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改革方案通用4篇

2024-03-17 14:26:31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下面是勤劳的编辑帮大伙儿收集整理的养老金改革方案通用4篇。

养老金改革方案范文 篇一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一、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介绍

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主要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成,分别对应着不同的人群。事业单位按经费来源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类,不少地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经按照企业的方式进行管理,加入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但大部分由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比如高校,则与机关退休养老制度基本一致,退休金由国家统包,列入财政预算,实行现收现付,没有基金积累制度,未来退休金以其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办法不同,企业采取的是另一种模式。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颁发,要求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行以后,建立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初步建立起基本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则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相比于逐渐趋于成熟稳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差异:(一)基本制度不同。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障完全由国家负担,个人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无需承担养老责任;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则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及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为补充的养老保险体系,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二)资金来源方式不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根据实际支出的退休费由各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则遵循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出资”的原则。其中,企业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进行缴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平均工资的8%进行缴费,当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则由国家财政资金负责补贴。(三)在养老金待遇计发方式不同。事业单位人员其养老金待遇不与缴费挂钩,而与工作年限挂钩,以退休时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基数挂钩。缴费年限越长,基数越高,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就越高,反之则低。此外两种制度在参保条件和调整机制方面也各有不同。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背景

事业单位是中国特有的一个称谓,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

关于这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因,众说纷纭。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一是认为事业单位养老的财政负担过重,国家需要减负。目前,全国事业单位人员近4000万人,126万个单位,是国家公务员的4倍还多,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也远远超过千亿元,国家财政不堪重负;二是认为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差距太大,待遇不公引起社会不满,根据全国政协委员李永梅调研的一组权威数据表明,1990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人均退休工资分别为1715元、1771元和1607元,差距并不大;2005年分别为17633元、16147元和8565元,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均退休工资已达到企业的2倍有余,国务院从2005年开始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连续7年平均每年涨10%左右。可这些年公务员的退休工资也在涨,但是从2005年后,就查不到公务员退休金增长情况的同口径数据,现在究竟比例关系如何不得而知。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两者之间的差距是非常大的。

三是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某种程度上阻隔了人才流动,影响了人力资源市场。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诸多方面完全不同于企业职业养老保险,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在待遇上存在差别对待,导致很大的经济利益的不平衡,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养老保障上存在着双重管理,这些制度都阻碍了劳动力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正常流动,使得人力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

三、改革试点的现状

根据《改革试点方案》的内容,此次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统筹交纳养老保险,即单位缴20%,员工缴8%;二是养老金发放办法也基本一致,但以改革正式实施时间为界,即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三是事业单位养老金也要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四是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最后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形成基本退休金之外的养老保险第二支柱。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消息一出,可以说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各界竞相发表自己的观点。少数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官员,极少数专家学者表示赞成。主要观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大势所趋,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益,增强职工的活力。绝大大部分研究单位、学者和一部分政府官员,都不赞成该项改革方案。其主要观点是: 这次的改革试点只针对事业单位的职工,而改革的发起者公务员却不在改革之列,改革后相关人员的福利将会下降,这必定会引起绝大多数事业单位职工的不满和担心,并且造成社会就业秩序的混乱。另外一些温和的研究学者则持中立态度。理由是:事业单位的养老体制改革不可避免。但在形成正式的方案之前,必须经过充分的调查和研究,否则必将引起巨大的反弹,并有可能因为阻力太大而中途夭折。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定要慎之又慎。

虽然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尚未有实质性的进展,但改革试点所带来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据了解,目前,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是按照退休前工资的80%或90%领取退休金。而改革之后,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收入将大幅降低。因此,一些试点地区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为了避免改革后退休金待遇大幅下降而提前退休。

四、基本评述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试点,现在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再次提上工作议程,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应当说经历了一段非常漫长的历程。但迄今为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仍处在一种零碎和不完整的状态。从长远来看,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必然的。而从社会各界的反应来看,社会大众包括事业单位职工本身都并不排斥改革,或者说已经有一定的准备,但就具体的改革方案与步骤,例如改革时机、缴费比例、待遇等方面则存在很大的分歧。最具争议的是公务员不应该被排斥在改革之外,改革的目的是要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遗留难题,促进和谐而不是制造矛盾。

就目前的试点情况看,各地尚处于试点准备阶段,相互观望而无实质进展。从各地的实地调研看,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各地的基本措施也不统一存在很大差异。但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大势所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应当推行,但应在原有制度基础上, 不断修正完善, 循序渐进、稳步的推进。

参考文献:

[1]董力。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重新审视[J].学术界,2010(02).

