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施工方案最新4篇

2024-02-16 14: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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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施工方案 篇一

【关键词】机场改扩建;不停航;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人们对高效、舒适、快捷生活方式的追求,广大旅游观光、商务出行、探亲访友的人事更倾向于选择乘坐飞机出行。日益增长的旅客吞吐量已经超出航站楼设计容量,机场的安全、服务、运行保障面临着资源紧缺、安全运行、服务满意度等多重压力。改扩建工程以经济合理﹑节能环保,同时对现有各系统的运行影响最小为设计原则,同时提升航站楼整体形象,为旅客提供优质的室内环境品质。在改扩建项目建设初期,需要充分考虑尽量避免改扩建工程对机场运行的影响,保证机场的运行安全及改扩建施工安全。做好机场内部空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实现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整体目标的前提基础。

1.不停航施工管理的重点内容

根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91号),不停航施工必须得到民航地区管理局的审核批准。机场在不停航施工阶段的安全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的管理机构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等。

1.1不停航施工工程开始前的准备

由机场管理机构成立机场建设指挥部负责具体筹建工作,项目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统筹落实工程立项报告(代可研)的编制、申报和审批等前期工作、设计等开工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工程建设等环节的进度安排和管控措施。鉴于工程投资较大,聘请有甲级资质的监理公司,并聘请有相应资质单位对工程进行阶段审计和竣工审计。

1.2建立不停航施工管理体系

由机场管理机构组织建设运行指挥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落实施工组织管理方案,详见下图。依据不停航施工管理具体项目对工作进行详细的职责划分,建立不停航运行管理体系,确保不停航施工项目如期完成。

[不停航施工管理体系架构图]

2.做好不停航施工安全管控的重点工作

2.1建立不停航施工安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主体

成立不停航施工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组织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有针对性的组织施工,确保不停航目标实现。

2.2编制不停航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方案,做好技术保障措施

不停航施工改造过程复杂、实施难度大;牵涉系统多、不可预见情况多;运行交叉多、安全压力大,必须编制科学高效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总平面图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区域围界,标志线、标志灯布置,堆料场位置,大型机具停放位置,施工车辆通行路线,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道口等; (2)影响飞机滑行、停放的情况和临时采取的措施; (3).影响机场消防、应急救援通道的情况和临时采取的措施; (4)涉及跑道入口内移的,对道面标志、助航灯光临时采取的措施; (5)对临时设置的进入飞行区及其他限制区的出入口的控制措施; (6)对施工中的飘浮物、灰尘的控制措施; (7)对施工噪声及其他污染的控制措施; (8)施工机具影响机场运行标准的情况和控制措施; (9)在经批准的施工期间,对机场飞行程序、起飞着陆最低标准影响和变动的情况; (10)影响机场导航设施正常工作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3做好不停航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严格按照规划红线从事施工作业,避免飞行区受施工影响,确保不停航施工。

2.3.1针对各专业不同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施工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经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岗。确保安全警戒及安全检查,施工区域内配备专职安全员全过程检查、监督,设置24小时不间断安全巡视人员。

2.3.2按《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设置统一规范的标志、在低能见度天气和夜间,加设红色恒定灯光。

2.3.3施工区用电用水及消防安全措施应严格按指挥部的规定,所有水、电线路走向、架设方式及负荷数量均由批准。设立消防间,存放消防灭火设备和相关材料。电焊、氧焊作业、灌缝料的融化、加温等须在飞行区外作业;如必须在现场进行须经机场建设指挥部批准后进行,施工时作好“机场内动用明火施工作业”记录。

2.3.4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规格型号、高度提前在机场建设指挥部备案,办理临时通行证。施工机械在跨越机场现有跑道、滑行道、机坪、道路时,使用平板拖车运输,或者用麻袋垫底,上铺50cm厚的石粉层,施工后清理干净,防止压坏现有道坪及道路等设施。

