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最新7篇)

2024-03-14 15: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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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 篇一

显而易见,打破电力行业的垄断,不但对社会和百姓有利,对电力行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有利的。这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效果越发明显。因为中国入世以后,开放电力市场是迟早的事。改革电力管理体制和机制是实现上述目的的有效途径,不打破电力垄断,就不能建立电力市场;不建立现代现代企业制度,就不能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从我们的国情和电力现状看,从打破垄断到建立开放的电力市场,至少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而这与加入世贸后的适应期相差不多,所以打破电力垄断迫在眉睫,决不能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将电力改革放一放。推迟电力改革,将会错失电力可持续发展机遇。

电力现存的问题决不仅仅是个管理问题,说到底还是个体制和机制问题,应该以产权多元化为突破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并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

有人说电力的问题不是体制问题,而是机制和管理方法上的问题。实际上机制和体制是紧密相联的,没有体制的改革,机制创新不可能实现,没有机制创新和新机制的运作,就不可能使体制改革切实到位。怎么能说电力的问题是机制而不是体制的问题呢?实际上这种说法,说到底是要说电力的问题不是体制问题而是管理方法的问题。电力系统的问题大致有:在电力建设方面建设成本过高,成本控制手段落后;在发电方面,电源结构不合理,成本核算过粗,管理有广度无深度;在供电方面,可靠性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经营观念淡薄;多产业包袱重,科技含量低,竞争能力差。有人说“这些问题属于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上的问题,不是管理体制上的问题,是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可以通过加强科学管理逐步解决的问题”。这样回避电力体制存在问题,显然是不实事求是的。可以这样说,国有企业在体制上存在的问题,电力企业都存在,由于它的自然垄断性,其制约经济发展的弊端更显突出,这是不容回避的事实。电力建设成本高、电源结构不合理、服务质量不高、多经产业竞争力低等问题,绝不仅仅是管理方法上的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个体制问题。电力部门长期以来既是经营企业,又作为政府的行政管电部门,政企不分,电源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发展的决策都没有完全按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办,有的不是专家集体决策,而是长官意志决定,决策不当,重复建设也不鲜见。电价虽由国家控制制定,但是电价制定的基础和建议权在电力企业,同时电力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偏高,是一个重要的价格制约因素。电力成本高,电价确定的基数就高。电力建设成本和发电、供电成本高,单纯归结为管理,是不能解决问题的;电力服务

质量水准低,管理也并非是根本所在。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长期以来电力系统并没有放松管理和少抓管理,企业整顿、企业升级、创一流企业接连不断地进行,为什么总是不能彻底地解决电力的根本问题?究其原因,体制是根本所在。没有竞争,不愁市场,谁会长年自觉地去节约资金,降低成本;别无分店,没有对手,用户求电力,不养成门难进脸难看的习气那才不正常。所以,在这种体制下,无论你怎么加强管理,都难以从根本上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相反,倘若抓住体制和机制创新,能够展开有效竞争,通过加强管理,就会有事倍功半的效果。

今年2月和4月,为了解西方主要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展情况,以及改革后电力立法和电价机制情况,我们先后去美国、日本、英国、法国、比利时和欧盟总部作了一些调查。综观世界各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既有降低电价、提高服务质量的成功经验,也有像美国加州电力危机这样的教训。那么,我们应该从这些国家电力改革的实践中学些什么呢?

电力改革要实现多重目标的平衡

实施电力改革、建立竞争性电力市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主要原因是改革有多重目标,而且相互之间有矛盾。这些目标包括:

---用户希望低电价、高服务质量和安全稳定供电。

---股东希望得到较高的投资回报。

---电力公司希望公司获得发展和采用新技术。

---员工希望工作有保障和高工资。

---政府希望实施全国性的能源政策和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电力发展方针。

---环境保护组织希望减少污染。

---监管者希望能够通过竞争实现最优选择,通过监管实现价值最大化。

---燃料供应商希望保护其市场和投资。

电力改革必须使上述目标相互平衡,要实现这种平衡,需要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电力发展的不同水平,确立改革的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不同发展阶段的电力市场,改革的着眼点和目标不同。根据各国的经验,成熟的电力市场的标志是:电价水平一般反映了成本和投资回报率;用电客户有较高的电价承受能力;有限的用电需求增长;有限的筹措资金的需求。而发展中电力市场的标志是:在电价方面交叉补贴现象较为普遍;用电客户对电价上调的承受能力有限;对建设和扩充电力设施所需的资本具有很大的要求。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电力市场,改革的焦点和首要目标是不同的。对于成熟的电力市场,改革的焦点是降低电价,改革的首要目标是:降低电价,提高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而充足的发电容量,基础设施扩建和升级,吸引投资成为改革的次要目标。

对于发展中的电力市场,改革的焦点是电力设施的扩建,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吸引电力投资,建设充足的发电容量,基础设施扩建和升级,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而降低电价,提高效率和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则成为改革的次要目标。电力市场化改革要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电力的市场化改革除需要有正确的、适合市场经济规则和电力工业特点的指导思想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这些基本条件包括:

---系统必须有足够的规模(容量):系统中要有若干的竞争主体,而且每一主体都能达到其经济规模。

---系统要有充足的备用容量:这既是市场化改革的原因之一(追求系统的价值最大化),也是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保证改革期间的安全稳定供电)。

---要有高质量的输配电网络系统。

---要有与市场化改革相配套的电力法和完备的基于激励机制的监管法规。

---要有健全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输电配电过网费的计算原则和办法。

---要有切合实际的长期电力规划(每年滚动编制一次),并明确组织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及办法。

---要有保证发、输、配电设施发展的措施办法。

---要明确系统运营机构负责发、输、配电间运行调度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

---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明确现货市场和长期、中期、短期合同的关系及管理办法。

