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工作总结(最新4篇)

2024-01-24 17:46:23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本文是可爱的编辑给大伙儿整编的劳动关系工作总结(最新4篇),欢迎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篇一

一、调查方式及内容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向全区中小学、直属事业单位共发放问卷34份,每份包含一张表格和一份文档,分别作定量和定性方面的调查。为便于统计,以电子稿形式回收,共收到调查问卷25,有效问卷25份。

调查主要是针对2010学年的劳务派遣情况,具体内容概括为三方面:一是劳务派遣工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工作年限、工作岗位等;二是劳务派遣工的经济待遇,主要指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和与同岗位的正式教职工收入比较;三是劳务派遣工的政治待遇,包括是否参与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否参与享有参加培训和外出学习权益,是否加入基层工会组织等。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一)关于劳务派遣工的基本情况

经统计,这25所学校、单位共有教职工1583人,其中劳务派遣工78人,占教职工总人数的4.93%。这25所学校、单位全都有劳务派遣工,最少的是马岙中心学校,占教职工总人数的1.40%;最多的是金塘中学,占教职工总人数的17.50%。78名劳务派遣工中女性56人,占劳务派遣工总人数的71.79%。78人中,年龄在18-25岁和26-35岁的各14人,分别占总人数的17.95%;36-45岁的33人,占总人数的42.31%;46-55岁16人,占总人数的20.51%;56岁以上的是1人,占总人数的1.28%。从劳务派遣工的学历来看,初中学历的是36人,占总人数的46.15%;高中学历(包括职高)的是18人,占总人数的23.08%;大专和本科学历的是18人,占总人数的23.08%;无硕士以上学历的;还有几个是小学学历的。从被调查的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年限看,1-2年的40人,占总人数的51.28%;3-5年的是31人,占总人数的39.74%;6-10年的是4人,占总人数的5.13%;11-15年的是0人;16-20年的3人,占总人数的3.85%。这些劳务派遣工在我区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岗位的是15人,占总人数的19.23%;教辅岗位和医疗岗位的各1人;后勤保障岗位的是51人,占总人数的65.38%;其他岗位是10人,占总人数的12.82%。从这些劳务派遣工被我区学校使用的年限看,6个月至1年的是15人,一年以上的63人。最多一个劳务派遣工一年被派遣3次。

由上述情况可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我区教育系统已普遍使用劳务派遣工,因各学校工作岗位的需求不同使用的人数也不一样,有的学校的劳务派遣工已成为学校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在2010学年全区学校所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情况看,女性多于男性;三是劳务派遣工以中青年为主,其中年龄在36-45岁的劳务派遣工相对较多;四是劳务派遣工的学历层次有差异,其中初中学历的占的比例大;五是这些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年限不长,大多集中在5年以内,说明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六是这些劳务派遣工在我区学校主要从事的是后勤保障工作,也有一部分在教学岗位和其他岗位;七是我区学校使用这些劳务派遣工的年限大多在一年以上,有一部分是只有一学期时间,这可能和学校工作性质有关;八是个别劳务派遣工一年多次被派遣,说明也有工作不稳定的可能。

(二)关于劳务派遣工的经济待遇

从被调查的78位劳务派遣工来看,工资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是19人,占总人数的24.36%;1001-1500元的44人,占总人数的56.41%;1501-2000的是9人,占总人数的11.54%;2001-2500的是5人,占总人数的6.41%;2501-3000元的是1人,3001元以上的没有。

可见,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普遍比同岗位的正式职工低,甚至比同岗位的合同工低。这种同工不同酬的心理落差会影响到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关于劳务派遣工的政治待遇

从上述数据分析,我区教育系统对于劳务派遣工的政治待遇比经济待遇考虑得多一点,可能一方面是为了学校的管理统一性,通过关心派遣工的日常生活,让他们切实融入到集体中;另一方面也是提高劳务派遣工的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需要。但作为保护他们权益的角度看,还有提升的空间,尤其是在加入工会组织方面,还需破除一定的障碍。据被调查的各基层工会反映,有的认为劳务派遣人员加入工会不难,但上级部门还没有对临时人员提取活动经费的规定和途径;有的认为劳务派遣工没有与本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只是与他们单位签署合同,与本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不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因此不应在本单位参加工会,而应由派遣企业组织他们进会;有的认为如让他们入会,会有多方面的问题,如工会经费怎么办,福利怎么处理,以什么标准收费等。