[2]汪孝宗,韩文。曾娟。难改的事业单位养老[J].中国经济周刊,2009(41).

养老金改革方案范文 篇二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完全积累个人帐户公营管理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纷纷进行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90年代以后各转轨国家也各自推出了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些改革措施或思路都借鉴了现代经济学的新的发展成果,大多数在本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它们的经验无疑对于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要点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20世纪的一大社会进步。然而,经过几十年的运行,这一制度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对本国经济增长的负面作用和社保机构自身的财务危机上。20世纪70年代,各国已经开始酝酿要改革这一制度。

(一)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体的行动可以认为始于1981年的智利改革。当时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以现收现付制为基础,广泛地覆盖了养老金、抚恤金、疾病补助和津贴。随着人口老龄化阶段的到来,加上原有体制存在的不公平所导致的效率低下,社保机构的财务状况呈不断恶化之势,到20世纪70年代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政府决心对原有制度进行彻底改革。经过政府的努力,1980年智利通过改革法案,1981年新体制正式实施。其具体内容包括: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每人每月将不少于工资10%的资金存入自己的个人帐户,形成养老基金;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只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而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AFP)是法定的经营管理者。基金所有者有权选择和更换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这迫使各个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展开竞争。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

(二)转轨国家养老金改革方案实施

许多转轨国家认为,智利的完全基金化的强制性定额缴款体制对于它们并不合适,因为这一体制存在两个缺陷:该体制没有真正分散风险,比如,一旦出现持续的恶性通货膨胀,或者资本市场出现大的波动,完全积累的基金制将可能破产。更何况转轨国家的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由于存在转轨成本,智利模式难以在具有庞大的现收现付体制的国家内实施。

1994年,世界银行关于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个“三支柱”方案。这一方案对于转轨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建产生了决定性影响。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养老金的来源应该多元化,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现收现付支柱、强制性基金化支柱和自愿的辅支柱(即个人的商业保险部分)这三个支柱来保障个人未来得到稳定的养老金。赞成该方案的人士认为,由于该体系的每一个支柱分别是通过劳动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来组织和运行,因此是暴露在不同类型的风险之下,这样,体系内总的风险得到了有效的分散。

从1998年开始,转轨国家开始纷纷按照三支柱方案来设计本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尽管各国在具体的操作方案和制度的侧重点上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别。这些转轨国家养老金改革方案的基本特征是引入基金化支柱,该支柱将与经过改革的现收现付支柱并存。它们力求形成一种包含了代际联系的优点和强制性长期个人储蓄的优点的混合制度。

我国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紧迫性来自以下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阶段的迅速来到。由于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特殊的人口政策,2030年我国的退休人员将达到高峰期,根据估算,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将比世界上其他大国来得都要快;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期,城市人口的增加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会非常迅速,而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的是城市人口,这意味着加入到这一制度中的人口会越来越多;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目前许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还多少依赖于原来所在的国有企业,这加重了国有企业的负担,不利于下一步国有企业的彻底改革;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向

本文以养老资金的财务机制和养老基金的管理方式两个方面讨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取向

(一)养老资金的财务机制

对于我国养老资金的财务机制,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存在三种观点:主张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认为该制度管理成本低,互济色彩鲜明;主张部分积累制,实际就是统帐结合,该制度与世界银行的“三支柱”方案本质上是相同的;主张完全积累制,即社会统筹的部分也要进入到个人帐户。对于第一种观点,除了前面讲到的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原因使之不可行外,还有一个微观层面的问题,即如果提高缴费率来缓解支付压力的话,无疑要增加企业的成本,最终导致国内企业的亏损面大大提高。

