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学法用法总结(通用10篇)

2024-02-17 17:43:51

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启发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是壶知道勤劳的编辑为大伙儿整理的乡镇干部学法用法总结(通用10篇),欢迎借鉴,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学法用法 篇一

(一)响应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战略要求

十八大以来,以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全局视野和战略眼光,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是当前和今后统领中国发展的总纲。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两轮和双翼,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目标”“两轮双翼”的根本保证。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出全面的战略部署,这一战略部署可谓正当其实。

依法治国需要一个与之相称的发达的法律文化氛围,而决定法律文化是否先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其主体的法律素养的高低。所谓素养,是指人们在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它对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具备一定的知识并不等于具有相应的素养。只有通过兼收并蓄、内化于心、融会贯通,并真正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某种素养。法律素养就是人们对所获取的法律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公民特别是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只有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深刻理解法律、尊重法律、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正确认识和诠释法治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意义,从而实现依法治国。深刻理解了这一点,对于我们准确地把握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对于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和价值取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新形势下国家审计紧要课题的现实要求

《决定》强调:“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是以国务院名义首次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文件。对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审计力量、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体审计人员要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践,将这些文件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执行好,从而认清使命,明确定位,依法审计,促进依法治国在审计事业中的实践。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充当依法行政的“监督员”,通过开展财政审计、金融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掌握法规、政策在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执行情况。对有令不行、有法不依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三)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干好本职工作的需要

审计工作专业性很强,审计人员只有熟练掌握和了解审计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才能胜任其审计职责,才能在审计工作中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审计人员只有坚持不断地学习,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才能适应新的审计要求,保证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创新。工作中只有做到审计事项合法、审计程序合法、问题定性处理合法,努力提高自身依法审计的能力,才能使被审单位虚心接受并加以改正。审计人员只有学法用法,学好用好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掌握其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规则和主要内容要点等基础理论知识,做到崇尚法律、敬畏法律,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规范和约束自身言行,提高审计执法水平,才能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干好本职工作。

二、审计干部需要学什么法

随着公民法制观念的普遍增强,审计干部的思想、言行毫无掩饰地接受着被审计单位的裁判。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审计干部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也认识到了学法的重要性,但依然存在知识储备不足、树立信心不足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低下等诸多问题。要明确学法用法的工作目标――要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依法治国总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要明确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法治理念和基本法律知识

主要包括宪法、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法治建设的讲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学原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商法和经济法等。

(二)党规党纪和保密法规

主要包括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保密法及其配套规定等。

(三)审计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等。

(四)与审计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财经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务院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财政、金融、企业、政府投资、社会保障、资源环保、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

(五)机关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外事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

三、审计干部要怎么学法

(一)组织健全,加强领导

重视学法用法工作,将法制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干部工作业绩考评内容之中。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学法用法领导小组,法制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根据工作目标,将学法用法责任目标细化分解到各个科室,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领导带头,全员参与

首先,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始终要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年初制定出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确定学习的主要内容。将每周六确定为法定学习日,每季度对审计法律法规和相关财经法规的学习情况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情况纳入局督察事项予以督察。通过听讲座和报告、参加培训班、法律考试等方式认真抓好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局领导要走进“阳光热线”直播间,现场解答听众法律咨询,使审计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在局大厅电子屏幕上进行依法行政宣传,在办公楼前悬挂依法行政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咨询台,开通法律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多次印发审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进入社区发放,或者通过宣传咨询台进行宣讲,起到了有效的宣传作用。

最后,注重考评结合。每年开展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优秀行业审计调查项目评选活动,发挥精品审计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由法制科组织全局参加全国法律法规无纸化模拟考试。以每月出版的财经审计法规选编为主要考试内容,每季度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审计业务知识考试,以调动审计人员主动学习业务知识的热情,营造重视学习、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和风气,进一步夯实审计干部的业务基础,提高审计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四)学用结合,推进工作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光有理论,没有实践,还是不够。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首先,强化法制审理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法制审理工作是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环节,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制审理,坚持业务会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在提高审计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全面、分级、分层次复核。各级复核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各有侧重,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业务文书材料等进行认真把关,提高整体复核质量。坚持“全过程复核”,审前、审中、审后复核相结合,发挥审计复核的防范、纠错和规范的功能。坚持“分层次复核”,实行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审理机构、总审计师和审计机关负责人对审计业务的分级质量控制,明确责任和复核重点,调动各级复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审理台账,登记审理结果,督促检查审理意见的落实,并将审理结果与精品项目评选、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业绩考评相结合,以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审理效果。

