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禽流感应急预案【优秀3篇】

2024-01-22 17:25:27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该页是小编给家人们整编的医院禽流感应急预案【优秀3篇】,欢迎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禽流感应急预案 篇一

春季是各型流感高发期,由于目前H7N9高致病禽流感在多个省市爆发,且已造成相当高比例患者不治身亡,加上H7N9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为流动性较大的飞禽,防控不确定性较大。

我地目前尚未发现H7N9病例。为认真做好我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际间禽流感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确保我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做到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报告联络员:各班主任

二、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始终把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及时处理和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扬抗击“非典”精神,沉着应对,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止疫情向人群传播和扩散,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二)做好舆论宣传,加大健康教育工作的力度。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黑板报、广播、校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禽流感的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户外锻炼,提高防疫意识和自身抵抗力,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

(三)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健康。

1、坚持师生健康状况晨检报告制度。要按照防“非典”期间所要求的晨检制度,坚持每天晨检,及时全面掌握来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教职工、学生有发热、干咳、少痰、乏力、头痛、关节和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与体征,要及时送到医院就诊。学校对缺勤的学生、教职工要进行家访和调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情况。对于出现以上症状的师生,如果医院诊断为可疑或确诊禽流感的,要及时层层上报。

2、建立学校禽流感预防与控制报告制度。医务室24小时值班室电话:xxxxxxxxx24小时留言邮箱:xxxxxxxxxx学生处工作日电话:xxxxxxxxxxx

3、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学校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报告滦镇街道、长安区动物防疫或卫生监督部门,同时报告指定医院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采取果断措施,对病人实施严格隔离,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对于与禽流感患者密切接触者,要就地隔离,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0天。隔离场所要选定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或区域。

4、家庭成员有禽流感病人的学生、教职员工,如果有密切接触史,必须隔离进行医学观察10天以上。待未发现发热、流涕、鼻塞、咳嗽、咽痛、头痛、全身不适等感冒症状并经定点医院防治专家检查认定后,方可回校上课或上班。

5、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室内勤通风换气、注意营养、保持良好体质有利于预防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

6、各办公室、各班级要积极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要彻底消除校园内的“脏乱差”卫生死角。尤其是做好教室、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以上场所每天要开窗换气两次,进行一次全面消毒,防止病源的滋生和传播。

7、爱鸟护鸟,不到野外捉鸟、捣鸟窝,密切接触感染的禽类分泌物或排泄物可能会感染,如发现禽类非正常死亡现象,要及时上报学校或政府部门。

8、了解权威部门发布的禽流感诊疗方案,一旦疑似感染,可依据诊疗方案送定点医院急诊治疗。

(四)建立资金保障制度。学校将根据需要,安排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五)陕西省人患禽流感定点医疗单位,陕西省传染病院为省级定点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传染科为省级定点病区,

(六)上报程序:班主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处处或副校长办公室,然后及时报校长室;家长也可拨打学校值班电话。

(七)发布程序:为免道听途说冲击社会秩序,引起混乱,我校任何个人无权发布相关消息,发布消息为长安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禽流感应急预案 篇二

禽流行感冒(简称禽流感,AI)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传染病。该病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其H5N1亚型会引起人的感染,造成人发病和死亡。为确保该病疫情发生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职责、组成及成员单位的分工职责

(一)指挥部:县人民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县长为副指挥长,畜牧、计划、财政、质监、公安、交通、工商、卫生(含疾控中心)药监、林业、民政、扶贫、文广、经贸(含商贸中心)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疫情的防控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解决防控经费,制订防控实施方案,健全应急机制,并监督各乡镇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指挥部决策,负责统一指挥的协调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实施本辖区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和扑灭工作。

(二)部门职责

1、畜牧兽医部门:

(1)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作好疫情的监测,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上报并通报相关部门;

(3)对疫病作出初步诊断,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禽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禽类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

(8)培训防疫队伍,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9)协助宣传部门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作好正面引导工作。

2、计划部门:负责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安排计划。

3、财政部门:负责紧急防疫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经费。

4、质监部门:保证市场禽类产品的质量。

5、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禽类的强制扑杀,疫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6、交通部门:负责优先安排运输控制扑灭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

7、卫生部门(含疾控中心):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预防和禽产品的卫生检验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8、工商部门: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周边13公里以内的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县外购进禽类及其产品。严厉查处运输、加工、贩卖病死禽类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9、药监部门: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药物,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10、经贸部门(含商贸中心):负责管理监督各定点屠宰场,建立定期消毒制度,不屠宰、加工、销售死因不明的家禽及其产品。

11、民政部门:负责因扑杀家禽而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救济,解决好受损农户的正常生活。

