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优秀14篇】

2024-04-25 14:57:58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这里是壶知道可爱的小编老李给大家整理的14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一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别让不好意思害了你”。

其实,这本书,我一开始是不怎么喜欢看的,是妈妈把我引入了这本书,也让我开始着迷。这本书不厚,只有一百四十八页,作者是刘长江,为了让读者们读起来方便,把所有“故事”分成了五大块,每一块都是围绕着一个主题写的。我最喜欢的是第三大块的第一篇“轻松打开话匣子”。

这一篇文章主要是围绕着一个故事讲的:微微是某钢材销售公司的一名大客户专员,在公司工作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业绩虽然不是最好,但在人才济济的公司中,也算是中等偏上。薇薇的人缘也很好,有很多朋友、同学、老乡、客户、同事等,薇薇总觉得自己的朋友很够意思,这不,周二一大早上就有一位老乡给薇薇打电话,给她介绍了一位大客户,订单十五万。薇薇甭提有多高兴了,一再承诺,生意成了之后,一定请老乡吃饭。老乡对薇薇说:“这位客户是个股迷,特别喜欢研究股票,你可以好好利用这一特点啊。”

听到后,薇薇想:“自己对股票一窍不通,和客户谈股票这不是天方夜谭嘛!”于是,薇薇决定现学股票知识……周五早上,薇薇自信满满的去拜访客户,进行完自我介绍及必要的寒暄后,两人开始大谈股票。当场与薇薇订了这个十五万元的订单……

故事结束后,并没有直接下一篇,而是先把故事总结,再说出道理,然后在书中讨论,也就是方法,最后就是一些寄语了。每一篇都一样。我很喜欢这种结构,不仅可以让我们更想读下去,也把不容以明白的地方一一写出来,整本书完全没有不理解的地方。而且这本书很生活化,话说的也很直白,有点……像我。别看它只是一本书,里面的故事全是百分百生活中会遇到的事。不经如此,它也可以帮我们解决一些问题,比如:语言表达能力欠缺,不自信,安于享乐等等,其实这些问题是可以经过后天的专门训练,完全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了方法,只要有了选择,那么一切的努力定会成功,我们的青春之旅也不会有懵懂和迷茫!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喜欢吗?对了,你……可以把你喜欢的书给我讲讲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

《小抄写员》是一本我最喜爱的书。我觉得谁看了都会爱上它。因为这本书讲的是一种爱。我开始不懂爱是什么,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了解了爱。

爱是什么?我带着了这个令人深念的问题,读完了《小抄写员》。这篇文章充分回答了这个问提:叙利奥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在深夜替父亲抄写文件,但父亲不知为什么在学习的时候打瞌睡,屡次责骂他。开始我真为叙利奥打抱不平,可仔细想一想,叙利奥的父亲为什么要责骂他呢?是她不爱自己的子女吗?不,不是,叙利奥父亲是为儿子读书不用功而着急。全天下的父母不都是这样的吗?不同的爱有不同的方式,有些父母对孩子百依百顺,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恨不的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送给孩子。结果孩子形成一种自私自利的缺点,有的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孩子入学前吃饭要喂,吃些稀罕的东西,一定要等到孩子吃完后大人才吃。对孩子只要一开口,无论多么昂贵的玩具都买。这是一种娇生惯养的爱,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地上怕跑了。

文中叙利奥的父亲就给了孩子真正的爱,虽然只列举了一处。其实还有很多。父亲还叫他自立、要助人为乐、要热爱劳动,从小就培养他自立、自理、自强的能力,养成了孩子关心理解他人,以劳动为荣的良好道德品质,为孩子的成长打了很好的基础。文中也提到了一个母亲,当别人炫耀自己的儿子时,他却说:我儿子什么特长也没有。可也只有他儿子知道他提水吃力,过来帮助他。还有什么特长比这更可贵?更宽父母的心?这不是孩子对母亲爱的传递吗。

读了《小抄写员》,我读懂了什么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不是给孩子娇生惯养,而是放开手用心的教育孩子,让孩子用心感受你对她的爱,这就是我最喜爱这本书的理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篇三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洒落一地,“哗啦哗啦”,我坐在阳台上,享受着风的清凉,观赏着远方的风景,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总想回到你身边》。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慭慭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这一身中,最重要的就是亲人,错过了亲情也就错过了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四