三、对策及建议

(一)行政部门方面

据了解,社会上对劳务派遣还存在概念不清、认识不到位的现象,包括我区教育系统,各基层工会在统计劳务派遣名单时,还是标准不一。所以建议行政部门,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全社会对劳务派遣有明确的认识。其次要严把入口关,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商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单位的审批入口关,认真对照《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的有关条款,审视创办劳务派遣公司的动因,及时与人社、住建等部门沟通,严防有不良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借劳务派遣之名行坑蒙拐骗之实;人社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用工单位派遣和用工行为,避免产生与《劳动合同法》相悖的认识与做法,必要时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时,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出具注册地工商部门、人民银行、人社部门或者住建部门确认的相关工资支付信息;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务派遣各方的合法权益,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劳务派遣组织方面

劳务派遣组织为依法成立的服务型企业,为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各类求职者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其基本特征是集“派遣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依法维权”为一体,并按“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方式运作。劳务派遣企业首先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按劳动合同到用工单位服务。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等工作,同时要按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建立相应的工资支付制度等,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劳动纠纷和争议案件的发生。其次,劳务派遣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的资源,发挥社会化技能培训的作用,逐步形成与劳务派遣工作紧密联系的社会化培训基地和网络,加强对被派遣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被派遣人员的素质。劳务派遣企业要根据被派遣人员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就业特点,结合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改革创新,根据发展需要,树立“期货”观念,积极采取“订单”、“订向”等灵活方式培训被派遣人员,并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预测、培训和储备等工作,努力打造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技能培训品牌。

(三)用人单位方面

劳务派遣用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适用《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的补充用工形式,其最大特点是,用人的不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实际用人。但不管怎样,他总是为用人单位做事的,所以作为用人单位,应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将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纳入人力资源战略统筹规划,用科学的用工制度,促进本单位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区教育系统,应重点把握以下五点。

1.加强常态教育培训,迅速提高派遣工素质。各学校、单位要将劳务派遣工的培训工作纳入整体教育培训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岗同训。要结合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增加其对学校文化、岗位工作要求以及其他相关制度办法等的了解,提高劳务派遣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要通过高师带教、技能竞赛和学习交流,使劳务派遣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水平。要鼓励劳务派遣工参加岗位学习、岗位练兵和各类劳动竞赛,使一批业务能手和精英脱颖而出。要鼓励和支持劳务派遣工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帮助他们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开拓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2.加强日常工作研究,逐步规范队伍管理。要根据国家相应的法规、上级有关精神,研究制定与《劳动合同法》配套的、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可从日常管理、派遣员工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等方面进行明确,减少日常工作中遇到与派遣员工相关事宜的一事一议、一事一定情况,以便能够依据办法规定顺畅开展工作。同时,要明确派遣制员工在岗工作期间的任务、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应尽职责及岗位对其知识与技能要求,要对派遣员工的工作进行客观考核和评价。对有专业技能持证上岗要求的岗位,要确保通过考核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业务管理中,为规避风险,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拟制相应的规定办法,明晰岗位规范,强化措施监控;必要时,可根据岗位目标完成等考核情况,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建立派遣员工使用退出机制,以保持教职工队伍的活力,逐步提高整体队伍素质。

3.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尝试转制晋级工作。要明确标准,畅通渠道,制定吸纳劳务派遣工转为劳动合同工的制度。对工作中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热爱教育事业、符合用人要求的劳务派遣工,积极创造条件,将其有计划地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实现身份转换,增加其对自身未来发展空间的展望和信心,并予以正常的晋职、晋级,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归属感,提高凝聚力。

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篇二

一、特殊工时审批工作

严格把关特殊工时审批,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依照《XX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从收件、受理、调查到复核、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使特殊工时审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一年来特殊工时审批业务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无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行为,审批结束后及时整理资料做好归档工作,工时审批卷宗资料齐全清晰明了。同时,加强对审批后企业的调查管理,监督、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批准的特殊工时制度,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没有发生由此引发的重大劳资纠纷。

截止至20xx年10月31日,一是完成特殊工时审批业务24宗,其中不定时工时审批16宗,综合工时审批8宗。审批涉及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高于XX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且可以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人员、外勤、长途运输、餐饮业一线工作人员等岗位8106人次。二是接听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咨询500多人次,接待来访咨询264人次。