---改革过程中原有电厂沉淀成本(因执行国家能源政策致使造价较高,缺乏竞争力)处理办法。

---新能源及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水电等)发电补偿办法。

---要有成熟的信息技术系统支持。

---要有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实现灵活的进入退出。

周密设计改革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

电力市场化改革方案的设计包括:一、电力立法。审查现有的电力立法、准备立法咨询文件、起草修改后的电力法、通过修订的新电力法。二、经济财务分析。建立详细的经济模型,资产(企业)价值评估,准备过渡期合同,制定输配电价格。三、批发市场设计。制定系统安全标准,建立电力库定价,期货市场定价和对冲市场,检验电力库规则,建立信息技术系统和结算系统。四、形成具体监管法规。界定监管的范围,起草监管法规,通过监管法规,正式组建监管机构。在经济和财务分析方面要做更详细的设计:要检讨国际电力改革的经验教训;建立批发市场/电力系统模型;完成电力各环节的财务模型;建立供电价格对用户经济影响模型,包括设计市场和产业结构;确立和处理过渡期主要问题,包括补贴、沉淀资产、各环节收入的重新调整、过渡性的供电协议、新投资的需求;对电价结构和监管法规的详细设计。

电价核定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

虽然各国在电力工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电价核定的原则有所不同,比如正处于发展中的电力市场,电价的核定原则要与改革的首要目标相一致,电价水平要使股东有较高的回报,吸引投资,加快电力建设;对于成熟的电力市场,电价的核定要有利于提高效率,让用户分享提高效率的成果。但各国在电价核定中都能共同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一是成本补偿原则。

电价能够补偿合理的成本支出。二是合理报酬原则。电价能够让股东有合理回报。三是公平负担原则。用户负担的电价应是成本加利润,取消交叉补贴。在正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竞争环节的电价,由市场决定;垄断环节的电价,由监管机构或政府核定并受监管。定价原则是否正确,是影响电力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美国加州管死了销售电价,而放开发电批发电价,因供不应求,批发电价猛升,造成两个电网公司破产,发生了严重危机。

建立独立的、专业的电力行业监管机构

电力行业监管机构监管机构的独立性,是指独立于本行业的任何一家经营者,被充分授权监督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例如制定或改变价格。对电力行业有效的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对本行业具有详尽的专业知识:有能力获取详细和准确的行业信息,包括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能克服监管者和市场经营者之间信息的不均衡性;能了解本行业中的变化,包括技术和竞争行为等;能吸引合格的职员。

基于上述要求,一家独立的、专业的电力行业监管机构,比多头分散的行业监管结构更可取。为确保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履行职责,要有明确和清晰的法令法规;要有开放和透明的监管程序;要有由所有本行业经营者参与的监管程序;监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期限要固定;要有完善的申诉机制。

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建立发电市场

首先,厂网分开,有利于电力系统清晰产权。比如,以往电厂与电网之间的联络线由电厂投资建设,无偿交电力公司经营,成为电网经营企业的资产,延续这种作法只会造成新的产权不清和输电价格的成本失真。而实践证明,只有产权清晰,才能方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专家认为WTO首先是一个体制概念,它对企业的制度要求只有一个,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又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包括产权的清晰性、产权结构多元化、产权的可流通性和交易性、产权制度的设置要有利于调动人力资本的积极性等。只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WTO对我们来说首先是个体制问题,然后才是一个产业概念。实际上从这里又可以说明电力的问题不单纯是一个管理方法问题,而首先是一个管理体制问题。

电力改革 篇二

关键词:电力;市场营销;改革

一、电力市场营销机制的转变和建立

首先,要转变观念确立电力市场营销的市场经营思想。对新形势要统一认识,转变观念,适应市场的变化,公司的每个员工,特别是营业部门员工,要有充分认识,在具体业务中找市场,扩大电力销售。其次,建立强有力的电力市场营销体系。市场营销要求电力企业一切以电力市场需求为导向,特别重视市场的分析和市场需求的动向研究。要求以必要的人力物力投入市场分析、市场调查和市场研究,建立完整的庞大的营销体系。目前电力公司的市场营销功能分布在用电、计划、调度和财务等几个部门,公司本部和基层供电企业都有对应归口,若能成立专职部门来统筹公司的整个市场营销,有利于对电力市场需求的总体评估和营销总策略的制订,便于组织统一的多层次的营销活动。应有一个统一的营销机构和一支以用电营业为主的专职队伍,公司本部若能设立综合职能部门,并在各基层供电企业设置分支机构,形成一个以售电和为用户服务为主导中心的多层次体系。第三,加强电力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市场需求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出发点,市场对电力发展的引导作用日益明显,电力市场分析是电力企业营销活动中的主要内容,电力市场预测是电力企业营销的基础,要建立和健全电力市场预测的信息系统。第四,强化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建设。在电力市场需求-壶知道§www.huzhidao.com 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做好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建设是发展电力市场的基础。电力企业发展一要有充分的电和热供应市场,二要拥有电网,从某种意义上说拥有电网就是拥有电力市场,开拓市场很重要的方面是建设电网。所以要在加强网架安全可靠性的基础上加快城市中低压电网和农村电网的改造,提高供电能力,为拓展用电市场提供有力的物质基础。第五,形成良性循环的电价机制。电价是电力企业经营的生命线,它既是电力企业经营利润的体现,也是开拓用电市场的重要手段。电价偏离实际价值造成电力市场畸形,价格偏低会使电力企业难以为继,电价偏高则会失去用户的支持,最后制约电力市场发展,这两种现象均会影响电力的发展,更会给整个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二、电力企业改革下电力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

由于电力行业由一定的特殊性,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的缺电局面和“以产定销”的做法,形成了售电部门服务消费者的观念淡漠,僵化,市场营销在电力企业管理中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由于处在转轨和市场营销的初级阶段,仍然存在大量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市场营销体系不适应市场变化的要求,专业网点布局不合理,营销组织结构不健全,人员素质低。(二)经营思想没有真正以市场为导向,仍然习惯于“靠国家、靠政策、靠行

政手段”的方法去处理和解决市场经济环境中的问题。(三)市场经营意识淡漠,具体表现在市场营销知识欠缺,市场观念落后于市场规律的变化,对市场需求研究分析不够,市场开拓不力,技术支持系统不能满足信息采集的需要。(四)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意识落后,坐

等客户上门的现象普遍存在;服务方式和项目远不能适应客户的需求;仍停留在计划经济阶段,没有推出适应客户的多样化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不高,“门难进,脸难看”的面孔没有根本改变,距离便捷高效的要求还存在相当的差距。

三、供电企业的市场营销策略

(一)制定营销战略。电力营销战略,是指电力营销企业确定的在未来的某个时期欲达到的营销活动目标以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所预定要采取的行动方案。而营销战术是从属于营销战略,解决营销活动中局部问题的方法:

