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心得体会精选13篇

2024-04-29 08:50:43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以下是爱岗敬业的小编给大家收集的13篇责任心得体会的相关内容。

责任的心得体会 篇一

雅斯贝尔斯在《什么是教育》一书中指出:教育是人们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智知识和认识的堆积。教育本质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摇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如果说,教育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那么教师的爱便是教育的光辉;如果说,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那么责任就是教师的灵魂,爱与责任便是教师之魂。

一、“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源于“爱满天下”的乐业情怀

伟大的苏联文学家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如果教师只有对事业的爱,那么他是个好教师,如果教师对事业的爱和对学生的爱融为一体,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

在这十九年的教育工作中,我时刻努力以一个教师的真诚的爱去理解、宽容、尊重、和关心每一名学生,用爱铸就高尚的师德师魂。冯硕曾是全校出了名的调皮捣蛋的学生,自从冯硕入学的那一天起,我就没少和他“打仗”,我说打仗一点都不夸张。教育他也许要比攻克一个堡垒还要难!对于这样一个全校都出了名的学生,我几乎每一天都在和他斗智斗勇,今天无故的打人,明天又满嘴的脏话骂人;今天作业没有完成,明天又借故不上课……更不用说学习,一年下来,不知自己苦口婆心的找他谈了多少次话,也不知道自己批评了他多少次!可是我知道,他现在这样,并不是他的错,家庭的一些变故在他心里留下了太多的阴影,我不能放弃他,哪怕他有一点点的进步,我也没有理由放弃他!所以无论他犯了什么错,虽然生气但我仍然一如既往的关心他,教育他,即使他因为我批评他而在全班同学面前和我大吵的时候,我对他的关心仍然没有变过!我相信,有一分付出,就有一分收获。

记得马卡连珂曾经说过:爱是教育的基础,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其实每个孩子都是一部书,一部耐人寻味有待关注的书。孩子的点滴进步成长都需要老师的关注表扬,或许是只言片语但能温暖一个孩子的心灵。班里的屈浩轩平日里总是精神恍惚,上课时开小差,下课又调皮得不得了。而且作业总是不能按时完成,即使写完了字迹潦草得让人头疼。偶尔一次,班里办“书法比赛”的活动,他很高兴地将一张写满生字纸交给我,说那是他写得最认真的生字了。我仔细地看了看,与平时不同的是字迹工整了但还是有些脏。转念一想孩子已经全身心地投入了,应该给他一些鼓励。于是在比赛结束时,我特别颁发了一个“进步奖”给张一博。孩子拿到奖状时那高兴劲犹如拿到一等奖”。顺势又鼓励了他一下。从这以后张一博的字逐渐进步,我也有意的表扬他。渐渐的我发现他的小脸上多了些灿烂的笑容,回答问题时也很自信,小手举得高高的,声音也特别洪亮,一次与他谈心时,他偷偷告诉我:我家里有大苹果,下周我给你拿几个。以后我要报答老师,要给老师争光,他歪着小脑袋认真的说着,我把他揽在怀里,心中满是欣慰和感动……

二、“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源于“千教万教,教人求真”的执着追求

比尔盖茨说过这样一句话:“人可以不伟大,但不可以没有责任心。”对于教师来说责任心更是尤为重要,因为我们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有着血肉灵魂的、心智正在发育、世界观、人生观正在形成的活泼可爱的孩子们。他们的人格是否健全、心地是否善良、是否能够心系他人,将会给每一个家庭带来幸福,将会使社会变得安定有序,将会决定着国家的兴衰。由此可见,教师的责任心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到学生的进步和成长,教师的责任之大,可想而知。

“德高为师,学高为范”,说得直白一点,作为老师,我的责任就是把学生教好,教好分两个方面:做人和做学问。

首先,教学生做人方面的责任,为人师表,老师要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他们,教育他们,使他们分清正邪,明辨是非,正所谓“言传而身教也”。一天之中,老师和学生在一起的时间比较长,因此待人接物、处理突发事件等都要注意细节,力求把每件事都处理得完美,学生虽然不说但他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另外,要时刻以积极地心态去过每一天,以自己的乐观去教会孩子们如何面对困难。学生犯了错误,要公平公正,严格按原则办事,否则在学生们心目中会威信大失,导致以后再处理学生问题时困难重重。除此之外,老师还要注意培养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以自己的行动告诉学生什么是真善美,无论教他们多长时间都要对他的终生负责,对他未来几十年的发展负责。比如说,老师要求学生上学不能迟到,自己首先就要准时进班,如果有学生迟到了,不能仅仅是给他讲学校的规章制度,还要上升到做人的高度。

作为语文老师,我首先要做的就是精心设计每一堂课,多阅读相关资料书籍,根据课文内容设计好每一个问题,安排好每一个环节让学生们在快乐中,在轻松地氛围中学习知识,使他们不觉得学习是一种负担,而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逐渐的由“要我学”的心态变成“我要学”的心态。另外,要以教材为例子,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正真做到“授之以渔”,在实际授课过程中要灵活应对突发情况,不一定非得按教案来,只要能够将知识点教给学生,可以不拘泥于某种形式。

都说要想给学生一杯水,自己首先要有一桶水,因此,学无止境,钻研无止境!这样才能使自己适应今天的新科技、新知识、新理念,因此,在业余时间我常学习一些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的书籍来丰富自己,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游刃有余。

