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室外亮化方案(优秀4篇)

2023-03-13 11:39:48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4篇《春节室外亮化方案》,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通用9 篇一

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市政府“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中心工作,紧贴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弘扬节日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节日亮化氛围,充分展示大西安城市的亮化新特色。

二、总体思路

在20xx年元旦春节夜间亮化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和《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等我市照明类建设标准,按照我市节日氛围工作提出的“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打造亮点,全区联动、点线面串联”要求,运用舒适、经济、美观的氛围营造设施,在20xx年劳动节、七一、国庆节和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营造热烈祥和地节日氛围。

三、20xx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安排

(一)营造时间:“五一”“七一”“十一”期间。

(二)责任分工:由区建住局负责,实施未央路纬二十六街至北二环区域营造工作。由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实施北客站广场及周边区域营造工作。

(三)营造方式:在营造范围内重点位置上,安置与节日文化主题相对应的灯塑、绿雕等城市景观小品。在“五一”期间,以弘扬人民劳动精神为主。在“七一”期间,以体现我党光辉发展历程为主。在“十一”期间,以庆祝新中国建立为主,兼顾国家同期重大会议及决策的宣传工作。

(四)营造时限:

“五一”:20xx年4月30日-20xx年5月7日。

“七一”:20xx年6月30日-20xx年7月7日。

“十一”:20xx年9月30日-20xx年10月7日。

四、20xx年元旦春节氛围营造工作安排

(一)责任分工

1、道路氛围营造:由区建住局负责,实施未央路营造工作。由张家堡街道、未央宫街道负责,实施文景路营造工作;由谭家街道负责,实施凤城八路营造工作;由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实施元朔路营造工作;由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负责,实施大兴未央区域重点道路营造工作;若市级部门要求新增道路氛围营造任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街道或管委会负责实施。

2、节点氛围营造: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级部门,结合办公地址实际情况,开展区域重要节点氛围营造工作。

(二)营造方式:总体以20xx年己亥年(猪年)生肖特色和我国传统年文化为主题,兼顾体现我市“追赶超越”“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等发展战略元素。在道路氛围营造方面,选用红灯笼、中国结等传统喜庆饰件,装扮道路两侧,选用贴合主题、美观大方的灯塑、绿雕等城市景观小品,妆点道路节点及广场;在节点氛围营造方面,选用安全、节能、经济的景观小品,妆点区域重要位置。

(三)营造方案:各责任单位在完成氛围营造方案初步设计后,交由区建住局进行方案初审,经区政府统一审定后方可实施。

(四)营造时限:20xx年12月31日-20xx年2月28日。

五、资金保障

20xx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资金,由区财政负责保障。20xx年元旦及春节节日氛围营造中的道路氛围营造工作,由区财政负责保障;节点氛围营造工作,区财政承担营造费用50%,剩余部分由实施单位自行承担。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亮化的重大意义。今年各项亮化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把节日亮化和打造一批亮化示范街结合起来,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二)认真规划,精心设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要求,本着节能、环保、美观的原则,科学制定节日亮化方案,结合各自特点,设计建造一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市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全面展现大西安的新亮化形象。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监理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通用9 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陇办发〔20xx〕20号)要求,完成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18个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整治乱停乱放、乱修乱建,实施拆围植绿,强化特色风貌改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使更多的小城镇宜居宜游”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市委“433”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武都区安化镇等18个乡镇为重点,以《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为依据,以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特色村镇、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通过政府主导、规划引领、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全市小城镇建设水平,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提升规划,突出特色。科学把握村镇发展定位,严格实施绿化美化亮化规划,优化建筑风格设计,突出地域民族文化特色,塑造特色鲜明村镇形象。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托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民族民俗,因地制宜,发掘内涵,彰显特色,打造亮点,防止千篇一律。

3、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群众参与机制,既促进环境整治,又改善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整合项目,统筹推进。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要与小城镇建设、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产业开发相结合,整合项目资金,统筹推进。

(三)主要目标

以武都区安化镇等18个乡镇为重点,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房舍屋面改造、景观景点打造、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绿化、美化工程,塑造地域特色,提升人居环境,达到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建筑形态风格凸显,路域环境整洁优美,视觉效果焕然一新的目标,使我市城乡风貌成为对外形象展示的窗口,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范围

武都区安化镇、马街镇,文县桥头镇、碧口镇,宕昌县哈达铺镇、南河镇,康县长坝镇、王坝镇,徽县泥阳镇、伏家镇,成县城关镇、小川镇,西和县长道镇、石峡镇,礼县红河镇、崖城镇,两当县泰山乡、太阳工作站等18个乡镇。