目前,比较主流的观点是部分积累制,根据这一观点,社会统筹部分通过现收现付制来提供最低养老保障,而个人帐户方面通过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基金积累则既有利于提高社会储蓄率,又有利于激励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因此,该观点似乎最为合理。但是,国内外学者中对此都有不同看法。费尔德斯坦认为,考虑到我国目前实际上资本的边际产出大于工资总额的增长率,因此,将现收现付制部分改为基金制,将大大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郭树清则是国内强烈主张完全积累制的代表人物,其理由是:完全的个人帐户制使得养老保险的享用与贡献完全挂钩,可以彻底打破“福利大锅饭”;完整的个人帐户打消了人们的其他幻想,有利于缴费的顺利进行;政府难以挤占;制度透明度高,管理成本低;可以取得最好的积累和增值效果;由于城市化进程加速,不搞个人帐户,政府的养老保险负债会越背越大。他认为,为了体现基本养老金的互济性,可以拿出统筹部分缴费的30%-50%平均化后再记入个人帐户。笔者认为,完全积累制应该是兼顾公正与效率的最好制度。特别是,转轨国家所担心的完全积累制不能分散风险的担忧,可以通过现代金融工程来设计收益和风险水平固定的金融产品来化解。

(二)养老基金的管理方式

不管是部分积累制还是完全积累制,都面临个人帐户中积累的资金如何管理的问题。世界上实行个人帐户制的国家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两种方式,一是前面讲过的智利的私营管理模式,一是新加坡的公营管理模式。对于智利的私营管理模式的具体运做方式及优点,前文已经提及,但是,斯蒂格利茨对私人管理个人帐户提出了两点疑虑:私人管理基金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要求较高,而许多国家都满足不了这一条件,即使资本市场状况良好,也会存在管理成本过高的问题;不能为个人提供充分的保险以避免通货膨胀这种风险,而定额给付制可能更好。

新加坡的公营管理模式具体为:所有雇员和雇主每月按雇员薪金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到中央公积金局设立的个人帐户,基金由中央公积金局统一管理;中央公积金局按政府规定的利率付给利息,基本上相当于其国内主要银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略高。长期以来,新加坡的个人公积金管理一直非常成功。但是对于这一公营模式也存在诟病,包括:中央公积金局将该笔巨额资金交给新加坡财政部,由财政部进行投资,政府投资难免会降低投资效率;政府掌握这笔资金的使用权进行公共项目投资,这有悖于自由市场经济的原则。

客观地讲,两种模式的优劣很难区别,笔者认为,考虑到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尚不完善,而且私人投资管理水平和私人信用尚有欠缺,因此,至少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选择公营模式可能更符合国内的情形。当然,对于具体负责运营的公共投资管理机构,政府应该通过立法来保证其经营的独立性,同时对于其权限和责任,包括投资领域给予明确化。

除了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改革之外,配套政策的实施也是非常重要的。简言之,这些政策应该包括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同步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修改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条款,以及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

关于体制转轨而发生的隐性债务问题,最重要的一点是政府已经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其补偿问题的解决。总体上看,减持国有股权和出售其他国有资产,或者直接划拨国有股权应该是进行债务补偿的最有效的、也是最合理的筹资渠道。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期。通过借鉴国外的改革经验和考虑国内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建立完全积累型的个人帐户制,社会统筹和企业与个人缴纳的资金都应该进入到个人帐户,同时,现阶段应该选择公营管理模式来对积累的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当然,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兼顾公正与效率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我国在今后20年的战略机遇期内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定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战略与实施。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

2.李剑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几个问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

3.郭树清。建立完全积累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最佳选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

4.郭树清。养老基金的筹集与隐性债务的补偿。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

5.周小川。社会保障与企业盈利能力。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

6.M·费尔德斯坦。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

7.M·因方特,J·阿里斯蒂亚和J·R·温杜拉加。智利社会保障改革历程。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