其次,坚持把好“三关”,提高审计质量。一是把好审计实施关,要求审计干部严格遵守各项审计准则规定,认真履行审计程序,一丝不苟地进行审前调查,制订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起草审计文书。二是把好监督检查关,坚持做好双向承诺和回访制度。实行特约审计人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接受被审计单位干部群众的监督。三是严把审计处理处罚关,在对审计中查出的重大问题处理上,坚持审理会议制度,严格按照《审计业务作业规程》要求,经集体研究后再做出审计决定,审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学法用法 篇二

考点1: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法律的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国法律的性质: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考点2: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规范作用:我国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其突出的表现为: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理。法律为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它还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保护作用: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享受权益,需要法律的保护。

考点3: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原因:①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②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③现实生活中,不尊重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为保护未成年人设置的四道防线: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四道防线的基本内容:(1)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职责和抚养的义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2)学校保护: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3)社会保护: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4)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考点4: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违法行为的含义: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的分类:(1)依据违反的法律类别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2)依据违反情节的轻重分为:一般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犯罪:(1)含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

(3)刑罚:①含义: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②类别:我国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A.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B.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4)认清犯罪的危害:它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

(5)加强自我防范:我们应该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加强修养,践行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要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身边的诱惑。(1)我们身边的诱惑:金钱的诱惑、游戏机的诱惑、黄赌毒与邪教的诱惑。

(2)辩证地看待金钱、游戏机的诱惑:对待金钱,我们一定要取之有道,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决不能沾染法律禁止的,如“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等违法行为,更不能触犯刑法。对待电子游戏,我们要适当地、有节制地操作,但决不能沉迷于其中。

(3)不良诱惑的影响:不良诱惑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学业进步,甚至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影响社会稳定。

(4)如何战胜不良诱惑: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用科学的态度、坚强的意志、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方法,摆脱他们的干扰,避免其对自己的危害。方法如下:避开诱因法;联想后果抵制诱惑;请人帮助自己拒绝不良诱惑;婉言谢绝朋友的诱惑,提高自制力;专时专用,改正不良习惯。

考点5:学习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能够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1)提高警惕:保持高度警惕是避免侵害的前提。

(2)用智慧保护自己:①面对不法侵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判断,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遭到意外险情时。需要冷静,要学会运用最有效的求助办法:遭遇不法分子的侵害,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当然要勇敢地同其搏斗;没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可以采取“呼救法”、“周旋法”、“恐吓法”等及时脱身。②青少年学会自我保护,不仅需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和勇气,更要有保护自己的智慧和方法。

(3)用法律保护自己:我国法律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1)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法律。

(2)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

(3)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①非诉讼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它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等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或者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②诉讼手段。诉讼:就是打官司,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诉讼的类别: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告官,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途径)。

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当国家、集体、他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也要加以维护。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侵权行为,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易混易错]

1.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道德,是依靠舆论、习惯和信念的力量,力求在人们心中定出准则;而法律作为社会行为规范,与道德等比较,它具有强制性,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即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法律对

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违法即犯罪,犯罪即违法。

①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②而依据违反情节的轻重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所以犯罪即违法的说法是正确的;违法即犯罪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它还包含情节较轻的一般违法行为。

3.在我们周围存在很多诱惑,我们必须自觉加以抵制。

这种观点不正确。在我们周围存在很多诱惑,如金钱的诱惑、游戏机的诱惑、黄赌毒与邪教的诱惑。其中金钱、游戏机的诱惑既有积极意义,又有消极影响。黄赌毒与邪教的诱惑则全是不良诱惑,对个人及社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要善于分辨并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4.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异同点及联系。

5.未成年人要健康成长主要靠外部的“四个保护”就足够了。

这种观点认识不全面。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这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设置了四道防线,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武器,但这四种保护毕竟是未成年人要健康成长的外因。未成年人要想健康成长,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因。

6.社会保护与司法保护。

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它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它归根到底是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司法保护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和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一种特殊保护措施。注意,它是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的!

[跟踪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2011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加大了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相关条款,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据此回答1~2题。

1.上述材料表明法律(

)

A.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B.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C.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D.是依靠舆论、习惯和信念的力量

2.画线句子表明(

)

①法律具有规范作用②如果人们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理③法律也具有保护作用④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3.2011年11月2日下午,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两名未成年人盗窃的刑事案件。该院首次组成帮教团对两名被告人进行庭审帮教。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4.对右边漫画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吧老板的行为是违法的②该未成年人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不良诱惑

③网吧老板没有做到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④未成年人应该远离网络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5.2011年7月25

,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吉林省辽源地区、延边地区部分基层法院近日对首批5起醉驾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均被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一个月及以上不等的拘役,并处1000元及以上罚金。这说明(

