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工作总结汇报精彩3篇

2023-12-26 10:50:00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下面是壶知道的小编为您带来的3篇《林场工作总结汇报》,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林场工作总结汇报篇 篇一

在过去的x年里,我坚持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忙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述职如下: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

一年里,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用心构筑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和自由化、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用心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

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我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三、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二是用心配合各级领导或单位搞好蔬菜基地认证工作,努力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为塔城市蔬菜基地认证工作做了超多工作和用心努力,目前,目前,塔城地区绿源公司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塔城地区丰汇农产品出口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塔城市神农蔬菜栽培示范有限公司、塔城市兴盛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塔城市大明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获得出口蔬菜种植基地牌匾。同时,这些企业还与塔城出口检验检疫签订了产品质量承诺书,正用心为基地的10个蔬菜品种的gap认证做用心的准备工作。

三是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四是能用心参加单位组织的一切活动,能配合局机关其他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学习深度不够,理论知识水平还低,开拓进取精神还不够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更就应自觉树立公仆意识,坚持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努力学习,提高个人素质,进一步为塔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自己不懈的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奋斗目标

1、努力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首先是自觉学习,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科学文化水平、法律水平以及业务工作潜力,个性要努力提高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的潜力。

2、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以党员干部标准要求自己,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3、要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的修养。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明白白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4、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忠实地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树立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这些不足,只有在今后工作中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工作人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自己的贡献。

国有林场主要职责 篇二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林场管理,保障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有林场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林场,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家和省投资,为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国有森林资源依法建立的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生产性事业单位。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国有林场工作。市(含地区行署、州,下同)、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的国有林场工作。

第五条 国有林场实行"以林为本,合理开发,综合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

国有林场的主要任务是:

(一)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提高生态效效益;

(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三)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第六条 国有林场按照森林经营保护的目的划分为生态公益型、商品经营型、混合经营型三种类型,实行分类营和管理。

第七条 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属国家所有,由国有林场依法经营和管理。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对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以防止森林资源流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国有林场森林资源。

第八条 新建国有林场,县人民政府必须提交建场申请和可行性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和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委托的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经批准建立的国有林场,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发《国有山林权证》,确认其经营权和使用权,并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条 国有林场的隶属关系及其范围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必须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国有林场的产权发生变更,必须依法进行资产评估,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 国有林场用地不得占用。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占用的,必须征得该林场原批准设立机关的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和给予补偿。

国有林场在所经营的林地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道路或者其他工程设施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在国有林场内建立森林公园、风景区、保护区、度假区、狩猎场、开发区等,必须报省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在国有林场内从事种植、养殖、采集、狩猎、放牧、樵采、采矿等活动,必须征得国有林场同意。

第十三条 国有林场立足自有资源兴办林业、多种经营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凡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计划部门审批。未经审查同意不得办理基本建设手续。

第十四条 国有林场根据林业长远发展规划、林业生产特点和本场实际情况,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森林经营方案由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森林经营方案需要变更的,须报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国有林场采伐森林、林木,必须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凭证制度。省属国有林场年度森林采伐量由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省政府批准的限额指标直接分配。省属国有林场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核发。

第十六条 国有林场按照生产性事业单位的性质设置管理机构,其人员编制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国有林场实行场长负责制。场长任免应该事先征得市或省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 国有林场应建立健全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山林权证、规划设计文件、图纸、合同、协议、森林经营方案等文书资料必须及时归档,并按《档案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将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公路、通讯、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建设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国有林场自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经济扶持。

第二十条 省计划、财政部门扶持国有林场建设和经营的投资应保持稳定,并根据国有林场发展需要,逐年增加投入。市、县人民政府也应适当安排资金,支持国有林场的发展。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按照国有林场所缴农业特产税30%的比例直接返还到场,用于发展林业生产。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按照国有林场毗连的村组,原则上不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确有必要实行委托管理的,必须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对实行委托管理的村组,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关系和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第二十三条 国有林场周边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单位,有义务保护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完整,制止、举报任何破坏森林资源和侵占林地的行为,并积极配合国有林场和公安部门查处毁坏森林资源和侵占林地案件。