3.制定不停航施工应急预案

制定应急抢修措施、加强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确保机场运行安全。

3.1成立应急抢修小组

由运行指挥中心、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成立应急抢修小组。

3.2明确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及上报程序

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例如挖断地下通讯电缆、灯光电缆,消防管线、影响导航设备的正常使用等),施工单位负责人立即报告运行指挥中心。运行单位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赶赴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事件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应急抢修小组,由应急小组负责讯息的通报。

3.3事件处理

查明事件主要原因和责任人,按“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整改不放过;)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确保机场运行安全。

3.4 应急设备配置

为能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将挖掘机、运输车、指挥车、照明车、灭火毯、灭火器、潜水泵、吊车、电气专用工具、应急材料放于施工区域指定位置,在第一时间进行应急抢修。

4.结语

面对机场改扩建工程不停航施工管理,要不断完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体系建设,保证在施工整个阶段能够不留安全死角,实现安全防范和管控到位。从机场安全、服务、运行三大系统整体统筹考虑问题,确保施工安全和运行安全,减少对运行服务的影响。在深化机场建设创新的同时逐步提升机场不停航施工管控能力和改扩建工程建设品质,为实现我们民航强国的国家战略做好坚实基础。

停车场管理施工方案 篇二

为了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推进“诚信立市、工业强市、依法治市”,构建平安的自治州首府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以下简称“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畅通、便捷、规范为原则,按照现代化城市的标准,突出重点,“人管、物管、技管”三策并举,强化车辆行驶和停靠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遵章守纪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务实、高效、常态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要实现以下5项目标:

(一)路面车辆行驶畅通有序;

(二)车辆营运市场合法规范;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便捷高效;

(四)农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科学务实;

(五)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成立延吉市“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建设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工商局局长

××*市公安局政委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市农业管理局副局长、市农机局局长

××*吉铁分局延吉车务段段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及宣传报道和综合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成立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

(一)车辆行驶及停靠秩序整治组

组长:××*市公安局政委

成员:××*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交警大队教导员

××*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农业管理局副局长、市农机局局长

(二)营运市场整治组

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市交通局副局长、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所所长

××*市公安局出租车派出所所长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

组长:××*市建设局局长

成员:××*市建设局副局长

××*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市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延吉火车站派出所所长

(四)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治安整治组

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市公安交警大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所长

设立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咨询团,成员包括:××*××××等。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006年5月18日—2006年5月23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进行调研,听取咨询团成员意见,确定整治和建设重点。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5月24日—2006年5月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专项整治组意见,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各专项整治组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层层动员并签订责任书,利用各新闻媒体大力营造舆论氛围。

(三)整治和建设阶段(2006年6月1日—2006年8月10日)

按照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组投入工作,边整边改,对交通秩序进行整治,加大处罚力度,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治安进行治理。办公室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并编发《“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快讯》通报情况。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8月11日—2006年8月18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整治工作组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今后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编制延吉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提出构想。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重点

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对交通秩序进行严格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一)路面交通秩序问题

车辆行驶及停靠秩序整治组组织警力维护车辆行驶及停靠秩序,整治的重点车辆是:市内小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辆以及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整治的重点区域是:西市场周边、火车站站前广场、人民路、光明街、蔬菜批发市场大门前、水上市场早市、小营市场、铁南和北大夜市。整治的重点问题包括:车辆超员、超载、超速,不按规定停靠、城区鸣笛以及占道经营和教练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

(二)营运市场秩序问题

营运市场整治组组织人力整顿车辆营运市场秩序。重点是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异地营运以及货运汽车外挂牌照等问题。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市交通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品位,创新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的部署上来。各整治工作组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与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各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解决少数干部在思想认识和执法管理方面存在的不敢管、不愿管,责任心不强等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大胆管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杜绝“说情风”的干扰。