(二)实施内容

结合乡镇实际,从建筑风貌、街巷空间、环境卫生、绿化水体、门户空间景观等方面,科学合理的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

1、建筑风貌:实施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平改坡屋面改造、挑檐挂小瓦和立面粉刷,增加墙裙、檐口、腰线等细部构造装饰,对门窗形式进行统一,突出建筑物屋面挑檐风格设计和临街建筑立面线条色彩设计,增加体现地方特色的建筑元素,修缮院墙院门,对废弃建筑物予以拆除,力求新旧农房及公共建筑外观色彩协调统一,与村镇风貌特色融为一体。

2、街巷空间:实施路面修补、道路硬化、广场铺装、路灯安装等,在道路宽度允许的条件下设置人行道及绿化带,并铺设人行道砖,在广场增加景观小品、座椅,设置文化墙,规范广告牌匾设计,清除各类违规广告,指示性标志、街景小品、休闲设施、售货亭、垃圾桶等公用设施的选材、式样、尺度及色调都应符合风貌特色要求,做到与整体环境协调统一。

3、环境卫生:按照“四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四改”(改水、改厕、改厨、改圈)要求,组织村社和居民开展公共环境和庭院环境整治,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配置垃圾清运设施,有效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做到房屋立面整洁、房前院落规整、道路排水畅通、环境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污水乱排等现象。

4、绿化水体:实施绿化遮挡修饰、水体驳岸治理、水体绿化结合,要充分利用庭院、门前屋后、公共场所、道路、闲散地、废弃地、护墙边坡等进行绿化,做到应绿尽绿,清理河道沟塘水面垃圾杂物、枯死水生植物、漂浮物,确保全线河道无垃圾随意倾倒,对河岸进行工程处理,修复受损河堤,沿河道进行绿化整治,对重要节点实施河道景观工程。

5、门户节点:集中整治乡镇行政区域的重要门户、互通立交、收费站出入口、人文历史景点等门户节点周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不规范行为;挖掘地方文化特色,充分利用门户节点的构筑物、广告景墙等宣传我市自然景观、旅游资源和人文特色;结合绿化配置,改善周边绿化环境形象。

(三)实施步骤

全市18个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5月)各县区政府按照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制定本县区工作计划以及乡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阶段目标,分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xx年6月至11月)以乡镇为单位,采取划段包干、责任到人、依据规划、整合资源、保质保量、限期完成的工作措施,重点实施建筑风貌改造,环境卫生整治,拆除违章建筑,规范户外设施,在短期内较大提升乡镇风貌环境和景观环境;以景观提升为主,实施一批绿化水体整治、道路广场硬化、景观点文化墙建设、路灯安装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确保建筑立面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园林绿化和广场、小品的建设达到规划标准。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进行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18个乡镇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深化实施市委“433”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镇承载力、竞争力和陇南对外新形象的有效手段,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整合利用资源,抓紧动员部署,全力推进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努力把这项工作办成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区人民政府是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划段包干、责任到人、依据规划、整合资源、保质保量、限期完成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相关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助县区做好相关项目立项、资金争取等工作,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统筹项目资金。各县区要根据项目规划整合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扶贫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涉农资金向18个乡镇倾斜,最大限度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贷款,保障绿化美化亮化建设资金到位。

(四)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县区政府要发挥乡镇、社区(街道)、村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和干部的作用,宣传发动群众,使其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风貌改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督查考核。市住建局要加强对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月检查、季通报、年度考核”制度,采取重点抽查、实地督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各县区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结合检查情况每季度通报各县区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 篇三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目标,紧贴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弘扬传统节庆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节日亮化氛围,增强西安市民群众以及外来游客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充分展现大西安城市亮化新特色。

二、工作目标

在20xx年元旦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设计专项规划》《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按照“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打造亮点,全市联动、点线面串联”的。思路,抓住元旦及春节重要节点,从灯饰、树饰、街景、楼宇、市政设施、花境花坛、庙会灯会、重要建筑等八个方面着力进行节日氛围营造,全力打造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西安年·最中国”城市夜景亮化体系。

三、亮化范围及责任单位

(一)新城区政府。

亮化道路:东新街、西新街、南新街、解放路、东五路、西五路、长乐路(东二环—朝阳门)、环城东路(永乐路—太华路立交)、环城北路(太华路立交—北门西)、东二环(长乐西路—陇海线隧道)、兴庆路(长乐路—永乐路)等11条道路。

