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协议书(优秀4篇)

2023-12-07 09:56:45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次壶知道为您整理了4篇《认购协议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认购协议书 篇一

编号: _______

住宅认购协议书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立约双方于平等、真实、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本认购协议书,对认购协议书或认购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责任,任何一方均完全明白并愿意全部承担。

一、乙方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之位于昌邑市潍河西路与交通街交汇处项目,认购住宅为号楼 单元 层 户,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销售合同面积为准),住宅单价为: 元/平方米;车位号,车位总价为:_ 元;储藏室号,储藏室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销售合同面积为准),储藏

室总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 (¥元),(最终价格以销售合同价格为准)。

二、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

付款时间:

乙方须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携本认购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到位于潍坊昌邑潍河西路159号售楼中心签署《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付清全部房款。如乙方于本认购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未完成签约并付清全部房款,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而无需通知乙方,乙方支付的认购定金不予退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 银行贷款

签约所需资料:

签约当天,乙方需携本认购协议书、身份证原件、申请银行贷款所需全部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签约,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付款时间:

乙方须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位于潍坊昌邑潍河西路159号售楼中心协商签署《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银行要求比例的首付款。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未完成签约,或未支付首付款,或未提供银行贷款所需的全部材料,或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按揭的,或者未办理与签约、付款有关的其它事宜,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而无需另行通知乙方,乙方支付的认购定金不予退还。

三、定金、预付款

本认购协议书生效后,乙方需交纳人民币 伍 万元整, 作为本协议项下的定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齐预计总房款的60%(总房款包括正房、车库、储藏室)。剩余款项在签订《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时按本协议第二条执行。

四、装修条款

文昌花园交房标准为毛坯;贵。和堂1号楼、3号楼由甲方指定装饰公司提供设计方案并统一施工,装修费用计算标准具体如下:

1、为保证房屋设施完好,原则上由甲方统一按照甲方提供样板间标准装修,装修费用为1200元/㎡;

2、如确需个性装修,由甲方指定的装饰公司按乙方要求提供设计方案并统一施工;乙方需预付装修设计及人工等费用100000元,多退少补,材料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四、其他约定:

1、乙方须按照自己所选定的付款方式按期如数交纳全部房款,履行约定义务。

2、乙方不得转让本认购协议书项下的权益,非直系亲属不得更改买受人。

3、本认购协议书应由乙方本人亲自签署;如本人确实不能亲自签署,则须依法委托代理人全权代为办理,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未成年人购买房产的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订;因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签订合同所产生的责任、损失以及不利后果等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双方签订《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甲方有权撤销本认购协议书,在此情况下,甲方除将乙方已付认购定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外,无需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以本认购协议书所载明为准,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甲方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挂号信、特快专递、潍坊地区范围内任一报纸公告等任一方式通知。若乙方联系方式错误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按原联系方式通知后即视为送达,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6、《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本认购协议书自动失效。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均应以双方签署的正式《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为据。

7、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8、本认购协议书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业务代表: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 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为 。乙方须于签定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预购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购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有共用面积),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 %(含)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 日内,加以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值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2、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付款方式见本协议附件二。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直接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 ,银行帐号为。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协议附件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缴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不足部分的相应市场平均价格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协议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 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定金、房价款以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应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本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选订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在未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本协议作为正式有效合同。甲方保证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与乙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书与换签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相同的条款,在换签后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予保留,不得擅自变更已订明条款的内容,本协议所附附件为草案,以最终签定《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为准,如有违反视为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而造成乙方无法换签正式契约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终止后30天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若乙方在甲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后30天内不与甲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乙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甲方自乙方违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交付的房价款,对乙方所交付的购房定金及其利息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后至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交纳。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三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立约双方于平等、真实、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本认购协议书,对认购协议书或认购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责任,任何一方均完全明白并愿意全部承担。

一、乙方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之位于昌邑市潍河西路与交通街交汇处项目,认购住宅为号楼 单元 层 户,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销售合同面积为准),住宅单价为: 元/平方米;车位号,车位总价为: 元;储藏室号,储藏室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销售合同面积为准),储藏室总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 (¥元),(最终价格以销售合同价格为准)。

二、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

付款时间:

乙方须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携本认购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到位于潍坊昌邑潍河西路159号售楼中心签署《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付清全部房款。如乙方于本认购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未完成签约并付清全部房款,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而无需通知乙方,乙方支付的。认购定金不予退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 银行贷款