在寂寞时,忠诚地陪伴我们。书带我们见识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开了眼界。

有些书记载着奇闻趣事,有些书描绘了人间真情,有些书介绍了许多科学知识。但是我最喜欢那些描写乖巧,可爱的小动物的书。有些动物是我见也没见过,听也没听过的。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大开了眼界,丰富了我的视眼,让我感觉到世界的神奇和美妙。

我最喜欢的书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被世人称之为旷世奇书。书中写了一只可爱的小狼,它坚强的行为甚至成为了一个年青人的榜样。这只小狼身上拥有了其他狼身上所有的品质。打开这本书,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蒙古小狼。

我以前总认为狼是凶恶残忍的,狼是人类的敌人。但这本书却告诉我们蒙古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蒙古草原的,有了的狼守护,草原才会更长久的兴旺发达,有了狼的守护,草原上的疾病和灾害会减少许多。所以蒙古人十分敬重狼,人死了也要把尸体喂给狼,因为只有这样,人的灵魂才可以到腾格里(天上)去。蒙古人老了以后从不打狼,也不去掏狼崽,因为老人觉得自己只有通过狼,才可以到腾格里去。这些,是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从来都没有见识过的,从来都是想都不敢想的。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狼的另一面。更为可贵的是,这只蒙古小狼为我们小孩做了一个以身作则的好榜样。这只小狼聪明、坚强、珍爱生命。小狼这些优点,有些是人类也做不到的。这本书教给了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东西:从小狼身上,我学到了任何情况都要学会自己坚强。

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老师在训练我们长跑,要求跑十一圈。晨跑时,十一圈是慢跑,所以并不累。但训练时要换成快跑。快要轮到我跑了,我的心像小鹿般乱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可以听到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动。面临着挑战我感到很害怕。“郑佳乐!”“到”“出列!”我上前一步,接着老师有叫出其他三人。一身号令,我像一只离了弦的箭,冲出了起跑线,跑第一圈时挺轻松,但跑第二圈时,就感觉腿有些重了。一直到第五圈,我就开始左摇右摆,仿佛喝醉了酒,随时会倒下去的样子。同学们关心的说:“佳乐,你没事吧!”我摇了摇头,让我神志清醒,这时我的眼前出现了蒙古小狼正在专注地看着我。我想起了小狼做什么事情都坚持不懈,狼的坚韧得到了人们的赞赏。我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对,我一定要坚持,我一定不能放弃。我深吸了一口气,拼足了气,继续往前冲。可是渐渐地,我越来越觉得迈不开腿了。最后三圈时,我的体力像是蒸发了似的,全身软绵绵的,喉咙也像冒烟似的,嘴巴干干的,心脏跳得那么沉重,脑袋里轰轰直响。我的心虽不断的告诫自己要坚强,要坚强,但是我腿却怎么也不听自己的使唤。可是我不能停下来,这不仅仅是跑步,也是在考验自己能否克服困难,考验自己是否可以超越自己的极限。于是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坚持、再坚持,不能停,一定不能停。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啊!”我大吼一声,用尽力气往前冲。“加油!加油!”同学们也为我打气,这时,我仿佛感到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源源不断充实到我体内,我感觉我的体力神奇地恢复了。终于,我跑完了十一圈。虽然和同学比,我没有得到第一,但是我学会了小狼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坚持和坚强。我觉得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在关键时给了我启发,给了我指引。我觉得超越自己能力的神奇的力量来源于精神上有了坚定地信仰。

我喜欢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的书,它给了我许多生活中的乐趣。我被它吸引着,只要一有空,就忍不住翻开来看。

相信我吧!你也去看看这本书,他可以让你对待生活中的困难变得勇敢起来!变得无畏起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五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做——《墙上的云朵面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赵小建的小男孩,他因瓦斯泄漏失去了父亲,而他的母亲疯了,家庭条件不好,所以给自己的二叔当儿子。

谁知有一次,赵小建发烧,二叔竟然狠心把赵小建丢弃在了医院!

