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合同【精选8篇】

2024-03-14 12:36:11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美丽的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煤矿合同【精选8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煤矿合同范文 篇一

关键词:煤矿物资;合同管理;目的;对策

煤矿企业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是指煤矿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煤矿物资采购合同作为实现煤矿物资采购工作的载体,能直接决定煤矿物资采购的质量、效果和效率等。尤其是随着煤炭行业的疲软、煤矿企业之间竞争的日趋激烈和煤炭资源兼并重组步伐的加快,煤矿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在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如何做好煤矿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已经是摆在煤矿企业面前不可避免的话题。

一、加强煤矿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1.加强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煤炭资源兼并重组进程的加快,大型煤业集团、产煤基地已应运而生。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严峻而深刻的问题。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制度是煤矿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煤矿物资采购合同是煤矿企业进行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日益显著。

2.加强合同管理能够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各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尽职尽责,共同推进合同履行,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煤矿企业与供应商之间通过合同对双方行为加以约束,通过签订煤矿物资采购合同,确定了双方就采购物资这一行为的经济法律关系,签约双方之间的责任得以明确,都需全面履行采购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推进合同履行,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3.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以规避、防范风险。在煤矿物资的采购过程中,由于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不一致、供应商未能及时送货或供应商送货时,需求部门却无处安放、合同本身有模糊不确定之处等原因,出现纠纷是难免的,而加强合同管理就成为解决交易双方纠纷的重要依据。

二、目前煤矿企业物资供应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管理风险认识不足、意识不强。许多煤矿企业存在重视合同文本,轻视合同管理的情况,缺少根据合同履行的进展实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相关风险管理的机制和手段。

2.合同签约主体不当。合同签约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另外合同文本签约主体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企业名称保持一致,不能有错字、漏字等。

3.合同条款表述不严谨、不全面。合同讲究咬文嚼字,表述不严谨就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表述不全面往往是漏掉违约责任,这样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一般是煤矿物资采购的商务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指的是煤矿物资技术协议等。煤矿物资技术协议等是商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须依附于商务合同才能存在。

三、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煤矿物资买卖合同模板必须经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审核。企业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必须经过专业人士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使煤矿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等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3.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尤其是煤矿行业涉及到的煤矿物资品种多、样式杂,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可以掌握专业知识、合同法律和签约技巧,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了其法律意识,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4.重大合同严格审查管理。按照 “三重一大”决策政策和原则,把对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影响大的物资采购合同做重点处理,做为煤矿物资采购合同的重点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采购项目论证、对方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由法律顾问等部门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煤矿合同 篇二

煤矿供销合同范文1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名称: ,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3天供货完毕,交货数量: 吨。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5 %—40 %

3、全水份:Mt:≤ 15 %

4、含硫量: St.ad:≤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 Aad:≤25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590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供销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所产的全部煤渣出售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取暖期内所产煤渣出售给乙方使用,并保证煤渣中无其他杂物。

二、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煤渣费用人民币: 元整(¥:00元),甲方不得加价和收取其他费用。

三、甲方保证及时将煤渣运送到指定地点,乙方保证按时把煤渣运走。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煤渣转售给他人,若发现甲方转售给他人,甲方按乙方所交费用的两倍付给乙方并退还乙方费用。

五、合同期限为 20xx年*月15日至20xx年*月15日。

六、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供销合同范文3甲 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双方经协商决定,甲方提供洗煤厂全部场地专门为乙方加工生产焦精煤,具体购销条款如下:

一、质量、数量及单价:

1、质量要求:全灰不高于10.5%,合硫1%以下,全水不高于9%,挥发份不高于32%,粘结不低于85%,Y值不低于18。

2、数量及交货时间:每月给乙方供精焦煤数量不低于吨,甲方于 年 月 日开始供煤装车。

3、单价:煤炭加工按乙方合同生产的焦精煤(不含增值税票),出厂价双方确定为每吨 元(价格随行就市)。

4、乙方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装车,质量不能达标乙方直按拒收,装车费由甲承担。

二、生产、调运及加工

1、加工所需煤全部由甲方负责签订与调运,煤炭质量及价格全部由甲方负责。

2、出现精煤质量问题及煤质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三、资金支付、煤炭监督及管理

1、经双方协商后签订供销合同,甲方通知乙方装车,乙方前一天向甲方支付70%货款,剩于30%等货物到厂化验指标出来后结清余额。

2、乙方有权对煤炭调运及洗煤厂场地的煤炭进行监督管理,甲方在实施过程中不能积极配合并造成管理混乱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资金投入的数量按实际操作的需求循环投入。

四、质量标准及措施:

灰份每高0.1个点扣2元/吨,挥发每升高1个点扣5元/吨,硫每升高0.1个点扣10元/吨,粘结每降低1个点扣5元/吨,低于75每降低1个点扣10元/吨,并停止发货,Y值每降低1个点扣款10元/吨。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不违约方指明协议管辖地。

六、以上煤炭购销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煤矿合同 篇三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_____年以_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_____年以_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___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______份;______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______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______天(公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_____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_____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___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_________年;安装工程_______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_________%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凿井措施费_________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设计变更文件;

3.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4.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5.价差调整资料;

6.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_____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_____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 工程监理

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号文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人(签字):_________ 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煤炭井巷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2.煤炭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3.由甲方负责供应设备和材料表(略)

4.甲方要求单位工程达到质量等级:

──┬─────┬─────┬─────┬─────────┬───

│序号│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简要特征 │ 要求达到质量等级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指合同双方要进行建设的工程之称号。一般按总概算生产环节填写,如主副井井筒及相关硐室;井底车场巷道及硐室;地面生产系统等。

2.工程地点:指工程的建设地点,应详细的将建设项目所在的省、市、县的具体地点标清。

3.资金来源,填写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如开发银行贷款;集资;合资;自筹等。

4.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应按附表要求按单位工程填写工程技术特征;工程数量;承包造价,开竣工时间等。