冰心有一段话曾激励过无数的人为这个世界默默无闻,无怨无悔的奉献着自己:“爱在左,责任在右,走在生命之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莘莘学子,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流,却觉得幸福。”也许,我不能成为冰心笔下那个随时播种便能开花的人,但我可以做一颗流星,在孩子们孤单寂寞或者踌躇满志时,偶尔还会想起:在他们的夜空中,曾有这样一抹光亮陪他们走过一程。

责任的心得体会 篇二

冰心老人的一段话:“爱在左,责任在右,走在生命之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莘莘学子,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流,却觉得幸福。”老人说的多好啊,她把我们教师的工作,形象地比喻成在学生的人生之旅中撒播种子,成就花香弥漫的仙子,好美的一幅图画呀。是啊,我们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就等于选择了一种浪漫的生活。每天我们把爱与责任放在自己的左右心房,伴着孩子们一颗颗稚嫩的心灵砰然而动。

我常常在思考,我们能给孩子们什么样的爱?是偏爱还是博爱?我们可以选择爱人,选择职业,却不可以选择学生。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可每一片树叶都有属于自己的美;班级里也不会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孩子,每一个孩子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气味,有时候我们会当着孩子们的面说“**小朋友表现不好,老师不喜欢你了,**小朋友真棒啊,老师最喜欢你了。“孩子们听到这些话,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抱怨“**小朋友屡教不改,看到他就头疼”,然而,让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这样的教育方式恰当吗?要承认和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在幼儿面前慎用横向的比较,这样的方法我们确实运用起来了吗?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去爱孩子?爱某个孩子,爱某些孩子?爱听话的孩子,爱表现突出的孩子?不——这样的爱是偏爱!基于责任,我们的爱不应是偏爱,而应是博爱!带着博爱的眼神去看待每一个孩子,让孩子们在充满鼓励的目光中找寻成功和自信。渐渐地你也会发现自己在付出爱的同时,也收获了许多许多。

我常常在思考,我们该给孩子们什么样的爱?是纵容的爱,热烈

的爱,还是冷冷的爱?当我们看到有些孩子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时,该怎么办?是严厉批评,还是轻描淡写地说一句:下次不要这样了啊,就一了了之呢?当孩子拿着涂得什么也看不出的画给我们时,我们是用这样的语言“什么呀,乱七八糟的,扔垃圾桶里去”,还是用夸张的语气敷衍一句呢“不错,放桌子上吧。”试问大家,有哪一个孩子不喜欢被老师重视呢,有哪个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得到更多的爱呢?因此,基于责任,让我们用理性的爱来代替溺爱,热爱,冷爱吧!让我们用爱给孩子撑起一片明亮的天空,让我们用爱如炉火般去温暖孩子的心灵,让我们用爱如炽光灯般去点亮学孩子的理想!平等、交流;微笑、赞美;分享、欣赏?这一切才是教育的真谛,才是爱的真谛。 于是,我说:“因为责任,爱不再偏颇;因为责任,爱不再纵容;因为责任,爱不再冷酷!”教师是平凡的,教师的责任又是重大的,“任重而道远”,就是对我们工作的写照。“教育工作如履薄冰,时刻要把孩子们的安全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当我们看到一个孩子不小心摔倒,扭伤了脚,是不是比他的家人还要着急?也许有人会觉得做教师责任太重,压力太大,但是,没关系,爱会让我们的心胸变得宽广,爱会缓解我们紧绷的神经。左心房,右心房,合在一起就是一颗完整的心。在这颗心里,爱在左,责任在右,它们合在一起,就是我们教师同舟共济的船桨!

责任的心得体会 篇三

爱默生说:“责任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价值中它处于最高的位置。”责任就是对工作出色的完成,责任就是忘我的坚守,是人性的升华。

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首先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教师的责任就是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热爱每一个学生。当一个教师有了这种责任意识的时候,就会积极提高教学能力,开发课程资源、钻研教材;当一个教师有了这种责任意识的时候,再也不会抱怨什么负担,再也不会将上课当作一种应付的任务;当一个教师有了这种责任意识的时候,就再也不会无所事事。

其次,要关注细节,从一点一滴做起。责任不是停留在口头,而要在日常的点点滴滴中体现。教育是一个特殊的、复杂的、长期的过程,具有突发性。而且我们面对的又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人的思想、行为、学习等方面是不断在发生变化的,容不得我们疏忽。作为教师就要善于扑捉这些变化,及时的给予学生引导。

如:学生作业没做,同学之间发生争执,上课无精打采,做作业偷看答案,值日工作不认真等等我们都应尽责去弄清事情原由,并采取有效的方法去教育他们、引导他们。

最后,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一个有责任的教师应该是一个不断提高自己道德素养和专业水平的教师。事实上,只有责任与能力并有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教育理想,获得真正的成功。

让我们好好把握自己的人生,用自己的双手去打造自己的幸福,让我们为了自己的明天的生活而再努力一点吧,为自己的人生添上精彩的一笔,去积累更多的财富!其实幸福并不遥远,给我们幸福的人就在我们身边,工作本身就是美丽的`,就是快乐的,生活本身也应该是美丽的,快乐的!让我们关注现在的每一刻,我们要学会一步一步的生活,因为每一步都是人生,当所有的脚步并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整个人生了!

