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协议书最新8篇

2022-11-30 17:31:05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虎知道为您带来的8篇《连锁加盟协议书》,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连锁加盟协议书 篇一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部email: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挥双方优势,经友好协商,现就合作建立_______连锁店达成如下一致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责、权、利

提供连锁店的名称使用权。名称统一为“_______连锁店”。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须付保证金___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收取乙方加盟费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首批进货货款)。以保证甲方利益。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经营的产品,价值超出加盟费的_____%,具体视乙方的经营规模、商业信誉等确定。

对连锁店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范围包括经营环境、产品质量、定价及售后服务。

保证产品在该市场区域内的统一底价,对产品质量负责。提供相应的增值税票,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

利用_______商务网_______________配合服务该连锁店。

二、乙方的责、权、利

享有“_______连锁店”的名称使用权。

交纳加盟费________元人民币整。

享受甲方_______商务网的形象广告支持。

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可以申请调换经营品种(一季度内)。

参与甲方的有关活动(项目)。可享受优惠,具体由双方另定。

负责连锁店标牌的制作和悬挂。由甲方提供设计方案,乙方制作,甲方根据甲方管理办法提供必要补助。

服从甲方在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每年必须保证销售额不低于_____万元,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三、说明事项

订货与配货:甲方凭乙方签字盖章的书面订货单(传真)组织配货;

运输:甲方负责发送到乙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负担;

结算方法:一月一结算,本月进货,结算上月货款;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连锁店”项目唯一代理,相同项目在_____地区不再发展第二家;

乙方在经营项目(指甲方授权乙方经营的产品)上不得与其他企业合作;

退还;一季度内,_____包退包换,______原则上包换不退。

四、奖励办法

年度销售额_____—_____万,年度结算时返还年度实际现行额的_____%作为奖励回报。

年度销售额_____—_____万,年度结算时返还年度实际现行额的_____%作为奖励回报。

年度销售额_____万以上,年度结算时返还年度实际现行额的_____%作为奖励回报。

五、条款

1、大纲、范围、定义:

乙方享有甲方的各种经营,管理理念,产品的商标,包装物及各种荣誉,甲方拥有_______电子商务信息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只对乙方的经营提出建议、指导。

2、加盟权的授予: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加盟合作协议书,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该平台开展乙方的茶叶相关业务,并授予经营权。

3、财务结算:

乙方取货时,付现款,甲方开具发票。所有的债权和债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指定原料,采购地点:

为保证乙方产品的质量及公司的声誉,经营所需的产品,甲方必须及时专门派人送到乙方办公地点。乙方不得私自进货和窜货,若有其他进货要求应向总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

5、换货、挂损、检验之规定:

换货: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甚至退货;

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

检验: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物成交。

6、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

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

7、各种报告义务:

乙方定期将经营情况等业务进展、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如有新的可行性销售策划及市场信息应及时通知甲方。

8、营业秘密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9、法律及讼诉

a、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b、双方因履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c、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议事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0、终止及续约:

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11、本协议有效期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之部分。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盖章):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盖章):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简单加盟合同协议书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认同甲方主导的连锁理念,并申请联营合作。经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联

营合作甲方“连锁便民店”连锁经营项目,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权使用

1、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连锁便民店”;相关诠释:指

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2、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座落于市(县)区(乡/镇)路(街)号的以“连锁便民店”为悬挂招牌的门店,并按照甲方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便民店。门店号:号。

3、甲方对于凡使用“连锁便民店”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经营事务的处理权:如门店出入口位置、货区\货架(道具)陈列、销售技术、服务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广告宣传、中止经营等事项。

A、乙方所提供的经营场地(店铺)的营业设备、商品及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统一提供,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B、乙方所提供的经营场地(店铺)的内外装修、装饰及店招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完全统一,乙方使用的各种营业设备、道具符合甲方要求,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C、乙方所提供的经营场地(店铺)的基础装修由甲方统一负责施工或者由甲方提供装修、装饰设计方案,乙方负责施工,当要接受甲方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营使用;乙方承担上述的相应费用;

4、使用“连锁便民店”徽记进行营业,享受““连锁便民店””的知名度和信用。有关““连锁便民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规定如下:

a、欲做有关“连锁便民店”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甲方的指导进行。

b、所有乙方要使用甲方的商标,只是限本合同约定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约定以外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乙方可以直接采用联营合作,真正实现“轻松做老板”的事业梦想!联营合作就是直接成为甲方的营业经营部门(门店),担当营业部门(门店)的经营责任人,享受甲方的低风险经营政策,若未达到双方约定的利润目标,甲方会协助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甚至终止合作,货品折让退还甲方。同时享受12项确实保障。连锁便民店的出现给中小投资者带来了轻松如意、稳定经营的买卖。