停车场管理施工方案 篇三

关键词:交通组织 交通总量控制 车辆通行证

一、广州市交通状况的改善为九运会交通组织提供了基础

最近几年广州市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重点建设好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形成了对外高速公路及内环路加放射线的道路主骨架路网,为九运会交通组织提供了道路交通设施条件。

二、成立九运会交通组织实施方案 研究 工作小组,并开展研究工作

工作小组从2000年10月正式成立,系统全面地进行了大型运动会期间的各项研究,及早地将交通管理介入到交通规划、交通建设中去,研究期间督促交通配套设施按照交通组织方案进行建设,对整个交通组织方案的顺利实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整个项目研究的过程可划分为五个阶段:

2000年10月市建委确定九运会交通组织实施方案研究项目,由市交警支队和市交通规划研究所共同提交了《九运会交通组织实施方案研究工作大纲》。

本阶段主要进行基础资料的收集,现状交通调查与 分析 ,同时到国内有关城市 学习 举办大型运动会交通组织的经验,对九运会的两个主要会场--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和广州体育馆提出相应的交通设施建设建议和初步的交通组织方案,提交初期报告。本阶段主要的工作 内容 如下:

1) 工作小组对九运会的基本筹备情况以及各个场馆详细情况进行了调查,对重点研究场馆的周边道路交通、公共交通、停车场情况等进行了详细实地踏勘,并对两个重要场馆--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和广州体育馆的周边道路交通流量进行了调查,对整体的路网有了清晰的认识。

2) 项目小组到北京、上海等地学习大型活动的交通组织经验。在北京通过交流、座谈等形式了解第十一届亚运会的交通组织、建国50周年庆祝活动的交通组织等;在上海市学习“八运会”期间的交通组织。通过考察学习对九运会交通组织方案的制定有了一个基本的思路,对制定九运会交通组织方案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

3) 提交道路、停车场和监控设施的建设建议。

4) 拟定开幕式和闭幕式初步的 交通 组织方案。

2001年3月6日,《九运会交通组织实施方案 研究 (初期报告)》通过了市建设 科技 委组织的专家评审。

3.《中期报告书》编制阶段(2001年3月-6月)

2001年6月7日,《九运会交通组织实施方案研究(中期报告)》通过了市建设科技委组织的专家评审。

4.《最终报告书》编制阶段(2001年6月-9月)

根据中期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和设施的建设情况,修改完善开幕式、闭幕式和赛事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同时根据九运会组委会提供的最新赛事安排等,制定运动员、裁判员的往返比赛场馆路线交通保障方案。

5.实施、完善、评估阶段(2001年10月-11月)

本阶段主要是将《最终报告》提出的方案具体实施,并跟踪评估,加以完善;同时做好交通组织的宣传工作和编制《交通指南》手册。

三、制定 科学 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

1.目标

1) 确保“九运会”期间各大赛场交通的有序畅通,维持广州市正常的交通秩序。

2) 确保在60分钟内疏散“九运会”开、闭幕式散场集中的人流、车流。

3) 根据“九运会”赛程安排,预测各项赛程的交通需求,制定相应的交通组织实施方案。

4) 为参加“九运会”的首长、来宾、代表团、裁判员以及运动员的交通引导和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建议。

2. 方法 及技术路线

本项目是一个综合性的交通研究项目,涉及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在研究工作中,不但要考虑技术-- 经济 的因素,还要协调上述各方面之间的矛盾,以保证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在工作方法上,要注重和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以定量、定性的交通分析和规划方法为基础,从实际出发,结合和尊重现有的城市规划和建设计划,根据具体的交通需求,提出合理的道路交通建设项目和有效、可行的交通组织方案。

项目的工作方法和过程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在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预测不同时间、不同方式的交通需求,结合有关的道路交通情况,制定九运会开、闭幕式及各项赛事期间的交通组织原则和策略。

2) 将预测的交通需求分为时间、空间、方式、政策等方面的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提出相应的供给方案(如停车场建设、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交通管理政策等),以满足实际的交通需求。