责任的心得体会 篇四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从我做起的重要性,工作无小事,把细小的事做得很到位,大事自然就做好了。面对现实,唯一能改变的人就是自己,也就是说最可怕的敌人其实正是自己。“什么叫做不容易?就是把容易的事情反反复复得做到位,就是不容易。”这是张瑞敏说的,这个道理其实再简单不过了,也确确实实是一个真理。一旦你踏上了一个岗位就选择了一份责任、拥有了一份使命。要承担职位赋予你的责任。就必须按时按质完成负责的工作,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首先要清楚自己该承担的责任,明白自己该负哪些责任,自己的责任是什么?没有责任心的老量不是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勇于承担责任才会被机会垂青。既然我们选择了一份工作,就要以事业之心做好它!

读了这本书让我心中有一种激情在升腾着,这是一本好书,使我受益匪浅,它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把一个个鲜活的事例和精彩的观点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让我茅塞顿开。是啊!责任重于泰山,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是会一事无成的。

责任是一种使命,一种做人的态度。小而言之,在一个家庭里,作为父母,你要尽到做父母的责任;作为儿女,你同样要尽到做儿女的责任。这是不可推卸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也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如果没有了这种责任感,不敢想象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

同样,在单位里,一个没有责任心的职工,不会很好的完成他份内的工作。而一个没有责任心的领导,会将单位领入歧途,甚至是失去生存的余地,从而走向崩溃的边缘!

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当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要主动去寻找方法解决,而不是找借口回避责任。要坚信方法总比问题多!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数百次的实验失败都不能磨灭他的信心,当一场大火烧毁了他的全部设备时,他没有被吓到,而是微笑着说:“灾难有灾难的价值。我们的错误被全部烧毁了,现在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这种乐观向上的态度,不正是对责任心最好的诠释吗?

老子说过:“大必出于细”也就是说再伟大的事业都是一系列小事构成的,没有小事就没有大事。什么叫不简单,就是把简单的事情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得做到位,就是不简单!而我们面临的工作正是简单的、枯燥无味的重复重复再重复,面对这些我们更要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项工作,从小事做起,小事中看责任,责任中无小事,对一位有责任心的人,小就是大!对待工作要大声说这是我的责任!

我们为工作而负责任,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我们为工作而负责任,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我们为工作而负责任,就是为学校分担忧虑,给领导减轻压力,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我们为工作而负责任,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我们的职责。让责任成为一种习惯,努力工作,忠诚于教育事业,在捍卫职业荣誉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责任心,增强了自己的荣誉感,同时也会受到他人的尊敬。怎样体现责任感,怎样才叫负责任?就是遇到问题要向前跨一步,遇到困难要向上顶一顶,遇到事情要多做一做,责任就是无处不在,并且我们一定要相信方法总会比问题多。

相信,对每一位有责任心的教师来说,一定会桃李满天下。

责任的心得体会 篇五

(一)我国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承担主体的立法现状

关于车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存在太多的争论。《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此条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的侵权行为法中的适用。按照目前的通说,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害,无疑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终止施行,车主的垫付义务失去依据,这是否意味着车主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无须再承担任何责任?答案是否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主责任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不是忽略了这个问题,而是因为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较为复杂,在实践中需要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因此才未作出一刀切的规定,故而采用了“机动车一方”这样一个比较宽泛的用语。显然,“机动车一方”包括驾驶员和车主,甚至包括乘车人员(譬如车上人员与驾驶员争吵、车上人员发生打架致驾驶员未能专心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等情形),既未一概肯定由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也未排除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交由法官在个案中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再结合案件事实确定,以免产生因特别法作出硬性规定而排除了一般法律的适用,但又不合理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只解决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责任分配,对于机动车一方内部及单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下的责任承担,则须根据民事法律和具体案情认定。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原则是自己责任原则,即每个人只应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侵权行为人要能够转移责任,或者他人必须替侵权行为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均须有法律的规定。针对交通事故中驾驶员与车主的责任承担,驾驶员系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行为人,如果没有其转移责任的法律规定,自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车主是否须为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责任,则须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审查车主对交通事故发生是否有过错以及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其相应的责任,简单的一概令车主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或不承担责任,都是不公平的。

(二)、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和法理基础

1、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基础

我们知道,从无过错责任产生的历史渊源来说,无过错责任之所以产生,是因为: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工业灾害频生、交通事故骤增、公害严重损害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产品缺陷经常导致消费者的严重损害。而且在现代工业事故中,基于工人过失或不可抗力的事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试图寻找一种较之传统过错责任原则更为严格的法律对策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济。于是在实行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之后,进一步产生了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不同社会群体力量之对比,以及寻求补偿以息事宁人的角度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的,它反映了高度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公平正义观,也带有社会法学的某种痕迹。无过错责任对于个别案件的适用可能有失公允,但它体现的是整体的公平和正义。无过错责任其实就是一种危险责任,即因所从事的作业活动具有高度的危险而产生的责任。

2、无过错责任产生的法理基础

从危险责任的法理来说,侵权行为法中之所以产生危险责任这一归责原则是基于以下原因:

其一,风险开启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本身制造了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危险,因此作为危险源的开启者,当然需要承担责任;