1、联营合作制属于连锁便民店的主要运营手段之一,乙方作为甲方直属营业部门(门店)存在。

2、甲方和乙方共同寻找合适店面,或者由乙方直接寻找店面,甲方进行评估。甲方为乙方提供店铺商圈的评估分析建议、店铺营运成本的预算建议、店铺装潢设计、全程经营指导、节假日促销指导、新产品信息、开业宣传方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技术的教育培训:甲方拥有一套成熟并证明高效率的管理方法,这无疑是事业成功的基础。乙方可以立即得到甲方的管理技巧、经营诀窍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店铺经营理念与实务培训、人员开业操作技能的培训、后续经营技能的提升培训。

4、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标准化•连锁的八大经营机制:单项商品专营特色、引导时尚的特色、购物环境的特色、楼层布局的特色、商品陈列的特色、道具配制的特色、人与物动态组合的特色、营销策略的特色。

5、甲方为乙方提供协助经营:提供商业字号/店面形象设计和CIS系统/国际标准店面效果图供乙方使用;提供各类经营筹备指导、商品配供、各类标准技术规范、统一的经营技术及规范管理模式、开放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甲方不定期到乙方门店所在地进行全面市场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适时推出应季新产品,扩大市场份额。

6、乙方将直接获得甲方统一推广的“网上综合商城”网店推广,卖遍全城商品。打往区域呼叫中心的购物电话,哪个乙方门店离顾客最近,就直接获得客户配送权,直接获得超值利润。

7、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动配货、自动补货、自动结报、自动付款,集物流、商品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商业自动化操作系统,建立网络商品展示与订购平台,轻松查询与浏览商品,并能迅速下单。

8、甲方为乙方提供基础装修、营业道具的选型辅导或代办:甲方指导乙方签署店面租赁合同及协助办理经营手续,并直接进行店面装修。让乙方轻松拥有国际标准店面/房屋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货架、冷冻设备、空调、收银机、POS机或电脑及软件,乙方承担相关费用/所有开业前陈列货物由甲方直接配送,乙方不用现款进货/所有购物袋、货物小票、促销用品、人员服装的费用由甲方垫付,每月结算时计入摊销成本;日常促销、大型活动、开业地毯式宣传等相关费用甲方垫付,每月结算时计入摊销成本。

9、直接享受甲方独创的直接打码以及自动补货、自动配货、自动核算、自动结款流程,摆脱日常繁重的细节工作。甲方负责把所有货物直接送到店面,乙方只需提前报货,物流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10、按本合同第九项双方《终结合同的约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交退出请求,来去自由,真正做到低风险的投资。

11、甲方为乙方提供广告支持:按甲方的运营计划,在报纸、杂志、网络等全市各地知名媒体推出覆盖全市的强势广告宣传,促进终端销售;甲方不定期组织促销活动,借助各种商机进行即时性宣传,届时甲方将统一部署各联营合作店宣传策略,并发放宣传册、赠品等;随着甲方事业的扩展,乙方可直接参与全城联动的狂购节和诚信通/直接享受专属推广专刊的推广。

12、良好的形象与高质量的服务已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首选,甲方将尽心建立起公众形象和高品质的商品服务。利用这种优势,迅速稳固乙方的市场地位。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加运营体系。乙方向甲方支付约定金额的信用保证金

元。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无债权债务关系信用保证金予以全部退还(不计

利息)。乙方向甲方交纳联营合作费元,双方解除合约后,该款项

甲方不再退还乙方。

2、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操作规范、工作规范、管理技术规范

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执行。依照甲方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

结构。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在日常经营上,乙方应接受甲方统一管理,违反甲方经营制度应接受相应处罚。

3、乙方不准在本联营合作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施与甲方制度相同或类似

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公司的事业。

4、乙方寻找的经营场所,保证至少连续10年的使用期限,营业面积为30-200m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对乙方进行直接管理和规范要求的权利;

2、对乙方违反甲方规定操作处罚的权利;

3、对乙方违反甲方要求,或者经营中存在重大违规,甲方有解除联营合作的权利;

4、对乙方的其它约定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做甲方联营合作分店。并为乙方的门店进行规划设计,并负责对门头进行所有投资装潢,提供统一的“连锁便民店店”形象标志,以保证联营合作店从外部形象上符合桃花源联营合作店的要求。

