中,制度进行一个前期的事务排查,坚持便民利民、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事务中坚持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依据法律法规为民排忧解难。这一制度有助于居民通过实践提高民主素质与社区管理的经验,值得推广。

三、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的实践探索: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街道)的“4+1”工作法与“三站式直通车”

(一)“4+1”工作法与“三站式直通车”

在前文中我们多处以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的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实践作为分析对象。应该看到,在应对上海城市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条件下,五里桥社区(街道)经过长期的摸索和提炼,最后逐步形成完善了“4+1”工作法,提出了实践型的城市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工作模式。五里桥社区(街道)党工委按照中央提出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的要求,结合多年的党建工作经验,努力“虚心问政于民、真心问需于民、诚心问计于民”,逐步探索形成了“组团式服务、民主化管理、区域化支撑、群众性评议”+“社区队伍建设”的“4+1”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方法。实践已经证明,“4+1”工作法在基层社区自治的民主化管理过程中是行之有效的。

在“4+1”工作法的指导下,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提出的三站式直通车机制是该社区党工委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在责任区、居民区、街道三个层面[ 即责任区层面实行“短、平、快”工作法,居民区层面的“三会一一公约”自治管理方法,街道层面以“五会”配“五制”方法,相关内容前文已述,在此不赘。]建立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的回应诉求、解决问题机制。这一机制充分保证社区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各方对社区事务进行沟通分工、统筹协调、化解矛盾,完善社区自治共治体系建设。这一机制以金字塔的形式逐层负责,在责任区、居民区、街道形成三站式直通车,快速、有效解决问题,把绝大多数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力求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对政府的创新社会管理而言,这也是其实行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的重要目的。

(二)五里桥社区实践成效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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