1、营销企业决策层。要立足于营销战略的管理,监督营销职能部门把握战略计划的实施,搞好企业内部机构的协调统一,疏通企业外部营销环境。

2、营销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上对决策层负责,为实现战略服务,下要领导营销岗位人员,主导具体的战术。在战术上应该树立新的观念,比如,不要一味以销售电能产品为出发点,要以客户的需求为出发点,不要计较每一项短期营销目标的盈亏,既要考虑现实的消费者需求,同时还应该考虑到潜在的需求,求得企业的长远发展。

3、营销岗位人员。营销岗位人员是营销战略与战术的具体实施者,因此必须改变目前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的现状,将文化层次高、责任心强、思路清晰的人才充实到营销战线上来,使其具备灵活多变的营销技巧,高效的完成营销战术的任务。

(二)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完善电力客户经理制。营销以客户的需求为中心,加强与客户的沟通是了解客户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据国外的有关调查,如果客户对服务不满意,大约只有5%的人会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沉默。如果在竞争性行业,他们就会在行动上选择“用脚投票”――更换供应商。因此,要想充分了解到客户的意见和需求,

就必须主动走近客户,而不是坐等他们上门。当然,沟通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定期召开用电客户座谈会、编辑客户刊物、对客户进行调查、向客户公开办事程序、开展公益活动、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加强企业形象宣传等。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奖惩机制。作为电力营销的实施者,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服务质量有着直接的联系,所以,企业应该感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奖惩机制,而制定一套科学的评估标准,则是激励机制是否有效的关键。

(四)实施市场拓销策略。首先,要针对天然气、太阳能、煤油等各种能源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广泛向社会宣传增供扩销政策,逐步引导客户选择在最终能源市场上对电力这一高效清洁能源的消费,抢夺市场份额;其次,要针对国家推进农村电气化、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以及农村电网改造、电价普遍降低创造的良好的用电环境,大力开拓农电市

场,通过采取直抄到户、一户一表等手段,为农业、农村、农民的用电在服务、价格、可靠性等营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进一步刺激和引导广大农业、农村、农民用电的积极性,第三,要针对用电全面放开、用电贴费取消,积极培育新增电力市场,大力推动电锅炉、电冶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的推广应用,第四,针对用电峰谷差大,深夜用电不足的实际,大力推广分时用电装置,开拓低谷时市场。

四、结论

我国电力市场营销的理论和实践还不成熟,对目前电力市场营销中存在的问题,也急需从理论和实践上寻找答案。由于电力体制的改革,电力企业只有不断地在调整市场营销战略性的大做文章,才能寻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于佩友,电力市场竞争与营销策略林业勘查设计2007/03

2、张百纳,浅谈电力市场营销,华商2007/17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篇三

(深圳朗飞特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40)

【摘 要】通过分析英国电力市场的改革,对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建议方案: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电网公司垄断的市场格局,推动多买方多卖方、自由竞价、自由买卖的新格局;采取输电、调度、交易三者相互独立的模式,建立独立和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积极推进销售电价体制改革;推动上网电价改革,增加电力供需特点直购电的改革试点方案。

关键词 电力垄断;英国电力;改革;电价

0 引言

随着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特别是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问题造成社会的矛盾日益加深。因此,习李政府提出深化改革的目标,而电力垄断行业是目前最热议的改革行业之一。就目前电力垄断行业的改革来看,内容主要包括对传统电力行业发展观念的改变、建立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新机制、建立独立和合理的输配电机制、开放民间资本进入电力市场等,但最关键要打破电力市场的垄断。只有将垄断行业的改革充分实现,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电力工业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分析英国的电力改革,对我国电力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法及意见。

1 英国的电力市场改革

英国的电力工业从1990年开始进行第一次改革,主要的改革是用户可以自由的选择电力供应商,将发电和售电从输电配电当中分开出来,也即是当前热议的“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改革思路。第一次改革的最大优点在于电价的下降,但也存在电力市场不公平、公开、公正等一系列问题。目前英国电力市场的改革主要“电力交易输电规定”,建立一个不受任何利益集团的系统运行者,负责电力调度平衡,规范自由竞争等。英国电力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容量市场和差价合约;容量市场通常采用拍卖的方式,对不同的时段收取不同的费用,让供应商获得一定的收益,保证电力的供应;而差价合约则是为能源供应商保证稳定的收益,维护电价的稳定。具体做法如下:

1.1 容量市场

自从美国加州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之后,如何保证发电量的充裕性成为当前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发电企业过度发电造成了经济不合理,而减少发电又容易引起电力市场的供应不足。因此,为了解决以上难题,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案,在原有的电力市场上设置了容量市场,通过引导投资,避免了产业的过剩或短缺,保证了电力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容量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采取自由竞价的模式,规定时段不同电价也就不同。同时还规定一级容量和二级容量各自的适用范围,首先应满足一级市场,当一级市场都满足之后再分配二级市场。容量市场是充分放开让企业自由竞争,发电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成本来投标容量市场,法案规定一旦中标需严格执行。电力公司只是充当监管的职能,对违反法案的企业进行处罚。

1.2 差价合约

该改革法案从2014年开始执行,主要是约定差价合约制度。它是由发电企业和电力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电力交易的合约价。当市场的电价低于签订的合约价时,不足的部分由政府进行补贴;相反,当市场的电价高于签订的合约价时,多余的部分需返还给政府。政府在其中充当监管的职能,在市场不协调时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调节。当前存在电价上涨过快,部分发电企业私下勾结进行市场垄断等行为,需要政府的行政干预。

1.3 其他政策法规

为了能够更合理的引导电力市场的健康成长,英国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如:鼓励开发新建无污染的新能源发电厂;严格规定煤电厂的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加大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以便在传统能源供应不足时进行补充,寻找能源的替代品。除此之外,英国还加大力度对对当前的电力市场进行监管、监控和干预市场价格。例如颁布了《征收控制框架》,严格规定政府在公共预算支出权利中的额度等等。