其二,风险控制与分散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对于这些活动或物品的性质具有最为真切的认识,也最具有能力控制危险的现实化,因此作为危险的控制者,其应当承担责任。而且通过法定的强制责任保险以及商业保险,这些人完全有能力将风险加以分散;

其三,报偿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从这一活动中获得了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原则,其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到交通事故中,一个人购买了一辆车,他就能够支配该车的运行,并从该车的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多种形式体现,用于生产经营、出租可获取经济利益,自用则获得工作生活的便利,但拥有车辆的同时也为社会增添了一个合法的危险物,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险,因此,作为车辆的保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危险责任。

从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和法理基础可知,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负担以法定义务为依据,是一种“危险责任”,其责任主体应包括机动车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首先是汽车的所有人(车主),亦即保有人,一般情况下,车主对其车辆握有支配权,运营的利益归属也归车主;其次是车辆使用人,车辆使用人如果从驾驶车辆这一高度危险的活动中获得了便利或者运营利益,也应当成为承担危险责任的主体。作为雇员的机动车驾驶员,其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所获得的只是谋生的工资,没有获得高风险作业下的高利益,虽车辆的具体操作是自己掌握,但运行支配受车主的控制,运行利益归属车主,因此,法律规定雇员的责任由雇主承担。

(三)我国司法实践对机动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

我国司法实践对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机动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明确采取了运行支配说与运行利益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答复“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法理基础在于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非自愿地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不具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营利益,因而不承担责任,该答复未排除车辆在正常运营下车辆所有人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则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该复函基本上反向明确了车主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要承担责任,只是要确定谁是真正车主。负责起草该批复的杨永清法官对该批复的解读为:“根据危险责任思想和报偿责任理论来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具体操作就是通过‘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加以把握。所谓运行支配通常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领机动车之运行的地位。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认为是指因机动车运行而生的利益。换言之,某人是否属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从其是否对该机动车的运行于事实上位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从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两个方面加以判明。进一步说,某人是否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以该人与机动车之间是否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关联性加以确定。”

(四)、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理论,按照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说,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予以确定。

3、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4、不承担责任:①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5、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中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123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对于上述分类中的自己责任、雇主责任、连带责任和不承担责任,已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应没有争议。司法实践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出租车辆与出借车辆两种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五)正确区分以营利为目的的车辆出租与纯友情的车辆出借,合理划分车主责任承担。

确定车主在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中应承担何种责任及数额,应区分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车辆行为与不具有营利目的的纯粹的友情借用车辆行为。

1、以营利为目的车辆出租的车主责任

车辆所有人将其车辆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经营,显然属于从事高度危险作业,具有典型的运营经济利益,表面上看,出租人将车辆出租给租用人后,就丧失了对出租车辆的控制和支配,让其承担责任似有不公,其实不然。车辆的所有人对出租车辆负有维修保养,确保车辆保持适于运营的良好状态的义务;对租用人负有谨慎审查,确保将车辆出租给驾驶技术熟练的驾驶员,以尽可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风险的义务。而实际上,车辆出租人为追求营利目的,对车辆租用人的审查仅限于表面形式审查,只审查有无驾驶证,对租用人的驾驶技术熟练程度无法审查,更无法对出租车辆的转借转租进行控制,无疑大大增加了汽车这种合法的危险物对社会可能造成损害的风险。车辆所有人失去对出租车辆的控制和支配是由于自身追求营利目的的主观故意行为,与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非自愿地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完全不同,车辆出租人对因追求营利目的而主动放弃约定时间内车辆支配权并由此造成的事故潜在危险应承担无过错的危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被盗车辆案批复及连环购车案复函两案中的亦反向确定了车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出租车辆的车主应承担责任的限额,一概让车主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合理的,这样会扼杀了整个租车行业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这会造成出租车辆的车主只享受从事汽车营运这种高度危险作业所带来的利润,而不需承担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所带来的风险,助长唯利是图,降低或省去采取措施防范高危作业事故发生的投入,加大整个社会的交通公共安全隐患,也不符合《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让出租车辆的车主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并不是要将车主置于清家荡产的地步,而是为了促进出租车辆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为弥补或减轻车辆运营高危作业给第三者或车上人员造成损害的风险,同时也降低和分散车主经营车辆出租的风险,车主可通过积极、主动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来降低和化解车辆运营风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第三人的损害,可通过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来获得赔偿,对于本车上人员所造成的损害,可通过投保车上人员险来获得赔偿,亦即从事车辆出租运营的车主,由于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加大,比纯粹个人使用的私家车主应当负有更多的投保义务,除投保交强险外,还应当投保适当金额的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以增强自己的偿还能力,负起与通过高度危险作业获取运营利益相对称的社会义务。此种加重的义务虽然法律尚未作出规定,但法院可以通过个案的判决逐步引导确立某些社会关系的建立所应遵循的公平的行业规则,分散不确定的交通事故可能给特定的受害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或难以弥补的损失的风险,而车辆出租人为承担此投保义务增加的费用则可通过整个车辆出租行业的普遍适当增加租车费用转嫁给车辆承租人,其实质仍为出租人代承租人投保。对于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保险公司有合理理由拒付保险赔偿的,出租车辆的车主仍应当在与交强险、三者险或车上人员险相适应的限额内与使用人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不得以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而免责,以促使车主在从事车辆出租运营中尽到最大谨慎注意义务,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此亦即法律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责任之立法初衷。出租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也可能受到损坏甚至报废,或许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再让车主承担对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无过错责任有失公允,其实是合理的。因为车主的财产损失与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生命健康权损害是不可相比的,车辆财产的损失可以通过保险获得赔偿或向事故责任人索赔,即使在向保险公司或事故责任人索赔受阻的情形下,也可通过先前或以后的车辆租赁收入得到补偿而修复,但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生命却是无法挽回的,即使受伤者通过治疗身体得到康复,其所受到的心灵创伤也是难以抚平的。