5.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是指双方达成协议的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的工程价款。工程价款:招标工程的,则以中标时确定的中标价为准;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承包的,以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价为准,现场签证部分在结算时调整;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承包的,以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的造价为准,合同约定的甲方签证(包干范围以外的)部分在结算时调整;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中标价)加风险系数一次包死承包的,以施工图预算加风险系数以后的造价为准,风险系数的内容应包括基本预备费和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两部分。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必须将合同价的计算依据填写清楚,如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的颁发年度、文号;人工、材料价格的编制时间和地区价格等。

第三条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是指施工的工程从开工起到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施工工期时,应按乙方投标标书所定工期或者按有关工期定额协商确定。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中间验收(含月末验收)。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中间结算的需要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和数量的验收,跨年度施工的单位工程还包括竣工前的年度验收。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一般有以下五种方式可供选择:

1.中标价加现场签证结算,采用这种结算方式时,合同中应明确现场签证的范围;

2.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甲方全部签证结算;

3.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包干系数结算,采用这种方式时,双方共同商定包干系数和包干范围;

4.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风险系数一次包死,不作调整。这种方式仅适用于合同价所依据的价格年度至工程竣工的时间跨度在二年以内或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

5.按投标中标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采用这种结算方式的条件同施工图预算加风险系数的结算方式。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内容包括:

一、因工程性质不同需补充的专业条款有:

1.井巷工程

(1)涌水量:甲乙双方必须按规定实测井巷涌水量,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做好实测记录,双方签证认可,据此调整排水费用,结算工程价款。如一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实测,作好记录,缺席方应承认实测结果。

(2)岩石硬度变化:施工中遇岩石硬度发生变化,双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取样,做对比分析,及时调整岩石硬度变化而发生的工程造价变化。

(3)施工遇地质构造:施工中遇较大地质构造时,双方应根据约定的构造变化程度,及时观测并记录,共同拟定处理方案(包括费用计算)。乙方作好完整施工记录,甲方核实拨付价款。

(4)井巷验收合格后发生较严重变形或破坏时,经质量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认定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无条件负责返工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变形、破坏是由于地层压力或其它地质因素造成的,处理工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由于技术原因不能承担该工作时,甲方可另请施工队伍处理。

2.安装工程

(1)任何一方供应的设备,在交付安装前,由甲乙双方进行现场验收做好难以记录。遇有设备缺件、损坏时,由供应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设备的随机配件、专用工具与技术资料等由甲方保管,乙方需用时向甲方借用。金属容器、非标设备、金属结构件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时,另签加工协议。

(2)对土建和矿建施工的设备基础验收和预埋预留部件的检查,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工前派专人配合,参加基础验收和预埋预留部件的检查。

(3)试车,管道工程的单体和局部试运,设备安装工程的单机无负荷试车由乙方组织。管道工程的负荷试运、电力和通信工程的试送电、试通、设备安装工程的联动无负荷试车由甲方组织。试车在48小时以前通知对方,按照约定的分工各自做好准备。乙方做好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因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由此而发生的重新购置、修理、拆除、重新安装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因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煤矿合同 篇四

[关键词]小煤矿整合;政策调整;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TD1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4-0062-01

随着我国能源危机的加剧,煤矿行业的改革势在必行,当前小煤矿整合工作引起了政府的广泛关注,同时政府加强了对煤矿整合的投入力度,以保证煤矿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小煤矿的管理力度,重点研究煤炭企业的矿权问题,调整其政策中的不足,从而形成规范化的管理制度。

1 小煤矿无序整合工作现状

小煤矿的起源较早,当前由于国家资金的不足,就把煤矿的经营权放权给当地的企业,这极大增加了我国煤炭资源的产量,但是小煤矿也存在着较多的经营问题,例如其技术设备落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欠缺等。随着煤矿体制的不断改革,小煤矿的经营方式逐渐被淘汰,这是因为小煤矿的危害性严重,造成了煤炭资源的回收率较低,滥采滥挖现象严重,同时小煤矿的安全问题根本得不到保障,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土地资源保护策略,从而造成了环境问题。当前我国针对小煤矿整合提出了逐步淘汰的原则,坚持以优并差,整合煤炭资源,将全部的煤炭资源纳入到一个有序的发展状态中。从当前的小煤矿发展态势来看,小煤矿的数量显著减少,同时其经营方式更加正规化,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小煤矿的政策调整和规范管理依然不足,煤矿的安全性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同时小煤矿完成整合后,其生产流程系统并没有实现统一整合,从而造成了整合效果不佳。

2 小煤矿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漏洞

2.1 煤炭资源配置和矿权上的漏洞

煤炭资源配置和矿权是实现煤炭行业整合的关键要素,当前我国煤炭行业的矿权管理混乱,这是因为我国煤炭资源经历了个人承包开采的阶段,同时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并没有带动煤炭行业的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依然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再加上高额的利润市场刺激,从而造成了我国堤防煤炭资源矿权管理混乱,这就对小煤矿的整合带来了极大的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我国相继出台了煤炭矿权管理条例,但是煤炭矿权管理在转移过程中依然存在着政策缺失的现象,从而影响了我国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

首先我国煤炭行业内存在着严重的“跑马圈地”现象,国家低价转让的煤炭探矿权被少数人利用,从而获得了超过探矿权规定的煤炭量,从而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损失。针对这一现象国家逐渐强化了矿权的管理,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当煤炭矿的勘探程度不能满足配置矿权时,就会造成国有矿权被其他的企业买走,从而使得煤炭资源很难统一整合。再者当前我国的矿权管理依然实行分级管理,地方政府和国家存在着煤炭利益冲突,甚至有些地方部门刻意规避煤炭审批权限,造成小煤矿企业的过度开采。