2、对于乙方自带正在经营的店面联营合作,现有的物品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的部分可按商品进货价,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给予回购,其余部分可自行处理,但不得在联营合作店内销售或以联营合作店的名义出售。

3、甲方为乙方培训销售人员并进行技术指导和经营策略交流。甲方将负责对乙方所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甲方集训时就餐、住宿由甲方统一安排。

4、甲方为乙方统一打码、统一配货,统一补货,让乙方充分享受到集物流、商品流、信息流于一体的商业流所带来的与快捷。

5、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直接为乙方办理并承担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费用。

四、联营合作的相关费用规定

1、费用含联营合作品牌使用费(联营合作费)和信用保证金;

2、不同商圈和不同店面费用有所调整;

3、其它关于费用的规定。

一旦签定联营合作合同,联营合作费一律不予退还。信用保证金在乙方书面提出退出联营合作后,按甲方规定程序,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费用标准均为甲方规划好的统一收费标准,对特殊位置、特殊店面、需要开发特殊业态的费用双方协商。

4、乙方联营合作的所有费用

以上乙方共向甲方支付联营合作费元;信用保证金元;合计元。

五、各项奖罚规定

甲方为了更好的、更全面的为整体乙方服务,维护所有乙方共同的利益,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所以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及各项奖罚规定。同时,甲方根据乙方的投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请乙方和员工无条件遵守。

六、商品的提供与结算

1、开店前所有商品甲方直接配送完毕,按不同店面的大小决定配送商品结构与数量;

2、乙方必须在第二天把第一天的所有营业款项直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只有结算完前一天的帐务,甲方方可安排物流;

4、甲方商品实行循环配货制度;

5、其它结算以甲方制度为准。

七、禁止事项

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的承认。

1、向其它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私自复制复印甲方文件;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

锁关系;

4、以联营合作店面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或者把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债权进行转移等;

5、其它由甲方禁止的事项。

八、更改劝告

当乙方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甲方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乙方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甲方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劝告更改。乙方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九、终结合同的约定

1、乙方的解除权:

乙方在正常营业两个季度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出合作申请。

2、甲方的解除权,当乙方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甲方的指导与

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交易时;

(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负担金以及其它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甲方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甲方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联营合作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乙方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甲方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甲方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甲方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甲方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乙方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甲方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终结合同的处理

1、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乙方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

2、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连锁便民店”的徽记以及由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它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甲方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甲方审定;

(5)立即清算对甲方及其它关系者的债务。

3、当乙方未撤掉“连锁便民店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4、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连锁便民店店”不利的言行。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间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合作期限,如果是自有房屋或者房屋租赁合同达到10年的,则经营期限为10年。以后在合同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十二、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因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房屋拆迁及其它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给商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承诺事项造成障碍时,乙方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十三、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十四、指定银行:

乙方的货款必须存入以下银行,具体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甲方:

甲方:盖章

乙方:

乙方:盖章身份证号码:

信用保证金金额:元

乙方的连带保证人:住址:

姓名:

盖章:

连带保证限度金额:(追加连带保证人栏)元

连锁店加盟商合同协议书 篇三

加盟店地址:

加盟商姓名: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加盟商):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内贸易部关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加盟,就有关加盟商特许加盟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并拟定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合同:

1、品牌——

2、加盟店——

3、加盟权利金——乙方为甲方加盟商,因此获得甲方所授予经营管理行销与必要技术,由甲方与乙方签署授权契约书,并于签约时一次支付于甲方之金额。

4、品牌保证金——为确保乙方日后诚信履约,需缴纳于甲方之品牌保证金,日后除甲方依约办理外,于合同届满、解除,乙方无违约情况发生,甲方应无息返还,如乙方有违约,或造成甲方之损害时,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条 合约期限

加盟商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加盟期满,乙方在原加盟期内无任何违约事件,乙方务必于一年合同期满之前以书面申请签定加盟续约合同,本合同可依约延长一年,品牌保证金转至新合同中。

第三条 门店地址

加盟店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第四条 特许加盟收费内容及细则

1、加盟商在签署本合同时,为了推动品牌的推广及快速发展,乙方无需向甲方缴纳加盟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本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另:乙方如欲再开新店,也无需在向甲方缴纳加盟费。

2、加盟商在签署本合同时,需缴纳甲方品牌保证金 万元/年,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相关品牌保证金事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可直接从品牌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 商圈规划、门市设备及装潢规范

1、乙方加盟店必须悬挂 招牌,若擅自更改内容、颜色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提供乙方招牌软盘)