)

A.“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该成为每个公民的自律行为

B.社会公共生活不可能有共同的准则

C.我国法律具有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功能

D.在社会生活中,只有法律才能起作用

6.我们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保障是(

)

A.社会保护

B.法律保障

C.自我保护 D.物质保障

7.为抵制不良诱惑,我们应该(

)

①保持清醒的头脑②用坚强的意志来摆脱干扰③克服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提高自己的控制力

④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和科学素养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8.以下给青少年的自我保护建议中,可以借鉴的有(

)

①记住可以信赖的成年人的姓名、电话②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

③上学、放学时应该与同学结伴而行④独自在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9.2011年10月27日11点30分,家住浙江丽水市区银苑小区230幢的季女士买菜回家时发现家里躲了3个贼,不过季女士很勇敢。依靠平时的细心和智慧,协助警察把3个贼给抓起来了。这告诉我们(

)

①遇到意外险情与伤害时,需要冷静②要学会用智慧保护自己

③任何时候都不得与歹徒勇敢地进行搏斗④青少年要学会自我保护

A.①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10.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讲话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其中之一是切实维护群众土地合法权益。其实维护好这一合法权益最权威、最有效、最正规和最终的途径是(

)

A.投诉 B.申诉

C.诉讼 D.调解

11.2011年9月6日,北京平谷夏各庄镇政府对姜某夫妇的小卖部进行了强制拆除。姜某夫妇一纸讼状将镇政府告上平谷法院,要求确认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8万元。这一诉讼属于(

)

A.刑事诉讼 B.行政诉讼

C.民事诉讼 D.非诉讼手段

12.2011年11月,小明在路过某照相馆时,发现自己的生活照在没有征求自己意见的前提下,挂在该馆的宣传栏内,小明前去理论,却遭到了馆主的讽刺,一气之下,小明将该照相馆告上法庭,法庭断定馆主立刻撤下照片,并赔偿小明精神费300元。这启示我们(

)

A.保持高度的警惕是避免侵害的前提

B.未成年人的权益最重要

C.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D.要用智慧保护自己

二、非选择题

13.某校九年级学生李正从小就是爸爸妈妈的乖乖崽,可是进入中学后李正迷上了电子游戏,无・心读书,经常迟到旷课,有时甚至整夜泡在网吧里,父母的苦口婆心,老师的谆谆教诲都无济于事。因为缺钱上网,他多次向小学生索要零花钱,后因与人结伙持刀抢劫致人死亡,受到刑罚处罚。

分析上面的案例,联系所学知识,思考回答下列问题:

(1)李正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2)我们从李正的事例中应吸取哪些深刻教训?

14.2011年11月15日下午,被告人夏磊、郑树林入户抢劫,分别致两名被害人死亡并劫

取人民币10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南京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两被告人夏磊、郑树林死刑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②。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

(1)运用材料具体分析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2)请指出①②分别属于哪类刑罚。

(3)对夏磊、郑树林的处罚体现了法律的什么特征?

15.2011年n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袁贵仁部长立即作出部署,派出工作组前往当地调查了解情况,协助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同时向教育系统发出紧急通知。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一要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二要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三要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四要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

(1)教育部为什么如此重视学生的安全?

(2)教育部的做法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哪一保护?

(3)假如你所在的学校是由汽车接送学生,你有哪些好的建议送给学校?

参考答案

1.A 2.D 3.D 4.D 5.C 6.B 7.A 8.A 9.B lO.C 11.B 12。C

13.(1)李正的不良行为有:整夜泡在网吧;无心读书,经常迟到旷课;向小学生索要零花钱。他的犯罪行为有:持刀抢劫致人死亡。

(2)①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要学会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②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守法,做到依法自律,学会依法保护自己。③要正确听取父母和老师的教育。④要结交有利于自己健康成长的朋友等等。

14.(1)①严重侵犯他人生命安全,社会影响恶劣,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①属于主刑,②属于附加刑。

(3)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体现了法律的刑罚当罚性。

15.(1)因为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权利;青少年学生各方面不成熟,在社会生活中处于被动地位;社会环境复杂,存在各种不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2)社会保护。

学法用法 篇三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结合灾后重建实际,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和加快推进“三个集中”的总体部署以及“三年恢复、五年全面提升”的重建总体目标,立足“加快重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和争做灾后重建窗口、试验区建设示范,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构建法治*、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权利义务对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和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实现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学习内容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基本教材: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重点把握好以下内容:一是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二是邓小平法制建设理论、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知识和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三是灾后重建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四是移民工作相关法律、政策。