2.2整合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

煤矿整合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涵盖不全的现象,一些模糊的法律条款就会被部分矿主钻空子,从而影响了整合政策的执行力度。再者国家对于小煤矿关停整合的标准并没有进行细化规定,一些存在安全性问题的小煤矿无法进行科学的界定,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参考标注,整合工作迟迟无法开展。当前我国小煤矿整合主要是国有大煤矿整合小煤矿,但是对于不在同一区域的煤矿,其煤层资源赋存条件的差异性较大,同时小煤矿之间也缺乏统一的技术体系,资产合并方式难以统一。此外则是小煤矿整合后的验收权值得商榷,地方政府的煤炭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利益纠纷,在整合过程中不能做到公正客观,给煤矿整合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阻力。

2.3 整合执法中执行力较差

小煤矿的整合是煤矿行业的发展趋势,煤矿管理方式以及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混乱是造成煤矿矿难发生较多,尤其是地方政府在煤矿整合中责任缺失,这是因为地方政府和小煤矿主之间存在着利益纠纷,因此对于现行整合政策的执行力较差。在很多地方,虽然政府三令五申要消除矿难的发生,但是矿难依然发生,而管理部门在监管方面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小煤矿整合工作陷入了停顿。

3 小煤矿整合工作政策调整与规范管理策略

3.1国家政策调整策略

对小煤矿整合工作中亟待解决的政策调整和规范管理,政府要从各个部门的调整入手,首先是从国土部门的资源配置入手,彻底杜绝小煤矿产业的出现,对于取得上层煤矿权的,也要杜绝小煤矿的介入,从而整合煤炭资源配置在国有煤矿内,保证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再者是对针对大矿同一煤层的资源,要作为国有煤矿的后续储备资源,政府部门要发挥其市场调控作用,合理控制煤炭市场的发展,同时加强煤矿权的转让管理,对不经过合法程序获取的煤矿权,一律收回重新分配。其次是对勘查阶段的政策调整,要按照勘查条件、水文状况等参数来合理配置区块资源,并根据其赋存条件进行分级管理,对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煤炭资源,可以作为国家的战略储备资源进行保存。此外对国有矿区内的小矿区进行调整,尤其是复采的小煤矿,要及时进行整合处理,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大矿周围的小煤矿,符合国家要求的要进行依法整合处理。

3.2加强整合工作规范管理

政府在整合工作中应当发挥其规范和强制作用,消除地方政府为了局部利益而造成开发商和政府部门的层层庇护,提高煤炭资源整合的有效性,同时要建立权属严格的监查机构,在小煤矿较多的地区设置资源整合监察处,对整合工作的设计开展进行监管,保证整合工作的阳光透明。再者要加强执法力度,针对整合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于发现的依然运行的小煤矿及时进行停产整顿,并商讨下一步的整合适宜,彻底消除小煤矿运行空间,同时要清理整顿小煤矿,对于没有批复的施工人员,要一律依法关闭,其余的煤炭资源直接有偿转变为国有煤矿。此外要强化国有煤矿的生产能力,对原有的煤矿生产技术进行革新和升级,提高其煤矿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国有煤矿要发挥其技术先进、资金充裕、人员配置和谐的功能,加大资源的产能,完善大矿企业的生产能力,从而减轻国民经济对小煤矿的依赖程度。

4 结语

总之,小煤矿的经营效率较低,而且是事故发生率较高,因此加强小煤矿的整合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小煤矿整合工作现状不容乐观,其政策调整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较多的不足,影响了整合工作的进展,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强小煤矿的整合控制工作,协调整合中的矿权矛盾,同时要提高整合政策调整的科学性,强化政策执行的监督体制,加快小煤矿的整合进程,提高煤炭生产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 王思鹏。小煤矿整合工作亟待政策调整与规范管理[J].中国煤炭,2010(01)

煤矿合同 篇五

关键词:油气;煤;煤层气;勘查开采时序

由于油气、煤及煤层气资源叠置的时空分布和矿业权重叠的空间分布差异较大,单一模式的开采时序难以有效解决整个区域内的开采时序和矿业权重叠矛盾,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时序的确定及矿业权重叠处理是我们需要研究和解新决的重大课题。

一、油气与煤炭资源共生区勘查开采建议

(一)在已投放油气探矿权区域

1、有煤探矿权设置

(1)油气已查明资源储量,煤资源未查明资源储量,应优先设立油气采矿权,先开采油气资源。煤探矿权查明资源储量后,待油气矿产资源开采完成后,再设立煤采矿权。

(2)油气未查明资源储量,煤探矿权已查明资源储量,应先设立煤的采矿权,开采煤资源。油气矿产资源查明后,可同时在该区域内设立油气采矿权,但油气采矿权人应与煤采矿权人签署不干扰勘查开采施工、保障安全生产协议或承诺书。

(3)油气及煤均为未查明资源储量

建立联合勘查机制,由油气探矿权人和煤探矿权人按照重组、联合、股份制或其它形式组成为一个探矿权人,对区域内的矿产资源进行整装勘查,待查明各种矿产资源后,再科学确定开采时序。

2、无煤探矿权的设置

(1)油气已查明资源储量,煤未查明资源储量,优先设立油气采矿权,可以进行煤探矿权的设置。煤煤探矿权

(2)油气未查明资源储量,煤已查明资源储量,可先设立煤的采矿权,煤矿业权主体应与油气探矿权主体签署互不干扰勘查开采施工、保障安全生产作业协议或承诺书。

(3)油气未查明资源储量,煤也未查明资源储量,由油气探矿权人对区域内的油气、煤、煤层气进行整装勘查。油气探矿权人所获得其它矿产资源储量,经评审认定备案后,可按市场价格有偿转让。