2、纯粹友情行为出借车辆的车主责任

对于纯粹因友情行为而借出车辆的车主,由于现在一般的私用家庭轿车已非高消费产品,已有较大的普及面,并有逐渐发展成为日常交通工具的趋势,亲友、同事之间一时之需借用车辆成为可能,但私家车车主一般均不太情愿借出,只是碍于情面、维系友情而借用,而且绝大多数私家车的车主在将车辆借给朋友使用时,都会尽到非常谨慎的注意义务,具有不良嗜好或驾驶技术生疏的借用人一般会受到朋友的婉拒,友情借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相对要低得多,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要小得多。如果因友情借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对车主课以较重的损害赔偿义务,无异于禁止友情借用行为,这将导致社会人际关系的冷漠,妨碍同事之间、亲友之间关系的正常交往,有悖于人情常理,因此,不应当对友情借用车辆行为课以较重的赔偿义务。但友情借用行为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毕竟这个合法的危险物是车主的,而且车主保有车辆获得了生活与工作的便利,不承担责任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精神不符,而且也会导致车主对自己支配的合法危险物不能尽到最大的谨慎注意义务。

友情借用车辆情形下车主的赔偿责任,应较以营利为目的出租车辆的车主责任要轻得多,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外,还应适用公平原则,其性质应为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因车主相对于受害人而言应具有一定的经济承担能力。赔偿限额在车主已投保交强险和车上人员险的情况下,仅应以保险金承担赔偿责任,在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保险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拒赔的情况下,车主承担的责任不应超过车上人员险可获得赔偿的一半。

参考文献:

1、中国法院网《试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任卫利周瑞生

2、中国法院网《新交法在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高海鹏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精神解析张新宝

4、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之研究(程啸)

5、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立法应然状态于敏

安全责任心得体会 篇六

安全责任心得体会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安全责任心得体会

安全是我们生存的基础,是发展的前提,安全生产是每个员工的责任,因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安全,保护自己和他人。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安全,还关系到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只有安全得到保障,我们才能更好地工作和生活。

其次,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觉,不轻易放松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断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能力。

最后,我们应该落实安全责任。我们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责任范围,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推卸责任,不违反规定,认真对待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总之,安全是我们生存的基础,是发展的前提,只有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和落实安全责任,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发展。

责任的心得体会 篇七

责任源自爱,没有爱就没有责任。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这个爱,就是对老百姓的深厚感情。爱父母、爱妻子、爱孩子,这是“常人之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这是“大爱”。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等一大批党的优秀干部,之所以取得巨大成绩,深受群众爱戴,关键就在于他们把常人之爱转化为对老百姓的大爱。这个爱的转化,就是以常人之爱为发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从而衍生大爱。当对群众的疾苦感同身受,对百姓的难事深有体谅,则他们的安危冷暖怎能不时刻记挂在心,怎能不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

最近发表的任仲平文章《论责任》对此有更深刻的诠释:对工作极端负责,来自于对人民极端热忱;对人民极端热忱,体现为对工作极端负责。只有对人民有了真感情,深刻体认到自己的工作对于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性,对工作才会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而衡量干部对老百姓是否有真感情,一个重要标尺就是看干工作有没有责任心。对群众虚情假意,就会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作风飘浮。对群众真心实意,就会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

领导干部对百姓应有深厚感情,也应自觉培养这种深厚感情。遇到矛盾多从老百姓的角度考虑,遇到问题多想想老百姓的难处。多扪心自问,反躬自省,心里有没有老百姓,为老百姓做了些什么,还有些什么事情没有做。有了这种自觉意识,我们的心就会逐渐与老百姓贴近,再贴近,最终心贴着心,心连着心。

前不久,安徽省一位领导同志提出,领导干部应该有“两情”:对人民要有感情,对工作要有激情;要通过“两情”转变“两风”:领导作风、部门行风。培养起对人民的感情和对工作的激情,把责任心落实到具体岗位上,体现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和细节中,领导干部的作风、机关部门的行风就不仅会好起来,更以其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干部转变作风,转变到对群众极端负责、为群众热忱服务上来。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是清代画家郑板桥当知县时的感怀。关切之情中,透着的是沉甸甸的责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这是当代诗人艾青的心声。他把这深沉的爱化作巨大的责任,写出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歌。愿我们的领导干部,常察社情,常虑民忧,常思己责,不遗余力地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责任的心得体会 篇八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上必须勇于担当、责无旁贷,要迅速转变工作理念,调整工作思路,切实发挥党组、党总支、党支部贴近群众就近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战斗堡垒作用,“举网以纲,千目皆张”,真正拉起一张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的严密网络,切实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以实实在在行动努力赢得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的认同。

