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最新9篇)

2023-02-23 15:02:03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下面是虎知道为大伙儿带来的9篇《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一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xx〕20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xx〕35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整顿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所加强对辖区内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大型建筑工地等非法行医人员频繁出现的'区域进行检查,重点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及群众投诉举报的无证行医点进行专项整治。现将20xx年以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ww县卫生局和县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成立了以ww县卫生局局长为组长、监督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二、加大力度,依法履行职责

1、打击非法行医情况:20xx年以来我们以开展了以取缔无证行医点,查处违法行医机构,曝光典型案件为主要工作目标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整治,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个体诊所村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得到了纠正,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出动车辆56台次,共检查医疗机构852家,监督检查1113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5起,处罚金额74300元。其中无证行医4家,取缔4家,没收器械3件,药品3箱。

2、打击非法采供血情况:为了加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血安全,我所对全县15家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未发现我县有私自采供血现象,所有临床用血均由县医院供血中心提供。现场眷查15家,合格15家。

3、投诉举报情况:我县设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举报电话,20xx年共接到举报电话5起,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社会反响大的举报案件,我们采取反复调查、核实,多方走访询问的方式,多方面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单位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不强;

2、监管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有待加强;

3、随着专项整治工作连年开展,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无证行医、游医药贩的隐蔽性、警惕性逐渐增强,加上流动性大,造成打击过程中调查取证工作困难;

4、执法队伍人力、经费严重不足。

如何提高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效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是我们研究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保持高度的热情,乘胜追击,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二

1月28日至29日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州监督站来我标段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暴露出我标段施工现场诸多问题,针对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项目部高度重视,对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进行全面大清查,大整顿,并正对此次大整改、大反思活动做出总结。

一、 全面部署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项目部的大整改、大反思活动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领导,由施工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提出整改方案和监督整改,我项目部项目经理、总工组织本部安全、质检、技术、实验、材料、测量、领工、施工及各专业工种;各架子队进行详细安排和布置,各负其责,协调合作。

二、 现场摸底及动员

1月30日至31日,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和本人一起对第我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大普查,发现如下问题:

1、 桩基施工现场凌乱,无墩位牌、钻孔施工牌、钻孔记录表、渣样盒

2、 泥浆池未作标准防护,无安全警示牌

3、 上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12#、13#墩,下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8#墩靠近东外环路未作防护

4、 承台基坑未按规定的坡比开挖

5、 承台开挖弃土未外运,弃土乱堆,现场凌乱

6、 承台深基坑未作防护

7、 承台泡水

8、 承台上墩身预埋钢筋锈蚀

9、 承台及墩身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按要求养护、标识不清楚

10、 墩身施工支架未按要求搭设爬梯

11、 支架剪刀撑未按要求搭设

12、 高墩未按要求设置防坠网

13、 部分路基边坡未修整,存在超挖现象

1月31日晚在我项目部召开由我项目部经理主持、指挥部总工、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第三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作业队负责人参加的问题通报和整改动员大会,全面发动和部署,从质量、安全、环保、文明工地(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等方面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暂未暴露的问题进行彻底清查,全面整改,提出整改方案。并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落实,严防反弹。将各工点整改任务落实到主要责任人、技术、施工及架子队。对敷衍了事,拒不整改的架子队和个人将进行严厉处罚。

三、 整改及落实

从2月1日开始为我项目部全面整改和落实阶段,要求对照我项目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安排表及该表未罗列的其他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期间各工点除桩基施工照常进行外,其他全部停工。各工点技术、施工蹲点指导整改,项目部领导对全管段进行检查,现场办公。确保现场做到无遗漏、无死角、现场整洁、无安全隐患、标识齐全、记录清楚、便道畅通、环保优良、内业资料齐全、台账清晰。