3、有煤采矿权设置

对于油气探矿权范围内,有煤的采矿权,油气未查明资源储量,煤采矿权保留,继续开采,但煤资源的采矿权人应向油气探矿权人提供采空区的有关信息。

(二)在未投放油气探矿权区域

1、有煤探矿权

有煤探矿权,担未查明资源储量,保留煤探矿权。如需投放油气探矿权,可试行油气探矿权人与煤探矿权人建立联合勘查,避免重复工作,所获油气成果归油气探矿权人,煤资源成果归煤探矿权人。

2、无煤探矿权

油气探矿权人可试行在没有煤探矿权区域范围内,对煤资源进行综合勘查,所获非油气矿产资源储量经评审认定备案后,所获煤资源的成果资料,可有偿转让。

(三)煤采矿权与油气采矿权重叠区域

不在设置小型(地下开采45万吨/年,露天开采10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采矿权。原有与油气矿业权重叠的小型煤矿,应依法整顿、关闭。煤采矿权与油气采矿权重叠,由于目标层位不同,互不干扰。双方互签保安协议,各自独立开采,煤炭企业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等地面生产设施及地下井筒,应按有关规定预留安全矿柱,应向油气采矿权人提供采空区的有关信息。油气企业对预留安全矿柱所占压的矿产资源,应按压覆矿产资源的市场评估价格,给被占压矿产资源的矿业权人予以经济补偿。

(四)在未投放油气采矿权区域(油气资源储量已查明)

1、有煤的采矿权

煤的采矿权保留。油气采矿权设置时,应保证煤炭开采安全,必须与煤采矿权主体签署互不干扰开采施工、保障安全生产作业协议或承诺书。如确需煤采矿权退出时,应与煤采矿主体协商有关赔偿事项,煤采矿权人同意签署退出协议后,油气采矿权方可占用原煤采矿权范围。

2、有煤的探矿权

在设置油气采矿权时,应充分考虑已有煤探矿权的设置情况,保障煤探矿权的勘查施工不受干扰,与煤探矿权主体签署互不干扰勘查协议。如确需煤探矿权退出时,应与煤探矿权主体协商有关赔偿事项,并签署赔偿协议,按市场评估价格对煤探矿权人予以补

二、煤与煤层气资源共生区勘查开采建议

(一)在已投放煤层气探矿权区

1、有煤的探矿权

煤的探矿权主体应对勘查区范围内的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评价,或由煤层气探矿权主体与煤层气探矿权主体组成联合勘查主体,共同勘查煤层气。当煤层气不具备地面抽采条件时,煤层气探矿权应适时退出,煤层气由煤炭企业综合开采。当煤层气具备地面抽采条件时,应先采气后采煤。

2、无煤的探矿权

国家、省已批准的矿区规划、井田规划应当允许设立煤的矿业权。设立的煤探矿权应当同时对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或与已设煤层气探矿权主体进行联合勘查。当煤层气具备地面抽采条件时,应先采气后采煤。当煤层气不具备地面抽采条件时,煤层气探矿权应适时退出,煤层气由煤炭企业综合开采。

3、有煤的采矿权

煤层气探矿权与煤采矿权重叠,首先应按照先登记的原则进行确权,其次再按照煤层气是否具备规模开发条件进行处理,当煤层气不具备规模开发条件时,应优先考虑煤的开发利用(包括煤层气的综合开发利用),当煤层气具备规模开发条件是,应首先考虑煤层气的优先独立开发利用。

4、无煤的采矿权

在煤层气富集区,不设立煤的采矿权(国家、省已批准的矿区规划、井田规划除外)

(二)在未投放煤层气探矿权区

1、有煤的探矿权

煤的探矿权主体应对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评价。当煤层气具备地面抽采时,应首先抽采煤层气。

2、有煤的采矿权

煤的采矿权人应对煤层气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当煤层气具备地面抽采条件时,应暂停采煤先采气,限制企业直接向大气中排放煤层气。

3、无煤的矿业权

在煤层气富集地区,成立煤层气与煤联合开发公司为矿区唯一主体,登记矿业权,鼓励探采一体化得整装勘查开采。科学确定开采时序,并按时序投放采矿权。

煤矿合同 篇六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明确安全职责,依据xxx《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xxx《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将乙方的安全纳入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3、有检查、指导乙方安全生产的权利和责任。当乙方违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组织制定并实施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救险。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通知事故波及范围内的乙方人员撤离险区,并尽力为乙方抢救伤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在由乙方统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四统一原则,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监督其岗位设置并进行监管。

7、按照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对乙方涉及安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批并备案。

8、对乙方发生的“三违”现象,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9、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10、若发生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安全救护外,还应协助乙方保护事故现场,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关有权参与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严格执行xxx《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3、参加甲方的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一通三防”例会、工程技术人员专题会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参加的安全方面的会议。

4、投入工程建设的安全设施要齐全可靠,设备运转要安全完好,安全设施要确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检修制度,并且教育职工爱护矿井安全生产设施。

5、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入井人员应办理入井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负责掘进工作面及其区域内的有关安全设施的建立、使用和维护,并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所必须的通风、供电、运输、压风等生产系统的安全可靠。

8、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9、乙方发现事故隐患和灾害事故时,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

10、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时间;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三违”现象,要有具体的奖罚办法。

12、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及时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三、责任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1)无故经常不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和其他甲方要求参加的安全方面会议的;

(2)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3)未在其负责的区域内建立有关安全设施,并未在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的。

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造成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除限期整改外,并按500~5000元/处进行现金罚款。

3、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对其本人给予100~500元现金罚款,情节严重时,另对其所在项目部处500~2000元现金罚款。

4、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救护,其医疗及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损失,其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标准化检查不达标,甲方不予验收工程,并对施工项目部进行罚款。

四、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解决。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煤矿合同 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作方式

矿井在矿井基建完毕后,由乙方成立项目部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进行整体管理,费用按吨煤单价计算。甲方负责矿井煤炭销售、地方关系协调、对乙方监管。乙方对配套的职工办公、生活、居住等设施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乙方成立项目部文件提交甲方一份。