一路上,他遇见了黑头,为了不饿肚子,他们两个一起捡瓶子,无意间遇见了进宝(二叔的干儿子),要知道,世界这么大,遇见一个人是不容易的,因为他们命运相同,所以他们彼此相依为命。同时,他们一起帮老六(一个抢劫犯)干活,进宝在一次活动中,意外的被玻璃伤了腿,让进宝永远失去了他的双腿。

最后,因为他们在城里没有自己的家,无法安定下来,所以他们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与家人团聚。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体现了生活中流浪儿的艰辛,书中的赵小建并没有因为命运的不公,而怨天尤人,他遇事冷静,自立,相比之下,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我们应该学会珍惜当前的幸福生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六

这个学期我看了很多书,有《笑猫日记》,有《列那狐的故事》,还有《绿林女孩罗妮娅》……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乐多多写的——《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这本书了。

这本书讲的是三个主人公,小樱桃,黄蓉,思悦,她们三个被同学们称为铁三角。要竞选大队长了,小樱桃和黄蓉都把彼此当做最强劲的对手,她们约定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然而,在大队长竞选演讲结束后,小樱桃发现为了获得更多的选票黄蓉用冰淇淋讨好同学。而且由于第四者司马杏子的出现,她和思悦之间的友谊也出现了裂缝。

看到这儿我就很奇怪,不是说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吗?怎么写友谊分离的故事呢?小樱桃能成功化解这场友谊危机吗?这段友谊还能持续下去吗?于是我带着这三个问题,翻开了这本书。

我发现每篇文章后面都有一个小樱桃日记,那里写了小樱桃的想法还有一些日记的写作方法。看了这本书,我就知道了怎么更好地写日记。

一个星期后,我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最后我解决了我那三个问题:小樱桃成功地化解了这场友谊危机。这段友谊持续了下去,而且还组成了一个团队叫S.H.X。我也知道为什么乐多多姐姐要写友谊破裂的故事了,因为乐多多姐姐想让我们知道友谊的珍贵。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真正的友谊是什么,还知道了男孩和女孩的友谊有什么不同,女孩的友谊呢?就是不能争吵,争吵了几句可能就绝交了。男孩的友谊呢,在这本书里是两个男孩打架了,明明是第一个男孩把另一个男孩打打出鼻血来了,当老师赶来后问谁愿意帮那个流鼻血的男孩擦掉洗干净那个打他的人居然举手了。他把鼻血擦干净后。他俩还勾肩搭背的在一起,真是搞不懂男孩的友谊为什么会是这样子?

多多姐姐的这本书很好看。以后我也要像多多姐姐一样写让小朋友都喜欢的文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七

那一天,我在图书馆里找书本看,我走到书架前,看着一本本(名著)呈现在我的面前的名著:《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呀,我找到了我最喜欢看的书——《西游记》。

打开《西游记》,我被书里的(精彩)内容所深深地吸引了,在我读到第三章“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团烟雾,随着一群烟雾的消散,我来到了美丽的天庭。

突然,孙悟空在十万八千里外,一个后空翻给翻了过来。只见孙悟空有着又黄又长的头发,头上没有了那让无所不能的猴哥变得听话的紧箍咒。他,长着一双火眼金睛,一对尖尖的耳朵,高高的个头,穿着一条虎皮裙,手里拿着重达一亿五千吨的金箍棒。

啊!我吓了一大跳,因为我看见了十万天兵天将拿着长刀和盾牌(向孙悟空扑来)走来了。孙悟空也不害怕,拿出了一个桃子,咬了一口,天兵天将看见孙悟空在挑衅,自然不会放过他——这个死猴子。

“冲啊!”随着天将头领的一声令下,十万天兵天将立即冲了过来。只见孙悟空拔了一撮猴毛,轻轻地一咬,那一撮猴毛变成了一大堆孙悟空的分身。“打!”猴哥大声地喊着,可我被吓坏了。

这时,猴哥发现了我,把一把长刀扔到我的面前。这时,正好有一大堆天兵天将也发现了我,向我冲来。我长刀一挥,竟然打飞了许多。

“太好了,再继续打!”猴哥对我称赞,我受到鼓舞,继续英勇杀敌。不久血已经染红了天空,尸骨堆成了山。

这时,突然冲过来了一个(人,他)身穿白色战袍,脚踏七彩云,头上还有着一个和正常人相像的眼睛,手里拿着三叉戟的人。在他的身后还有一只身披装甲的狗。呀,这不是三只眼的二郎神吗?身后的不是哮天犬吗?孙悟空打十万天兵已经受了不少伤,这二郎神一来,孙悟空就更加承受不住了。