四、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全年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坚持领导干部自学制度。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每个领导干部全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四)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五)建立健全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情况要与考试考核相结合,严格管理,力戒形式主义。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述职制度,每年年底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进行述职,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鉴定、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以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进行。缺考的要补考,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补考,补考再不合格的暂缓晋级晋职和评先评优,直至合格为止。

五、保障措施

(一)紧密结合实际,按年度制定具体计划,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章可循。

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总结范文 篇四

党的理念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司廉政党课,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按照厅党组部署,公司党委决定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党委委员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今天,我结合公司实际及自己所学所悟,为大家讲一次党课,也是一次学习交流,题目是《讲规矩守纪律 为公司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主要谈四方面内容,一是把握纪律规矩的科学内涵,二是认识讲规矩守纪律的重要性,三是总结讲规矩守纪律取得的工作成效,四是增强讲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准确把握纪律规矩的科学内涵

我们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对党的纪律规矩作了四种划分,简明扼要。

第一个层次是党章。这是党的“根本大法”,规定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如果没有党章的凝聚和规范,我们的党就会一盘散沙,我们党员的思想、行为就会无所遵循。

第二个层次是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等,这些纪律具体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中。

第三个层次是国家法律。它面向的是所有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党员作为公民中的一份子,不仅不能置身于国家法律之外,更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时时处处作出合格公民的正确示范。

第四个层次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少数服从多数、先民主后集中的工作规则,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等等,都是历史和实践成功经验的总结,是非常富有实效的原则性传统,需要我们不断坚持和发展。

结合公司实际,我们要增加一个层次,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基本涵盖经营管理工作各个方面,是推进企业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重要保障,对进一步明确职能、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和逐步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贯彻执行。

二、充分认识讲规矩守纪律的重要现实意义

(一)讲规矩、守纪律,是加强党员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念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同时规定“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常规性工作,对增强党员党性、强化在党意识具有极其重要作用,对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其重要作用。

(二)讲规矩、守纪律,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守纪律才有定力,讲规矩才不乱方寸。工作、生活中有人说党的规矩太多,干什么事都要受到钳制,限制了自身的自由,这是对党规党纪的严重错误认识。十七世纪英国的哲学家约翰·洛克说的一句名言——“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我们党的规章制度,不是简单地为党员干部划定条条框框,它是在保护我们的党员干部。一部部党规、一条条党纪就是一个个“安全网”、一堵堵“防护墙”,只有排除私心杂念,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就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如果一个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总有被钳制的感觉,说明已经在左右碰壁,已经行走在危险的边缘。

因此,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党规党纪都应该心存敬畏和戒惧之心,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干事创业、接人待物,首先要想到党纪党规是怎样规定的,公司制度是怎样要求的,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自觉按照规矩制度办事,把严守纪律和严明规矩作为坚定的信念,内化成一种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触线。

(三)讲规矩,守纪律,是破解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同行竞争持续加剧、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我公司也出现XXX等实际问题。特别是从今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来看,销售任务指标进度偏慢、产值增长偏慢、XX业务进展偏慢、资金周转偏慢。破解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在经营管理工作方面加快改革步伐,加大创新力度,加强措施制定,但更需要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凝心聚力,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公司上下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靠共同的目标信念,靠严密的管理体系,靠全体干部职工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和规矩,每位干部、职工我行我素、各行其是,企业就不可能有统一的认识和意志,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步调和行动,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企业的战斗力就会削弱,事业就不能蓬勃发展。

三、切实增强讲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的报告提出,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指出,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以上充分体现了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的要求,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树立政治意识“强定力”。党的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重大命题,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上,就是要求领导干部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对公司作出的决策,要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不能虎头蛇尾,不能背后说怪话、扰乱人心,更不能阳奉阴违。要本分做人,谨言慎行,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要说、不利于发展的事不要做。要干实事、出实绩,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落实上。当前正是经营压力最大的时候,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需要大家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讲奉献,牢记责任,积极担当,增强定力,保持韧性,齐心协力,攻坚克难。

(二)严格教育管理“筑防线”。党的纪律和规矩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需要我们保持常态化的学习态度和习惯。平时不学、不知、不懂,到遵守、执行、维护党规党纪的时候就不会有自觉的意识和行动。公司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党规党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做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

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上好“基础课”、“必修课”、“专业课”。基础课就是学习党章,这是对党员最基础、最基本的要求,必修课就是学习党内各项条例、准则、办法、意见,这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专业课就是学习公司的《管理制度汇编》,这是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要求。要通过系统学习,全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坚决筑牢遵规守纪意识。