第二十四条 国有林场职工子女入学有困难的,县、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统筹解决。凡生源较少,附近又具备入学条件的,应该安排职工子女就近入学。有关学校不得拒收,亦不得违反国家和省的规定收取费用。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之外以任何方式向国有林场摊派、收取钱物。

第二十六条 国有林场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山林权属争议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人民政府必须自接到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作出调解决定。调解不成的,争议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在国有林场建设、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国有林场隶属关系、范围和产权的,由原批准机关和省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有隶属关系、范围和产权,逾期不改正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未经国有林场同意,擅自进入国有林场范围内从事种植、养殖、采集、狩猎、放牧、樵采、采矿等活动的,或超出指定地点、范围从事上述活动的,国有林场有权制止。造成森林、林木资源破坏的,由所在地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依法委托的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国有林场擅自调整森林经营方案,违反森林采伐、营林生产技术规程、规定、标准,造成损失的,由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省国有林场所属的单位以及其他林场可参照执行本办法的规定(非国有林场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林场各项制度

学习制度

一、根据林场生产、工作实际,坚持分散学习为经常性的学习活动。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结合实时形式,如有重要文件或决议,随时集中进行学习。每月的十日为集中学习日,遇节假日和双休日顺延至节假日双休日后第一天上班。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和业务学习。

二、成立学习领导小组。

三、

政治学习由学习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业务学习由个办公室、各工段拟定计划自行安排。

四、实行学习考勤。学习期间不得请假、迟到、会客、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向学习领导小组请假,批准后方可。

五、办公室建立集体学习笔记本,个工段建立学习记录本,职工个人有学习笔记。

六、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学习心得至少一篇。

七、学习领导小组,对全场的学习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作为半年考评和全年考评的依据。

考勤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出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空岗或旷勤。

二、严格请销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所属办公室负责人或工段长批准;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场长批准。各办公室负责人和工段长请假按审批权限分别由主管场长、场长审批。副场长、工会主席、会计需要请假时,统由场长审批。

三、因公出差,应向主管领导报告。

四、全年无故旷工5天以上或超假10天以上的,全年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上的或病假两个月以上的,当年不能评优、评先。

财务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把关。做到钱款用途明确、使用合理。

二、财务收支统一管理,分设会计和出纳,坚持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财务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且每月向主管财经的领导以书面形式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三、各种报表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四、每年初拿出全场的财务预算(计划)。

五、经费实行严格管理,凭合法的发票办理报账,实行一库管理一支笔审批,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六、严格库存现金管理,不准超500元标准过夜现金。

车辆管理制度

一、单位的汽车用于林场的经营管理,服务于林场的各项工作。

二、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勤检修、勤清洗,确保乘车安全、舒适、及时。

三、车辆仅限于工作方面使用,职工个人特殊情况急需用车的,需报请场长批准方可使用。

四、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实行定点维修与保养,财务结帐。维修前由司机与主管领导提出维修计划,场长批准后进行。车辆需保养大修时,必须进行审批。

五、加强燃油的消耗管理,指定地点加油,由林场委托财会人员购买油票,随时加油随时结算。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六、严格控制出私车,由于未经批准出私车发生的费用由司机自行承担,并且,处罚金100元;出私车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司机自行承担。

七、严格禁止酒后驾车。

清洁卫生制度

一、每天上班时,清洁工要提前将各办公室的卫生清扫干净,工作人员要对室内的物品进行整理,合理摆放。做到室内整洁干净,窗户玻璃明亮,桌椅无灰尘,地面地面无污迹,墙角旮旯无蜘蛛网和灰嘟噜。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对外形象环境。

二、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东西,废纸随时入篓,茶具用后及时清理干净。

三、加强两区卫生管理,确保经常性的卫生环境。

四、加强食堂的卫生管理,保证单位职工和来客用餐卫生安全。

五、办公室每季度对林场各个单位和两区进行卫生检查。

永宁镇林场管理方案

为加强镇林场管理,促进林场的发展,使林场责、权、利有机结合,切实发挥国乡联营人工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林场性质