二、大力推进集体协商,促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我局继续大力推进集体协商,促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推动XX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以推进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为主,推进规模较大企业单独开展集体协商为辅,以点带面,扩大覆盖面,有序推进集体协商工作。配合各级工会加大集体协商制度宣传力度,促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同时有针对性地督促、指导、服务本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企业和员工人数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开展集体协商。

截止至20xx年10月31日,共审查集体合同176份,涉及企业9386家次,涉及员工110576人次。其中审查企业集体合同128份,涉及企业128家次,涉及员工22255人次;审查区域性集体合同48份,涉及企业9258家次,涉及员工88321人次。接待企业来访咨询裁减人员备案业务共25人次。

三、20xx年企业薪酬调查

圆满完成20xx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指导样本企业填报数据,督促样本企业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数据,负责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上报,上报企业家数227家,是全市唯一一个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的单位。

四、做好劳动争议调解的相关工作

自2014年10月,着手推进企业调解力量,选定在XX市艺星珠宝有限公司作为我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试点企业,双方就制度建立、调解室选址等问题进行协商,于20xx年4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XX市艺星珠宝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同时,为了使调解员能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规范,也为了让公众清楚了解调解员的职能和制度,我局给十个街道下发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试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以及《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试行)》三项制度,劳关科已将三项制度制成挂墙文件发放至各个街道,并督促其上墙公布在办公场所内。

五、做好重点帮扶企业工作

根据全局的统一部署,劳动关系科积极开展重点企业帮扶工作,走访帮扶企业,指导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堵住漏洞,降低法律风险,督促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篇三

一、园区基本情况

新区位于市城区南郊,辖县乡、高坪镇,总人口25922人。与市主城区仅一江之隔,是市城市建设七大组团之一,省重大产业项目,市、县共建产业园区。按照“产城一体,相融发展”的思路,与成都置信集团联合打造。项目占地面积30.89平方公里,总投资200亿元人民币。规划分为四个产业功能区:一是新城综合区,以打造商业、住宅、公共设施、服务设施、景观环境等城市功能为主;二是新兴工业区,以发展总部基地、无污染的一类工业、创新科技园等高端产业为主;三是新城公共区,以发展商业中心、文化体育中心、综合医院、金融邮政、交通站点、城市公园、商务酒店、soho办公、生态住宅等功能为主,是衔接新区和河东新区的城市轴线;四是集中工业区(包括工业配套),以发展制造业为主,同时建设产业园区配套的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

工业园管委会坚持诚信招商、服务留商、工业立区的发展理念,园区基础设施“硬环境”和政策服务“软环境”得到了较大提升,成为县吸引外来投资最集中的产业聚集区,省小企业创业基地最成功的示范区和投资环境最佳、文明程度最高、社会最和谐的工业园区。

二、取得的成绩

自新区成立以来,新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根据省、市、县对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的具体要求,成立了相应机构,确定了专门人员,落实了专项经费,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三年的努力,目前园区内93%的企业均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机制;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7%;88%的企业建立了职工技能培训制度;100%的企业做到了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94%的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入驻企业都建立了工会组织;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职工民主管理形式灵活多样,职工的诉求表达机制健全,诉求表达渠道畅通;企业业主把和谐劳动关系视为企业发展前提,重视职工劳动权益的保障,劳动纠纷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截止目前园区内企业未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没有发生一例因劳动关系纠纷而引起的职工群体上访事件。同时,工业园结合“和谐”的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和谐、和谐工业园区的建设。目前和谐理念深入企业,劳动保障得到落实,园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主要工作措施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劳动关系工作的各个方面,如何持续稳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创建工作是创建工作的着力点,工业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管委会的决策作用和三方机制协调作用,对创建工作进行科学布署;并充分依靠县劳动局、县总工会的具体业务指导,使创建工作不走弯路。总之,工业园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做到了按照标准,结合实际,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

(一)领导重视、思路明确、部署统一

一是成立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由三方协调部门的负责人担任首席代表,坚持开好了每一次协商会议,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按照要求,召开了新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于2013年2月在新区全面启动。

(二)深入摸底、标准统一、目标明确

首先,我们对当前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底调查,对园区内企业的状况包括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工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情况、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做了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根据摸底情况对企业进行了分类指导。二是对照“创建标准”和“创建细则”的要求,把创建工作的内容放在建章立制上,着重督促和抓好企业工会组建、职工民主管理建设和职工诉求表达机制建设上,使“创建标准”更加适合于实际,易于操作。三是分组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工作指导和帮助,采取走访座谈、查验资料等方式,详尽地了解企业实情,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完成,为此加速了企业达标的进度。