(三)坚持以上率下“作表率”。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遵规守纪,向来是上行下效。党员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广大职工学习的榜样,讲规矩守纪律就是要从各级党员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带头维护党规党纪和公司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强化党性意识,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要加强自身道德建设,常怀律己之心,保持思想纯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奢靡之风等各种不良风气侵蚀。要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切实改进作风“塑形象”。领导干部就应该要有领导干部的样子。要改掉“土豪气”。贪图享乐、大吃大喝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廉洁自律准则》中“尚俭戒奢”的要求,要坚决予以杜绝,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以客户为中心,长期艰苦奋斗,创造更大价值的企业文化,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享乐主义思想。要改掉“官老爷”习气。西安去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效能革命”,提出政府部门自觉为群众和企业当好“店小二”,铲除政府职能部门的“衙门作风”。

我们要学习西安市的这种做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以老百姓为中心,平时多贴近职工,经常到基层一线,聊聊职工生活,看看职工的工作环境,吃吃职工食堂,听听职工心声,解决职工困难,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把方便让给职工,把困难留给自己。领导干部要积极帮助一线解决问题,对职工反映的意见建议,要逐条研究、认真落实,并且将落实情况及时向职工通报。总而言之,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作为、主动配合、服务一线,帮助、支持经营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五)强化制度落实“明刚性”。“大道至简,知易行难”。学习制度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执行,不落实、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更大。公司费尽心力修订完善规章制定,讲得都是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可是这两年在实际执行中,却总有人挑战制度权威。

虽然处理了个别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但是仍有个别干部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敬畏意识不强,规矩意识树立得不够牢固,这种思想必须改变。执行好、落实好制度,关键在领导干部,正人先正己,领导干部作为制度的制定者,要坚定地当好执行者,要带头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反对特权、不搞特权,为广大职工作出示范。

学法用法 篇五

学法用法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全民普法经过三个五年的光辉历程,取得了突出成绩,并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但是,无论是从当前普法依法治理的现状看,还是从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的长远目标看,“四五”普法仍然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在这里,我先将日常工作中学法用法的实践情况做简要总结,再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谈几点个人想法。

一、认真学法用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作为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的一名副市长,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始终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时刻注意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置于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之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不断提高区政府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加快实现两个率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规律等方面的论述。二是学习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认真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目标和任务,正确理解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三是学习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在全面掌握宪法原则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强化法学的基本理论,提高法治理论水平。四是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结合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等发展战略,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诚信制度建设,重点学习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五是学习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打击“×××”组织和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结合抗击“非典”,结合安全生产,学习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六是学习有关世贸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了解我国为加入世贸组织而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知识。七是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及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

二、关于当前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虽然,通过十余年的全国性普法,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已不同程度地深入人心,但是由于主客观各种问题和障碍的存在,普法工作在实践中往往得不到广泛、完整地贯彻和落实。在主观认识方面,主要表现在普法工作者及广大公民对普法工作产生了许多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一是普法任务完成论。经过十多年的普法,全国上下已学习了不少于300部的法律法规,广大公民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事上法院”已形成风气,“人治”思想的烙印已基本上被消除。于是,就有人简单地将这种基础层面上的普法任务完成看作普法任务的全面完成。二是普法对象相对论。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许多人都片面地认为,国家要安定,经济要发展,主要的是老百姓遵纪守法,不生是非,普法的重点对象应是老百姓,而往往忽略了加强具有决策权或执法权的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观念与意识。三是普法多则无益论。法律是一把双刃剑,既规定义务又保障权利,既惩恶又扬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最基本的道德、行为及权利、义务的标准。但是,客观上我们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方面不够完善,一旦有人借政策漏洞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张权利,往往会使政府及有关部门陷入被动。因此,就有了“普法要点到为止,注重实效,多则无益”的错误观点。四是学法当前无用论。由于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还没有完全建立,个别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还客观存在的,法律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得不到完整的贯彻和实施。从而就有了学法当前无用的错误观点。在客观实践方面,由于主观认识上存在的种种模糊观念甚至错误看法,导致了普法实践中轻重失衡现象的普遍存在: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轻视和忽略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和告知。偏重于法律责任的教育,缺少了法制思想的引导。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在普法的任务布置上,各级、各地、各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纸上谈兵和计划安排、轻检查落实和督促指导的问题。长此以往,使得普法基础工作薄弱、基本情况不明、统计也无 所适从。三是重工作应付,轻长远打算。普法的终极目的是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局面,为建设法治国家奠定思想基础。虽然国家自1986年起连续开展了四个五年普法活动,每次都有五年总体规划和每年年度计划,但从总体上看,仍然是出于一种阶段性、战役性、战术性的考虑,而非出于一种长期性、全局性、战略性的考虑。因此,表现在实践中就是,对不实施和不完全实施普法工作要求的地方、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和处罚手段。不同程度地存在应付过关的现象。四是重学习形式,轻实际运用。在普法中,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一直是重点对象。虽然每年都有针对这几类人员比较周密的计划安排,规定了诸如:“每月一个学法日”、“法制教育进课堂”、“建立学法档案”等形式和制度。但实际上,普法由于种种因素没有得到完全落实,除了按规定购买教材、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和考试以外,并没有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

