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最新9篇)

2023-02-24 17:14:36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虎知道的小编为您带来的9篇《实践合同》,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最常见的实践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实践协议书。

一、实践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实践岗位:配教。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实践岗位,保证实践人员开展工作的秩序和环境。

2、免费提供食宿。

3、配合第三方加强对实践人员的管理,完成实践任务,达到实践效果;第三方实践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按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

4、为实践人员提供生活补助,45天补助800元,实践结束时,据实一次结清。

5、为实践人员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与实践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指定的工作岗位进行实践,不能擅自调整。

2、积极参与甲方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年轻人优势,为甲方发展壮大献计献策。

3、实践人员在实践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发生异议,须通过沟通协商解决,不能采用任何过激行为,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当事人负全责。

6、乙方若有特殊事情需外出,务必提出申请并经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实践人员。

2、协调督促甲乙双方按协议进行合作事宜。

六、实践结束后,经过甲乙双方双向选择,签订正式用工合同。乙方基本工资不低于1200元/月,福利、奖金另计。

七、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叁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实践合同的优秀模板 篇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百分之三。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30日,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如实际借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机动车一辆(车辆型号: 车牌号: )以及房屋一套(具体位置 )。作为借款抵押品。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有权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及处置所有抵押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清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实践合同 篇三

一、 什么是实践合同,哪些合同是实践合同?

二、 什么是要式合同,哪些合同是要式合同?

三、 什么是从合同,哪些合同是从合同?

四、 哪些合同是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

五、 什么是要约,要约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六、 什么是承诺,承诺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七、 承诺的生效,撤回与撤销

八、 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九、 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十、 合同的效力分哪几种

十一、 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哪些情形下合同可撤销? 十二、 无效合同怎么处理,可撤销合同怎么处理? 十三、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 十四、 如何行使代位权,如何行使撤销权?

十五、 什么是违约责任?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如何适用?

十六、 哪些是约定担保,哪些是法定担保?

十七、 什么是保证担保,什么是反担保?

十八、 抵押合同何时成立。抵押权何时生效:

十九、 质押合同何时成立。质押权何时生效:

二十、 留置权如何行使?

二十一、 比较不可抗力和情势变迁

质押合同及抵押合同中合同成立与生效的问题

抵押合同什么情况下合同会成立会生效什么情况下不会成立和生效

两者有什么区别有什么不同有什么关联起到什么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两种合同都是在双方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一般就是合同签订之时起生效。只不过你的问题可能是要问:质押权什么时候成立生效或者什么情况下不成立生效?抵押权什么时候成立生效或者什么情况下不成立生效?

1、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物权法212条)那也就是说不交付就不生效。

2、抵押权分情况:(1)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动产抵押不登记不生效。

(2)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或者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中的船舶、航空器,或者浮动抵押,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些东西不登记仍然生效,只是不能取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另外一个以登记为生效或者对抗要件。

实践合同大概有哪些内容 篇四

(一)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即定金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需现实交付该定金。如果仅有设立定金的合意,而缺乏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合同不能成立,定金之债亦不产生。《担保法》第90条后段关于“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关于“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的规定,可以视为承认了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 定金合同除具有要物性的特征外,还具备下列基本特征:第一,从属性,其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外,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亦无效(《担保法》第5条第1款后段);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第二,要式性,即原则上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就借款合同而言,我国《合同法》严格区分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并分别做了不同规定。其中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系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系实践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还具备下列基本特征:第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时,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合同法》第221条);第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自然人借款的利息受到严格限制,《合同法》第211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第28条、第29条等对此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

(三)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交付标的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寄存人或者寄托人,为寄存人保管物品的人称为保管人或者受寄人。保管合同相对于承揽合同、借用合同、租赁合同而言的主要特征在于保管人不得使用保管物,而且保管合同关系下并不发生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保管合同与运输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保管合同的唯一目的是标的物的保管。保管合同原则上为要物合同。就此,《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交付,不限于现实交付,也包括简易交付。至于保管合同中的交付能否包括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学界存在分歧。(1)主张保管合同不得因占有改定而成立的观点认为,在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嗣后为买受人保管标的物的场合,这种类型的占有改定,仅为出卖人使买受人因此而取得间接占有以代交付,从而以此履行出卖人交付买卖物的义务而已,至于买受人和出卖人再成立保管合同,实际上是依据简易交付的方法而进行的,系同时发生,不易辨别。所以,不宜赞同保管合同因占有改定而成立的观点。此外,在甲拟将其车交由乙保管,但又与乙约定,由甲占有该车而使乙取得对车的间接占有的情形中,显然无成立保管合同的实益。(2)主张保管合同不得因指示交付而成立的观点认为,因为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人须现实的占有保管物,且原则上不得由第三人代为保管(《合同法》第371条前段),因而依指示交付原则上不能成立保管合同,除非经寄托人同意,使第三人代为继续保管,可以例外地成立保管合同。

