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心得体会优秀4篇

2022-10-06 22:39:03

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这次虎知道为您整理了4篇《普法心得体会》,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普法心得体会 篇一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在新形式下,能否能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部适应社会形势需要的普法规划,下面,就“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谈谈看法。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工作,涉及面广。因此建立一个具有指挥全局的权威的领导机制,是实现普法目标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所在。前些年,通过各级普法机构的努力,基本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工作机构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较为突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形成更加科学的、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与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但应作为常设机构设置,配备一名同级副职为专职副主任和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单独列编。

二是要强化刚性保障机制。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基本治国方略载入宪法,有些地方也尝试立法。但仅限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依法治理工作则很少涉及,致使法制建设工作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甚至出现用传统行政手段抓法制建设的现象。因此,国家应尽快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其组织、机构、职能、责任、义务等,应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权威地位。“六五”普法期间,还要进一步健全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监督制度,评比奖励制度,并用法律法规加以确定,以规范和约束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六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对连续两年取得考核优秀等级的单位及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单位挂牌整改,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或由普法主管部门建议同级党委,政府予以免职。要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年度普法考试不合格,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两

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不得提拔重用。在提升职务或跨区、跨行业转任新职务时,还必须在任前接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并进行补考。两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以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是要强化监督激励保障机制。检查监督是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包括立法监督、习法监督,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机制。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限其改正,以保证普法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奖项之中,广泛表彰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先进集体(个人)。尤其注重对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逐步改变五年表彰一次的惯例。同时对习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勇于揭发者也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

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但是,就目前队伍建设壮况来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拿我县来说专职普法人员2人(编制在司法局),基层单位多数是兼职人员,这根本不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传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加强执法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建纪人员,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

六是要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普法经费数额不足,不能到位,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六五”普法期间,可借鉴科普法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的做法,由习法行政、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具体的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建立依法治理最低经费保障机制。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用增加。同时,要加强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东西,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

七是要强化理论研究保障机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论研究,可以为加快普法依法治理立法和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环境条件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形势需要,无异于自断前程。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动员一切有志于普法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基层普法工作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指导普法依法治理伟大实践的理论体系,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普法心得体会 篇二

今年是全国全民“七五”普法活动的开局之年,自“七五”普法活动在开展以来,我始终坚持以学习宪法与学习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相结合,通过学习提升了自身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通过“七五普法”活动的开展,我深受启发和教育,结合我自己的工作岗位,我谈一点自己的体会。一、抓好学习不断加强学习是提高自我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把学习作为普法学习过程中一项重要任务,努力用法律知识来充实自己,使自己的法治思维有了新的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也有很强的理论性。只有做到理论的清醒,才会做到行动的自觉。因此要从复杂繁琐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抽出一定的时间,多学一些政治理论,多看一些法律书籍,同时,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学习一些经济、政治、新闻、历史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扎实工作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但不可否认的是公民法治观念仍然不强,还没有形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农村工作中一些矛盾的发生,说到底还是公民法治观念不强引起的。虽然我们已经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公民法律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所以,要扎扎实实做好自身学法的同时,帮助所接触的农户学习法律。三、开拓创新在社会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法制宣传教育如何发挥应有的作用——创新是必要途径。一方面是在形式上不断创新,增加法制宣传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的栋梁。要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从小培养我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不仅是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需要,也是广泛深入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我通过看了《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才深深了解了法律及受到了教育,知道权利受权侵害时,该如何保护自己,我们应全面普法,从小养成知识、守法的好品德,让每一个都有自我保护意识。如:《开除劝退不允许》这个小故事中,我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说有的教育不让学生参加考试、停课、劝退等,这些都是属于变相剥夺或限制学生受教育的情形,实际上导致了未成年学生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这不仅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及发展带来不好的影响,而且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从这件小故事当中,我懂得了开除学生,随便处分学生等这些事,就是侵犯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再比如:《离婚也要抚养我》这个小故事中,我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说尽管父母的婚姻关系结束,但是孩子和父母的血缘亲情是永远不会结束的。即使父母离了婚,但是他们仍然还是我们的爸爸妈妈,还要对我们进行抚养教育照顾,不能以离婚为理由不抚养孩子。从这件小故事当中,我懂得了父母离了婚,也要抚养我们,不要以离婚为借口而不抚养我们。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监护人,必须照顾、抚养我们。

在我们成长环境中,围绕未成年犯罪预防等方面的话题很多很多,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教育我们对社会有责任感,在法律的保护下,让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叫普法教育读本的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由三个主要成长环境即家庭、学校、社会为背景,围绕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安全自护、行为规范、犯罪预防等方面的一个个话题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

有一天,我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新闻,新闻说的是:福州市的“乞丐村”每“家”都有好几个孩子,20多个孩子没户口。下午三四点的“乞丐村”出租房外冷冷清清,大多数人都去乞讨了。有的孩子被关在矮小黑暗的房间里,有的孩子还不时传出哭声,还有一些五六岁的孩子在捡废品。看完这个网站,我又看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主持的救助乞讨儿童公益微博。这个微博名是“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极大关注。

我看到读本中也有一篇跟我在网络上看到的一样,这篇文章叫“强迫乞讨要判刑”,佟老师说:“坏人把儿童作为赚钱的工具,采用恐吓、威胁、冻饿、打骂等方式胁迫儿童乞讨,甚至故意将儿童的身体打成残疾,故意使身体裸露等,利用儿童凄惨可怜的形象博得同情进行乞讨,这些不法分子对儿童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今后,如果我们有看到乞讨儿童,我们要马上拔打110电话,寻求警察的帮助。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不可思议事件簿,里面的内容非常有趣,书中生动的语言把每一个人物的一举一动刻在了我的脑子里。