除此之外,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经费投入缺口大、宣传教育力度弱、形式手段欠缺等等问题和障碍。

三、建议与对策

(一)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治国的最高方略写进《宪法》。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普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需要,是广大公民当家作主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必须,是保障经济发展的有力措施,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普法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

(二)科学设定内容,正确予以引导

要摒弃对广大公民偏重法律义务教育的做法,全面、科学地设定、传授普法内容。既讲义务,又说权利;既要注重国家大法、基本法的宣传教育,又要顾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学习;既注重实用性条款的灌输,又进行法学基础理论的分析、运用;既集中授课,又展开讨论;通过正确引导,使得广大公民对有关法律规范的制定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真正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普法内容上,尤其要注重和加强有关广大公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例如在经济结构调整、下岗人员增多情况下,国家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及内容。

(三)注重全面渗透,讲求实际效果

要结合广大公民生产、生活的实际,想方设法调动一切力量、采取多种手段、开辟多种阵地。除采用一些传统的、为广大公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以外,还要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占领高科技宣传阵地──各类网站,让普法渗透到生产、生活、决策的每个角落、每个环节以及每个组织和每个个人;使得一切生产、生活、决策过程都成为具体的法律法规运用、执行和实施、实现的过程。

(四)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各种投入

由于我国有着长达数千年的封建历史,改革开放前又实行了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人治”的观念根深蒂固,因此,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有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必须保证有一定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克服普法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经费投入缺口大、专职人员编制不足、宣传教育力度弱、形式手段欠缺等等困难。

(五)抓好建章立制,形成良性循环

学法用法 篇六

开启全天候“探照灯”,防止出现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事,切实形成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新常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党课讲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希望大家喜欢!

今天由我为大家授课。习主席指出:“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因此,无论是党的组织,还是党员干部,都要秉持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刚性执行成文的法律法规,自律遵循不成文的规矩要求,自觉、严格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上作好表率,努力提升工作指导和自身建设法治化水平。

‍历史和现实表明,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什么说法治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呢?这是执政兴国的内在规律。“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先进的政党,必然是依法执政的政党。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治是党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党长期执政的可靠保证,是党攻坚克难的有力武器。

我们党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志主张变成国家意志,注重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注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国初期,党领导制定颁布了《婚姻法》、“五四宪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为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新生政权的巩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党和国家面临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矛盾风险的严峻挑战,如反恐维稳、民生改善、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这些都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通过立法、执法、守法来解决,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做法也要及时上升为法律。这是巩固政权的可靠保证。党的领导是唯一核心,任何试图削弱或者离开党的领导的想法都是错误的。如果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放弃党的领导,法治建设也只能是死路一条。

一直以来,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激烈,西方敌对势力极力宣扬“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总拿法治热点和司法个案说事,其险恶用心就是抹黑党的形象,否定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上也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把党和法对立起来,宣扬“党、法不能两立”,诘问“党大还是法大?”这是他们的迷魂枪、伪命题,其目的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蛊惑群众、搞乱人心,进而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占中行动”也可以说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颜色革命的“试水”。

习主席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各种敌对势力最想夺取的就是我们的枪杆子、刀把子,要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他还针对衡阳和南充破坏选举案指出,这是在挑战党和国家的政治底线,如果人大选举、党代会选举都这么干,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领导不就名存实亡了吗?我们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法治建设问题。这是制度治党的根本途径。在构成法治中国大厦的“4+1”“五大支柱”中,“4”就是指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1”就是指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针对当前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习主席反复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制度治党的实际举措,体现了我们党勇于和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法治自觉。

‍如何以上率下,开创机关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局面?我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