12、扶贫部门:负责帮助因扑灭疫情而受损的农户恢复生产。

13、林业部门:严禁捕捉野鸟,并负责监测野生鸟类的不正常死亡,减少野生候鸟与家禽和人的接触,降低禽流感病毒向人传播的风险。

14、文广部门:负责禽流感防控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正面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15、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在防控工作中出现的行业不正之风以及违纪、渎职、失职行为。

二、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报省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

(一)诊断指标

1、临床诊断指标:

(1)急性发病死亡;

(2)脚鳞出血;

(3)鸡冠出血或发绀、头部水肿;

(4)肌肉和其它组织器官广泛严重出血;

(5)明显的'神经症状(适于水禽)。

2、血清学诊断指标(非免疫禽)

(1)H5或H7亚型的血凝抑制(HI)效价大于4lg2以上;

(2)琼脂凝胶免疫扩散试验(AGID)阳性(本法不适于水禽)。

3、病原学诊断指标

(1)H5或H7亚型病毒分离阳性;

(2)H5或H7亚型特异分子生物学诊断阳性;

(3)任何亚型病毒静脉内接种致病指数(IVPI)大于1。2。

(二)结果判定

1、临床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符合临床诊断指标(1),且有临床诊断指标(2)(3)(4)(5)之一的。

2、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符合临床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指标,且非免疫禽检测结果符合血清学诊断指标(1)或(2),或符合病原学诊断指标(1)的。

3、确诊高致病性禽流感,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指标,且至少符合病原学诊断指标之一的。

三、应急处理

(一)应急处理的原则: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二)应急措施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辖区内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或接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时,必须按照“早、快、严”的技术规范进行处理。

1、“早”的技术规范

(1)早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突然成群死亡,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突发动物疫情,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畜牧水产站报告。

(2)早诊断。各乡镇畜牧水产站业务干部要熟练掌握禽流感病禽的临床诊断指标,临床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及时向县兽防站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早报告。各乡镇畜牧水产站,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2名以上业务骨干赶赴现场调查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家禽的种类、数量、同群家禽的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情况、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初步诊断、流行病学及病源追踪并临时采取控制措施。若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厅局。经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的,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对各地群众举报和各种渠道反映的疫情信息,24小时内必须进行核查,确保不漏掉任何情况。

(4)早确认。

①县兽防站通过综合分析认为可疑疫情的,可请省、地兽防站派人协助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②对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兽防站实验室检测,判断其是否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2、“快”的技术规范

(1)对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对疫点立即采取严格的隔离封锁、扑杀和消毒措施,严禁疫点内其它动物及其产品的移动,严格限制有关人员、以及车辆、饲料、禽蛋托盘、饮水与喂料器皿、排泄物等一切可能污染物品的流动;

对疫点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关闭相应的活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立即组织业务干部对当地家禽和养殖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分析疫源和可能扩散、流行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最长疫情潜伏期21天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进行追踪调查。

(2)疫情确诊后,县畜牧水产事业局在2小时内,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报请县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决定。对决定实行封锁的,发布封锁令,内容包括封锁的起始时间、封锁范围和对疫区管理等,各项封锁措施在12小时内实施到位。

3、“严”的技术规范

(1)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处理

①疫点。扑杀疫点内所有禽类,并按国家规定对禽类及其产品和禽类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类、场地等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在疫点出入口设立消毒哨卡,24小时值班,禁止人、畜禽、车辆进出和禽类产品及其它可能污染物品移出。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出时,须经县畜牧水产事业局批准,并经过严格消毒后进出。

②疫区。扑杀疫区内所有禽类;在疫区周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名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疫检查任务;禁止禽类及其产品和其它可疑污染物运出。

③受威胁区。对受威胁区所有易感家禽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并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关闭周围1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2)扑杀。可根据本地情况,采用能避免病原扩散的致死方法。

(3)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以选择深埋、焚化、焚烧等方法,饲料、粪便也可以发酵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防止病原扩散,涉及运输、装卸等环节要避免洒漏,运输装卸工具要彻底消毒。

(4)消毒。疫区封锁期间,第一周每天消毒一次,以后每周消毒一次;

解除封锁前必须对疫点和其它重点场所进行一次终末彻底消毒。

疫情发生期间,养禽场(户)饲养人员以及其它与病禽直接接触人员所用衣物等物品,用有效消毒剂浸泡15分钟,或开水煮沸5分钟以上。

(5)解除封锁的审查要求

疫情发生后,按要求划分的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并按规定进行严格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监测未发现新的传染源,关闭疫点周围13公里范围内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且记录完整、规范、档案齐全,解除封锁前,经省、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组织检查评估合格,方可解除封锁。解除封锁后,开放疫点周围13公里范围内的活禽市场;县畜牧水产事业局要继续加强疫情监测,该区域养禽场、户必须空舍6个月以上,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饲养禽类。

(6)人员防护

①在疫情处置时,直接接触禽鸟的处理人员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穿戴或佩戴防护服、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护目镜和可消毒的胶靴等。赴疫点调查采访人员的防护参照执行。