3) 充分考虑九运会期间的各种活动和赛事安排,提出九运会开、闭幕式及赛事期间的 交通 组织方案、交通设施设置方案及交通管制措施。

4) 通过成熟的交通 研究 理论 方法 和交通 分析 模型,定性、定量分析具体的交通组织方案,寻求最佳方案和进行方案评价。

根据上述工作方法和过程,制定如图1所示的技术路线。

3.原则

优先满足重要来宾车辆的停车需求和提供快捷的疏散线路;

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交通设施,依托高容量的高、快速路和主干道向外疏散交通;

优先选择大运量的集体交通和公共交通疏散人流;

动、静态交通结合,实行就近停车和人车分流,保证安全;

各种不同性质的交通流向明确,管理上简单可行;

交通管制措施尽量减轻对市区正常交通的 影响 。

4.主要 内容

1) 九运会主要交通通道整治规划和保证九运会顺利举行需要的配套设施建设建议

2) 开、闭幕式及各项赛程交通需求分析与预测

根据“九运会”的赛程安排,预测开、闭幕式及各赛项相关道路的交通需求。

3) 开、闭幕式及各赛项交通组织实施方案制定的原则与策略

明确交通组织原则、交通分流与交通调整改善策略。

4) 开、闭幕式及各赛项交通组织实施方案研究

根据组委会的赛程安排制定相应的交通组织实施方案

提出机动车、非机车与行人交通组织方案;

提出受影响范围内交通管制措施;

提出公交车交通组织及其站场布设方案;

提出交通调整、改善方案

包括交通指挥人员和公交车临时调配计划;

提出交通设施设置方案

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指示以及交通诱导系统等;

提出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提出交通管理模式和管理组织形式。

5) 交通组织方案模型仿真测试、评价

通过 计算 机交通模型仿真测试,并评价方案的可行性。

6) 编制研究报告书及《九运会交通指南》手册

7) 公众宣传策划

8) 跟进、完善评审后的方案

方案评审通过后,因一些影响因素的变化需对方案不断完善。

9) 评价方案实施效果

在运动会完成后,及时评价方案的实施效果,为今后举办大型活动进行交通组织提供 参考 依据及可借鉴经验。

四、根据交通组织方案,做好九运会交通配套设施的建设

1.进行九运会必经道路的整治工作

为了确保九运会期间各项赛事的顺利进行,以崭新的面貌迎接九运会的召开,并提高九运会必经道路的车速,进行了连接九运会场馆和运动员裁判员驻地的九运会必经道路的整治工作。包括交通秩序、道路景观、绿化、标志、标线、照明等,尽可能做到道路周边环境优美、路面平顺、路灯明亮、标志和标线清晰。

2.建设九运会场馆配套道路交通设施

对九运会场馆,特别是新建场馆进行相应的道路配套和行人过街设施的建设以及周边道路的改造。

如修建了进出奥林匹克 体育 中心的专用车行隧道和一座人行隧道,以及进出广州体育馆的两条车行隧道、一座人行隧道和一座人行天桥,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的环场路和广州体育馆的环场路。这都为车辆顺利进出场馆提供了保证。

3.做好九运会停车场的建设

五、九运会期间实行 交通 总量控制,均衡路网流量

九运会期间尽量减少外市籍的机动车辆进入广州市区,安排途经广州市的车辆绕道行驶;在九运会开幕前,由九运组委会与广州市相邻的地市协调,利用当地的电视台、报刊向群众、司机进行反复宣传、张帖告示,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在广州市十五大进出口及高速公路主要进出口设置文字标志牌,提示司机绕道行驶。

在保证比赛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干扰,制定相关的强制性交通管制措施:

表1 广东奥林匹克 体育 中心停车场配置表

图2 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停车场分布

表2 广州体育馆停车场配置表

图3 广州体育馆停车场分布

2) 针对开闭幕式和大型比赛项目制定专门的临时交通管制方案。

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保证九运会赛事期间的交通顺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六、充分依靠高载客率的交通工具进行大量人流的输送