二、职责范围

乙方组织生产,负责以下内容:井下原煤开采所涉及的掘进、回采的材料费;运输、通风、供电、排水、压风、井上选矸等系统的维修费、配件耗材费;甲方提供设备以外的机械使用费;采面安撤费;巷道维修费;电费;排矸费;通风设施费;办公费;仪器仪表校验费;设备检测费;培训费;保险费;招待费;乙方所辖范围内职工工资。

三、吨煤单价

其中包括安全费元/吨,该款由甲方从月度结算款中扣留,预防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待安全费扣够万元时不再扣留。如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合同终止后两个月内甲方全部返还乙方。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合同到期后两个月内返还扣除处理事故费用所剩金额给乙方,不足

部分乙方补交。

四、合同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开始时间为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五、计量、结算与付款

1、每月26日产量验收。

2、工作面测量采高办法:在工作面人行道,每十米为一个点测量采高,采高为测量点的平均值。

3、当工作面采高发生变化,乙方及时汇报甲方监管人员组织测定,作为计算产量依据。

4、按双方确认的产量进行结算,各煤层根据对应的产量和单价进行计算。

5、验收后次月20日前全额支付乙方结算款。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监督,有权实行采掘、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源等监督管理,及时纠正乙方在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保存矿井应有的证照、批文和图纸、技术资料等与生产有关的资料。向乙方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3)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结算款。

(5)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职工宿舍、食堂、澡堂(更衣箱)、调度会议室、区队会议室、生产库房。

(6)有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7)有权对乙方所辖范围人员进行备案审查权利,对不符合用工要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甲方提供的矿井的设备、设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由于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维护不到位或人为损害的必须赔偿,并给予适当处罚。

(2)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和后勤辅助人员。

(3)严格按照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作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上级部门、驻矿监管人员、集团公司日常检查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5)有合法获取结算款的权利。

(6)承担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7)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施工作业计划、图纸填绘等由乙方及时报送甲方审核。

(8)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9)有按照井田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的义务;

(11)对于甲方提供的生活条件和设施,乙方正常使用,

(12)乙方必须按时发放员工的工资,不得拖欠。

(13)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乙方职工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当发生争议时双方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14)有依约自主施工及组织生产的权利。

(15)经甲方审查备案后,有自主组织、调配人力资源的权利;乙方有独立的生产安排、资金支配、经济分配、人事安排的权力。

(19)矿灯、自救器、劳保用品、瓦检仪、测绘仪器由乙方负责。

七、监督管理

(一)安全监管

1、严格按照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作业。

2、乙方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规定。

3、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危及安全生产时,必须进行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监管

1、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体系,专人负责,严格按相关规定要求施工。

2、乙方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必须通知甲方监管人员,经检查认可后方可继续进行。

3、工程质量达到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争取达到优良,月度工程质量验收若达不到合格,乙方必须对不合格工程进行全部返工处理,如不按时返工,按规定进行处罚。

4、矿井正常生产期间,甲方每月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乙方必须达到山西省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争取达到一级。月度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不到二级,必须按期整改,如不按期整改一次性罚款十万元。

5、乙方严格执行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或甲方批准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支护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需调整支护形式时,双方协商处理。

(三)资源监管

乙方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报甲方,按照甲方调整后作业计划组织生产。

(四)设备监管

1、乙方要爱护设备、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如为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赔偿或维修。

2、乙方要对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检查,出现异常要及时通知甲方监管人员。由于乙方维护检修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施工设备、材料

1、工程施工所用设备、材料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火工品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所购设备、材料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及质检证件,电气设备入井要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符合入井条件的设备、材料不能入井。

3、甲方监管人员有权对乙方所购设备、材料质量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十、安全责任

1、安全方面为乙方全权负责,一切安全事故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均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影响较大,扣除风险抵押金,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安全管理目标:杜绝(消灭)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全年控制在5人以下。轻伤超过指标每1人罚2万元,重伤每1人罚5万元,在月度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合同变更及解除:

如遇下列情况,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合同:

2、被依法征用和收回。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

4、资源枯竭或煤矿无开采价值;

5、被依法关闭。

十二、违约责任: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故终止合同;

(2)未尽到合同义务并给对方造成损失;

(3)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

十三、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出现的纠纷,应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时,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本合同签订地为山西离石。

十四、附则:

1、乙方资质的加章复印件做为合同的附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合同范文 篇八

煤矿技术交易合同书范文一

经由山西朔州平鲁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徐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为合作开采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原五座(西家寨煤矿、白芦煤矿、杏园煤矿、一半岭煤矿、韩左沟煤矿)整合后的煤炭资源,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地开采整合煤矿的煤炭资源,进一步挖掘矿井生产潜能,甲方同意引入乙方成建制的煤矿开采队伍及技术管理人员,以科学的管理理念和经验,先进的开采技术及工艺,利用甲方现有的矿井安全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甲方投资加以改造后,实施该矿井安全生产及管理;乙方同意以科学的管理理念和经验,先进的开采技术及工艺,以井下安全、生产、技术全面管理的方式实施甲方矿井的煤矿开采活动。

第二章 合 作 范 围

一、开采资源的范围及煤层条件

甲方煤矿《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产资源范围、矿产储量。

煤层编号:太原组 4#、9#煤层;

4#煤层平均厚度:7.38m,9#煤层平均厚度:15.09m。

二、安全生产的范围

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的范围:

井口以下煤炭生产的安全管理(不含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原煤生产管理、生产准备、设备维护与小型维修等。

三、双方承担的生产成本范围

(一)甲方:

1、提供符合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的工作和生活场所。

2、无偿提供职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就餐、更衣、洗浴及办公场所,设施以及矿井生产、生活所必备的设备、设施、安全检查仪器、专用工具等。