亮化节点:新城广场、解放路与东新街十字节点2处。

(二)碑林区政府。

亮化道路:南大街、东大街、长安北路、雁塔北路(南二环—和平门)、和平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永乐路—环城南路)、太白北路(西南城角—南二环)、东关正街、柿园路、互助路、含光路(南二环—环城南路)、文艺路、经九路、兴庆路(永乐路—南二环)、端履门、柏树林、南广济街、朱雀大街(环城南路—南二环)、粉巷、南二环(高新路—东南二环立交)、东二环(东南二环立交—新安街)等22条道路。

亮化节点:钟鼓楼周边、省图书馆门前节点2处。

(三)莲湖区政府。

亮化道路:北大街、北关正街、西大街、西关正街、沣镐东路、沣稿西路、莲湖路、西北三路、大庆路、甜水井大街、丰庆路、西市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北门东—环城西路)、西华门、二环路(高新路口—大庆立交)等16条道路。

亮化节点:钟鼓楼周边、土门街心花园东侧节点2处。

(四)雁塔区政府。

亮化道路:长安南路、小寨东路、小寨西路、丈八东路、雁塔西路、雁塔北路、太白南路(南二环—丈八东路)、育才路、朱雀大街(南三环—南二环)、吉祥路、含光路(电子二路—南二环)、翠花路、西影路、永松路、南二环(太白路立交—西延路)等15条道路。

亮化节点:小寨十字、古韵广场、电视塔周边、中轴线纬二街十字、军区门前杨树林节点5处。

(五)未央区政府。

亮化道路:未央路(龙首村十字—北二环)、文景路(二十六街—北二环)、明光路(二十六街—北二环)、朱宏路、凤城八路、北二环、渭滨路等7条道路。

亮化节点:未央规划馆、龙首村十字等节点2处。

(六)灞桥区政府。

亮化道路:纺北路、纺正街、纺渭路、纺一路、纺二路、纺西路、新医路、纺新路、鹿塬路、灞瑞一路、半坡立交等11条道路。

亮化节点:香王出入口、纺正街与纺一路交叉口、纺织城高速出入口、提升广场、区政府门口、堡子村转盘、新寺十字节点7处。

(七)高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唐延路、沣惠南路、丈八北路、丈八东路、科技八路、锦业路东段、高新路、科技路、科技二路、高新二路等10条道路。

亮化节点:唐长安城墙遗址公园北广场、延平门广场、都市之门南广场、高新路广场、永阳公园南角广场节点5处。

(八)经开发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未央路、凤城八路(贞观路—文景路)、文景路明光路、凤城二路、凤城五路、凤城七路、凤城八路、凤城九路、凤城十路、开元路、鱼藻路、元和路等13条道路。

亮化节点:北客站及周边、张家堡广场、城市运动公园、凤城一路人行天桥节点4处。

(九)曲江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曲江大道、雁塔南路、雁展路、雁南四路、雁南一路、曲江池北路以及大雁塔东西两侧环塔道路、芙蓉西路、芙蓉南路、雁南二路、雁南三路、曲江池西路、曲江池东路、太华南路、自强西路、北二环(未央立交—辛家庙立交)等15条道路。

亮化节点:大雁塔北广场、曲江宾馆十字、中和广场节点3处。

城墙景区:东、南、西、北四个城门节点4处。

大明宫景区:丹凤门南侧广场、丹凤门东西两侧宫墙外立面、五闸延英殿出入口、重玄门宫墙外立面、大明宫遗址博物馆门头外立面节点5处。

(十)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世博大道、欧亚大道、香槐一路、锦堤五路、世博东路、东二环等6条道路。

亮化节点:世园会会址、西禹高速新筑收费站、杏园收费站节点3处。

(十一)航天基地管委会。

亮化道路:雁塔南路、航天大道、神舟大道、航天中路等4条道路。

亮化节点:雁塔南路—航天大道十字造型节点1处。

(十二)大兴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大兴东路、梨园路、桃园路北段、纬二十六街、星火路、工农路、西二环(大庆路—大兴立交)等7条道路。

亮化节点:红庙坡十字、管委会门口节点2处。

(十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港兴路、港务西路、港务大道等3条道路。

亮化节点:港务大道南入口、综合保税区广场、地铁三号线保税区站、西航花园节点4处。

(十四)市城管局。

亮化道路(绿化带):长安路、南二环2条。

亮化公园:莲湖公园、革命公园、丰庆公园、兴庆公园节点4处。

(十五)市文物局。

亮化景点:钟楼、鼓楼、小雁塔、西安博物院节点4处。

(十六)市水务局。

亮化景点:汉城湖景区及主要出入口。

(十七)市市政局。

亮化区域:城区市政道路、立交桥、箱涵、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功能照明;城区三环内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箱涵等市政设施景观照明。