2 中国电力市场的现状及改革方向

中国电力系统可以分为上中下三游,上游是发电,中游是输电,下游是配电。上游有五大发电集团,包括:华能、华电、中电投、国电、大唐,另外还有华润、国华、国投、中广核等等,中下游目前由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公司垄断。我国的电价是由发改委制定,而不是发电厂自由竞价,发电厂卖电必须先卖给电网,然后由电网公司卖给用户,而不能由发电厂直接卖给用户。在输电环节,按照之前的改革方案,电网公司只负责这一块,但目前电网公司收取46.8%的利润,而欧美只有28%的利润。当前,电网公司控制输电、配电、售电,电网公司是唯一的卖方,它们的绝对垄断是现行电力体制存在的问题。当前,中国的电力体制存在的问题既有以往改革不彻底所遗留的问题,又有改革过程中所形成的新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电力没有被作为正常的商品

电力虽然是对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性产品之一, 但是电力是一般商品,电力价格完全可以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然而,电力的商品属性没有得到释放,电力价格一直由政府控制,僵化的电力价格扭曲了价格信息,使电力企业的成本和收益失真,对我国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产生负面影响。

2.2 电力法修订滞后、监管效力有限

法律是体制的基础,体制改革首先要进行法律变革,有法可依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电力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同时也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现行电力法的许多规定,特别是对电网非垄断或竞争环节的经营业务的规定,使垄断企业地位受到合法保护。我国在上个世纪电力体制改革时成立了电监会,2013年又把电监会与国家能源局合并,虽然监管的职能仍然存在,但是否能有效的监管仍是一个疑问。

2.3 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摩擦阻碍改革的进程

与改革开放初期不同,当前的电力体制改革已难以实现改进。例如,大用户直购改革措施,地方政府希望通过直购降低电价给地方企业让利,或者使得高耗能企业得以发展,发电企业则希望通过大用户直购获得更多的发电量,而电网企业则希望电网企业的利益不受影响,并从备用供电容量的角度提出利益要求。尤其需要指出,由于不同利益主体的影响,我国一些改革方案往往是利益平衡的结果,而不是彻底的改革方案。

2.4 输配分开改革并不能形成“多买多卖”市场

无论是从降低电价的角度还是从节能减排的角度来看,输配分开都不能达到改革的目标。因为输与配都是属于电力的流通环节,输与配的区别只是电压等级和服务的对象和范围有所变化,配电相当于市场上的零售商。配电环节也是送电,不是发电,并不能真正代表卖方,决定不了电量供给的多少,真正卖方应是发电企业。发不发电,发多少电最终是由发电企业决定的,用不用电和用多少电是电力消费方决定的。影响电力供需关系的是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而不是配电商。输配环节分开,形成多个配电公司,实质上只能解决电力服务环节的竞争性问题,增加用户对电力服务商的选择。

从改革的基本思路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电力企业垄断电网的市场格局,推动多买方多卖方自由竞价、自由买卖的新格局,必须逐步打破电网作为单一购买者的模式。同时要大力开发新能源,寻找能源的替代品,对传统能源形成威胁。从电力改革角度,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电力企业垄断电网的市场格局,放宽民间资本准入的机制。具体的改革措施,作者建议如下:

1)建立独立的输配电网络。电网像今天的高速公路一样全国联网,但目前电网所起的作用与高速公路却完全不同。电网和高速公路一样,只是充当传输介质的职能,如今的高速公路,不同的车辆行驶不同的里程数收费都不一样。我们改革的方向要建立类似高速公路的电力网络,而电网公司只负责电力网络的维护和运营,对需要上网的发电企业收取一定的过路费。当然,发电企业有选择上网和不上网的权力,“过路费”由政府根据企业平均运行成本进行核算。这样既符合中央要求“放开两端,监管中间”的改革方针,又能实现竞价上网。

2)充分放开两头,引入自由竞争机制。按照2002年国务院的5号文规定“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原则,目前只执行了前十二个字,竞价上网始终都未执行,而改革的目标在于打破垄断。从发电企业方面看,应取消政府定价,发电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运营成本制定电价,同时应放开对民营资本的准入规则,让有实力的民营资本参与发电企业竞价上网。这样,不仅能解决发电企业类似国企的通病,还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效率,最终实现上网电价的下降。在售电环节方面,不应该由一两家电网公司单独售电,同样应放开民间资本进入售电环节,用户可以选择不同的售电公司。如当前的网络公司一样,用户既可选择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也可选择中国铁通、中国网通等公司。让售电公司自由竞争,哪个售电公司的电价便宜用户就可向哪家公司买。只有这样充分放开两头,才能从根本上打破当前的电力垄断,让改革的红利真正惠及到百姓身上。

3)试点直接交易改革。建议选择一部分电量富余的地区,建立发电企业直接和用户交易的机制,而不用发电企业先卖电给电网,然后电网再卖给用户的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够彻底的打破垄断。同时应大力的开发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减少电力在能源当中的比重。

3 结语

综上所述,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以来,在习、李政府的深度改革下,电力垄断行业再一次激起巨大的波浪,电力改革势在必行,如何实现电力垄断行业的有效改革也成为了相关部门所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电力垄断行业的改革本身存在涉及范围广,改革难度大等难点,无论是改革观念还是管理体制都应该进行不断创新,关键是要将改革内容切实落实推行。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电力垄断行业的有效改革。

参考文献

[1]马莉,范孟华,等。国外电力市场最新发展动向及其启示[J].电力系统自动化,2014(13).

[2]来有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面临问题及其监管体系催生[J].改革,2012(3).

[3]陈素梅,何凌云。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边界—从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视角[J].世界经济文汇,2012(5).

[4]马莉,范孟华。从撒切尔新经济自由主义回首英国电力体制改革[J].国家电网,2013(5).