一、党组要立足全局,把主体第一责任“力扛起来”。一是要认识足,角色定位更准确。众所周知,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面广量大、办案压力大、节奏快,导致许多院党组重执法办案主业、重绩效考核,轻党风廉政建设主责、轻纪律作风建设。因此必须切实转变这一思想站位,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党组的首要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党组要牢固树立队伍清正廉洁是检察工作之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保持自觉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党组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将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既要挂帅也要出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要措施硬,职责分工更明晰。任何工作,只要权责不清,责任就会虚化,出现推进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厘清主体责任清单是第一步。近年来,我院及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出台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逐项明确任务,逐级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做到边界清、责任明,切实守好各自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同时我们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年干警勤政廉政“八字”督导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实行班子成员“一对一”的结对重点督导帮扶青年干警机制,从“早、小、责、引、警、帮、严、爱”八个字入手,提升青年干警岗敬业精神和清正廉洁意识,促进人才强检战略实施,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夯实监督能力基础。三是重示范,引领带头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就不能停留在书面汇报、开会表态、签订责任书上,更不能将责任推给纪检监察部门,当“甩手掌柜、跷脚老板”,而是要身先士卒,躬身垂范,带头纠四风、接受纪检监督,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从严治检,始终勇于做好规范执法办案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今年初,我院党组确定了院领导“四个一”带头工作机制。即带头办理一起案件、带头完成一篇理论调研、带头上一堂党课、带头写一篇主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力争以班子成员的示范引领,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牵引力,引领全院机关作风建设的切实改变。

二、纪检要厘清主责,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纪检监察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专门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厘清主业,履行好主责。要强化监督责任意识,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拳头”与“锁”的作用,既要严肃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又要扎实开展预防工作,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案件,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一是查:干警违纪违法。针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流程监控平台、刑事案件“三书对照”电子平台和案管数据对执法办案开展实时、动态监督, 必要时深入办案现场同步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程序违法、刑讯逼供、吃拿卡要、违规扣押冻结款物等问题,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问责的管理体系,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二是防:权力运行不规范。加强对干部选拔任免、重要事项、重大资金使用等廉政风险点监控,强化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专断、暗箱操作、、以权徇情、“灯下黑”等问题,强化事先预防、事中监督,确保领导干部在法律和制度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三是盯:八小时外生活圈。对检察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娱乐圈内影响公正履行职责、违反社会公德、损害检察官形象的行为进行监督;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任职调整、出境旅游、子女出国求学等重要时间段个人经济状况开展监督,防止借权敛财,力求干警权利行使到哪里,个人生活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两个责任”要并追,一案双查问责“较真起来”。必须要用好责任追究和一岗双责这个“撒手锏”,敢于查办案件,敢于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确保 两个责任 落地生根。一是考核查究“不虚设”。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 “稻草人”。二是违纪违法“零容忍”。

要树立勇于查处违法违纪也是一种政绩理念,对发生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始终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不护短、不留情、不手软,有一件查一件,打消那些作风不正、不守法纪的侥幸心理,也给广大干警树立反面典型,时刻保持警醒。三是追责明纪“敢亮剑”。通过暗访、审计、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领导干部、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四风”和执法作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既倒查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分别予以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等处理,坚决守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后一道防线”。

四、党组支部要连线,责任传导层级“递沉下去”。一是搭建责任体系“金字塔”。党组、党总支与各党支部联纵一线,把各支部建设成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堡垒,将两个责任逐级层递,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党组书记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完整链条,使得全院上下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做到谁监管、谁负责。

二是用好民主生活会“大法宝”。各党支部、党总支、党组要开好、用好民主生活会,敢说真话,能听进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听取意见,营造监督人人可为、监督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广大干警既是被监督者也是监督者,不要怕得罪人,怕触及矛盾,拉拉袖子、踢踢腿、红红脸,找问题、找不足、找差距,看似“找茬”实是“搭梯子”,努力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勉之。

三是发挥兼职纪检员“贴身监督”作用。从各支部甄选责任担当意识强的业务骨干担任兼职纪检监察员,每季度召开兼职纪检员会议,让普通干警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纪检监督,配合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反馈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廉政建设、监察工作的意见与要求,为“两个责任”出谋划策,传递检察干警对监察对象的意见,发挥好他们的“贴身监督”作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履行对本支部、本部门的监督职责,共同集聚正能量、消除负影响,从而为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心得体会 篇九

2月25日,新晃县举行了督学责任区办公室正、副主任岗前培训,xx市xx教育督导室周生来主任所作《做一名合格的责任督学》的精彩讲座,让我茅塞顿开,感悟颇深。

周生来主任围绕着“督学是什么?”,“为什么要督学?”和”怎样督学?”三个问题,从以下六个方面对督学工作进行了生动、具体地阐述。

一是认清形势。当前“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形势喜人,建设教育强省的决策和继续开展第三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促使我省教育督导工作再度升温,市委、市政府(20xx)1号文件精神,让我感受到督学工作责任重大。

二是明确职责。通过学习弄清了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确了责任督学五项基本职责和八大督导任务。责任督学,重在监督与指导,关键是如何落实“责任”二字。责任督学深入责任区的过程既是了解一线教育教学改革动态、丰富自身的过程,也是指导帮助学校发展的过程,还是扩大教育督导影响力、树立督学权威的过程。