养老金改革方案范文 篇三

一、法国养老金制度的现状。

法国的养老金制度最早起源于17世纪路易十四时期的年金制度,此后养老金制度基本上是遵循不同人群不同制度相互分割补缺的模式。目前,法国社会保障制度共包括四大类:普遍类(涵盖一般领薪者、学生和个人投保者)、农业类(面向从事农业的领薪者和非领薪者)、非领薪者类(实业家、企业家、商人、手工业者和自由职业者)和特殊类(公务员和国有企业的雇员),涉及疾病、生育、工伤和职业病、残疾、养老、死亡、孤寡、失业及家庭补助和社会救助等各个方面,全国有99%的人口被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中。

法国各种养老保险制度之间都存在一定的差异。除了多行业的基础系统外,还有各行业的增补系统,各种制度高达500多种,其中仅适用于公共部门职员(如政府公务员、地铁公司职员)的制度就有近100种。这种“碎片化”的制度安排使得不同制度下的人群相互攀比待遇,导致福利过度扩张,还加剧了管理成本,不利于社会公平,加剧了社会群体的对立。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法国养老金制度面临的挑战。

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养老金制度都以“现收现付制”为主体,这种养老金制度要想顺利地运行下去,就意味着正在工作的人要缴纳足够的养老保险金来供养退休者。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生活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使得西方人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与此同时,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老年人在人口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养老基金的收入不断减少,养老金的支出却不断增加,“现收现付制”的养老金制度普遍面临财政压力。

美国中央情报局2008年的《世界概况》显示,法国的人均预期寿命位列世界第11,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4岁,高于欧盟平均水平的82岁、英国的81。3岁和德国的82。11岁,在欧洲大国中预期寿命最长。与此同时,法国的退休年龄为60岁(男女相同)。相比之下,德国男性和女性的退休年龄都是65岁,英国在2010年已将女性退休年龄延长到和男性一样的65岁。但由于法国社保开支的标准较高,同时收费较低,其公共开支的负担特别沉重。改革前,法国退休人员超过1500万人,大部分人每月领取1400欧元到1600欧元退休金,其中1/10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靠国家举债。法国养老金体系的赤字,2008年为56亿欧元,2009年为82亿欧元。根据预测,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15年,养老金体系的赤字将达到400亿欧元,2020年将达到500亿欧元,2050年 赤 字 将 突 破1000亿 欧元。摆在法国人面前的只有两个选项:要么晚退休,要么少拿养老金。相比较而言,前者更容易得到实施和执行。

同时,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和欧洲国家主权债务危机的双重背景下,削减庞大财政赤字与国债、压缩庞大的养老金开支,对法国政府来说是必须要做的事情。法国沉重的养老金负担已经成为制约其经济增长的一大包袱;同时,其赋税水平的提高,对其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形成了制约。因此,对法国政府来说,即使国内抗议压力再大,养老金改革也势在必行。

三、2010年萨科齐 政 府 养老金改革法案的内容和改革历程。

(一)改革内容。

2010年6月,法国政府对外了一份详细的养老金改革法案。内容包括三个主要方面:第一,法国法定退休年龄和领取全额退休金的法定年龄将分别延后两年,即法定退休年龄由目前的60岁逐步上调到62岁,养老保险未缴够年限者领取全额退休金的年龄将由目前的65岁逐步上调到67岁;其次,将交纳养老保险金的年限从2012年的41年上调到2020年的41。5年;最后,公共部门养老保险金缴纳比例将从7。85%提高至10。55%,向私营部门看齐。总体来说,延长养老保险金缴费年限、提高退休年龄是法国养老金改革的主要举措。

(二)改革历程。

与欧盟其他国家相比,法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阻力更大、更难改。比如1995年,当朱佩政府试图把这种改革推广到公共部门的时候遇到了强大的阻力,引发大规模的罢工,导致政府垮台。直到2003年,拉法兰政府才最终延长了公务员养老保险金的缴费年限。

与以往相比,2010年,萨科奇政府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幅度更大、覆盖面更广,引发声势浩大的社会抗议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总体来说,此次改革共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养老金制度草案公布阶段。