永宁镇林场属镇办集体林场,具独立法人资格,人员由镇政府抽调组成。场长:罗选彬。副场长:温明旺。工作人员:杨院生、刘国华、郑福生。各村要成立分场,分场场长由以下同志担任:八亩分场:周庆绪;江头分场:帅学水;兴源分场:邱冬生;上源分场:刘学生;钓鱼分场:吴振云;坪田分场:郑向生;西湖分场:李冰盛;丰田分场:刘景宏;小水分场:温明裕;顺化分场:黄晓恩。

二、经营管理范围

负责镇内人工林管护和未流转的国乡联营人工林的经营管理。

三、林场权力

1、按年度计划安排镇内未流转人工林的生产和经营。

2、制定本场营林、生产劳务价格和木材销售价格,负责本场木材销售经营。

3、按联营合同与正兴公司、林农进行生产经营利润的分配。

4、负责镇内人工林护林员的选聘和管理;负责向经营主体收取5元/亩·年人工林管护费;负责制订护林员工资标准及发放。

四、林场义务

1、负责辖区内人工林的保护,制止盗伐、滥伐人工林和违反规定采伐人工林的行为。

2、人工林采伐之前,必须经正兴公司审核权属,并向正兴公司上交造林成本后办理采伐设计和采伐手续。

3、维护辖区内人工林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①平衡林农之间的利益,不能因林场本身生产而导致新的矛盾出现。

②调解人工林纠纷,化解林农与经营主体之间的矛盾。

③为辖区内各经营主体合法的人工林生产、经营提供便利,搞好服务,制止各种借机敲诈乱收费行为。

④在同等条件下,接受绿海公司等人工林生产委托,并切实履行委托协议(合同),按时、按质完成。

⑤对当年的采伐迹地及时落实造林主体。对各经营主体主伐迹地更新造林,加强监督管理;参与林业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五、财务管理

1、林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场内所有财务开支统一由场长签字后,财务人员方可办理。

3、林场生产利润用于林场自身建设,财务人员要坚持勤俭节约,增收节支的原则。

4、报帐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为准,不得以白条顶替。

5、林场财务纳入审计范围。

六、林场责任

1、林场应加强人工林管护,辖区内不发生重大盗伐,滥伐人工林的事件,林业秩序稳定。

2、林场生产采伐迹地要及时更新造林,并验收合格。

3、林场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公证合法,杜绝群体和越级上访事件。

七、监督管理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党委、政府加强对林场的监督管理,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2、严格考核。镇政府对林场的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统一考评。

韩家园林场火源管理制度

林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管住重点单位,守住关键区域,看住重点人群,坚决控制野外火源,努力实现春防无火灾的目标。

一是严格入山检查制度。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林区人员都要持有入山证明。在3个防火检查站、7个管护站、14个临时路口安排了责任心强、敢于负责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检查入山人员和车辆,对准许入山的逐一登记。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对没有入山证的人员和不带防火罩车辆坚决不得放行。

二是严格执行“三清”制度。进入防火紧要期后,林场组织精干小分队反复开展“三清”活动,逐个山头、逐个草塘、逐个地块清查,彻底把非法入山人员清理出去。

三是严格落实防火抵压金制度。对施业区作业点认真清查,严格管理,全面实行防火责任制,签订防火合同,交纳防火保证金,落实防火责任人。

四是严格贯彻用火制度。进入防火期后,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一律不准点烧防火线。野外作业点必须经局森防指审批同意,履行相关手续,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五是严格火情上报制度。林场各检查站、管护站人员全部上岗到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护,并成立了一支女子巡护小分队,加大巡护密度,发现火情迅速报告,并以最快速度组织扑救

甘坑林场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场部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使我场干部职工管理工作更科学、规范,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周工作5天,星期

六、星期日为公休日(特殊情况除外),上班时间为上午8:30到下午5:30,晚上和公休日按4个班组轮流值班,星期一为固定学习日,晚上值班时间为当天17:30-次日8:10。(签到时间可根据季节变化调整,具体变动以通知为准)。