普法心得体会 篇三

工作创新。在认真总结经验、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充分借助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方式毕竟也有其局限性,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还有一些群众并不识字,没办法通过这些途径来了解法律。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应当在继续继承这些载体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实体性的普法作用。即通过开展法律宣传进乡村和法律资料送到家,法律条文讲到家的活动,使广大农民朋友在潜移默化中接受

法律熏陶。通过模拟法庭、文化传播等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现场推广。当然,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也开展了“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大多只是临时性的,并没有变成常态。因此,我们可以把这种活动变成固定的常态的活动,并将活动的时间和内容提前告知百姓,这样普法的面会更广,质也会更高。其次,司法行政是普法的主力军,但是由于人力、财力方面的局限性,普法工作在实践中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司法行政部门应该转变单一

的主体普法方式向部门联动普法宣传进行转变。当然,在过去的经验里也并不是没有采取过这样的方式,例如“一月一法”活动的开展,即把普法的任务分到各相关部门去落实。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这种部门联动的方式应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过去的操作过程中由于一些部门普法意识不高配合力不够的问题,导致这种联动的普法形式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而事实上,部门联动的普法形式有其必然的优势,各单位各领域所负责的领域不同,也对所辖领域的法律更加了解,因此,在普法过程中有先天的优势。另外,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通常会利用大型的节假日集中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比如基本的方式是设点的方式进行发放宣传单和咨询活动。每年的活动都大同小异,没有特别的亮点,当然作为很基本的传统方式,要继续继承,因为这种方式是直接也是便捷的。但是,我们是否可以考虑将此也作为一种常态来对待,当然我们还要借助媒体进行宣传,首先要让百姓知道,然后每到这天,有需要帮助的群众自然会集中去咨询,而暂时不急于需求的群众也会去了解,这样的常态咨询方式才不会流于形式。我们的目的是希望形成一种由被动的法律宣传变成百姓主动学习法律的意识,从而营造一种浓厚的法治氛围。

机制创新。司法所是司法系统的基层组织机构,也是承担基层普法的主力军。但是,在过去的经验里,面临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验不足软实力的欠缺和司法所设备不全硬实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做好“基层普法应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建立培训机制。我们的普法队伍中许多并不是学法律的,当然并不是说普法队伍中所有的人员都必须是学法的,但是至少对每个普法工作者来说,都要基本法律尝试素养,具备专业的普法业务能力。因此,我们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

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普法工作者进行培训,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宣传能力水平,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二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随着法制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基于法治方式上不断创新的要求,要从根本上解决普法经费紧张的问题,保障基层普法办基本的普法辅助设备,保证基层普法工作者在开展活动中有适当的经费去尝试现代的普法手段,从而保障普法教育活动正常开展,以提高普法的工作效率。当然,同时也要配套以监督机制,保障所有的

普法心得体会 篇四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决议,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闭幕会上强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全民普法是一项中国特色的法律普及活动。从1986年开始,我们连续实施了5个五年普法规划,广泛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做到全社会都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依然任重道远。从这个角度讲,全民普法没有终点,要坚持打持久战,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正在由立法转向执法、司法和普法,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将成为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法制宣传是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尊重法律权威,提升全民法律素质,通常简称为“普法”。法制宣传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社会建设的角度讲,法制宣传是一项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全民普法,要不仅仅满足于普及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和培育法治文化,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中央政治局3月28日进行了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学习的重要主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比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为艰巨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新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更加致力于培养公民崇尚法治、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把尊崇和信仰法治的精神融入全体公民的血脉之中,融入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融入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也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以尊重权利和遵守法律为荣,以滥用权力和违反法律为耻。对于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而言,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以人为本,以法为尊,尊重和保障人权,对约束公权力的法律要有一种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应有的敬畏之心。唯有如此,法治精神才能内化为政府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政府才能真正赢得民心和树立威信。当然,法治精神的培育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需要全民总动员的漫长的实践过程。

全民普法,要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本目的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首先和关键是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唯有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带动和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探索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往往是最好的普法课堂,要鼓励和要求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充分发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依法行政的倒逼效应。

全民普法,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力量对普法工作的参与度,打好“大普法”这张王牌。全民普法实质上是一项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事业,具有浓厚的社会参与性和社会动员性。离开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普法工作将寸步难行。“六五普法”是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必须实现全民普法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度,构建全社会总动员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形成普法主管部门宏观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的格局。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和现代媒体的优势,大力扶持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近年来,非政府组织(ngo)、媒体、高校、社区乃至个人组建的民间普法热线、普法工作室、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和法律服务网、普法志愿队等等公益性普法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同时,民间公益性法制宣传大多面临资金短缺、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等诸多现实问题。在“小政府、大社会”的背景下,纯粹的政府包办型普法模式是行不通的,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大有可为。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全民普法,要注重普法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力求实效,避免孤立地就普法抓普法。普法工作要尽量与司法工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普法效益的最大化。从一定意义上讲,普法工作可以和几乎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践工作对接,融入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践工作,这就是普法工作的优势和特色。我们要消除普法工作的部门本位色彩和普法与其他法治工作两张皮的观念,树立“大普法”的观念,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的融合,形成大普法的合力。

上面内容就是虎知道为您整理出来的4篇《普法心得体会》,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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