九运会交通组织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优先选择大运量的集体交通和公共交通疏散人流。针对开幕式10万人的规模,充分依靠高载客率交通工具进行大量人流的疏送,车辆凭车辆通行证进入管制区域,禁止出租车和摩托车、自行车进入管制区域,进场交通组织见图4。

图4 幕式和闭幕式均相应延长市区公

同时,公交部门为确保九运会开幕式大量人流的集散,专门开出了12条临时公交线路,闭幕式也开出了4 条临时公交线路。利用公交可方便地到达各区,也可接驳地铁换乘,同时开幕式和闭幕式均相应延长市区公交车的收车时间。赛事期间,专门开出了连接市中心和九运会场馆的公交路线,方便观众观看比赛。铁路部门也专门为九运会开幕式开通了连接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和广州东站的市郊列车。

九运会开幕式的交通方式构成见表3。公交车、团体大客车和市郊列车占到了76%的交 通分担率,对快速疏散人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表3 九运会开幕式交通方式构成

七、发放车辆通行证,保证九运会车辆的交通顺畅

为保证九运会的顺利进行,同时对交通需求进行有效管理,对九运会用车和几次大型活动采用发放车辆通行证的方式进行管理。车证分为:组委会车证、赛区车证、专用车证和专场车证四类。采用发放车辆通行证的主要优点是:能够保证各种参加活动车辆进出的需要,车种构成容易控制;根据调查,使用车辆通行证后,车辆的平均载客率提高,同时起到诱导交通,均衡路网流量的作用。

1.车证的制作

为了严格按照设计意图进行停车、行车管理和有效控制开幕式的交通车辆,采用发放车证的方式进行管理。分别制作彩排、预演和开闭幕式等不同场次的车证。车证正面用文字注明有效使用的场次,并以编号区分种类,对应相应的停车场,每场使用一种底色,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的场次。背面印有进场、散场行驶路线及停车场位置的示意图。

2.车证的管理

1) 车证的发放数量按实际停车位控制。

3) 车证的发放与门票销售相联系,建议采取以下原则:

团体购票优先发放车证;

外地观众购票优先发放车证;

一般观众根据购票数量按一定比例领取车证,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4) 持证车辆的驾驶员须将车证放置在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按停车证背面规定的行车路线进入指定停车场停放。

5) 车辆进入停车场停好后方可落客,司机停车后要熟悉停车方向和位置,散场时,观众必须在原停车位上车。司机要严格按照现场 交通 指示标志和停车证背面的散场路线行驶。行人进出停车场按指定的人行通道行走,不要随意横穿马路。

八、结合开闭幕式前的多场活动进行交通组织方案的演练,及时发现 问题 加以改进

九、做好交通组织方案的宣传工作

交通组织方案的顺利实施有赖于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支持与配合。交通组织方案的宣传包括向交通管理者和公众的宣传。

通过编制供民警使用的《九运会交通保卫工作手册》和《第九届全国运动会(广州赛区)交通保卫专项工作方案》,做好交通管理者的宣传工作。同时,在每次大型交通管制之前,提前几日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进行交通管制措施的公众宣传。另外,针对开幕式公交线路比较多,乘客比较陌生的情况,公交部门专门印制发放了公交车乘车指南。

十、对大型活动交通组织的启示

停车场管理施工方案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停车需求,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停车场(库)经营者和停车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库)包括公共停车场(库)、道路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库)。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称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停车场(库)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和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署)(以下统称陆上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市规划、建设、市政工程、公安交通、房地资源、财政、价格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行业协会)

本市停车服务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并可以接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本市公共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和推广)

本市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向社会开放,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和道路停车场。

第二章停车场(库)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六条(规划编制)

公共停车场(库)专业系统规划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构和交通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编制,经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并报市政府审批后,纳入全市总体规划。