三是加强学习。“打铁还得自身硬”,作为责任督学,不断学习应成为第一要务。掌握

①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②办学标准及课程计划;

③评估方案;

④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是每位督学的必修课程。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素质优良的督学队伍是督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

四是坚持原则。教育督导必须讲原则,没有原则的教育督导只能搞一次、搞一年,“查实情、讲实话”是教育督导的生命线。

五是讲究方法。做好任何工作都要讲究方法,督学工作更要讲究方法,督学在工作中做到不摆架子,不揪辫子,不找岔子。交给了我们值得借鉴的几种方式:现场督查、现场反馈;定期例会、定期通报;专题调研、专题交流;三进三联二化解:“三进”即进班、进组(教研组)、进宿舍和食堂;“三联”即联系学生、联系家长、联系教师;“二化解”即化解师生间的矛盾、化解家长与学校间的矛盾。“七个一”:每月到学校一次、参加听评课活动一次、与10名以上教师谈心一次、与10名以上学生谈论一次、征求意见一次、发现一个问题、撰写一篇报告。还要注意事前备案、亮证督导、依法督导、现场反馈、总结汇报、跟踪整改。

六是创新思维。责任督学要想做好“责任”文章,必须创新思维,既要敢于监督,又必须善于指导,要督出实情,更要导出实效。

1、要善于选择督导内容和时机。督导内容要“新”,督导时机要“准”。

2、要正确理解“随机督导”。“督机督导”不是“随意督导”,它必须按照“督前认真准备、督中依法依规、督后及时反馈并定时回访”的程序进行。

3、要科学把握督学分寸。

①专项督导抓落实、随访督导抓巩固、跟踪督导抓整改;

②日常工作找问题、创新工作找思路、延误工作找责任、落实工作找人才;

③过程督导要“实”、问题查摆要“准”,原因分析要“透”、指导工作要“新”、问题整改要“效”。

4、要全面强化结果运用。做为责任督学,一要确保督导结果的准确性和督学建议的科学性;二要积极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汇报,争取引起重视;三要建立督学台帐,对督学问题实行跟踪回访。

周主任的讲座理念新,内容实,案例生动,针对性强,具有很强的指导和操作性,让人深受启发。此次培训,让我对现阶段督学责任区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更深的认识,对今后更好地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极强实用价值,让困惑、迷茫,在黑暗中摸索的我看到了光明,看到了希望。

责任心得体会 篇十

什么是责任?在我看,责任是一种无声的诺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是得到学生们、家长和同事们的认可,成为一个有爱心,智慧,有责任心的老师。现在我正在努力着,让这个梦想实现。

一转眼,我已经踏上教师的岗位。带着我这么多年对我的教师梦的旅程,在期盼中开始了我的梦想之旅。现在得我不知是紧张还是兴奋,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我唯一能肯定的就上信心满满的'迎接这充满挑战性的工作,投身与教师这一职业。

选择教师,我不后悔,沿着我的梦想走下去,教育我的孩子们。

作为教师,我把慈母般的爱奉献给我的学生们。我深深地懂得,教师对学生们的责任不能限于个别学生,而是面向全体学生,教师所肩负的是对下一代教育的使命,并非对个别人的教育任务。这种责任能超越一切,汇聚成一股无可阻挡的力量。

只有当教师心中装着每一个孩子,并认为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孩子都应该得到自己的关爱,这样的教育才可以进行。只有当教师深深地懂得,自己的言行哪怕是一举手一投足对学生说,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对话才可以展开。这是一个简单深刻的教学责任的哲理,我一定会铭记在心。

已经实习了两个多月了,越越留恋这里,我喜欢这里的孩子,他们是我见过的最棒的孩子,因为他们是我的第一批也是最优秀的一批学生,加油,无极实验的孩子们,加油,老师永远爱你们!

责任的心得体会 篇十一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是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归责、定责、究责以及评价,是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归结点,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保证。因此,运用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对加强新时期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要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但当前还没有一套完整评价体系,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审计人员也就无法对领导干部进行好坏评价。对此,应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以统一、规范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为经济责任追究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才能使责任审计工作更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

二是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透明化,责任追究制度化。按照现行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除了将审计结果报告干部管理和监察部门外没有独立的披露权,局外人很难知晓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使审计的监督作用和公信力受到影响。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即在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在特定范围内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审计机关对存在问题的处理处罚情况,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效能最大化。同时,应明确规定干部管理和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对于存在何种经济问题的干部在组织部门任用时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设立具体的运用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审计结果运用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是要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要将审计结果与干部使用相结合。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审计结果与干部的使用管理机制相结合,根据经济责任大小,由组织、纪检部门采取诫勉、问责、免职或追究责任等手段实施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对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发现有严重的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应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并依法追究被审计人的法律责任;

要将审计结果与加强管理相结合。根据审计结果,找出一些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规范财务管理的建设性的建议,特别是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发生;

要将审计结果与教育整改相结合。要求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认真对待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按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对照检查,汲取教训,积极整改。并通过对整改情况的倒查,确保审计出的问题得到真正得到整改落实。

四是要注重做好任期审计工作。领导干部离任后再进行审计,由于一些领导已经提拔重用,再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会感到有压力,且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应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尤其是要抓好拟提任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增强审计影响力和效益性,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发展。

