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理赔申请书(5篇)

2023-10-08 05:59:05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写申请书真像想象中那么难吗?下面是虎知道为大伙儿带来的5篇《泰康人寿理赔申请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保险理赔申请书 篇一

赔偿请求人:_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_县人民路东段。电话:6536988,邮政编码:467400。

法定代表人姓名:赵_.性别:男。职务:社主任。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_县国家税务局。

地址:_县人民路东段。法定代表人姓名:李_,职务:局长。

赔偿请求的具体内容:

1、依法返还强制扣缴的税款及罚款55000元;

2、依法赔偿申请人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孳生的利息。

申请赔偿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贵局20_年6月22日做出[20_]x国税处字第012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并于20_年11月24日强制扣缴入库所得税税款32917.19元、罚款22082.81元,共计55000元。申请人不服该具体行政行为,20_年12月11日向_x市国家税务局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该局审理后于20_年2月11日做出了x国税复决字[20_]第3号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_县国税局于20_年6月22日做出的20_]x国税处字第012号税务处理决定书,退还所扣交该社的所得税税款32917.19元和罚款22082.81元,合计55000元。”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_年5月1日实施)第5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6条和第28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请求,请贵局依法予以赔偿。

此致

_县国家税务局

赔偿请求人_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_年十二月十六日

理赔申请书 篇二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我叫______,男,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县____镇____村五组村民,是____中学九年级学生______(男,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父亲,被保险人______在______医院被确诊患____________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________年__月____日死亡。

今委托被保险人______的母亲______,女,系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办理被保险人______的保险理赔事宜,特提出理赔申请,望予以接纳办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理赔申请书 篇三

_保险公司

我叫_X

年龄X岁

所在学校__ 20_年X月 X日 X时 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打球导致手臂受伤 送院治疗 现已痊愈。 在医院期间花费医药费_X元,因我办理贵司保险 ,保险单号__ 保险名__ 特提出理赔申请 望予以接纳办理

此致

申请人 _X

年 月 日

保险理赔申请书 篇四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我是一名,x年x月进于入公司工作,至今已有x年。

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我个人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和进步。由于珍惜并且热爱这份工作,因此在自己的岗位上,我一直努力工作,认真负责。

在此,特向公司申请给予我购买社保的请求,希望公司能够批准为盼,谢谢!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保险理赔申请书 篇五

法定代表人王XX,该社主任。

被申请人河南省XX县国家税务局。住所地:XX县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李XX,该局局长。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税收处理决定书》和扣缴税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2、退还扣缴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河南省XX县国家税务局下属单位河南省XX县税务稽查局于20xx年6月22日作出了宝国税处字第012号《税收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20xx年11月24日,河南省XX县税务稽查局通过中国农业银行XX县支行扣划申请人税款32917.19元、滞纳金22082.81元。

1、处理决定书程序违法。被申请人对申请人20xx年度纳税情况检查后,在没有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情况下,就作出处理决定书,非法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申请人是在联社看到该决定书的,该决定书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剥夺了申请人法定的行政复议权和起诉权,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2、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申请人20xx年12月底各项贷款余额为38759822.84元,减去待处理抵贷资产345585.00元为38414237.84元,依财商字(1998)302号文规定,按1%的比例可提384142.38元,减去上年底呆帐准备金余额271143.31元,20xx年度应提为112999.07元,实提154420.00元,多提41420.93元,税前已自行调整54670.94元,实际少提13250.01元,而不是决定书认定的多提99749.06元,决定书所写的70612.78元(后来经联社据理据法辩解,重新核定为65834.38元,但没有变更税务文书),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不应当补缴税款32917.19元,更不应该缴纳所谓的滞纳金22082.81元。

3、扣缴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违法。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催缴税款通知书》或者《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在《税收通用缴款书》规定限缴日期到期之前,在扣缴手续不完备、《税收处理决定书》、《扣缴税款通知书》和《税收通用缴款书》三者所列款项不一致的情况下,直接从申请人开户行扣划,不符合法律关于扣缴税款的程序规定。

4、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违法。《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是指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不包括税务稽查局,虽然税务总局确认税务稽查局有行政执法资格,但法律法规却没有授予税务稽查局行政处罚权,以稽查局名义直接作出《税收处理决定书》,是明显的行政越权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处理决定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扣缴行政强制措施依据违法、程序违法,超越法定授权,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复议申请,请贵局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纠正被申请人的错误处理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整理的5篇《泰康人寿理赔申请书》,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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