在与工会代表进行了几轮会谈和磋商后,法国政府于2010年5月16日公布了草案,从而为改革之路打下了基础。在草案中,政府提到了“延长缴纳退休金周期”,但是没有明确说明缴纳退休金的年限或是法定退休年龄是否会受到影响。

2。详细的改革法案公布阶段。

6月16日,法国政府公布了详细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法案,该法案包括三个方面内容:逐步将私营和公共部门的法定退休年龄延长两年,到2018年达到62岁;到2020年时,将缴纳退休金的年限提高到41。5年;公共部门退休金缴纳比例将从7。85%提高至10。55%,向私营部门看齐。

作为回应,6月24日,法国各地民众举行大罢工,其中在里昂,大罢工的人群将街道堵塞得水泄不通。法国经济部长拉加德称,大罢工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天达到2亿~4亿欧元。

3。改革法案辩论阶段。

9月7日,法 国 国 民 大 会(the National Assembly)开始就改革法案展开辩论,615项修正案在此前已经提交。法案在首次投票 中 已 获 通 过 (329票 赞 成,233票反对),随即被提交给参议院。参议院在10月5日启动了辩论程 序。经过微小的 修改之后,新的文本在10月22日首轮投票 中 获 得 通 过 (177票 赞 成,153反对)。

10月25日,一个由七名国民大会代表和七名参议员组成的委员会就改革法案的共同版本达成一致。最终的法案于次日在 参 议 院 通 过 (177票 赞 成,151票反对),并于10月27日在国会大会表决通过(336票赞成,233票反对),使之成为一条完整的法律。

由于参议院定于20日就退休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投票,法国全国总工会号召会员19日在全国200座城市示威,参与罢工的人群包括卡车司机、炼油厂员工和中学生等。工会号召司机们驾车停留在繁忙的交通要道、炼油厂附近。该次罢工导致法国三分之一的航班停飞、上千个加油站关门,影响波及全国。

4。法案的签署阶段。

2010年11月9日,法国总统萨科齐签署并颁布了极有争议的退休制度法案。至此,历经7个多月,法国的养老金体系最终“得救”了。

四、法国养老金改革的启示。

建设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全局和长远的眼光,考虑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从法国养老金制度及改革历程,结合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一)避 免 社 会保 障 “碎 片化”格局。

以法国来说,社会保障基本上遵循不同人群不同制度相互分割补缺的模式,其中公共部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较高,从而成为反对削减福利最激烈的团体。在历次抗议养老金改革的浪潮中,发挥核心作用的都是这些团体。相比之下,在社会保障制度较强调平均化的英国,改革的阻力就相对较小。

我国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总体上也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不但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制度,而且还有农民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夫妇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及老年津贴制度、农村五保户制度、优抚制度和城市孤寡老人福利制度等。不仅如此,各种制度之 间的边界也不清晰。虽然,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但应当认真汲取国外已有的经验和教训,尽可能地防止制度碎片化或尽量减少碎片化,努力使整个制度的建设从统筹走向统一。

(二)社会保障不能拖累经济发展。

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社会保障是保证社会安定和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条件,但是过高的社会福利也会制约经济发展。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社会财富增加的速度就会降低,反过来又影响到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在现代社会,维持公共财政平衡是维护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金融危机 期 间 的 救 市 举 措 等 原 因,2009年,法国政府的财政赤字达到了GDP的7。7%。按照计划,他们 希 望 明 年 能 把 赤 字 降 到GDP的6。6%,即不超过920亿欧元。这样,目前高达107亿欧元的养老金赤字就非动不可了。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还是调结构促发展,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比什么都重 要。只有经济搞上去了,才能建立更大范围的、更高水平的养老金制度。目前,根据中国的国情,建立广覆盖、低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既能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又为以后建立更广范围、更高水平的养老金制度提供铺垫。

(三)设计养老金制度必须考虑可持续性问题。

目前,欧美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据欧盟委员会估计,从2015年起,欧盟整体将进入人口负增长。2008年,欧盟15至64岁劳动者与65岁以上 老 人 的 比 例 为4∶1,而 到2060年,这一比例将下降为2∶1。在这种背景下,不难理解欧盟各国延长退休年龄的紧迫性。目前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69亿,并以每年800万的速度在增加。面对这样一个现实,虽然目前还有一定程度的“人口红利”,但老龄化社会所承受的养老金压力在不断增大。因此,面对愈来愈严峻的养老金支付压力,我国应该尽早关注这一问题,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未雨绸缪之路。