3、承担矿井所有的税、费以及对外接待等。

4、承担矿井所有的安全生产系统、设备、配件、材料、电力等物化劳动投入。

(二)乙方:

1、负责组织合格的生产队伍及技术、管理人员。

2、承担人工工资、管理费用,各项国家及企业计提费、本企业税费、安全风险费用、交通费、职工福利费。

3、负责工伤、病、亡处理费用。

4、负责人员培训费用及招辞工作费用。

四、工程单价:

1、工作面正常生产之日起,按吨煤20元/吨计价;

2、掘进工程(全煤巷)按1600元/米;

3、巷修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大修、单项工程(含采、掘搬家)

等按定额另行计费;

4、零星工程按180元/工。日。

5、误工补偿按100元/人。日。

6、掘进巷道每遇一个拐点增加补偿费叁万元。

第三章 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计量方式

1、回采:以工作面顺槽皮带核子秤计量为准,双方共同管理司读,读取的数据经双方签字认定,作为结算依据。

2、掘进:以实际进度,经双方共同测量收尺,签字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3、零星及单项工程:以现场会审纪要确定工程量,按定额计算出工数,经双方签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误工及其它补偿按双方认定的时间、定额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甲方于每月10日前,根据上月的回采产量、进尺,分别乘以定额单价;零星工程及单项工程以会审纪要为依据。计算支付乙方的劳务工程款,并一次结清。

2、付款方式: 以结算清单为依据,将结算的工程款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一次全额支付给乙方。

3、乙方若有急需的费用,先由甲方预支,在次月度结算时扣除。

第四章 双方约定

1、煤炭生产经营过程中,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

规,合法生产经营。

2、甲方必须办好矿井生产所必需的合法有效的证照《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及相关上级批文。所有证照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未与乙方商定甲方不得擅自作出有损双方利益的变更,转让、注销等。

3、甲方无偿提供生产、生活、办公设施、设备、更新、物化投入等费用。

4、矿井投入的设备,由乙方负责使用保养、维护。生产过程中需增加的新设备、备件、材料等由乙方提供技术参数和数量,甲方负责购置供应。

5、甲方必须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参数、数量,及时完善所有安全、生产各大系统,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矿井所需的各种设计图纸,技术参数和方案。

7、乙方负责矿井原煤生产的采、掘,准、生产辅助及工作面安装、拆除等工作。

8、2-4-4;2-4-5条款单价为纯工资,不含何任附加、计提及税费。

9、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并承担约定费用。合同签订后,人员进入甲方矿井,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启动资金贰拾万元。

10、回采、掘进期间,如遇断层、褶曲、陷落柱、涌水、老硐等其计量、计价折算系数为:全岩、老硐:1:3;半煤岩:1:2或以公式 Z=B(1+A%) 计算之。式中:

Z——折算后进尺(m)

B——半煤岩巷道进尺米数(m)

A——岩石断面积与巷道断面面之比。

(1)遇到松散,易垮落的构造,增加折算系数1.5;

(2)遇到涌水,其水量大于5m3/h,增加折算系数0.5;

11、在生产过程中,国家法定的假日加班,甲方按国家规定核增加班工资;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产连续时间达到或超过4小时;累计时间达到或超过6小时,政府行为造成的停工且又不能放假离矿的,甲方按照乙方当班实际出勤人数,每人给予约定数量的补偿费;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产责任自负。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矿井的煤炭外运、销售。承担矿井应该交纳的各项税、费,政府摊派、公益性捐赠、对外关系支出和对外招待等事务费用。

2、负责矿井生产需要的地面生产及生活设施的建设、改造及环境保护和治理。

3、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矿内住宿、饮水、照明、取暖、更衣、矿灯、自救器、洗浴、办公设施、治安保卫等生命及财产保障;提供就餐、就医、伤病急救、矿山救护的便利条件。

4、负责本矿周围煤矿的勘察,掌握其采掘动态,以防止威胁本矿的安全生产,并协调好矿井与矿井之间及矿井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5、应积极配合乙方从事日常生产管理及作业活动,矿井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甲方必须与乙方共同全力实施抢救,协助事故处理及善后事宜。

6、及时全面向乙方提供矿井安全生产所需的各类技术资料和地质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周边村庄及村民的各类关系,为矿井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8、有权监督、检查、阻止乙方在采掘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9、负责因开采所影响的土地、村庄、地面塌陷、生态环境破坏的赔偿,地面附着物的征迁等费用。

10、负责矿井设计、采区设计和“一通三防”全面管理工作及地质、测量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做好矿井的生产、技术管理及生产人员的组织。

2、对矿井日常生产、技术管理享有相对独立的权力,对乙方人员享有录用、处罚、辞退的权利。

3、自觉接受甲方对采掘活动的监督,定期向甲方通报安全生产情况,重大特殊事项与甲方协商解决。

4、在矿井生产过程中负责自身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按规定标准承担费用。

5、煤矿生产活动中,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负责生产过程中设备的操作、检查、保养及维护。制定严格的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并执行。

7、在甲方矿井及相关区域以外的地方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地方行政法规,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8、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安全技术教育和政治教育。

9、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

10、自觉履行合同;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根据合同条款,双方各自遵守,任一方违反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均须予以赔偿。

2、甲、乙双方任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3、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及时支付乙方承包生产收入的,超过5天后,甲方每日按欠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4、因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合同继续履行。

5、因一方根本性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合同终止履行。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予以中止或解除,但应提前叁拾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发生不可抗力(如地震等)或重大意外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3)由于一方根本性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4)因国家及产业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5)合同履行中遇到困难,暂时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临时中止;重启履行由双方协商确定。

(6)合同中止或解除 ,须待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款全部支付完毕时方可失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终止情形。

3、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功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其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双方约定的甲方“四证一照”副本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6、本合同正文有效页面共八页,涂改无效。

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山西朔州平鲁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盖章)

企业负责人: ( 签 字 )