2、甲方可免费为乙方评估开店位臵,免费为乙方店内装潢进行设计,若乙方需要。甲方可提供标准作业规划,及代请施工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需要,可自行决定开店位臵,但须得甲方认可后方可开业。

第六条 商品价格等规定

1、加盟商必须纳入我司的连网管理系统。我司同意加盟商可以有10%的产品自由采购权。

2、委托甲方统一采购商品,以联合采购进货方式降低成本;如有部分商品价格高于乙方采购之价格,乙方可介绍厂商给甲方,以接洽降低成本而让利于各加盟店;如有部分商品只有个别加盟店销售,则可自行采购,但需向甲方申报备案,以服务其它加盟店,以此充分发挥集体团队的力量。

3、针对甲方公布的商品目录及促销商品进行订货及定价销售,零售价可在会员价和正常价之间浮动。如乙方任意削价出售,而扰乱整个加盟系统的正常销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实行款到发货结算。乙方收到商品后,应当即检验商品数量和质量,如有残、次之商品,可作退货处理。在辅导期三个月内,甲方接受无残、次的商品退货或换货。辅导期结束后,甲方有选择地接受乙方的退货,但必须保证退货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用品一个季度内退换,童装20天内退换,童装必需整手),对甲方同意试销的商品仍可在试销期结束后退给甲方。

第七条 商品营业

1、应以独立法人之工商登记及本合同相关的营业项目,以取得合法的从事营业行为,并于开业前检附相关文件给甲方;乙方所营业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甲方授权区内取得合法营业证照后始得正式营业。

2、应遵守甲方所提供之服务项目及营业形态对外经营,乙方不得任意变更。

3、必须独立承担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及有关行政处罚费用。

第八条 保密

1、乙方就合同内容的业务数据、商品价目、操作规程、技术、知识等任何类似文件和数据均作为商业机密,负保密之责任,非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或提供第三人利用。

第九条 促销、广告、执行及费用

1、双方同意 的整体促销及广告计划均委托甲方统筹办理。

2、如需自行进行促销广告活动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广告所产生的费用按受益者或共同参与者共同承担。一家店无力在媒体上(广播、电视、报刊等)做广告,加盟共同参与可降低成本,增加广告力度。

第十条教育训练计划、执行、费用

1、应于经营 加盟店开业前,依甲方安排对加盟店店长或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

2、甲方派辅导人员赴加盟店实地培训,乙方应负担辅导人员的车资、餐费、住宿、等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续约

合同期满六十日之前,由乙方书面提出续约。乙方若无违反所有合同内容,则甲方须同意订定续约合同。甲方有保留更改新合同的权利,但以不增加费用为原则。如市场变化等原因需增加费用时,需经双方协商。如果合同期满时仍有未订定新合同,甲方将终止授权业务。

第十二条 违约、违法、损害、赔偿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合同中任何条款时,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害方将依法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2、乙方应明确告之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致使甲方受损害时,甲方将将依法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3、乙方应遵守甲方加盟店管理规范和服务公约(附)

第十三条 加盟店迁移、转让、退出

1、店租约到期或其它合法原因必须迁移时,乙方必须于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办理相关迁移事宜,迁移店位臵须报甲方核定同意后方可开店,以免造成商圈重复。乙方如未依约通知甲方导致影响乙方权益时,概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因种种原因需要转让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转让,同时办理转让手续,受让人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加盟店转让给受让人时,甲方将收取转让加盟金10%作为业务辅导费用。转让期只能为原加盟合同的剩余时间,续约应另签合同。

3、因乙方原因需退出加盟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出,同时与甲方结清货款和品牌保证金,加盟金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责任承担

在乙方开展业务过程中对于经营违法、逃税、卖假冒伪劣商品等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依合同要求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不另行催告,经书面通知乙方后终止合同。

1、自然终止:合同到期双方不再协议续约的,加盟商应在一个月内与甲方办理清算手续,归还相关文本、加盟手册及内部资料。加盟商在合同期内无违约现象的,甲方将品牌保证金100%

退还给加盟商。

2、擅自将加盟合同受权书转让第三人时,或未经甲方许可授权擅自招募加盟店、或擅自开店、或停止营业、或未依甲方规定使用企业识别系统(CIS)、制作物、或违反竞业禁止之约定、或保密义务时。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之同意,擅自以甲方名义或代理甲方作任何法律行为时。