截止至2月4日,各桩基施工现场已整理,墩位牌、钻孔施工牌、钻孔记录表、渣样盒已配置齐全,泥浆池做统一标准防护;上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12#、13#墩,下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8#墩靠近东外环路边采用彩钢瓦围挡防护;承台弃土平整,基坑已做防护,泡水基坑已全部将水抽出,承台上墩身预埋钢筋采用PVC管套住防止锈蚀;墩身支架已搭设爬梯,高墩施工采用防坠网防护;同条件养护试块已按规范养护并标识明确;路基边坡已修整。现场整改已形成一定的效果。

四、 总结

本次大整改、大反思活动是至今为止我所经历的一次力度最大、范围最广的整改活动。1月30日至31日,陪同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领导对我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大普查的过程中我发现,几乎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大的安全、质量问题,却都是一些我们平常走在工地上随时可见的一些小问题,然而我们平时对这些小问题不理不睬,不够重视。积少成多,最终将导致现场存在了大量的安全质量问题。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三

为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海兴县卫生监督所于20xx年7月-10月对我县内10家中学、33家小学、35家幼儿园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检查重点

1、学校饮用水卫生:主要是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学校是否对校园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查,是否定期清洗消毒。

2、学校传染病防控:主要检查了学校、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时,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漏种儿童补种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病好复课查验等工作,是否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报送疫情情况,在校学生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及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空气流通状况。

二、检查结果

1、学校饮用水卫生:6所学校使用市政供水或乡镇供水,余氯检测符合标准,农村学校无消毒设施;13所学校未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部分学校没有指定人员专职(或兼职)管理校园饮水卫生。

2、传染病防控:大部分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不高,没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员,没有坚持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病愈复课查验等相关工作。由于涉及收费问题,在此次检查中学校都没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三、建议

1、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学校应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学校传染病的监测与预警制度;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进一步加强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加强信息交流,密切与教育部门的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形成合力。增强监管实效,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3、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建全学校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强化学校法人是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把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日常工作日程。普及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四

为保障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市局《转发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作了周密部署,制定了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我县把加强学校食堂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部位和内容、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对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食品采购索证及贮存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加工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及布局情况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及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结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病害猪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的同时,着重查处在餐饮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3人次,车辆22辆次,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20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09份,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责令整改,对使用过期食品的。学校2家食堂进行了处罚。

三、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增强法律意识

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关,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实施从严管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健康、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审查。严格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以学校食堂作为监督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通过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经营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卫生安全意识,促使他们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秩序,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存在问题

对于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们始终作为监督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托幼机构食堂设施简陋。食堂厨房面积小,缺乏必要的“三防”、消毒、保洁、冷藏设施等,主要负责人对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尚不够重视,舍不得在食堂投入必需的卫生设备,极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冷藏设备内生熟食品混放,加工用具生熟混用,食品加工不规范,个人卫生不良等,这些都是从业人员素质低的表现;三是大部分食堂未设置专门的留样冰箱(特别是乡镇托幼机构),食品未按要求留样(留样数量不够、未生熟留样);四是食品原料进购索证台帐建立不规范,未按要求索证登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餐监所已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整改,县教育局针对此次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加强管理,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加大食堂卫生设施投入,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过努力,我县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良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探索托幼机构的监管模式,加大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需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只有加强部门协调,同心协力,才能真正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才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五

为加强XX县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继续推进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人员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检查产品和重点检查环节,保证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统筹协调,加强合作。

为克服人员少,车辆少的实际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不良事件监测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有机结合,积极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建立机制,强化监管。

此次工作对全县2家医疗机构和2家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了心脏起搏器、支架、导管、人工瓣膜、人工耳蜗、人工血管、人工晶体、人工髋关节、人工膝关节、骨板、骨钉等植(介)入类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购销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满足可追溯要求;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是否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和类别之内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的仓库地址是否与审批一致。使用环节:是否建立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是否按要求索证索票并留存;储存设施、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是否符合规定;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是否按照规定销毁,并有相关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了跟踪检查,督促经营使用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建立健全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数据库,对在册企业情况进行再梳理,全面掌握企业动态情况。此次检查共出去执法人员12人次。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六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苏粮检[201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经过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于11月15日至19日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区秋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制定方案