“猴哥,你先坚持一会儿,我马上回来!”我穿过时间隧道,回到了现实世界,在军事基地拿出了两把重机枪,回到天庭,见猴哥已全身是伤了。

我的怒气随之而来,敢打伤猴哥,我打死你!“嗒嗒嗒……”我按动了扳机,一颗颗子弹打得二郎神血肉模糊。二郎神倒下了,哮天犬又冲了上来,它朝着我的脚冲去,想冲倒我。但我却一躲,哮天犬没刹住车,一路冲到边界,没站稳,掉了下去,掉到凡间了。哈哈!在凡间当个好狗吧!

“谢谢你,孩子!”“没关系,猴哥,再见!”我又随着穿梭通道回到了现实世界。

“您好,我们的图书馆要打烊了。”啊,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啊!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八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九

在这个学期,我读过许多书:《希腊神话故事》、《山海经》、《快乐科学》、《快乐历史地理》、《爱的教育》……但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星选者联盟》。

《星选者联盟》是一套丛书,整套共有五本。这五本的标题是①《星能觉醒》②《星能狩猎战》③《隐藏星能的奇迹》④《十三颗星星》⑤《星种子战争》。

当我拿到这套书时,拆开来一看,这里面的封面就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从题目看来,我可以知道这里面的故事肯定有关于星星,也肯定关于科技。当我翻到人物介绍时,发现这里面有许多不同的人物,其中主角是汪启星、汪小香、岩小千、张冠辰、游里、张小泉。他们都有不同的星能,如乾坤挪移·固体、乾坤挪移·液体、读心术·心灵控制术、操纵电流、掌上生藤、功夫小子。当我看到这些星能力量时,我就在想,为什么我们现实生活中就没有这种力量呢?真羡慕他们,可以随意操纵这种力量。

我翻开这一本,看到里面的内容十分刺激。其中的主角——汪启星居然不知道,自己可以操纵这种星能力量。直到结局,他还不太明白。

这里面的人物十分正义,非常勇敢。会利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拯救世界。这书让我明白了,即使我没有这种能力,我也应该尽全力帮助他人;学知识提升能力,去维护环境。不要向那些坏的东西学习。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套书,它的内容不仅吸引我,也让我悟出很多做人道理,还让我知道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

我看过非常多的书,如:手斧男孩、心宽一寸,受益三分,还有三毛流浪记……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古希腊神话故事》了。这本书我虽然还没有看完,但是每天晚上都非常想看这本书,这本书常常让我沉迷到极点,有时候妈妈叫我做事情,我都没听见,一直在看这本书,我觉得很有趣。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古斯塔夫。施瓦布。他出生于德国符腾堡一宫廷官员家庭,大学时就读于著名的图宾根神学院,担任过编辑、牧师、教师等职务。它曾是席勒的老师,还与德国伟大作家歌德相识。主要贡献在于发掘和整理古代文化遗产,最著名,最深远的就是这部《古希腊神话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特洛伊的帕里斯把希腊的公主海伦给截到特洛伊了,所以希腊人想把海伦给抢回来,开着船来到了特洛伊城市,与他们大战了好几年。希腊的勇士阿喀琉斯,特洛伊的勇士赫克托尔,他们对战了好多年,而最终赫克托尔被阿喀琉斯的长矛刺中喉咙而死去。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讲的是战争故事,对于我来说是非常喜欢的,里面很多的中,众神都支持不同的国家,而我更支持特洛伊?但是这洛伊最勇敢,最强大的勇士赫克托尔被被杀死了,所以特洛伊非常的困难。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有兴趣的也可以和我一起来欣赏这本书的好看的魅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一

我非常喜欢读书,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哈利·波特》。

当我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时,我发现这一套书有七本,而且每一本都是那么的厚。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呢?但是当我拿起第一本开始看时,就已经被J·K罗琳笔下鲜活的人物给吸引住了。勇敢无畏的哈利,善良聪明的赫敏,幽默搞笑的罗恩,杀人不眨眼的伏地魔,还有那神奇的魔杖。

从那时起我就多么希望上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成为一名真正的巫师啊!我幻想着在我十一岁生日那一天,有一只猫头鹰带着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来到我身边。

当哈利带着他的猫头鹰乘坐着霍格沃茨魔法特快列车来到魔法学校时,他激动无比,我幻想着和他一样作为一年级新生去参加激动人心的分院仪式。

分院帽会把我分到哪里呢?勇敢的格兰芬多,坚韧诚实的赫奇帕奇,智慧的拉文克劳还是狡诈阴险的斯莱特林?