②洗手和消毒。每次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洗手。废弃物要装入塑料袋内,置于指定地点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③健康监测。所有暴露于感染禽鸟和可疑禽场的工作人员均属高危人群,应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监测和医学观察,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扑杀人员和禽场工作人员应尽快接受卫生部门检查,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也应接受医学观察,免疫功能低下、儿童、老年人和有慢性心脏和肺脏疾病的人员要避免与禽类接触。

四、保障系统

(一)政策保障

全县实行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目标管理,乡镇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资金保障

县乡两级财政每年储备紧急防疫资金,保证工作需要。

(三)物资保障

建立县、乡镇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

1、县级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疫苗、药品、器械、防护服等储备。

2、乡镇应建立相应的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

(四)技术保障

县、乡镇畜牧兽医科技人员必须精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禽流感初步诊断技术、疫情处置技术、免疫操作技术。

(五)人员保障

1、省、地禽流感临床诊断专家为县、乡镇紧急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防控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技术决策建议和现场诊断,其诊断结果作为现场处理的依据。

2、县、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组建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预备队。

五、其它事项

(一)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具体措施。

(二)本预案一经启动,在未接到指挥部宣布停止实施应急预案和解除紧急状态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解除紧急状态。

(三)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禽流感应急预案 篇三

)www.huzhidao.com(为有效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应急管理能力,做好H7N9禽流感(以下简称禽流感)疫情期间禽类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禽类市场交易安全有序,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h7n9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市场监管效能,本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预防为主、属地监管、加强协作、果断处置”的防控原则,强化禽类市场监督管理,妥善处理突发性市场波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确保全市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防控应急指挥部

1、由市局成立防控H7N9禽流感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

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防控H7N9禽流感工作进行领导和指挥,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

2、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指定直属单位负责人组建。办公地点设在市场规范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指定专门人员作为联络员。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指挥部;针对预案规定的情形,做好市场防控禽流感预警工作;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规范管理局:负责研究制定市场防控禽流感疫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全系统开展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调度、汇总有关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单位对禽类产品经营主体执行禽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办公室: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和审查把关工作,负责全系统市场防控禽流感有关情况的宣传工作。

3、经济检查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查处禽流感疫情期间发生的违法经营染疫禽类产品和防疫物品、物资的恶性案件和跨区域的大要案件。

4、企业监督管理局:督促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积极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宣传防控禽流感知识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落实防控禽流感责任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负责为消费者提供有关防控禽流感的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避免引起消费恐慌。

6、政策法规处:负责做好禽流感防控期间重大案件或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行政复议工作。

7、财务装备处:负责局系统防控禽流感物品的采购、储备、发放工作,落实应急防疫经费和应急防疫储备所需资金。

8、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疫情期间网络舆情的监控。

9、监察室、人教处:负责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在防控禽流感工作中贯彻落实市政府、市局通知精神情况,调查处理在防控工作中出现的玩忽职守、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10、信息中心: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的技术维护,为防控禽流感信息传递提供畅通、快捷的信息通道。

三、信息监测与预警

1、突发疫情发生报告

对辖区内出现的H7N9禽流感疫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及时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

2、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应急处理情况,须及时上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

3、应急预警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相关部门有关禽流感疫情信息通报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市场监管需要做好的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有关部门一旦宣布发现疫情,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市局应急响应

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应在12小时内,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指挥部会议,迅速制定具体措施,并下发各单位,指导全系统做好紧急应对工作。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地区,市局要分批派出督查组,会同当地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

2、属地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开展防控应急监管。

(2)根据卫生部门通报和要求,迅速关闭疫点及其周围的禽类交易市场(集贸市场禽类交易区)。

(3)对禽类产品交易市场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清除可能导致市场传播禽流感的隐患。

(4)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边境禽类贸易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对禽类市场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严密监管,严防疫区禽类及其产品和病死禽类流入市场;对不符合禽畜及其产品经营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染疫禽类产品、病死禽类和未检疫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苗和相关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6)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无合法票证产品进入市场;实施禽类产品“挂牌经营”管理制度,要求市场内禽类产品经营者挂牌经营,标明禽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

(7)落实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禽流感传播的责任。各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责任书形式详细落实市场开办单位防控禽流感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并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者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

(8)加强对鸟类及其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与有关部门积极联系配合,落实措施,把好市场准入关,防止鸟类及其产品通过市场传播禽流感。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鸟类及其产品行为,对交易染疫鸟类造成禽流感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应急保障

1、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市局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相关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2、做好值班和备勤工作。

市局机关保证有专人值班,各单位随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疫情发展情况和市场监管状况,市局开通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确定专人值班,及时上报最新情况,接收上级的相关指示。工作人员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30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3、物资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包括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本预案的框架和内容,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防控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报合肥市工商局备案。

合肥市工商局将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全面提高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应急管理能力。

(二)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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