4、违反法律行为或其它有损甲方重大形象商誉之行为时。

5、乙方或其负责人逃避、失踪、限制行为能力或财产上发生困难,导致票据拒绝往来,破产和解,或受法院查封其财产,或因任何原因接受主管机关为停止营业、营业之处分时。

6、其它违背本合同之不法事项,经限期(30日)催告补正而未补正时,乙方依前项约定终止合同时,若本合同未有其它规定时,则选择没收品牌保证金,取消加盟商资格,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如另有损害时须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六条 不可抗拒

如因不可抗拒事件发生,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拒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第十七条 其它事项 合同附件

1、同书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令、习俗、诚信原则公平解决。

2、同书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附件手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管辖。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可诉请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一条 合同管辖

双方同意如因本合同涉及诉讼时,于安溪县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连锁加盟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广成人用品市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加盟上海xx网络公司性福商城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连锁店经营代理。经营性福商城系列产品。

经营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优先续约。具体条款如下:

一、 乙方成为甲方成人用品县(市)级连锁店经营____(级别)代理后,甲方按厂价(在给代理商的资料光盘中)向乙方提供成人用品。同时提供给代理商批发的后台。代理商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产品的价格。乙方每次订货数量、品种由乙方决定。每次的订货金额不限,不赊欠货款。

二、 加盟费用(服务管理费)及首批供货:初级:0.68万元;中级:1.28万元;高级:2.58万元。公司按厂价提供给加盟商相应加盟费用的首批经营货物,经营品种由加盟商自己选定。公司收款后三日内将加盟商所选定的商品以及公司提供的开业所需全部资料快运给加盟商!

三、 甲方提供的服务:

①店铺的装潢,门面的装饰和店铺柜台的摆设等,甲方以图片的形式提供给乙方(配送店铺装潢模式光盘一张)

②向乙方提供代理商工作证(需要提供寸照两张);

③提供代理商《业务委托书》;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国家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承诺书、产品生产企业标准等复印件;

④提供成人用品开店销售和网上销售的详细方案、步骤;

⑤向乙方提供至少一千多种产品最低批发价清单和各种产品彩色样本;

⑥《商店经营培训教材》一份;

⑦向乙方提供数家生产企业产品精美彩色宣传画册;

以上①④⑤⑥已经制作成光盘。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提供给乙方此套光盘。

四、乙方有权向代理区域的当地市场二次批发供货,来赚取差价。但不允许跨区按照批发价对周边城市已有加盟商的城市供货,从而来影响其他城市的加盟商的利益,一经发现,甲方给予警告,严重的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将终止合作。

五、乙方在经营时其零售价格和对当地市场二次批发的价格可自行规定,甲方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但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合法经营。

六、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工作,必须予以配合,并将每月经营情况传给甲方以备市场调研和宣传。

七、 乙方在开业期间,如要求甲方派员上门服务或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乙方承担。

八、 供货方式:乙方每次的批发产品金额不限,但必须现款现货。乙方每次订货数量、品种由乙方决定。甲方代为乙方办理托运手续。发货费用按实际支出收醛

甲方不收取代发货的服务费。

九、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以验收清单为准,如甲方在货到乙方7日后仍没收到乙方发货误差的反馈,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十、退换货方法:如果乙方批购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造成的情况下,自购货之日起30天内,甲方必须负责调换或退货,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所订的货物运费由乙方自负,甲方协助办理托运或者邮寄手续。如果乙方所批购部分产品滞销,可以在自批购之日起五十天内调换其他产品,调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

十一、加盟服务管理费的退还:㈠:全年进货总额达到或超过10万元的,初级加盟退还加盟费的50%;中级加盟退还加盟费的40%;高级加盟退还加盟费的30%。㈡:全年进货总额达到或超过20万元的,初级加盟退还加盟费的100%;中级加盟退还加盟费的80%;高级加盟退还加盟费的60%。

十二、 在执行本协议时,如有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xx网络科技公司

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连锁店加盟商合同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地址:_____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雅舍家具致力于促进中国家具业的繁荣和发展,努力满足消费者随生活质素不断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家居环境改善和创新的需求,实现雅舍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乙方与甲方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经营理念,并愿意以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为原则,加盟成为雅舍全国销售体系的一员,提高合作双方的市场竞争能力。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如下: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划和管理的市场体系,并承诺按照雅舍家具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经过评估及慎重考虑,同意乙方为加盟商。

二、授权范围:

授权的区域范围及经营品牌:

甲方授予乙方在 省 市(县) 区域内享有下列选定品牌及产品的区域经营权:

(二) 授权加盟品牌约定如下:

(1)ARTSYMEN牌( )