法治信仰是厉行法治的基石,只有信仰法治、崇尚法治,才能形成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法治信仰与政治信仰是一致的,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也是一致的。习主席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的党的规矩的4个方面,本身就包含着党纪、国法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树立法治信仰,首先,心中要有法。通过学习法规、掌握法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法规的神圣、权威,我们只有依法办事的义务,没有高于法规之上的权力,自觉把法规作为最高行为准则,确立起法律至上的现念、于法有据的规则意识、奉公守法的良好习惯。其次,心中要畏法。认识到法规是严肃的、刚性的,无论是谁都必须严格遵守,守法一生平安,违法必受惩罚。我们要自觉把法律法规作为高悬的利剑,始终怀有敬畏之心,坚决消除特权思想,不做特殊党员,不当特殊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再次,心中要尚法。认识到法规是科学的、管用的,尊重法规就是尊重科学、尊重规律,依法办事效率就高、矛盾就少,自觉把遵纪守法当作一种习惯来养成,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来坚守,做到笃信而深厚、虔诚而执着。

‍二是要注重培育法治思维。

培育法治思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各级机关尤其要作表率、当样板。我们要深入学习领悟习主席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系统地学习国家宪法法律、党章党纪党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打牢法治思维的认知基础,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一是于法有据。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指示精神,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全过程,不仅要考虑要不要干,更要考量能不能干,把合法性作为优先选项,经常与政策法规对表纠错,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规定不明的加强请示报告,有悖于政策法规的坚决不办。特别是要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善于用法治思维把法理、事理、情理统一起来。二是行事有序。从法律层面讲,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实体正义是程序正义追求的目标,两者相辅相成。程序的重要性在于它维护机会公平、中立公正的内在价值。只有运用法治思维把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结合好,才能让大家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们机关平时办文办事,程序问题非常重要,有的事结果对了但程序不对,也是不行的。三是依法用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法律法规授予的,只有在法治轨道上阳光运行,才能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公权私用。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务低、权不大,没有条件以权谋私,也不可能出什么大的问题。实际上“小官巨贪”的现象不是没有,2012年2月部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伙同他人,侵吞9400万元基本建设专户资金,数额之大、令人震惊。无论权力大小,在权力诱惑面前,任何人都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我们履职用权,关键要把“权从哪里来、应该怎么用”这个核心问题想清楚、弄明白,谨守权力边界,拉好“权力清单”,自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审慎用权。

‍三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

从工作实践看,应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依法决策。近年来,工程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经费投入多、质量标准高,依法决策尤其重要。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一定要按照议事先学法的要求,坚持原则、把握依据、严格程序,坚决防止靠经验决策、不按程序决策和违规决策等不良倾向。二是要依法指导。机关依法指导,基层才能正常运转,否则,就会造成基层疲于应付,处于无序状态。要自觉依据法规制度规范会议、下发文电、部署工作,按级实施抓建,规范检查督导,不能侵权越位、制造忙乱,不能脱离实际、层层加码,防止超出实际承受能力和随意性,让基层无所适从。三是要依法落实。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依法落实作为重要职责和基本领导方式,不管抓什么工作,都要以法规制度为准绳,切保持单位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真正使各项工作纳入依法落实的轨道。

‍四是要切实强化法治监督。

学法用法 篇七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知法,争做守法、用法的中学生》。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人们常说,家庭教育是我们的第一堂课,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 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注意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是“校园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谓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是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认真学习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知法的人;因为只有知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学法用法 篇八

公安厅设在市东方红广场的西口,我家住在市东方红广场的东口。我每天上下班都要穿过两道斑马线。因为我长得像“公务员”,打扮得也像“公务员”,常从此过马路的人们,基本上都“认识”了我。长得像,那是鼻梁上架副眼镜;打扮像,那是我在机关常有处理不完的文字材料,总习惯把它们装在简易文件袋里,随身提来提去。我常提醒自己:走路规范一点,你是公务员,是有警察身份的公务员!日子久了,过马路时就听到身边行人对话:“这人从不闯红灯”、“嗯,素质还不赖”、“干部耍嘴皮子那不管用,用行动说话,百姓服。”

路人的评议,令我脸上大放光彩。其实还不止这些,在东口值勤的交警和秩序督导员也渐渐“认识”了我。他们常与我打招呼:“您好,上班去啊”、“噢,您下班啦”……我们之间的热火劲,令许多路人猜疑。其实我从来不炫耀我的身份,也没必要向这些辛苦在一线的同志摆“机关架子”,他们最讨厌的就是懂法不守法、执法又损法,把特权写在脸上、把蛮横裹在身上的耍派头的“上级”,干什么事都想让基层的同志提供个方便,“法”由此在这些人居高临下的身份中而失色。我鄙视这样的人,更不愿做这样的人。