2、上、下班和值班实行签到制,上班签到时间为8:00-8:30,下班签到时间为17:00-17:30,值班签到时间为当天20:30-21:00和次日早上7:00-7:20,公休日实行24小时值班,早上8:00-8:30和次日8:00-8:30签到,由办公室保管。值班时带班领导负责监管,并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3、考勤实行100分制,每月考核一次。迟到、早退每次扣10分,旷工每次扣20分;晚上值班缺席每次扣10分;公休日值班缺席每次扣20分(每班值班,有一次未签到或中途被督查未在岗作为缺席处理)。中途上班时间不能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因公因事出差等除外。在有关部门或村、组有公务活动的,不能参加正常考勤的,需事先报告,班子成员向书记报告,其他干职工向场长和分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由办公室做好登记,发现无故离岗每次扣10分。值班时晚上住场部大院,负责处理有关事务,一律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经带班领导同意,可请同事代班,并由办公室予以登记。

4、所有人员必须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包括休息日、节假日),若有特殊原因通讯联系不上,必须提前告办公室,并指定联系方式。如遇有事联系不上,视同离岗,每次扣10分。

5、办公室负责每天将迟到、早退、旷工、离岗等人员登记好,每周公布一次,月底将考勤汇总表在公开场所公示三天,并按得分进行排位,每月得分低于70分的最后一名在大会上做检讨。年终考核时,将各月得分汇总平均,40%的阳光工资按考勤平均分得分比例发放。平均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行评优评先。办公室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到公正、及时,不得弄虚作假。

6、60%的阳光工资做为工作考核发放。

二、请假制度

1、因病或其它原因在领导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请假;

2、班子成员请假由书记批准,其他干职工请假由场长及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做好登记。

3、请假2天以上以请假条的形式报批,放办公室存档;

4、请假结束,必须及时销假,超出允许请假时间的,按旷工论处。

三、开会制度

1、开会时间所有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做好会议纪录;

2、开会时间不能无故早退;

3、开会以点名应到为考勤依据,开会迟到视同上班考勤迟到处理,缺会视同上班旷工处理,开会结束,由办公室公开并做好登记,与每月的上班、值班考勤一同汇总考核。

4、特殊情况请假,必须会前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并到办公室做好登记。

5、班子成员召开村干部会议,需事前向书记报告。

四、学习制度

1、场部每星期一组织全体场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学习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须经书记、场批准。迟到、早退、缺席视同上下班考勤相对应扣分,与其他考勤一同考核。

2、场干部、职工平时实行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全年笔记不得少于3万字。

3、场干部、职工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做好自身工作,每年写2份以上工作典型材料,如能被党报党刊采用,实行奖励,上中央级刊物的奖600元/篇,上省级刊物的奖400元/篇,上市级刊物的奖200元/篇,被县级刊物采用的奖100元/篇。

五、财务管理制度

1、各部门需要的公务费支出,需事先报书记、场长同意,方可办理,重大开支需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借支和挪用公款,如发现借支挪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理或违纪处理。

2、为了严格控制支出,节约开支,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坚持“一支笔”签字制度。发生的费用任何人,所办的任何事情,凡是外来单据,无论数额多少,一律使用财政税务部门印制的正式单据。单据的名称、日期清晰、摘要事由明确。对于单据不正规,填写不完整的单据,一律不予结算。

3、每月报帐两次,分别为当月的5日和20日,单据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分管领导审核,到财务上登记并汇总,在报帐日前分别送书记、场长审阅,经书记、场长同意后,由场长办理入帐手续。

4、各组收取的各项行政性收费,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性收费专用票据,任何单位不得以其他票据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收款票据代替使用,更不能打白条。对于不使用财政统一专用票据的要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好票据的保管工作,不得转让、出借、代开和丢失,如违反规定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5、发生的收支,要及时入帐,尽量做到当月发生,当月结帐。

6、如违规违纪乱收滥支,对相应责任人,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招待费管理

1、接待上级来客:来客接待既要热情大方,又要杜绝铺张浪费,严禁邀吃邀喝。一般由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对口接待,由办公室开出派餐单在场政府食堂统一安排就餐。