(四)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养老保险改革。

养老金改革方案范文 篇四

改革的思路非常明确,设定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其筹资模式、计发办法等均与目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一致,并可衔接。

一个现实情况是,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退休待遇差别已远远高于以往,因此“平稳衔接”成为一个比以往更加敏感的话题,同时成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的重要关口。

滞后的改革

此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背景是,事业单位工资连续上调,退休人数增加。由于事业单位退休费与退休人员退休前工资额直接挂钩,政府财政负担其实十分沉重。因此,改革的目的究竟是“甩包袱”还是“建机制”,十分微妙。

改革开放初期,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水平,曾经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但到目前为止,企业和事业单位两套退休制度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差异。其中,企业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便逐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框架。在此框架下,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也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费,未来养老金的发放与缴费情况相对应,具体参照职工的缴费工作年限、缴费工资额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根据这种模式,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目前大约为60%左右,也就是说,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基本相当于退休前工资的60%。

事业单位则是另一种模式。在中国,事业单位按经费来源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类。不少地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经纷纷按照企业的方式进行管理,加入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但大部分由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仍按照原来的养老制度运行,退休金由国家统包,列入财政预算,实行现收现付,也没有基金积累制度。未来退休金以其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根据目前的规定,其金额为本人工资的90%左右,也就是说,替代率高达90%。

从各地的情况看,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定编,在职人员规模相对稳定。而随着老龄化的加剧,退休人员却越来越多,加之近几年工资上调,扩大了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基数,更增加了财政或单位的负担。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资料,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导致财政和用人单位负担成倍增加。

很显然,如果完全套用目前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必然下降,自然,财政负担也会减少。然而,待遇的降低很难不引发事业单位的集体抵制,导致改革受阻,这也是以往历届政府将方案一再搁置的重要原因。

改革一再推后,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巨大落差不断扩大,增添了今后的改革成本和难度。同时,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养老制度无法衔接,也严重妨碍了人力资源的正常流动,为事业单位的改制分流设置了巨大的障碍。

财政负担和待遇问题均不可回避。但为使改革能够顺利推进,在2月29日由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了一个原则,即“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待遇水平上的平稳衔接”,这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制定的方案当中的关键内容。

制度衔接与待遇难题成为改革的最大阻力

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划分管理是我国特有的模式。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2006年7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经国务院批准,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并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选择浙江、山西和重庆三省市作为试点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无疑也是与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的,但是2008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能否顺利推行,还是存在一些疑问。

200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方案,用一句话来讲,它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这一改革实行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计发办法等都与企业养老保险相同,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来看,三类事业单位当中的\www.huzhidao.com\另外两类,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估计是按企业养老保险的办法,这是意料之中的,也与各地此前的实践基本一致,而行政性的事业单位估计是与机关保持一致。按原人事部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比例的规定:(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与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已经降至约60%,按2008年试点方案,毫无疑问,改革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会明显下降。倒不是说削减既得利益就不是好的改革,因为任何改革都可能造成某些群体的利益受损。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主要是公办学校、医院等。将公益性事业单位与行政性事业单位和机关分开,似乎理由不太充分。考虑到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特点,其养老金水平不应该与行政性事业单位和机关有明显差距。况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早有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加拿大、英国、瑞典等都将医护人员、大中小学教师等公益性机构人员纳入公职人员养老保险。

似乎决策部门也意识到新的改革试点方案将会导致公益性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下降,所以提出“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我们都知道,企业年金制度实行10多年来,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并不算多。与企业相比,公益性事业单位还面临资金来源的问题,建立职业年金计划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与企业不同的是,学校、医院录用人员门槛较高,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学龄较长而工龄未必长,同时学校、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尽管是越老越抢手,但与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是一样的,这样在缴费年限等方面与企业职工会存在一定差距,使其处于相对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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