三、区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负责投资和提供雅舍产品专卖场地,甲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许经营模式,供应商品及提供统一服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依法注册登记、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的法律关系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合伙、雇佣、承包等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加盟人、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具有代行雅舍职能和以雅舍委托加盟人名义做出任何决定和行为的权利。

3、签订《雅舍家具区域加盟协议书》的同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终止后,甲乙根据加盟协议约定确认应归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后无息返还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权力与责任:

1、乙方享有雅舍产品约定品牌和产品系列的加盟权。

2、乙方须遵循市场规划,不得出现跨区域的违规销售行为。

3、乙方必须在区域内以旗舰店或形象店的模式在主流家具商圈展示雅舍的产品,

4、方开设的雅舍专卖店单店面积标准(实际使用面积)如下:标准面积:20__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总购货额指标(结算价)约定如下:雅舍ARTSYMEN品牌产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于 元。

七、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雅舍家具统一出厂价。

2、结算方式一律为款到发货。

3、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结算方式按期付款,否则甲方将不予保证供货;如发生乙方拖欠货款的情况,甲方有权保留按国家《合同法》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以欠款额为基数按每天 2 ‰收取乙方滞纳金;

5、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往来款项,或通过银行汇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如不按本条款规定操作汇款到非甲方指定账户的款项,甲方不予承认和受理,如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完善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甲方实行每月例行对帐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双方的往来帐清单并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一周之内,采用书面的方式向甲方确认或反馈;如乙方逾期不反馈,甲方视同乙方确认看待;对账单未能按本条款规定操作导致的往来账不准确、不清晰或其它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品牌使用及维护:

(一)、雅舍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承诺

1、所有雅舍ARTSYMEN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经甲方批准的户外广告、促销推广资料中使用各种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册登记的商号、公司名称中利用雅舍标识或雅舍分牌标识的全部或部分标识。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雅舍标识及其产品分品牌标识。

(二)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的使用规范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以此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雅舍的统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A、降低或损害雅舍统一形象,损害甲方商誉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

B、向加盟店职员以外的第三者泄露、传授甲方的运作规范。

C、直接或间接模仿、盗用雅舍标识、产品分牌标识、运作规范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三者模仿盗用。

3、招牌、商标、标识的撤除

本协议一旦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中途解约),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丧失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从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如不主动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交付、质量责任

1、甲方订货指引中的订货周期是通常状态下的大约交货期限,并非精确交付日的承诺。除非订单有特别约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甲方不应就产品的一般性迟延交货承担补偿责任。

2、乙方应负责其已出售产品的维修、换货或退货。如属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3、对于乙方由于进行产品供应、运输、仓储或转售而发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4、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凡因本协议规定之产品的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起的针对乙方的产品责任诉讼和非诉讼,经生效仲裁、判决、调解乙方已赔付的,甲方应负责补偿。但乙方应在接到有关赔偿请求的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该赔偿请求书面通知甲方,并应按甲方有关诉讼抗辩或协商解决的指引进行活动。

十、加盟店的转让

1、加盟店事先未征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转让第三者,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2、如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雅舍认为其已不能再继续正常经营时,雅舍有权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经营,乙方应以善意、利于加盟店存续经营为原则,积极处理债权、债务和营业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具体让渡价格和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保密条款及雇佣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运作规范、商业秘密及有损于雅舍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地雇佣、以共同投资、合伙等形式使用任何属于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职员工或解除雇佣关系不满一年的员工。

十二、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终止,须按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

3、 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必要时还须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

(1)乙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年度最低购货额不足70%,或连续六个月购货额未能达到年度指标月度平均值的70%;

(2)乙方多次订货在发货期内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销售的;

(3)未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在专卖店内销售其他厂家、其他品牌之产品的,情节严重拒不改善者;

(4)乙方未遵循甲方的指导价格政策,发生严重扰乱市场行为,对雅舍品牌造成商誉或经济损失的;

(5)乙方店面形象差不达标,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整改和提升,乙方没能在要求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调整改造到位的;

(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能按照甲方向消费者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履行职责和服务,令消费者的满意度和雅舍品牌的美誉度受损,导致一个经营年度内客户在公共媒介上投诉超过3次的;

(7)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后,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落实场地影响约定的开店速度的,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4、 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 乙方按甲方正常的订货周期订货,而甲方多次出现不能按期发货,严重影响乙方销售的;

(2)甲方多次发货不对板,或未经乙方同意而强行发货的;

(3)甲方多次出现严重的原厂产品质量问题,而甲方不能按服务承诺妥善解决的;