电力改革 篇四

一、组建股份制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去年初成立了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属于南网贵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正式挂牌运行。今年初,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和贵州省的试点方案要求,在开展跨界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经过省领导与南方电网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沟通协调,重新组建以南网贵州公司占80%、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20%的股份制电力交易中心,目前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下一步还将继续协调推进和不断完善,逐步实现电网公司相对控股、多方参股、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市场交易机构。

成立了由南网贵州公司牵头,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用户代表参与的市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电网公司推荐,办公室设在电力交易中心,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能源局和贵州能源监管办等政府部门不参与管理委员会,但可参加管理委员相关会议,对不符合市场交易规则的行为可实行否决。为方便市场主体开展交易业务,贵州省对电力交易大厅进行重新选点改造,建设多功能、智能化、一条龙服务的电力交易大厅。目前已试运行,4月中旬投入使用。

二、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

制订了《201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和《贵州省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贵州电力市场的总体设计、实施路径、主要任务、市场运行、信用体系建设等作了明确。2016年允许报装容量为1000千伏安以上的用电企业进入电力市场,全省已有913家用电企业与21家发电企业签订了年度合同,签约电量达到336.7亿千瓦时,放开的发用电计划比例达到近40%。同时通过优先购电制度,保障重要公用事业、公益行业、居民生活用电等;通过优先发电制度,保障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的全额消纳。

三、通过改革降低大用户电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贵州电网2016―2018年输配电价的批复》,输电环节过网费每千瓦时下降1.66分,其中大工业用电过网费下降3.06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火电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和水火电发电权交易,实现大工业用电价格由0.56元/千瓦时降至0.44元/千瓦时,降低企业成本64亿元,可带动大工业用电量增加87亿千瓦时。

贵州是全国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大运行商先期落户在贵安新区。目前全省共有大数据企业6家。为扶持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发展,全省通过电改释放红利,大型数据中心用电价由0.56元/千瓦时降至0.35元/千瓦时,预计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1亿元;结合贵州实际,对化工、冶金等特色支柱产业降至0.4―0.45元/千瓦时,有色产业降至0.3元/千瓦时。通过降低用电成本,拉动工业经济发展,今年1―2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8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其中2月份同比增长3.54%。

四、引导社会资本成立售电公司

开展了成立售电公司咨询服务,贵州省能源局明确专人对前来咨询的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初步拟定了售电公司注册工作流程,根据企业意愿,企业自行先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成立售电公司,报省能源局备案,省能源局对其资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列入目录,进行公示,到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目前全省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售电公司24家,其中国企售电公司9家,国企和民营混合售电公司2家,民企售电公司11家,省外售电公司2家。下一步将按照改革要求,积极探索售电公司相应准入条件,推动售电主体开展售电业务。

在售电侧改革中,结合贵州实际,选择在兴义市和贵安新区开展改革试点。目前南网贵州公司对兴义市地方电力公司的代管关系已解除,兴义市地方电网范围内实现了发、输、配、售的分开,由兴义市电力公司独立开展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贵安新区是全国第八个部级新区,直管区按照南网贵州公司、贵安新区、社会资本4∶3∶3的股比构架组建配售电有限公司,选择5―7家发电集团和用户作为社会资本参股,目前已完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组建方案已报南方电网公司,拟于4月上旬正式挂牌成立。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篇五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是重中之重。近日,国务院颁布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作为“降成本”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对加快能源体制改革中的市场化改革和政府监管两个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在新形势下,必须加速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显著提升企业用电、用气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使能源价格更加灵活、更能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与此同时,强化对自然垄断环节的有效监管。

特别是,探索形成“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鼓励电力直接交易,经过1-3年的努力,切实将能源市场化改革红利惠及广大企业。

在深化能源体制改革过程中,《方案》的出台,为在短期内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用能成本指明了方向。2015年以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市场化和加强监管方面的改革举措,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用能成本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据测算,这些措施每年可减少企业用能支出约1900亿元。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两次下调工商业销售电价,减少工商业用电支出约835亿元。通过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放宽用电企业申请调整计费方式、减容、暂停的政策条件,减轻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支出约150亿元。取消中小化肥优惠电价的同时,降低其他终端企业电价,在21个省份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168亿元。在推进市场化降低成本方面,政府一直在大力推动电力直接交易,减少大用户用电支出约215亿元。

还有,政府也通过制度化建设来促进企业用能成本的下降。受经济形势影响,在两部制电价下,企业开工不足甚至停产时,仍需按额定容量缴纳基本费用,部分企业反映缴纳的基本电费较高。针对该问题,相关部门拟采取放宽用户基本电费变更周期限制,取消暂停用电申请次数限制,暂不执行有关减容期限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减容或暂停用电的做法,给予企业更大的自,使基本电费计费规则更加灵活、更加完善。针对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较高的问题,可以鼓励有条件的商业企业直接参加或委托售电公司参加电力直接交易等措施予以缓解。

从《方案》看,政府供给侧改革发力,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做法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降”,而是体现了追求短期效果与注重中长期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市场手段与行政手段并举,并兼顾了能源体制改革的多元目标属性。

首先,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是在当前经济形势和能源供求关系下的短期任务,在千方百计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同时,还始终着眼于能源体制改革全局,注重能源市场化的制度建设。力图通过规范的制度和透明的规则,放开价格管制,使能源价格反映供需关系,提高价格的灵活性,从而能从根本上缓解煤炭价格大幅下滑、用电价格降幅不大的电价传导机制不畅的问题。在当前能源供大于求的总体形势下,实现企业用能成本的下降是能源市场化改革的结果。我们在看到成本降低的同时,更应该看到这一过程还是市场化程度上升、能源商品属性还原、价格信号作用日益明显的过程。

电力改革 篇六

关键词:电力体制;市场经济;电价改革;主辅分离

电力体制改革是打破电力行业传统的垄断方式,由电价改革、主辅分离等合力推进的变革。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电力体制改革要以电力市场建设为平台,以电价改革为核心,以大用户直购电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可见,电价改革成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控制点。除了电价改革外,由于电力行业的垄断优势,旗下的三产、子公司等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符合的现象,需要引入市场竞争,使这些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以此盘活整个行业资产。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电力体制改革始在2002年,经历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开始引入了竞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只是阶段性的,改革任务尚未全部完成,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利益分割层次不齐