签约所需资料:

签约当天,乙方需携本认购协议书、身份证原件、申请银行贷款所需全部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签约,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付款时间:

乙方须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位于潍坊昌邑潍河西路159号售楼中心协商签署《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银行要求比例的首付款。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未完成签约,或未支付首付款,或未提供银行贷款所需的全部材料,或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按揭的,或者未办理与签约、付款有关的其它事宜,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而无需另行通知乙方,乙方支付的认购定金不予退还。

三、定金、预付款

本认购协议书生效后,乙方需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本协议项下的定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齐预计总房款的60%(总房款包括正房、车库、储藏室)。剩余款项在签订《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时按本协议第二条执行。

四、装修条款

文昌花园交房标准为毛坯;贵。和堂1号楼、3号楼由甲方指定装饰公司提供设计方案并统一施工,装修费用计算标准具体如下:

1、为保证房屋设施完好,原则上由甲方统一按照甲方提供样板间标准装修,装修费用为1200元/㎡;

2、如确需个性装修,由甲方指定的装饰公司按乙方要求提供设计方案并统一施工;乙方需预付装修设计及人工等费用100000元,多退少补,材料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五、其他约定:

1、乙方须按照自己所选定的付款方式按期如数交纳全部房款,履行约定义务。

2、乙方不得转让本认购协议书项下的权益,非直系亲属不得更改买受人。

3、本认购协议书应由乙方本人亲自签署;如本人确实不能亲自签署,则须依法委托代理人全权代为办理,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未成年人购买房产的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订;因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签订合同所产生的责任、损失以及不利后果等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双方签订《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甲方有权撤销本认购协议书,在此情况下,甲方除将乙方已付认购定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外,无需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以本认购协议书所载明为准,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甲方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挂号信、特快专递、潍坊地区范围内任一报纸公告等任一方式通知。若乙方联系方式错误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按原联系方式通知后即视为送达,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6、《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本认购协议书自动失效。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均应以双方签署的正式《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为据。

7、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8、本认购协议书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业务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认购协议书 篇四

认购协议书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之前,特

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______楼盘______楼______号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暂定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将乙方所购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需缴纳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五条:乙方采取第____种______付款方式付款,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定金_______万元,签订认购书。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剩余______%楼款(含定金)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3)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剩余______%楼款。 2.银行按揭

1)交付定金________万元,签订认购书。

2)签订认购书7天内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________%的楼款(含定金),并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3)剩余______%的余款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签订按揭合同。

第六条: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条款,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之办法按期付款,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协议认购书;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乙方所交之定金______万元不予退还;因乙方延期付款所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指定日期与甲方签署国土局统一音质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所有条款均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准。

3.甲乙双方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后本认购书自行失效。

4.本人购书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5.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开发商):乙方(认购方):

项目名称:身份证号:项目地址:居住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乙方自愿预约与甲方签署购买商品房 一期栋单元楼号 商品住在房屋的《重庆市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元/平方米;

第三条:优惠内容:以单价为基准计算:(一次性付款(非首套)%* (九五折)95%-(优惠).00)

上述优惠均在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当天在总房款中直接扣除,然后换算成交价。

第四条: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第五条: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须在7 日内,持本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到甲方销售中心,按甲方在房屋交易管理机关备案并公示出的合同条款及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对此相关合同条款已充分知悉并理解),签署上述预约购买之房屋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应向甲方指定的贷款银行申请贷款;乙方的贷款申请能否获批,由贷款银行决定。

第七条:乙方在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须由甲方代收代缴的`因乙方购房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第八条: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而未按本协议约定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本协议自动解除且甲方不另通知乙方,甲方不再为乙方保留认购之房屋,乙方以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且不再享受任何优惠。

第九条:甲乙双方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除非本协议或将来签署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明确约定的,该房屋的广告宣传品的文字、图片等均不作为签署本协议之前提或合同约定。

第十条: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甲方按定金的双倍向乙方返还。

第十一条:乙方若更改联系地址或电话,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认购协议书最终解释权归重庆恒诺赛鑫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签章):重庆恒诺赛鑫投资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乙方(签章):

案场经理:委托代理人:

现场收银: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以上就是壶知道为大家带来的4篇《认购协议书》,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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