(三)分工协调,步调一致,齐抓共管

一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创建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工业园按照基层工会标准化,在园区内全面开展了基层工会标准达标活动,目前已建立的15家企业工会组织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并经县总工会验收合格;三是工业园加大惠民行动实施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把促进和谐作为第一责任,切实解决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就业、失地农民生活特困救助、医疗救助和特困教育资助、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园区内企业吸纳当地失地农民就业。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帮助和推荐百名失地农民实现了就业;四是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制、定期培训制、集体协商制。开创了上下联动,分工协调,齐抓共管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新局面。

(四)分段实施、统一要求、有效推进

近年来,根据创建工作要求,我们经历了摸底调查、动员宣传,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送总结材料,回头看、补充完善,总结评比、迎接上级的全面验收等五个基本阶段。在摸底调查阶段中,确立了先行试点做好示范的15家企业,对整体工作起到了推进作用;在动员宣传阶段中,集中精力做好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工作,以示范企业为典型,大力宣传示范企业的基本工作制度和创建工作的做法,在试点企业基础上,引导园区企业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和“创建细则”,展开扩面工作,目前已完成工业园92%以上企业按照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达标;在总结初验阶段中,认真总结经验,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够完善、不够规范的问题作为重点,在查找中整改,在整改中提高,在提高中交流,搞好回头看工作和补充完善工作,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工业园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活动氛围,有效推进了达标工作。

根据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标准,新区自查得分96分,符合“创建标准”和“创建细则”要求。

四、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新区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必须清楚的看到我们面临的新形势和上级的新要求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签订率还未达到100%。二是企业业主素质参差不齐,工会工作运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创新和开拓。三是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仍需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五、下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围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做好职工就业培训和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第一部独立调整劳动关系合同的法律,直接关系到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实现和利益平衡。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实行好劳动合同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达标工作。把建立健全制度和明确职代会职责、职工代表素质培训放在首位,试点扩面,总结经验,扩大职代会制度覆盖面,在引导职工参与,实行企业有序管理,实现企业和谐“共建共享、共享共建”上下功夫,营造工业园良好的和谐劳动关系环境。

(三)加快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推行工会工作者职业化工作。针对工业园发展方向和我们面临的现状,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创新,做好维权工作,有效摆脱工会干部对企业业主的依附性,更好地履行工会组织的职责,促进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整体推进工业园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

(四)坚持培训、考核,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工业园管委会将继续加强对园区企业进行政策法规、创建知识的培训学习与巩固提高,保持创建工作的连续性,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考核和管理。对创建合格、已授牌的企业,每年年检一次,两年复查一次,对出现反弹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以及出现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取消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称号;对未授牌的企业,要指导创建,合格一个授牌一个;对新进园区的企业,建立台帐,并要求入园后三个月内开展创建工作。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对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通过与奖励扶持政策挂钩,建立长效激励与惩戒机制。

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篇四

今年,在局党政领导的领导下,在市劳动关系处的关心指导下,我科围绕“服务大局、发展*劳动关系”的工作主线,深入开展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和推进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进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调解机制建设,强化工作基础

一是深化街镇调解组织建设。制定完善了《xx区今年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健全调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开展培育推选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活动,引领带动面上企业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截至10月底,全区共收案1946件,同比上升,其中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77件,涉及劳动者3854人,现已结案1930件,其中调解成功1527件,调解成功率,为当事人双方挽回劳动报酬等各类经济损失11071万元。二是加强基层培训力度。深入推进我区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行调解员持*上岗制度,加大对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在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争取到了由区财政对基层调解工作自今年开始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制订了《今年调解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xx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办法,开展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员的选拔和专项培训。设立了“闵行预调员”qq群,并通过组织开展“每日一问”、“每月一座谈”、“每季一培训”等活动,不断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全区人事争议调解员参加市人社局的系列培训,努力提高调解实务技能。三是完善仲裁代收制度。规范基层调解流程和各类文书制作,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代收工作开展情况,为年底考核做准备。通过在基层调解组织设立仲裁申请代收窗口,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加大先行调解力度,促进地区劳动关系的*稳定。至10月底,各街镇代收仲裁案件771件。