接待标准:县级以上每人20元,科级以上每人15元,副科以下每人10元,招待用酒由场政府根据季节统一安排,上级来人确需提高标准招待的,须经书记、场长批准,否则,超出标准部分由陪餐人承担。

2、村级工作餐:原则上实行分餐制,每人每餐5元标准。

3、接待用餐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七、车辆管理

1、车辆的使用首先要保证主要领导的用车。

2、司机要爱护车辆,注意交通安全,加强保养,尽量不出故障,做到小修不进厂、大修少花钱。如因司机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司机负责,场部不负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凡需要维修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到指定厂家维修,否则,所有的维修费用自理。保持车辆的清洁,车辆的清洗由司机自洗。

3、各组确因工作需要租车,需经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做好登记,否则,费用自理。

八、办公用品及材料打印管理

1、所有日常用的办公用品,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专人管理,领取时实行登记签收。

2、场党委、场部举行的大型活动或各种代表会议所需费用,由会议承办部门写出书面支出预算报告,经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方可列支。

3、材料打印。所有材料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一律由党政办统一打印,相应各口负责校对并协助印刷装订。严禁外出打印,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打印、复印者,须经书记、场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定点打印,否则,一切费用自行负担。办公室保管好电脑、打印机等器材,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打字室,要节约材料,杜绝浪费。

九、固定资产管理

1、进行资产清理登记。由党政办搞好站、所、室及个人使用的集体财产登记工作。所有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不得出现瞒报、错报和漏报现象,否则,一经发现从严追究责任。

2、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每年度办公室清理核查一次,如出现正常的缺损,该添置的添置,该修理的修理;如管理不善,出现人为的损坏、丢失,谁损失、谁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因工作变动需要进行财物交接的,要按照要求,及时搞好财物交接。因交接不及时造成资产流失的,所有责任自负。

十、卫生制度

1、卫生区划分:每年根据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2、卫生标准:楼外确保无3寸以上野草、杂树,无纸宵、杂物,楼内无灰尘、蜘蛛网、杂物等,保持地面、门窗清洁,各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清洁卫生。

3、卫生执行:每星期一晚上5:00集中打扫各自卫生区、各自办公室和相应门窗卫生。同时,做到平时与定时相结合,各办公室内卫生在下班之前,或早8:20以前搞好,后勤公共卫生在8:30以前统一打扫好,8:30以后的清洁卫生由各自办公室保持好。

4、卫生监督:各卫生区由各分管领导直接监督落实,场部抽调卫生领导小组每月底全面检查,评比出好、中、差,对于好的给予表扬,差的通报批评。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林场工作总结汇报篇 篇三

转眼之间 20xx 年又过去了。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在场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协助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可谓是丰硕的成果,现在简要的回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请大家批评指导:

主要工作:

1 、仓库工作:继续完善仓库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管力度,在同志们的配合下,实行一月一查,一季一报制度,防治了林场公共财产的流失,特别关注化肥农药,实行全位跟踪,手续签字齐全,杜绝了化肥农药的跑冒滴漏,使每一粒化肥每一瓶农药都用在了该用地方上。

2 、电费的清理清查:对各个林区的所有用电户电表进行清查,根据林场用电制度的规定,清理尾欠电费,整顿了我场的用电秩序,清查电费损耗原因,并进行合理的改造,降低了损耗,减少电费的损失,也协调了用电户和林场之间的关系,保证了我场的用电。

3 、森保工作,完成全对年病虫害的测报与防治工作,特别是美国白蛾,杨扇舟蛾等害虫进行观察、记录、上报,总结,为今年的病虫害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数据,防治效果很好,并对其它害虫进行科学有效的防治。

4 、嫁接核桃苗的管理工作:加强了土肥水管理,扶壮,达到嫁接标准,积极参与嫁接,特别是接穗的采集,我们亲自去采条,以保证接穗的纯正,加强嫁接后的管理,使苗木的出圃率达到了预期的要求,加强了冬季管护,保证明年顺利出圃。

5 、杂交育种工作:对所选品种进行观察和采花枝工作,进行室内。

以上就是壶知道为大家整理的3篇《林场工作总结汇报》,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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