在这次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中,分管局长召集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下发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内容的六大要求,并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工作方案,一是秋粮收购资格核查,这次我们对全区67家领取经营资格证的私营粮食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其中34家有的停产,有的破产转项,有的被其它企业合并,对这30多家我们将通过媒体和有关法律途径予以公示,注销他们粮食收购资格,正常经营的32家经营状况较好,并且都能达到收购资格核查内容和标准。同时我们重点抽查了部分个体工商户,他们都能守法经营,有2家许可证过期未验证,我们当场责令在7日是内进行验证。

二是对粮食经营企业加工企业最高库存量进行现场核定。这次我们对全区32家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粮食最高库存量进行逐一

核定,在核定过程中有个别企业不理解不积极配合,带队的朱局长亲自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讲解国家对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有关规定,从而使被核定的每个企业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从行动上积极配合,从原粮和成品粮的最高库存作了既科学又严谨的核定,并要求每个企业法人在最高存量回执单上签字认可。

三是严格要求被查查的每个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做好经营台账和月报表工作。这次我们为32家粮食经营企业逐家送去了由宿豫区粮食局印制的“宿豫区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个体)粮油购销存统计台账”和“宿豫粮油经营企业(个体)购销存月报表”,告知他们如不按要求做好“台账”和报送“月报表”将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给予相应处罚。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针对今年秋粮收购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局分管领导要求我们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粮食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要做好全区粮食经营者换证、验证工作,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全区60多家已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有半数不再经营但证件仍然在他们手中,所以要采取有效措施,并通过媒体和相关法律途径给予注销,二是要对新申请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条例》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也就是不但要看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要进行实地检看,如实地检看达不到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监督对象要全覆盖,包括国企、私营、个体工商户及跨县收购者,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进行严格查处,此项检查对稳定全区粮食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击个别企业囤积居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全区粮食收购市场向正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永州市卫生局转发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永卫函10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我所于20xx年7月至10月对全县各大商场、超市、宾馆和学校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田利国为组长,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吴红梅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制定了《道县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发动

我们通过电视台、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三个月来共在电视台播发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专栏三期(每期五天),设立咨询台两次,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监督检查

对全县15个人口密集的商场、超市,1个广场,163家宾馆和73所学校进行了监督检查,没有发现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为。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八

为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活动中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我局从20xx年2月开始至12月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全年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开展至今,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专项行动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稽查股,具体负责监督检查,案件查处,材料收集,信息报告,分析总结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为全面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舆论支持。为了营造良好的药品维权氛围,与各联合检查、联合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多次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活动。

三、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订了《XX县关于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严厉打击、依法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组织执法检查组2个,对全县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于非药品类,要求各涉药单位必须审查和索取供货企业资质,并建立进货台帐,与药品分开陈列,非药品标识醒目。同时,我局也与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了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活动。

我局在今年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4人次,车辆 60余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56家次,药品批发企业3家次,医疗机构205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九

为切实加强学校教学卫生、生活卫生设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工作,有效预防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我所采取集中或日常巡回监督检查的形式开展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的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为了学校的卫生安全,我所制定了具体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日常巡回监督和集中式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的春、秋两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我所从分组安排、检查方法及要求、检查重点、时间安排、行动方向和材料汇总上作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并按照“宾阳县学校卫生联合监督检查记录”表格,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管理以及学校教学卫生、生活卫生设施情况三个方面列出检查项目共计20项,对被检学校及学校周边卫生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今年无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这是我们卫生监督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检查结果

从今年组织的两次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中,我所共出动车辆50台次,出动监督员196人次。按照检查方案对全县的83所中小学校、中心校检查两次,其中中学校及中专技校44所,小学、幼儿园23所,中心校16所。检查过程中共对学校书写《现场检查笔录》9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限期整改9所学校。现将检查结果统计如下: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