(四)借用合同借用合同,又称“使用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在我国,借用合同历史悠久,在民间是一种互通有无的重要形式,同时还具有发挥物的使用价值的效用。我国《合同法》并未明文规定借用合同,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6条、第127条对此类合同作出了规定,故其应属于特别法上的有名合同的类型。通说认为,借用合同系实践合同,原因还是在于其无偿性的特点。出借人之所以愿意无偿将物借予借用人,往往出于出借人的好意或施惠,因此借用合同道德色彩浓厚,多存在于友人、亲戚等具有特定关系之人中。因此,在出借人将标的物交付给借用人,并使其与借用人成立借用关系之意思能够从客观上予以明确认定之前,法律不宜过度介入,使借用人得依法律之规定强制出借人交付其标的物。

最常见的实践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有效期:

自20__年07月15日至20__年8月31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合同期满前半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为CAD绘图员,乙方按时处理甲方公司及领导所授任务。上班时间采用弹性方式,每周日休息一天。

第三条:工资标准、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1800元人民币。工资满一个月结算一次,其他按合同到期一起结算。如有违约,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赔偿。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的任务布置,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2、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工资与提成,保证乙方在职期间的人身安全,乙方如因工意外损伤,甲方因按国家劳动法条列支付相应医疗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提起请假,休假等相关事宜。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赔偿对方。

3、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按法律规定,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本合同于20__年07月__日签订于___________

实践合同 篇六

用人单位需充分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避免在实践中违法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比如:小张与公司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3500元。这就是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的案例。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本案中小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因此,小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假如该试用期已经履行了5个月,则用人单位应当从第3个月开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标准支付小张赔偿金10,500元(3500元×3个月),该赔偿金不包含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15,000元(3000元×5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的,视为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3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则应当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

(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与约定的试用期相同的,均为违法约定试用期。

大学社会实践合同范本精选 篇七

中国30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功,其最基本的经验非思想解放莫属,而思想解放的核心就是牢牢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理念。正是从这一理念出发,30年来,任何一项重大改革几乎都是以争论开始,以改革——总结——再改革为进程,以不争论为原则。

同 样,在建立法治社会这个深化改革的重头戏上,也必须尊重实践第一的原则,以实践作为检验立法合理性的惟一正确标准。不管立法的过程是多么的完善,立法的理念是多么的先进,一个法律的合理性事先是很难判断的,它必须由执法、司法、审判这一完整的法治过程以及该立法对经济社会的实际影响来检验。它是否达到了最初立法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最终还要由社会经济的发展来判断。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稻葵认为,对于目前争议较大的《劳动合同法》,理念性的讨论和评判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及时观察和总结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要关注基层经济体在执行中可能产生的条文性而非实质性执行的现象,通过实践的反馈对该法进行检验、修改和完善。

实施《劳动合同法》的三种可能情形

记者:20__年6月26日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于20__年1月1日开始施行了,一时争论纷纭。对此您有何看法?

李稻葵: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发点非常清楚,即缓解中国经济发展中两个比较突出的矛盾:其一,一些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没有得到保证,没有获得“体面劳动”的基本保障。这既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也阻碍了民族人口素质的提高,长远看削弱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其二,由于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力,人为地压低了用工成本,导致中国在某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出现了短期的、不合理的国际竞争力,这种国际竞争力是建立在低工资、低劳动保护的前提下,它难以维持,也是经济失衡的重要原因。

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引出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基本符合中国国情,可以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同时推动企业合理用工和产业升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过于超前,一些具体的规定过于生硬,对于劳动者的保护规定得较死,限制了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合理使用劳动力的自由度,从而将削弱中国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而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平稳运行。

记者:那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到底会对中国经济带来什么影响?