十三、备注条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规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各种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六、 本协议有效期为包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增订补充,双方认可后生效,并视同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顺德雅舍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简单加盟合同协议书 篇六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运营甲方旗下校园风网上超市及相关业务等,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作目的

1、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共赢;

2、凝聚人气,共同发展校园消费市场;

3、提升校园风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塑造品牌美誉度,扩大市场范围。

第二条:合作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 高校 内进行校园风网上超市的独家运营,并且经甲方允许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商业名称、商标、服务标准以及相关宣传品等;

2、乙方在区域内享有独家经营权并享受校园风区域保护政策及优先加盟当地其他高校的政策。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合同生效三天内,甲方负责为乙方开通分站,并规定统一网站后台使用权限,按照乙方的需求保证网站前台后台的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关的技术工作;

2、 甲方提供全国联盟站统一的基于网络的绩效管理办公系统;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营管理等各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4、 如乙方运营出现长期亏损,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60天),未按照甲方指示解决问题即不能正常运营的情况下,甲方在该区域内将有权另选合作伙伴,同时扣除乙方交纳的网络服务费并取消乙方的资格及所享受的权利;

5、 甲方有权保留对网站系统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如网站程序出现问题,造成网上超市不能正常经营,甲方须在接到信息反馈后24小时内解决该问题。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获准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甲方网站系统的使用权及网上超市经营权,并且独

自享有本地校园风网络广告业务的所有收入。

2、 乙方在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责任乙方自负;

3、 乙方应按时出席甲方召开的网络会议和接受甲方的各项工作的网络培训;

4、 乙方在网上超市运营中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所有的商品销售一律在电脑系统中完成;如违返规程操作或误漏等,后果由乙方自负;

5、 乙方不得擅自将区域运营权转让他人,并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源经营其他与校园风网上超市无关的商业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运营资格;

6、 乙方不得有如擅自披露公司运营秘密等违反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

7、 乙方经甲方授权后,可以自行生产校园风品牌的产品,并有权利面向全国校园风其他分站供货。

第五条: 保证金与运营费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乙方需按照每个学校 1000元/年 的网络服务费向

甲方支付,首期需交纳 。

2、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地校园风网上超市销售额的1%作为运营管理费;每季度初3日内乙方将上季度营业额的1%向甲方支付。

3、 若乙方运营成绩良好,并且要求开通当地其他高校的网上超市,甲方需在网络

服务费和运营管理费上给予乙方八折以下的优惠,具体根据实际情况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损失程度向对方进行经济赔偿;

2、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合同的其它条款可以继续履行。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1、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应于30日内通报对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免于责任及赔偿;

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并提前通知对方结清双方的债权债务。

3、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和利益关系(未造成损失的),如有损失,由不作为方承担责任;

4、 任何形式的终止合同,甲方均不再退还乙方交纳的网络服务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期间,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1 年。

甲方: 乙方: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连锁店加盟商合同协议书 篇七

特许者(总部):(简称甲方)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

在签定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承诺认真履行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

乙方独家买断区域内的年经营管理权限。乙方现已成为甲方第号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商。

二、经营方式:

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特许连锁经营店的种类:

四、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有效期限为: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加盟费用为:

加盟费:万元;保证金万元。

六、特许者(总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蛙林山庄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认可总部拥有蛙林山庄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山庄连锁店商号、山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国林蛙资源、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山庄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总部拥有山庄店面设计及大堂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3)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和中国林蛙菜系的知识产权。

2、总部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从总部所订购的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货物量进行适当地调配,总部保留限量供应乙方所需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权利。

3、总部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5、对于严重影响蛙林山庄特许经营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连续两个月以上从别的渠道订购与总部相似的同类产品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加盟商的连锁经营资格。

义务:

1、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生产,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限量供应工作,负责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2、总部负责及时向连锁店供应所需的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3、总部向连锁店提供统一的铺面设计方案,并在连锁店开业前统一安排连锁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装等用品,连锁店根据具体使用数量有偿支付购买费用。

4、总部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连锁店在当地的经营权,在授权区域内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5、总部负责蛙林山庄整体形象的维护工作。

6、总部负责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在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制作特许连锁经营商形象宣传的网页,并免费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提供便于业务联系的电子邮件一个。

七、受许者(连锁店)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依据加盟方案向总部订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区域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3、有权自主招聘人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活动具有充分的自主权(不能做侵害甲方权益的事情)。

4、有权对总部的员工不负责任造成连锁店严重缺货,影响连锁店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5、有权到总部的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对外发布信息。