各区、各开发区、市级各相关单位在以上亮化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全市其它重要路段、商业街区、节点自行选择进行装饰亮化,营造浓郁节日氛围。

四、节日亮化方式

(一)按照《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灯饰的通知》(市市政发〔20xx〕30号)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灯饰的补充通知》(市市政发〔20xx〕33号)要求对道路灯杆进行灯饰悬挂,沿街行道树、绿篱、绿雕小品等进行装饰性亮化,对道路沿线重要节点布置LED灯光雕塑、小品等造型。结合20xx年己亥年(猪年)生肖特色和“中国梦”、“丝路起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等元素,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扎实落实“十三五”规划等要求,对全市主要干道、重要广场、重要十字、公园及城市出入口进行节日氛围营造,大力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热烈浓郁的节日氛围。

(二)各亮化责任单位要科学制定亮化方案,进一步优化设计及布置,体现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品位和古城历史文化魅力,展现出各自区域特点和区位优势。

(三)按照节能、环保、美观、可重复利用的原则,灯具颜色和灯型的选择要符合《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专项规划》《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和节日氛围要求,灯具要求选用LED等绿色环保可重复利用光源。对于去年使用后还可重复利用的灯具、造型雕塑尽可能重复利用。

(四)各区城管局设置的绿雕小品,广场、道路十字口设置的建设文明城市的各种宣传造型、雕塑可继续使用,同时加以灯光点缀。

五、时间要求

(一)点亮时限。

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20日

(二)启闭时间。

我市夜景亮化模式分为平时亮化模式、周末亮化模式、节日亮化模式,开启时间均和路灯同步,关闭时间平时模式为晚22∶00,周末模式为晚23∶00,节日模式为凌晨24∶00。重大节日“除夕”和“元宵”夜间亮化设施通宵开启。

(三)拆除时间。

元旦及春节节日氛围营造设施拆除时间为20xx年2月21日、22日。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重大意义。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全部亮化任务要求于12月31日前落实到位,打造出“西安年·最中国”夜景亮化新形象。

(二)认真规划,精心设计。

严格依据《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要求,本着节能、环保、美观的原则,科学制定节日亮化方案,结合各自区域特色,设计建造一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市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全面展现大西安的亮化新形象。要求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完成节日亮化方案设计并上报市市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光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建立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考评,兑现奖惩。

由市市政局牵头,制定考核计划,对各单位亮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经同意后对各亮化责任单位予以奖励,奖励资金380万元列入城建计划。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通用9 篇四

为进一步美化我县城区夜景,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使全县群众度过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确定的范围内安装灯饰,营造美丽的城市夜景和浓厚的节日气氛。

(二)按照“展现区域文化、突出新时代特征”的原则,宣传十九大和鱼台稻改精神,统一设计标准,统一审核把关,分别实施亮化,提高城市景观照明和节日亮化的档次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安排

重点实施观鱼大街、孝贤大道沿线楼宇亮化、重要节点灯饰及公园广场亮化。城区其它路段由县城管局组织社会力量实施,观鱼大街西支河桥以东部分由开发区组织实施。政府出资部分由县规划局负责编制春节亮化方案,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其他部分由各自实施主体负责编制,报县规划局审核后实施。

三、实施计划

1月8日前,县规划局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及预算编制。

1月10日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其他实施主体完成春节亮化方案编制及审批工作。

1月16日前,其他实施主体按照审批后的春节亮化方案优选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1月20日前,县住建局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工程的政府采购工作,确定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的施工单位。

1月31日前,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设施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并正式亮灯。

四、职责分工

(一)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区春节亮化的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实施观鱼大街水系(西支河至工商局)、星源矿山对过三角绿地路灯维护、孝贤广场廊桥春节亮化等工作。

(二)县规划局。负责组织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其它方案的审批。(审批工作联系人:禚昌芬电话:15092630375)

(三)县城管局。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区其它路段的春节亮化工程。

(四)县财政局。负责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的资金保障,协助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五)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六)县房管局。负责督导观鱼大街、孝贤大道沿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春节亮化工作。

(七)县交警大队。负责施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

(八)县供电公司。负责城市景观照明和春节亮化的用电保障。

(九)县金融办。负责督导各金融机构做好亮化及灯雕、灯饰安装工作。

(十)县政府督查室。对部分城区春节亮化工作进行督导。

(十一)其他单位和企业做好单位建筑的楼宇亮化及门前灯雕安装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推动城区春节亮化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区景观照明和春节亮灯组织、调度、检查、评比、验收工作。

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整理的4篇《春节室外亮化方案》,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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