我最喜欢的也是我最希望去的学院当然是格兰芬多了!哈利、赫敏、罗恩和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邓布利多都是从那里毕业的。

可别告诉我你还没有看过《哈利·波特》。如果真没有看过,那就赶快和我一起看看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一本书都像一颗灿烂夺目的珍珠,一朵芳香四溢的鲜花。而我最喜爱的就是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史记》全书有本纪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列传七十篇,囊括了从黄帝至汉武帝共三千多年的历史。让人读罢不禁拍手叫绝。

《史记》为二十四史之首,它是中华民族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古之绝作。初读《史记》,也许只是冲着它的名气,渐渐地,我被书中的人物吸引:雄才大略的汉武帝,老奸巨滑的刘邦,统一中国的秦始皇……历代君王在我脑海中闪现。

还有那大将军的风采:英勇善战的卫青,誓灭匈奴的霍去病,戎马一生的李广,不禁使我由衷赞叹。再读《史记》,才发觉它的博大精深,也钦佩史学泰斗司马迁的文采,字里行间无不展现华夏文明,段落中渗透了多少血汗,语言如此简练,三千年的灿烂文化竟被一本书表现的淋漓尽致,真是一本不朽的巨著啊!书中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书中的历史故事给了我许多启示,古人的教训使我铭记在心,而历史也似乎喜欢开玩笑,若不是晋国的一分为三,就没有了后来的秦始皇统一中国;若不是汉武帝信服奸臣,就没有后来冤死数千人的巫蛊之祸。而原因只是在那一念之差。

书中有一个人物使我铭记在心,他是一位光明磊落具有巨大价格魅力的千古义士;他是一位襟怀坦荡失败得令人扼腕叹息的本色英雄;他就是项羽,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历史人物,他最终失败了,是因为优柔寡断,但他在人们心中仍是一位壮士,一位英雄。他大起大落的人生也告诉我:不能儿女情长,要有足够的计谋。历史上的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使我们回味无穷。捧起《史记》,午后的温暖阳光照射在充满墨香的书页上,我的思绪也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史记》,你是我的一生至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原名叫“福尔罗斯”。

福尔摩斯,讲了一篇,伯尔斯通庄园惨案的小舞人,有一天,一个人在公寓杀害了,这个公寓是他自己的,现场是一个女仆,和这个被杀害男人的情侣和一个男人,福尔摩斯,首先怀疑是这个男人,因为这个男人是记忆战场的,没想到这男人根本不是犯人,就把这个人给排除掉,接下来就是这个情侣,一开始,这个女人很伤心,福尔摩斯走后,他又观察了一下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很可疑,明明她的情侣死了,为什么还要跟男人说说笑话呢?而且刚才很伤心,为什么又笑了呢?接下来,就要开始破案了,福尔摩斯觉得这位女人就是犯人,和这位说笑的男人。他们应该是连手合作,在深夜里,和他一起把这位男人给杀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四

四五班谢睿

说到我最爱看的书,那就属出自于《沈石溪》的《白牙》了。

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本书是作者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书的内容和《野性的呼唤》相反。本书主要讲了:混血狼狗白牙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大后来到人类社会,遭受了残酷的折磨,最后被主人斯科特先生所救,《白牙》这本书因感受到生命的温情儿中心为主,拼死护为主人的故事。作者赞美爱、勇敢和坚定这些高贵的品质,他笔下的“严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着。

读到白牙为救主人而拼死搏斗的那一刻,我觉得这只狼狗白牙虽然受到了很多残酷的折磨,并不相信人类,但是它的主人却非常友好的对待它,它那时肯定会想:人类也有好有坏。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动物也是有感情和忠诚的,所以每次遇到流浪狗,我看看都心疼:这么可爱的小狗,居然在路边流浪,难道是它的主人不要它了吗?每次我常常觉得我可以和动物沟通,可我并不能。

读完这本书的小读者们,请你们善待动物,动物也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不能驱赶它,也不能伤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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