检查的83所学校及幼儿园中,使用自来水的有53所,使用自备水源学校25所,25所学校都已办理自备水源集中供水卫生许可证,管供水人员38人已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制订有供管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学校21所,占被使用自备水源学校的84%;有消毒设备的学校4所;对蓄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的学校25所;清洗消毒水池有记录的学校25所;安装使用的直饮水机的学校有35所,其中有28所学校使用的各种型号设备及部分供水管网已取得卫生部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及批件索证备案。

(二)、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

检查的44所中专技校及中学中,有校医室的学校有9所,占中学学校数的20.5%,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7所,无校医室的学校35所,大多数小学及幼儿园无校医室;学校制订有传染病防治预案的44所,有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学校44所;校医室有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的学校8所,占有校医室学校的88.9%;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的学校43所,占被检查学校总数的97.7%。

(三)、学校宿舍及教室卫生情况

学校教室、宿舍和阅览室通风较好,教室、阅览室基本上都安装有电风扇等通风设施,采光、照明尚可,学生宿舍有消毒记录的12所,大部分学校无宿舍消毒记录。

、存在问题

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在生活饮用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生活饮用水方面

1、自建集中式供水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均采用地下水作水源,大部分的中小学校均未设置净化、过滤、消毒等设施,水池未进行消毒处理(未能提供清洗和消毒记录),直接为学校师生供水。

2、少部分自建集中式供水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供管水人员均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且无专职的供管水人员,由食堂工作人员操作。

3、相当部分自建集中式供水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时未能提供),无人落实制度。

4、有分持供水(直饮水)的学校,有部分学校的卫生意识淡薄,未经卫生监督部门场地审查备案而擅自开展直饮水的经营活动。有些供管水网无卫生批件,吸附过滤棒未按时更换,未起到过滤、消毒作用,管道未按规定进行清洗和消毒,学校未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对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埋下安全隐患。

5、近年来学校基本没有开展学生健康体检,没有建立学生健康要案。

(二)、传染病管理方面

1、学校对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少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没有制定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卫生制度以及学生晨检制度。部分学校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不扎实。大部分学校无校医室,虽然部分中学建立有校医室,但由于条件不符未能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无证行医的嫌疑,缺乏对校医的管理。

2、每所学校都称有兼职或专职的疫情报告人,但有少数学校无相关资料证明此人是疫情报告人,存在资料不完善的现象。

3、大部分学校中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但制度内容均不完善。

4、全县学校以不同形式开展晨检工作,晨检及缺课记录有走过场的现象,但根据检查针对项目的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晨检有一定的差距,各学校在晨检的理解上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没有统一的晨检的标准,是造成晨检质量较差的根本原因。各学校虽然有缺课记录,但对学生缺课原因追踪未认真落实,登记不具体。

5、学校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开展了健康教育课,但在全面性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有远离检查标准的现象,特别针对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扎实。大部分学校虽以开展,但资料未收集整理,记录不详细现象特别突出。

6、部分学校无传染病报告登记簿,虽然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登记,但均不规范,没有使用正规传染病报告登记簿进行登记。

7、学校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没有得到开展,未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

四、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整改和落实有关措施,以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学校卫生的管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与安全,对9月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检分质供水不合格的几所学校下达停止分质供水的意见书。

五、建议

1、学校领导要明确学校是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

2、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校医室不能从事诊疗活动,可改为学校的保健室,有条件的学校要申请(如有的学校有人员资质,但场所面积达不要求,可增加使用面积可能达到条件)。

3、学校要进一步重视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增加投入,添置消毒设备,制订完善有关供管水卫生管理制度。对自建集中式供水的水源进行有效的消毒才能供给师生饮用及定期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对分质供水供管网进行定期更换过滤器材及出水口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杜绝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4、进一步提高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各学校要切实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尽快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学校卫生制度以及学生晨检制度,设专人及时报告疫情,扎实细致地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把有效控制学校传染病疫情作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点。

5、规范和完善学生的体检工作。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建立完善的体检制度,及时与当地卫生机构联系,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将学生的健康信息存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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