乙方:徐州矿业有限公司 ( 盖 章 )

签 字 )

20xx年01月 企业负责人 ( 日

煤矿技术交易合同书范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大银煤矿(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合作开采 大银煤矿煤炭资源进行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第一章 总 则

为合理开采 大银煤矿煤炭资源,全面提升煤矿技术水平,建设质量标准化矿井,实现安全高效,甲乙双方在共同遵循安全第

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矿井安全生产进行管理。乙方以其科学的管理、先进的生产技术及工艺,完成双方约定的生产及安全目标。

第二章 合作范围

一、矿井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及位置:

2、井田面积及生产规模:

3、可采储量及矿井服务年限:

4、企业性质:

5、采矿权人及采矿权证号:

采矿权人:

采矿许可证编号:

二、合作范围:

煤矿原煤生产、安全管理、灾害治理,技术管理及机械化

采掘管理等规范化现代化管理,要求采掘接续正常,达到稳产高产的目的。包括:采、掘、机、运、通、安监及为安全生产服务的相关业务专业及职能部门。

三、双方合作成本范围

(一)甲方负责的成本范围

1、矿井新开拓的巷道、峒室(井巷工程)装备、材料及费用;

2、矿井各系统的改造;

3、矿井大型设备及大型材料的投入;

矿井大型设备指:液压支架、采煤机、转载机、刮板运输机、液压泵站、掘进机、扒装机、皮带运输机、移动变电站、喷浆机、发电机、局扇、大小变压器及相关大型配件(如减速器、电动机、胶带、滚筒等)。各种监控系统(如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计量系统、通讯系统、调度系统、工业监控系统等); 大型材料指:U型钢、工字钢、轨道、矿车、主防尘管路、主排水管道、液压管道、供风、水管道、瓦斯抽放管道、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π粱;75平方(含75平方)以上的电缆、电线;(本项所有管道主项钢管,所用胶管和塑料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负责的成本范围

1、相关安全费用

2、人工工资

3、各种劳动保护及办公用品

4、管理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

5、乙方生产生活范围内所有生活费用、电费;

6、其他费用:

(1)回柱器、锚杆钻机、风镐、煤电钻机、指向仪小型水泵、探放水钻机、采掘工作面的小型综保及开关、火工品费用、木支护材料费用、采煤巷道(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费用(锚索、锚杆、网子、锚固剂)矿灯、自救器;钢丝绳;75平方以下的电线电缆:(信号线、通讯线、遥测线、照明线、放炮监控线等);大小风筒、各种油脂、油枪、大小钻杆、钻头、放炮器、各种接线盒、火工品费用、50m㎡以下液压管、液压枪、井下用的水泥、沙、砖等。

(2)各种设备的维修配件及保养费用;

(3)井上下测量、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等;

(4)各种培训费用、各种劳动及社会保障、保险费、工会费、维修费、服务费、核定费用等。

四、合作费用

(一)生产考核费用

1、考核煤量(吨)=回采工作面月计划量+掘进工作面月计划量(掘进工作面的产量只参加考核,不另外计价)

2、完成合同约定任务吨煤合作费用:

按年度 50万吨,月度 5万吨计算基础单价,吨煤合作费用含税单价炮采50元/吨,机采30元/吨(此费用包括初装和回撤设备费用)。

3、未完成任务时单价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算单价(即:(实际完成任务/计划任务)×吨煤合作费用单价)。

4、掘进头的掘进煤量可作为乙方完成的计划量进行考核,但不结算吨煤合作费用给乙方。甲方只负责U型钢、工字钢支护材料,采用锚网等支护方式时,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5、考核指标以每月有效生产天数不低于二十五天计算(由于自然灾害、瓦斯、地质构造、主要设备事故、政策性停产、停电所影响超过12小时以上的时间可以累积折合为无效生产天数减除相应生产任务)。

(二)技改(按上级业务主管及安监设计部门设计并得到主管部门批准的技改工程)

(三)技改及生产期间掘进、设计利用巷道的改造工程(按上级业务主管及安监设计部门设计并得到主管部门批准的技改工程),甲方只负责U型棚、工字钢、喷浆的材料及人工费用,其他材料及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按以下标准包干支付乙方掘进及巷道改造工程款。

1.主皮带巷、主轨道巷、主回风巷、水仓、硐室:

(1)矿工钢支护:2500元/m。

(2)锚网索支护:2800元/m。(含喷浆工资)

2、采区进、回风顺槽、彻眼(机掘):

(1)矿工钢支护:700元/m。

(2)锚网索支护:1000元/m。

2、采区进、回风顺槽、彻眼(炮掘):

(1)矿工钢支护:950元/m。

(2)锚网索支护:1250元/m。

以上工程单价系根据现场实际结合工程造价测算出的基础数据。

第三章 生产指标及结算方式

一、采煤工作面:

1、采煤生产任务:每年任务 50万吨,每月任务 5万吨(本考核指标根据井下现有实际条件及采掘比例状况测算出的基础数据,待20xx年采掘条件具备150万吨/年生产能力时再按150万吨/年进行考核)。

2、原煤产量以回采工作面的采空体积进行计算,电子称过磅数量作为参考。按采空体积计算时其比例为1:1.3即1立方米折合1.3吨原煤)。

3、若乙方浮煤清扫不干净的,回收率低于95%时,每超过1%甲方按3倍的浮煤进行处罚。丢煤严重时,甲方有权不付合作费用。如经数次指出不改正时,则视乙方为根本性违约(如遇地质条件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从双方合作之日起,每月1日,甲乙双方技术负责人及考核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上月进度,采高以双方每天签字认可的采高加权平均数为准,15日前结算出上月的合作费用,甲方将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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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同时提供应开具给甲方付款的合法票据。

二、掘进工程:

1、掘进进尺任务:保证采掘正常接续制定月掘进计划,月掘进计划必须保证 原煤产量任务的完成。月掘进计划由乙方制定报甲方备案。

2、掘进进尺任务:每月综合掘进米数不低于900米。

3、按合格后的成巷进尺结算,未成巷或巷道不合格,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甲方予以验收结算。

4、乙方必须保证采掘接续正常,如影响采掘接续或未按规定时间掘出巷道(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则视乙方掘进任务未完成,甲方有权按比例扣罚乙方相应费用。(方法同回采方式相同)。

三、巷修工程的工程量:

1、按验收合格后成巷工程计算。

2、如影响生产或未按规定时间套修好,则视乙方巷修未完成任务,甲方有权按比例扣罚乙方相应费用。

四、煤质

甲方对原煤热值进行考核,低位热值(以下简称热值)在4000大卡/千克以下时,无论机采、炮采在原结算单价上减15元/吨结算,4000大卡/千克-4500大卡/千克,原结算单价上减10元/吨结算,4500大卡/千克-5000大卡/千克,在结算单价上减5元

/吨结算,原煤热值为当月每次检测结果的加权平均值。

第四章 双方约定

1、甲方必须乙方进行管理。已方在煤炭安全生产中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部门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2、甲方的各种证件在合作期间,不得随便变更、转移、注销(如因政策原因除外)。

3、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将公司资质、管理队伍资质证书及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等相关复印件壹份交甲方备案,乙方对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必须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生产需要配齐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和各个科室的技术员(采、掘、机、运、通、地质、测量技术员)等管理人员,配齐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特殊工种。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复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培训、复训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根据现有条件,为乙方提供部分办公、生活场所,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甲方根据生产、生活用电需要,负责双回路供电工作。电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人员进驻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好设施、设备的移交手续。合同期内乙方应妥善管理,正确使用,保证设备、机械的服务使用期限。如若服务使用期限不满,造成损坏能修复的修复,不能修复的乙方必须照价赔偿。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管理的设备应完好且符合安全生产设备管理的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7、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程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导致被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和进行处罚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负责。若因政策性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的停工停产,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在矿井改造过程中,相关的单项工程甲乙双发应签订单项工程补充协议,确定相关费用的支付。

9、甲方提供一台客货两用车给乙方使用,使用期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对本部人员严加管理,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教育。若因乙方所属人员与外界发生纠纷或职工内部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在社会上发生违法违纪的行为,由乙方负责交公安机关处理。

11、乙方承担的材料的采购由乙方负责。乙方所采购、提供的设备、配件、材料等必须保证质量,入井的机电设备、配件要有防爆的合格证、矿用安全标志等,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12、乙方必须按质量标准化对矿井进行建设和管理,做好井上下的文明生产,保证矿井符合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要求。

13、甲方的监管人员下井例行检查时,乙方必须派相应级别的管理人员陪同检查,以便落实、解决问题。

14、乙方必须派管理负责人及相应管理人员参加大银煤矿每月一次专门组织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以便落实上级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及时解决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

15、甲方的收尺人员采取定期(每10天验收一次)和不定期收尺,每次收尺时,乙方必须派专人参加,确保收尺的真实、可靠性。

16、回收巷道时,U型钢、工字钢必须全数回收,严禁丢失,如丢失按原价赔偿。

17、为节约煤矿资源,煤层厚度为0.7m及0.7m以上的煤层,乙方必须进行开采。根据开采难度,煤层平均厚度在1.2m以下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合作单价。

18、乙方必须按矿井质量标准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煤矿被停产或关闭的,一切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9、掘进巷道一律采用锚网索支护(支护规格及要求在设计中规定,且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双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如遇地质构造变化、过老巷、顶板破碎难以控制时,经甲方签字同意后可使用架棚支护,一旦地质天剑好转,围岩正常后,乙方必须立即回复锚网索支护,钢棚支护不能超过总长30﹪,否则多出部分支护材料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矿技术交易合同书范文三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的********煤矿(以下简称********煤矿)剩余未开采井田约470亩,因金融危机现无力展开征地、拆迁、道路、工程施工等工作,引入合作方(乙方),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就常青煤矿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作协议,内容如下:

一、出资额及付款方式

1、出资额

乙方出资人民币伍仟叁佰万元整(小写¥5300万元),其中用于煤矿征地拆迁费用贰仟叁佰万元整(小写¥2300万元),道路改建费用柒佰万元(小写¥700万元),复垦绿化费用捌佰万元整(小写¥800万元),道路整修、临建房屋及其它煤矿设施伍佰万元整(小写¥500万元),土地审批、林业审批费用伍佰万元整(小写¥500万元),煤炭收益款伍佰万元整(小写¥500万元)。

2、付款方式

乙方在合作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付给甲方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万元),煤矿出煤后付给甲方壹仟万元(小写¥1000万元),7月15号付给甲方壹仟叁佰万元(小写¥1300万元)。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煤矿行业所需所有的证件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保证乙方生产销售的正常进行。乙方负责煤矿经营生产、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

2、乙方负责所有土方工程的施工、管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以月结的方式同土方施工方进行结算支付,甲方负责监督施工费用的发放。

3、甲方已收取煤炭收益款伍佰万元整(小写¥500万元),因此所生产出的原煤由乙方自行销售,甲方不再收取任何利润所得。甲乙双方开设共管账户,但必须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由甲方委派,出纳由乙方委派。

4、如因甲方开采手续及采区内一切附着物搬迁补偿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否则应赔偿乙方相应的部分直接损失,其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工导致开采时间延长,所有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将施工管理方案和制度报送甲方审查,没有按照施工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生产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包括因此停矿)。

6、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性停工)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各自承担。

7、工程完工后的绿化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修复旧路、复垦以及排土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计划实施。

8、双方协议内容要严格保密,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组织机构框架,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均登记造册,并且要持证上岗(包括矿长及煤矿开采所需的工作人员证件)。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有疑义,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确认生效。

12、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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