(二)发挥三方协调机制,推进集体协商

一方面,在今年5月召开了今年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会议,制订了《关于对我区企业涉及重大劳动力调整方案实行三方联合会审机制的实施办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方办案暂行办法》等,凝聚三方合力,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大力推进在已建工会企业中逐步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加大对规模以上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的宣传推进,促进企业在*增长幅度、福利待遇等方面开展集体协商。配合区总工会开展“百日要约”行动,并对部分对待要约工作不积极的企业发放“提示函”,督促尽快完善相关制度。配合区人大开展贯彻实施《xx市集体合同条例》的专项检查调研,切实履行监督协调职能,规范集体合同审核,及时调停集体协商争议。至10月底,全区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万人。其中,*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万人,覆盖企业数8376家,完成今年市*下达指标的。同时,重点推进区内大型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其中包括可口可乐、强生制*、大金空调等7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

(三)开展“五单式”指导服务,提升工作成效

结合全区实际用工情况,会同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因企制宜,加强具体指导,同时,按照《xx区今年劳动关系“五单式”指导服务活动计划》,落实全年在各街镇的48场专题讲座和培训,并在座谈会、讲座和培训上发放反馈表,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提升指导服务活动的针对*和有效*。全年共向近万家单位发放指导服务菜单和工作手册3万多份,区、镇联合组织了80多次专题活动,约6000家企业参加了培训。

(四)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做好劳务派遣工作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自今年7月1日实施后,我科积极贯彻落实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认真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我区劳务派遣公司规模普遍不大,行业竞争力不强其次是被派遣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服务对象主要为非*企业。截至10月底,累计发出152张劳务派遣许可*。同时,制订了与局监察、仲裁、*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劳务派遣事项对接流程,在严格审批许可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

(五)认真办理*提案,吸纳建言献策

我科今年负责办理区人大、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共三份,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企事业基层职工*收入的几点建议》、《关于处置群体*劳动争议,建立与完善三方调处机制的建议》、《关于控制用工转型风险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工管理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建议,并通过与委员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在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答复,代表、委员对答复均表示满意。

二、明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预防调解,夯实基础工作

1、建立预防架构,完善预防调解组织体系。完善横向到基层、纵向到企业的预防调解工作架构,在实现“就近、就地、快速、便捷”的基层预防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在企业内成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通过基层指导、企业支撑的模式,形成劳动人事争议首道“防火墙”,实现预防调解体系的。

2、加强队伍建设,实现预防调解队伍常态管理。在严把新进专职调解员源头关,抓好上任调解员资格关,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关的同时,通过培训,不断夯实调解员业务基础。同时,制订系列配套方案,对调解员在聘用后的管理调用、工作职责、办案考核等给予明确,对调解工作建立有关管辖范围、接待受理、调处回访等制度,进一步予以规范。督促街镇、园区进一步提高调解人员收入待遇,稳定调解队伍。

3、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对接工作。一方面,建立考核机制,细化对接工作标准,规范调解和仲裁代收环节,确保各街镇调解工作与仲裁“无缝衔接”;另一反面,建立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局、总工会、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不断提高对接中心的社会公共服务效能,方便百姓*。

(二)优化指导服务,扩大活动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五单式”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对劳动关系指导服务活动的宣传,结合劳资矛盾隐患的排摸活动,向企业发放新菜单和指导手册。在主动上门指导、开展培训讲座、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基础上,加大政务微博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与*的互动交流,不断扩大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宣传覆盖面,同时结合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对仲裁申请代收窗口、区劳动人事争议对接中心、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的宣传,推广在创建*劳动关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探索加强指导服务的新思路。运用新媒体加大对外宣传,会同各街镇组织开设好“集体协商讲座”、“企业沙龙”等活动。同时,征求基层建议,不断提高指导服务的针对*和有效*。

(三)深化集体协商,发挥三方联动

一是深入推进集体协商*虹计划,确保明年*集体协商覆盖劳动者人数完成市局考核要求,同时协同工会完成对具备协商条件的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全覆盖的任务。二是推行集体协商调停制度,提高群体*劳资纠纷化解能力。针对“加薪停工类”权益*争议不断上升的趋势,一方面加强与企联、工商联的联动,加大对企业建立常态化集体协商机制的宣传,要求企业经营者将规章制度、工时管理、*增长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集体协商常规内容;另一方面加强与工会的协作,及时教育引导劳动者有序表达诉求,合法适度*。三是完善三方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积极加强沟通,征求三方议题,认真做好明年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四是以*园区建设为突破口,营造全区*劳动关系。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总结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宣传典型;组织开展用人单位专项检查活动,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规范许可程序,实施劳务派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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