中国电力进行体制改革前,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都是由国家统一经营,各个业务环节的利益由国家统一协调,这样国家在合理确定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有利于电力工业各个环节的协调发展。在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为标志的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后,发电企业从传统的垄断的电力系统中分离出来,并参与“竞价上网”的市场竞争,而电力工业的输配环节仍然由电网公司(电力公司)垄断经营,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之间迫切需要一种新的利益协调机制,来保障整个电力工业的合理有效运行。第一,电网企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提高自身利益,在竞价上网的过程中会逐步压低发电企业的利润空间,特别是在目前销售电价和用电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的前提下,电网企业的垄断优势十分明显。而且,上游发电企业自厂网分开后,价格受到限制,又受煤价波动的影响,利润空间逐步缩小,现状是“市场煤、计划电”,在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之间发电企业面临更大的挑战。第二,电厂与电网之间的规划不协调。厂网分开后,电网建设和电源建设由原来的国家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划分为两个独立的系统进行,而电源建设和电网建设又密不可分,电厂建在哪里,电网就要延伸到哪里。目前电源规划的权利在省,而电网一般由国家电网公司或区域电网公司投资,那么各省在进行电源规划和布局时,就要务必和电网公司的电网规划达成一致。第三,存在电网电费回收与电力用户成本费用之间的矛盾。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许多用电大客户面临成本收益入不敷出的境况,导致电网企业电费回收存在很大问题。

(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不强

根据中国能源结构的状况,中国电源结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直到2020年都将以煤电为主。但是,由于煤价是由市场经济所控制,而电价则是国家控制,造成了“市场煤”和“计划电”的价格双轨制,为了实现煤、电行业双方在价格上的协调,国家发改委2004年12月15日《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初“煤电联动”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方案,原则上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次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相应调整电价,如果不到5%,则下个周期累计计算,直到累计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煤电联动”政策自出台以来,已经在2005年和2006年先后实施了两次。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并不能有效平衡双方的利益冲突。首先,由于煤炭运输等因素的影响,给煤炭价格的测算增加了难度,导致“煤电联动”的实施往往滞后于市场变化。而且“煤电联动”实施后,电煤涨幅的30%仍由发电企业承担。其次,电价变动的影响广泛,国家上调电价的压力较大,迫使国家不得不下大力气去控制电煤价格,导致了电煤“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发电企业带来了很大损失。所以“煤电联动”政策的可操作性受到了置疑。

(三)主辅不分导致利润空间层次不齐,影响企业做大做强

目前,电力供电不仅仅经营主业售电,还参与电力施工、电力设计、房地产、酒店等等其他行业,在电力供电垄断优势下,这些企业有较低的成本费用,本可以做大作强,但是,由于依赖于行业优势不能很好的进行现代公司治理,使电网经营资产存在效率低下等现象,影响主业资产利用效率以及主业做大做强。

二、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

(一)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要求

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是公平竞争、资源优化配置。但是目前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距目标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还没有形成。

(二)经济危机迫切需要电力体制改革

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大用户用电量不断下降,自2009年1月份,国家电网经营区域统调发电量(含蒙西电网)完成1877.4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3.39%。2月份,国家电网经营区域统调发电量(含蒙西电网)比上月略有减少。3月份,国家电网经营区域统调发电量(含蒙西电网)完成2102.7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85%。公司经营区域内宁夏、山西和内蒙3个省级电网统调用电量下降幅度超过10%。4月份,月度用电水平较2008年同期和上月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其中降幅依次为:华中0.27%、华东1.41%、南方4.04%、西北6.33%、华北7.38%和东北8.53%。5月份,随着气温升高,负荷水平较4月份有所上升。分旬看,5月份全国发电量同比降幅呈振荡趋势。上旬降幅为4.11%,其中五一假期降幅为7.08%;中旬降幅减小明显,仅为0.57%,主要是气温较去年同期偏高及“5.12”地震,剔除地震因素后,中旬降幅为1.47%;下旬降幅再次加大至5.66%,主要是端午小长假不同步,端午假期降幅为7.4%,剔除端午节因素后,下旬降幅为3.3%。由于电费成为企业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大企业不负成本收益,用电量不断下降,使电力工业企业和供电企业都面临严峻挑战。

三、电力体制改革的内容

电力体制包含电价制度、产业制度等等,现行的电力体制在进行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之后面临着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和电力客户利益分配以及主辅分离的问题。解决各相关群体利益分割问题的关键落在了输配电价体制改革的肩上,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体制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控制点之一。并且,由于电力企业基本属于垄断行业,除了基本的供电外,经营不同的辅业,辅业在垄断主业的庇佑下,难免存在效率低下,经营不善等问题,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应进行主辅分离。

(一)推进以输配分离为核心的电价改革,试点大用户直购电

电价主要包括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目前中国的电价主要有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对于中间环节输配电价没有合理的核算方法。但是由于对于大用户来说电费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之间的差距较大,输电电价平均占比例较小,考虑输配电价分离,采取大用户直接购电的方式,一方面缓解大用户面临的成本危机,另一方面,完善电网建设,而且大用户直购电并不是最终模式。大用户直购电是以考虑双边交易为思想,以培育市场机制为重点,以自主协商和集中报价撮合方式来实现准入用户与发电企业直购电。在国电公司系统终端电价中,发电占71%,输配占29%,在国外这一关系与中国正好相反,发电一般约占40%,输配约占60%,既然发电利大而网络效益又无从体现,投资者必然要“重发轻送”,导致目前输配电网建设严重滞后。电价信号没能正确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作为经营各级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电网公司今后将主要经营输电业务,取得输电收入。而且,在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影响下,需要试点实行直购电,而推进大用户直购电需要合理的输配电价。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既非常必要,又迫在眉睫。

(二)以电网建设为主,实行主辅分离

主辅分离不仅是指与电网有关的电力设计、修造、施工等辅业务单位,还包括旗下的地产、酒店等其他服务性产业,都要与电网企业脱钩,进行公司化改造,参与市场竞争。也就是说,是整个电网与三产、多经的分离。一方面,不仅仅是主辅分离盘活了企业资产,把有限的国有资本投入到主业上去,使企业在主业上做大做强;另一方面,电力企业是事关国计民生的企业,不仅有企业寻求利润的需要,还要完成自己所肩负的社会责任,由于主辅存在多种利益关系,价值链繁多,存在完成社会责任的因素。因此实行主辅分离是适应市场公平竞争、有效运营的选择,但是这是一个逐步摸索的过程,要从开展清产核资、界定产权这些基础性工作入手,以电网建设为主,逐步推进主辅分离。

(三)加快电力市场建设,优化调度方式和电源结构

市场化改革体现了区域资源优化配置的导向作用,能有效缓解部分地区紧张的供求关系。电力体制的表现形式有计划经济的因素,只有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才能有效地调节资源的优化配置,缓解上游发电企业受成本收益原则的困境,以及下游产业之间价格扭曲无法有效传导、市场终端用户需求响应不足的矛盾。加强区域网架建设和跨区联网,进一步推动跨省、跨区电能交易,规范交易秩序,按照有利于公平竞争的要求完善交易与调度机构组织体制。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鼓励高效、环保机组多发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尽快建立并实施节能、环保、经济的发电调度方式。