过马路看似极其平常的事情,但要把斑马线作为规矩、把红绿灯作为习惯、把交通警作为挚爱却并不容易。我心中绷着“自己是特殊公务员”这样一根弦,每遇过马路,身上就有一种约束自己的意识:别把自己混同于一般老百姓,要用自己的双腿“量法”,用自己的脚印“写法”,用自己的行为“扬法”。尽管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却清楚自己是什么人;尽管没有人专门监督我,我却用公务员应该成为公众眼里的标杆这样一个硬指标比照自己。小事面前看品质,红绿灯下识法德,斑马线上验素质。过马路养成“绿灯行红灯停”的习惯,习惯使自己的行为自愿自觉。不管过马路时车少车多、人稠人稀,自己都坚持看灯迈步,从不投机。有时夜里出行,前不见车影,后不见行人,但红绿灯依然变幻,自己也就照旧依规而行。

很多时候,我像模像样地往斑马线前一站,或走或停,都有许多人参照着。只要有我从此过,秩序督导员的哨子就会歇下来,手中的小旗便也垂下来,因为我就是规范,我就是引领者,比他们吆喝管用。上了斑马线,正走着,灯变了,我就打个手势,让身边的行人跟我一起小跑几步。有人不理解,问:“半路上变灯,这不怪我们啊,跑什么?”我的回答是:“在人车抢道的问题上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前,我们不妨增强一下自我保护意识,趁车还未动,我们先到达彼岸,这不好吗?为何非要感受人车交混之苦呢?为何非要体验人车相撞之险呢?”有时候,绿灯亮了,行人动了,而右拐弯的车辆却一路不减速地冲过来。尽管本市出台了“斑马线上车让行人”的规定,但自觉执行的机动车太少。有规不循,有法不依,那不是摆设?一些时候,我挺身上前,很严肃地打一个停车手势。车在斑马线前停下来,行人高兴,可司机一脸的疑惑:这人是谁?我向司机礼笑:“让一让不是挺好吗?互相抢,等发生了不愉快,对大家都没有什么好处!”

斑马线很短,但遵章守法的路很长。有相当一部分人,脑子里还没有守法安全意识。过马路,要么不走人行道,要么和灯抢,要么人车争道。其实经常不守规矩不循法理的人,细究起来,并没有什么特急之事要办,也不是一点不了解法律,他就是习惯使然,没有被危险绊倒,便感受不到“法”对自己的好,就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对于这样的人,身为公务员,是有责任现身说法、用自己遵法守规的行为来影响和带动他们改过立新。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范文 篇九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我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化管理水平,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学习内容

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四中全会精神,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领会。

三、学习对象

镇全体领导干部。

四、学习方式

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学习等)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学为主。

五、学习要求

1.提高认识。我镇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管理、法制化管理的重要性,把加强学法用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要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推进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范文 篇十

一、加深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认识

构筑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普法期间,我市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即: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依法行政,必须要依法治“官”;只有抓住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才可能真正实现从“人治”走向“法治”的思想转变、工作转变、行为转变、成效转变。而要实现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必须培养一批法律素质强、执法水平高的领导干部队伍。在形成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市依法治市办通过各种文件、会议等形式,将这种认识传达到各县市区、各级各部门,为在全市掀起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热潮,推动依法治市奠定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各项学法用法制度

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几年来,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根据中组部、、司法部*2年颁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由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批转出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

(一)认真落实了学习制度

(二)认真落实了考试制度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年度统一考试。各年度全市县处级、科局级领导干部参加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统一集中考试的达95%以上,并坚持了合格证登记和因公缺考补考制度。二是坚持由人大组织开展的拟任提拔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五年来共考试1489人次。三是坚持由人事部门将法律知识考试列为公务员招考和法律部门招干的主要考试内容,五年来共考试3401人次。

(三)认真落实了学用结合制度

(四)认真落实了考核制度

一是各级人大在行政领导换届时,对领导干部进行专门的法律素质考察,五年来共计1836人次。二是各级组织部门对各级领导班子配备考察、提拔任免时,均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情况列入考察重要内容,五年来共考察15077人次。三是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对所在单位各年度的普治工作进行百分制考核验收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列为重要计分内容。

(五)认真落实了督查制度。

五年来,我市人大、政协3次联合组织对全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督查评议时,均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为督查评议的首要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

推动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由于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对学法用法重要性认识到位,在实施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强化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实施,上下联动”的全方位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运行监督机制。

(一)通过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观念,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均成立了高规格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均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人大常委会和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并在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确保专人专职,人员配齐配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高规格地安排每年度的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由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亲自主持召开普法依法治市会议,对全年及单项重点普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安排部署。三是将普治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双文明等重要工作考核范畴,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建立了普法经费预算和专款专用制度。至*5年,我市专项经费已达28万元,“*”普法期间平均每年落实专项经费20多万元,实现了逐年增加的目标。

(二)通过统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识,带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三)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各行各业依法治理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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