区(县)政府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与公共停车场(库)专业系统规划相衔接。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用地控制)

公共停车场(库)专业系统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属道路广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八条(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公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本市停车场(库)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配套建设)

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库)。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补建)

下列公共建筑未按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库)的,应当在改建、扩建时补建:

(一)火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省际道路客运站以及公共交通与自用车辆换乘的枢纽站;

(二)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会展场所、旅游景点、商务办公楼以及对外承办行政事务的办公场所;

(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前款规定的公共建筑因客观环境条件限制,无法补建停车场(库)的,公共建筑所有人应当向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专家技术论证报告。

第十一条(建设审查)

本市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进行审查。

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

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工程进行规划验收时,应当通知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三章公共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经营登记备案)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工商登记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向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自变更、歇业之日起15日内向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改变使用性质的审核)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库)挪作他用。

改变公共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停放车辆服务规范)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一)设置醒目、统一的停车场(库)标志牌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停放车辆规则,公布监督电话;

(二)制定停放车辆、安全保卫、消防等管理制度;

(三)配置完备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计时收费设备;

(四)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确保停车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六)工作人员佩戴服务牌证。

第十六条(驾驶员行为规范)

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随车人员在公共停车场(库)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车辆;

(二)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

(三)不得停放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

第四章道路停车场管理

第十七条(设置原则和方案)

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严格实行总量控制。

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方案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求。

在本市外环线以内的公共停车场(库)300米服务半径内设立道路停车场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举行听证。

第十八条(管理者的确定)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确定的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计费方式)

道路停车可以采取按时或者按次方式计收停车费。

道路停车采取按时计费的,可以根据周边地区的道路交通状况,采取累进计费或者限时停车的办法计费。

第二十条(收费方法)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可以采用电子仪表方法或者人工方法,收取停车费。

第二十一条(收费管理)

道路停车场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财政按批准的预算核拨。

第二十二条(撤除)

道路停车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经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后,应当及时予以撤除,并通知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库)已能满足停车需求。

道路停车场撤除后,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应当及时恢复道路设施原状。

第二十三条(道路停车服务规范)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五)、(六)项规定以及下列服务规范:

(一)在道路停车场划设明显的车位标志,配备必要的照明设施;

(二)不得擅自扩大占路面积;

(三)采用电子仪表收费方法的,在醒目位置明示电子仪表收费设施的使用说明,并加强对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整洁、完好。

第二十四条(道路停车行为规范)

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二)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

(三)在限时停车的道路停车场不得超时停车。

机动车驾驶员在采用电子仪表收费方法的道路停车场停放车辆的,应当将交费凭据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内的明显位置,以备查验。

第五章其他相关管理

第二十五条(收费价格管理)

本市停车场(库)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库),应当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并按照同一区域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的原则,确定停车收费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票据管理)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由市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费票据。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或者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不按规定开具统一发票、收费票据的,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管理)

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

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应当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和道路停车场,并负责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和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统计)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和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如实报送统计资料。

专用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申报停车场(库)的泊位数。

申报专用停车场(库)泊位数的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专用停车场的调用和开放)

本市举行重大活动期间,公共停车场(库)不能满足社会停车需求时,专用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应当按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条件下,向公众开放。

在公共停车位不足的区域,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向公众开放。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行政处罚)

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道路停车场管理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二)、(三)、(四)、(六)项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可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补缴停车费;对拒不缴纳停车费或者超时停车的,可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可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三)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道路停车场管理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处以警告或者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专用停车场(库)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可处以警告或者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划、建设、价格、票据、道路、交通安全等管理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一条(委托行政处罚)

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妨碍公务的处理)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要求)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对、、、索贿受贿、枉法执行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临时停车场管理)

利用闲置空地开设经营性临时停车场,以及为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动临时开设经营性机动车辆停放点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

专用停车场(库)向公众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按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停车场(库)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公共停车场(库):指根据规划建造的以及公共建筑配套建造的经营性机动车停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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