四、电力体制改革的影响

(一)电力体制改革对电力工业的影响

电力体制改革通过不断完善上网电价,大用户直购电和煤电联动的形式,使电力工业参与了市场竞争,不但产生市场煤,同时,把计划电部分划为市场电,保证电力工业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使企业做大做强。

(二)电力体制改革对工业结构的影响

电力体制改革有助于加快工业化进程,电力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具有很高的产业关联性。中国目前正处在重工业化时期,工业产品以高耗能产品为主,电力成本占生产总成本的比重较高。根据2000年投入产出表计算,中国采掘业、金属产品制造业、电力及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对电力的直接消耗占全部中间消耗的11%-18%。这说明,电力供应和电价水平已经成为促进或制约这些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电力体制改革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

电力由于其在各行各业中利用的广泛性,因而国家可以通过对行业用电的调控,来实现对产业的优化调整。目前国家正在加大对高耗能行业的调整力度,就可以通过加大高耗能行业的电价,减少用电高峰时高耗能行业的供电,来规范高耗能行业的发展。而对国家要扶持发展的产业,也同样可以通过对其电价和电力供应进行调整,来提高对该产业的支持力度。同时,体改后的三产参与到市场中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提高社会产业利用率。

(四)电力体制改革有助于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篇七

3月中旬,《财经》记者从葛洲坝内部人士处获悉,葛洲坝将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下称电力顾问)合并,二者共同组建新集团――中国电力建设工程集团。重组方案已于春节前获国务院批复,新集团预计5月中旬挂牌。

接近国资委的人士透露,国资委改革局已专门成立葛洲坝重组工作小组,3月初该小组的几位成员已搬进企业办公。

春节前后,隶属于国家电网的安徽省电力设计院员工亦接到上级通知,该设计院将被并入葛洲坝。同时,国家电网下属多家电力设计院会被陆续剥离和兼并。

业界争议甚久的电力体制改革第二步――电网主辅分离改革也将正式启动。

未经证实的消息还显示,除前述两大电力辅业集团合并,另外两家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下称水电顾问)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下称水电建设)也将合并组建新集团,南方电网旗下的十几家电力建设公司会被划拨其中。

在释放电力体制改革重启信号之外,葛洲坝重组还暗合了国资委推动央企重组和整体上市的筹划。2010年底,新任国资委掌门人王勇在年度央企负责人会议上表示,国有资本存在分布面过散、过宽的问题,“十二五”期间中央企业发展的目标只有一个,即“做强做优”,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葛洲坝99%的资产都装在了上市公司中,合并后勘测、规划、设计等更上游的主营业务置入其中,完全是可以期待的。”前述葛洲坝内部人士说。

据了解,目前新集团管理层人选仍在商讨当中。较之于电力顾问,葛洲坝规模更大,更具实力,将作为此次合并的主导方。

重弹旧调

电力顾问以电力勘测、规划、设计、监理为主,葛洲坝则以工程建设为其主营业务之一,两家企业分属电力辅业上下游。

上述葛洲坝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新集团成立后,业务范围将涵盖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等电力建设的全产业链,包括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

这一方案与一年前重新设计的合并方案截然不同,但是却暗合四年前被搁置的方案,其间起伏波折可见一斑。

葛洲坝内部人士称,2007年制定的电网主辅分离改革方案,核心思路之一是,将两大设计类央企――电力顾问和水电顾问,分别整合到葛洲坝及水电建设之中,形成国家电力系统两家大型辅业集团。同时,国家电网系统的电力修造、送变电施工和勘探设计等辅业资产分别划进这两大集团。

不过,2008年的雪灾直接导致这一方案搁浅。在自然灾害对电网设施造成大面积破坏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分别上书国务院,为保障电网安全,要求重新界定辅业范围,认为设备制造、电力勘察设计等较为重要的业务应该留在电网系统内。

按照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五号文件)界定,有关电力设计、修造、施工等辅业务单位要与电网企业脱钩。而输配电、电力设备制造、施工等关键辅业,则暂被继续保留在电网企业中。

2010年,有关电网主辅分离改革方案再被重提,葛洲坝重组方案变更为与水电建设合并。但是,葛洲坝内部人士分析认为,两大电力建设集团合并的思路并不具有可操作性。主要原因在于,两家公司的业务基本重合,主要从事水利、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公路、铁路、市政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等业务,属于施工类企业,在国内外建筑工程市场上颇多竞争。

据研究机构测算,国内水利水电工程市场上,葛洲坝和水电建设的市场份额约为4∶6。国外市场竞争方面,水电建设亦更胜一筹,该公司称已拥有全球50%以上的水利水电建设份额。

若葛洲坝和水电建设合并,还触及到两大电网公司的直接利益。目前,暂留在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辅业单位共170家左右,净资产达一两百亿元,但利润总额并不高,只有十几亿元,职工队伍多达30万人左右。如何处置这些规模庞大的资产,一直是十分敏感的话题。

分析人士称,电网公司并不愿意看到一个辅业“巨无霸”的诞生,这意味着后者的议价能力大大高于以往。

“葛洲坝重组缓慢而不断波折的原因,在于这是两家央企间的重组,涉及各方利益。”国泰君安分析师白晓兰对《财经》记者表示。

“水电建设的块头比我们大很多,业务遍布全球许多国家,我们当然不愿意被它吃掉。”上述葛洲坝内部人士直言,公司一直努力按照四年前的旧方案推进重组,这显然更有利于企业独立发展。

白晓兰对《财经》记者分析,电力顾问较葛洲坝的规模和实力都逊色很多,一家顾问公司和一家建设公司的合并也更具实际操作意义。

数年周折之后,重组方案回到四年前的旧调。直到2010年底,葛洲坝与电力顾问的合并方案正式敲定,这符合葛洲坝多年来的重组心愿,亦符合市场预期。

今年2月23日,国资委向外界公布“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的情况,其中重点提及2010年的电网主辅分离工作,称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葛洲坝内部人士说,两家集团采用行政划拨方式“捏”到一起,因此这一合并不存在交易对价问题。中国电力建设工程集团挂牌后,葛洲坝和电力顾问均成为其下属子公司。