责任的心得体会 篇十二

在过去的20xx年里,我在上级行社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联社业务经营中心为前提;狠抓会计业务基础工作,强化财务管理,化解会计风险,使东回信用社的财务工作平稳过度到20xx年。

20xx年才刚刚开始,我们社就开展了引深“求和谐树形象创佳绩”主题竞赛活动和引深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度排查活动,在这两项活动当中,处处离不开柜台操作和柜台服务。我作为一名主管会计,主要负责本网点的财务管理工作,行使会计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为了更好地完成今年联社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努力践行理事长“夯实基储规范经营、创新机制、稳健运行,特作出如下工作总结:

一、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建设,做到依法核算、合规经营,堵塞经济案件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的业务操作,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各网点依法合规经营,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我制定了《东回信用社违反业务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处罚办法》,把安全保卫、操作流程、柜台服务、仪表、出勤五项内容纳入内控制度考核范围,详细、完整地制定了各项处罚办法,以处罚为手段,有效地规范了各项业务操作,提高了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加强了风险防范,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在去年会计工作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具体从7个方面做起:1、会计基本规定;2、会计报表质量;3、计算机管理;4、联行结算管理;5、会计档案管理;6、网点管理;7、会计经营管理。

二、加强业务监督、检查力度。

从历年来各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情况来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大,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范围广,但不深入,检查声势大,但不扎实,没有真正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吸取历年案发经验,风险源主要集中在重要空白凭证、库存现金、帐户和止付挂失等方面,我今年计划加强重要空白凭证、库存现金、帐户管理,加大对存单、存折止付和挂失手续监督检查力度,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两种方式进行检查。

1、重要空白凭证方面:检查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实行专人、专库管理,是否按要求领用、使用、结存、销号,登记是否准确、完整、及时,作废凭证是否按要求管理。重要空白凭证核算是否正确,是否做到了帐实、帐簿、帐表“三相符”,从根本上杜绝重要空白凭证上的案件隐患。

2、库存现金方面:及时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严格控制超库存现象,使现金管理达到规范化,一方面杜绝了白条顶库、挪用库款、库款不符等现象,另一方面还限度地降低了非生息资金的占用。

3、英押、证方面:检查英押、证是否做到了三分管,是否实行了AB角管理制,交接是否有记录。

4、帐户方面:是否建立对帐制度,对帐岗、记帐岗、复核岗是否实行三分离制度,对帐是否及时,同业款项是否逐笔勾对,企业存款是否核对发生额,对帐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设立对帐台帐,台帐记录是否与实际对帐情况相符,对帐单印章是否与预留印鉴核对一致。

三、加强柜台人员业务培训,组织技术练兵、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针对各网点柜台工作人员知识结构和层次不同等现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向他们讲解各类业务操作流程、金融法律法规、新财务制度等方面的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培养他们“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学一行、会一行、懂一行”的意识,每季度组织一次技术比武,将比武成绩纳入年终考核,从而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高质量、高效率地为客户服务。

回顾20xx年的工作,自己感到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业务素质提高不快,对新的业务知识学习不够不透;二是本职工作与其他同行相比,还有差距,创新意识不强;三是只满足自身任务的完成,工作开拓不够大胆等。在新的一年里,我针对平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社的实际,对柜台工作人员的岗位进行重新分工,对各岗的职责重新进行了明确,将“求树创”活动的目标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实现我社各项存款较去年净增xx万元以上。

责任的心得体会 篇十三

“牢记岗位职责、促进安全生产”,通过对岗位职责的学习,使我意识到作为生产一线的员工,只有定位好、履行好岗位职责才能推动思想转变,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岗位职责是“纲”,安全生产是“目”,唯有纲举才能目张,作为维护班的班长,我的职责就是搞好安全生产,让设备健康安全的运行,做好基础管理,根据班组成员自身的业务技能水平合理安排工作,保证班组不发生未遂及障碍。知其职后,如何履行好职责,尽到自己的责任,下面结合我的岗位浅谈工作的认知。

首先,拥有一个正确的思想价值观,要勇于解剖自己,分析自己,正视自己,不论职位高低、责任大小,对自己所从事的岗位需持有一个端正的态度,态度不仅决定了我们从事工作的质量,还决定我们人生价值的高度,端正的态度才能正确引导我们去提升、去改善自身的缺陷。

其次,工作上拥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工作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不空谈有实干,尤其从事电力行业工作,在日常维护工作,工作内容比较复杂,且无规律性可言,紧急缺陷需要及时处理,消除设备隐患,加班加点不可避免。所以摆正心态、养成吃苦耐劳的精神才能更好的适应工作岗位。

再次,要有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保证。安全是为了工作,工作必须安全。一名职工没有安全意识,不管有多高的工作热情,有多强的工作能力,离开了安全意识,无论对个人,还是对企业都是一种很大的潜在威胁,意味着时刻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一旦酿成事故,就会给企业与个人造成不可估量的生命财产损失。

最后,业务技能的提高。这是履行好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能力要求。要想履行好岗位职责,除必须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感以外,还必须要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光有工作热情,而不具备工作能力,是无法适应工作岗位。正因如此,我们需要不断的学习各种技能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这样才能在工作中保证自身的安全,才能更好的适应自己的工作岗位,才能为企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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