6、有权参加总部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活动。

7、连锁店有权在特许经营协议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总部所拥有的以上知识产权。

8、连锁店有权经营总部不能提供的其他业务。

9、享有向总部进谏的自由权。

义务:

1、连锁店在经营期间内应遵守先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则款到发货的定购原则,连锁店承担所购货品的运输费用。

2、连锁店需配置全国直拨电话和传真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3、连锁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总部提交业务报表,包括销售、库存数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总部。

4、连锁店按总部的统一形象要求装修店面,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餐具、标志、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5、连锁店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连锁店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连锁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总部无关。

6、连锁店不能从其它渠道购进总部所能够提供的同类产品。

7、连锁店在收到总部提供的产品后,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并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供应原料不能使用,必须于验收

后的2天内及时通知总部,逾期视为无效。

8、积极参予总部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他活动。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总部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总部。

八、连锁店的行为准则:

1、遵循"服务第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

2、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有责任和义务严守"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商业机密。

4、连锁店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连锁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九、连锁成员经营期限到期后的退出机制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连锁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选择经营期限到期后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庄特许连锁经营。连锁成员申请退出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乙方应归还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经营授权书,牌匾等知识产权,不可继续使用总部授权使用的所有形象标志,否则追究责任。乙方在连锁经营期限届满后,按要求返还给甲方所拥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后,甲方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据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依法经营,如果违约,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违约,乙方有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十一、奖励制度

总部对各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加盟商的经营业绩每年评比一次,对优秀经营者给予奖励。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见附件。

特许者(总部):(简称甲方)

签字盖章: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

签字盖章

2022简单加盟合同协议书 篇八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作为的加盟店,特立本合同。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一、基本要求

1、店铺面积(含厨房):120平方米以上。

2、加盟费:一次性付清元。

3、特许权使用费:元/月,按年交。

4、本铺保证金: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满后加盟无任何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总让应全额退还,不计息。5、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经营应到总店另签合同)。

6、加盟店无权受理其它加盟店,如需加盟或开分店应向总店提出申请。

二、适用区域

1、县级城市。

2、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乡镇,工业园区。

3、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

三、保护区域

总店保证省会城市,直辖市受权2-3家,地级市受权1-2家,县级城市受权一家。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同等品质,品牌,价格的物质上在加盟店当地就近购置。

2、凡属总店经营特色的物资供应,由总店统一配送。

总店收费标准为:收取物资物品在当季当时市场进购价的基础上,另平均加收不高于15%的费用,其相应产生的交通运输费也由加盟方承担。

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厨师进行专业培训(不另行收费,乙方交通费用自理)。

4、甲方负责有偿提供经营特色菜品的物资供应,以确保加盟

店口味与总店一致。(如:高级辣蟹干锅庄的专业调料)。

5、甲方提供产品组合:川式香辣蟹、川式香辣海虾、香辣鸭

唇、盆盆虾等特色菜肴。

总店收费原则为: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进行配送。

乙方一次性付清加盟费甲方履行上述义务。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店面招牌进行装修。

2、按规定缴纳费用(即甲方提供的物资)。

3、乙方不得自行进行对外加盟(如另行加盟导致总店受损,则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4、乙方需及时付清甲方货款及其它所产生的费用,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技术支持

1、付清加盟费后按照要求加盟店打总店的招牌。

2、由加盟店派厨师到总店进行集中培训,时间30天左右,不收培训费,但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加盟方承担。

3、加盟店随时可派厨师来总店参加培训,不收培训费,但食宿、交通费自理。

4、甲方提供产品制作技术,有偿提供高记辣蟹专用调料,在厨师指导下购买其它配料。

5、甲方提供电话咨询。

6、开业前总店会为加盟店的营销出谋划策,并按照当地的消费实力菜谱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7、甲方菜品调整支持乙方同步。

七、双方关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总店和加盟店的关系纯属加盟,加盟店不能代表总店,由此而致使总店受损,则越权的加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如有毁约按有关合同法处理纠纷,如有合同内容的修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加盟店简单范本三:

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

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日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日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xx0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日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xx0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日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业加盟合同书·连锁店加盟合同·瑜伽加盟合同·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商场加盟合同·加油站加盟合同书·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销售额比率

20xx万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20xx万日元以上3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1.00%;

3000万日元以上4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75%;

4000万日元以上5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50%;

5000万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

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万日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万日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日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万日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1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

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月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支部名称)。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万日元,甲方收到150万日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万日元,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金额:日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万日元,于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日元;

(2)使用时间为月;

(3)使用费每月为日元;

(4)支付方法为。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日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日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带来的8篇《连锁加盟协议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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