按照国务院批复的葛洲坝重组方案,新集团将于5月中旬挂牌成立,但截至目前,新领导班子成员仍悬而未决。前述内部人士说,这可能会影响到重组进度。

整体上市

葛洲坝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由于葛洲坝重组是“历史遗留问题”,故目前的合并方案仍延续李荣融主政时倡导的“做大做强”思路。

“王勇上台后,国资管理思路发生较大变化,提出‘做强做优’。”这位人士说,新集团构建后将朝着强和优的方向发展。

这无疑给资本市场提供了想象空间。白晓兰分析,重组完成后,新集团的资产将可能通过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68.SH,下称葛洲坝股份)以非公开增发的方式,注入到葛洲坝股份这个上市公司之中,“这是最便捷的一种方式。”

葛洲坝主营业务包括建筑、投资、房地产、旅游等,2007年9月,这部分主业资产实现整体上市。内部人士介绍,除葛洲坝部分基地、市政建设和医疗,集团超过99%的资产已注入到上市公司中。

白晓兰估计,电力顾问旗下的规划与施工等资产未来会注入到葛洲坝股份中,经营业绩不佳及与主业关联度不高的资产将被剥离。

这正是王勇履新后重新设计的央企整合思路。接近国资委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目前, “央企数量控制在100家以内”的目标已被淡化,工作重心转移至培育和发展形成30家至5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上。

整体上市自是必备一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此前国企的做法是先将一部分优质资产装入上市公司,包装后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如今,国资委把改革方向调整为整体上市,至少做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要让上市公司产业链非常完整,成为一个独立、可自我运行的发展主体。

具体做法则是,逐步把企业包袱消化,而后把集团公司去掉,只保留做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完全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营运。在部分央企实现整体上市后,国资委将探索直接持股上市公司的试点。

上述国资委内部人士说,虽然龙头企业将得到重点扶持,但国资委内部尚没有形成具体操作方案。

接近国资委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接下来,将会有更多龙头央企回归A股市场,国资委也更倾向于释放股权给国内公众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基金、个人投资者等。

2010年底,国资委主任王勇在年度央企负责人会议上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央企业发展的目标只有一个,即“做强做优”,企业必须具备的特征包括主业突出、治理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国际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的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在国际同行中综合指标处于先进水平。

王勇表示,计划用五年乃至十年时间来实现上述目标。

接近国资委人士说,于去年底挂牌成立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会持有葛洲坝重组后新集团的股份。

白晓兰指出,未来五年,将是水电建设高峰,葛洲坝重组后的新集团肯定能保持住持续发展势头。但水电建设不会一直处于高峰期,新集团为持续高速发展,估计将会向其他工程领域拓展,实现业务多样性。

电力体制改革暂无解

葛洲坝重组后从电力勘察规划到施工监理的“通吃”,令其披上新垄断外衣,这让以打破电力垄断为主要宗旨的电力体制改革再度蒙上阴影。

对于国资委主导的主辅分离改革方案,原国家电监会主席邵秉仁对《财经》记者直言,今天的电力体制改革已经脱离当初市场化改革的初衷,正在走回头路。

2002年五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正式启动,当时确立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大改革任务。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形成了目前的两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五大发电集团(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和四家辅业集团(葛洲坝、水电建设、电力顾问、水电顾问)的格局。

但发端于九年前的电力体制改革浅尝辄止。在基本实现“厂网分开”后,由于涉及各方利益,电改遭遇极大阻力。“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目标,始终是电改进程中的坚固堡垒,无法攻破。

“改革初期比较天真,以为拆拆分分就可以,实际上根本达不到竞争和改革的目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财经》记者评价。

2004年底,当时的电力改革领导小组曾拟定《电力主辅分离改革实施意见》提交至国家发改委,发改委随后将第一份成形的主辅分离改革方案上报决策层。然而,就在方案出台前夕,“电荒”开始蔓延中国并持续达两年之久,该方案被迫流产。

2007年,由国资委主导的《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方案》再次上交,提出将电力设计、送变电施工等从电网公司划分出去。这一方案在各大部委间达成一致,随后提交至国务院。

岂料第二年南方遭遇雪灾,消息人士称,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紧急向国务院递交报告,称电力设计、施工、修造等电建企业与电网关系紧密,不应作为辅业剥离,否则面临突况将无法高效抢险,影响到国家正常的电力建设和维护。高层对此批示“进一步论证”。

电网主辅分离此次再被推上前台。2010年9月,获得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通过后,新主辅分离方案于11月上报国务院,并在今年初获得批准,明确由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

“事情发展到今天,谁还弄得清电网的辅业到底是什么?”林伯强说,在“电网主辅分离”推进过程中,如何清晰界定电网企业的“主业”和“辅业”,始终是一个难题。

去年,国家电网如愿收购国内电气设备龙头企业许继电气(000400.SH)和平高电气(600312.SH),这桩电网企业对上游辅业资产的逆流收购,立刻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亦引发人们对电力体制改革“主辅分离”是否还能遂意进行的猜疑。

林伯强称,现实情况较几年前更加复杂,国家电网的金融业务和房地产业务均越做越大,“这到底是主业,还是辅业,到底要不要剥离?”

林伯强的观点是,如果所做辅业没有依靠主业构成垄断,也没有亏损,就没有非要剥离的必要。

不过,主辅不分造就了电网企业“集标准制定、设备制造、采购、招投标等多重角色于一身”,监管其间利益关系将变得难上加难。

有消息显示,勘测设计、电力修造和电力建设企业将被分离,而送变电公司和宾馆、医院等“多经”企业不在这次分离范围。对于国家电网而言,输配电工程仍被保留,中国电科院、国网电科院将被剥离。

多位电力改革专家表示,如果电力体制改革不触及价格,国家发改委仍不放开上网电价,其他任何类型的改革无异于隔靴搔痒。“价格不动,其他改革都是瞎掰,没有效率。”

不便具名的资深电力分析师向《财经》记者表示,要厘清主辅才能厘清电价,只有先厘清公司业务边际,才有可能算清成本。但电力企业的产业链延伸越来越多,复杂局面造成成本更难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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