李稻葵:可以预计,在未来一到两年的时间里,有三种可能的后果出现。

第一种可能的后果是《劳动合同法》不仅得到了实质性的执行,而且执法的后果基本与立法目标一致: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又促进了企业的转型升级,改善了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均衡性和可持续性。这当然是最好的结果。

第二种可能的情形是《劳动合同法》仅仅停留于条文性的执行,而非实质性执行,即,一些重要的条文在现实中尽管得到了按字面理解的执行,但用工企业通过变通的方式化解了有关条文的实际约束力,因此对于实际经济的作用比较有限,这意味着立法的目的和精神没有完全达到。

第三种可能的情形是《劳动合同法》得到了实质性的执行,但执行的后果与立法的初衷相去甚远。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大规模签订制定以后,对相当多的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使社会用工成本有较大上升,企业的竞争力下降,导致了整体物价水平的上升和中国新创造就业数量的下降,造成了老的企业比较大规模的裁减职工,对整体经济的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仔细研究《劳动合同法》的条文,结合当前中国经济中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以上三种情形中,第一、二种最可能出现,第三种出现的可能性不是太大。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不会造成中国经济增长大规模的下滑。究其原因,要从法律条文的本质和中国经济的特殊情况来分析。

法律的总结与修订

记者:这次的《劳动合同法》在很多条文上相对具体,这是否有利于新《劳动合同法》得到实质性的执行,而且执法的后果基本与立法目标相一致?

李稻葵: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现代产权理论的鼻祖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从经济学的角度系统研究过法律的基本特性。他反复强调,任何的法律条文都不可能是完备的,同理,任何合同也不可能是完备的。也就是说,任何的法律条文都会留下事后在执行过程中讨价还价和灵活变通的可能性,因此,实际控制权往往比书面的合同条文更重要。这次的《劳动合同法》尽管在很多条文上相对具体,尤其是和我国一些其他法律如《中小企业促进法》相比,条款是相当地具体,但它依然给具体执行的自由度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以这个法律中备受关注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例,通常的理解是,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必须给职工这样的合同,而且一旦签订这样的合同,企业不能解雇职工。仔细研究,不难发现《劳动合同法》实际上给出了企业解雇无固定期限职工的一些条件,包括职工不能胜任当前的工作,也包括企业发生了经营转向的情况。

再比如说,对于劳动派遣公司,该法律没有做出特别具体的规定,这就为一些劳动密集性企业留下了一定的灵活用工的空间。此类企业可以与劳动派遣企业签订用工合同;而劳动派遣企业既可以签订非连续的两年以下的短期合同,也可以对雇佣两年以上的工人赋予当地的最低工资。事实上,劳务派遣公司有可能起到最终用工企业与地方政府福利救济部门之间桥梁的作用:有工作的工人得到企业的工资福利,暂时没有工作的工人(此类工人的家庭本来就是低保的对象)得到劳务派遣公司的最低工资,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降低当地企业用工成本,非常有可能出资补助劳动派遣公司,同时由此也完成了当地的低保家庭救济工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对于用工的报酬既不可能也没有做出比较具体的规定,仅提出了集体协商或同工同酬的原则,这就为企业的具体操作留下了灵活度。比如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企业可以按比较低的固定工资签约,而大部分的用工报酬以奖金的形式出现;当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时,奖金可以大幅度下降,这也就化解了固定期限合同所造成的高成本,当然也没有起到保护劳工权益的作用。

最为重要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地方政府负责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用奥利弗哈特产权理论的术语来说,地方政府是最终控制权或剩余控制权的所有者。由于上述原因,劳动合同一定是不完备的,这就意味着最终控制权或剩余控制权的所有者的作用极大。那么,地方政府的兴趣和利益何在呢?比较明显地,还是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其偏向性将是非常明显的。

总之,《劳动合同法》的执行不大可能出现像许多分析家预测的对中国经济可能造成巨大的负面冲击,其原因是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条文执行而非实质性执行。

记者:如果出现了比较大规模的条文执行而非实质性执行的情形,应该如何回应呢?

李稻葵:一种非常普遍的对策是加大执行力度,投入更多宣传和行政资源,促进该法的执行。这样的对策不一定是最为合理的,因为必须看到非实质性执行的背后深层原因,那一定是贯彻该法蕴含很大的社会成本,而地方政府—企业—职工三方不愿共同承担这样的社会成本,宁可采取非实质性执行这一相对成本较低的方式作为最佳对策。

如果出现了比较大规模的非实质性执行的情形,应该是本着尊重执法实践的态度,认真总结法律条文在执行中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著名法学家李曙光教授最近指出,必须尊重实践对法律的批评。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仔细修改相关的条文,使其更具有执行的可行性,更好地实现立法的根本目标。

中国正在走向法治化的道路,法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归宿。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不可能是平稳顺利的,建立法治社会的过程也不可能是完美设计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有其重要的现实问题背景,同时它也不可能是完美的,与其对于一部新法进行理念上的评判,倒不如本着法制的精神尊重立法,不断地观察和总结法律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基层经济体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扭曲,通过执行实践的反馈及不断积累,让实践去评判立法的合理性,形成修改法律的素材,从而修改相关的法律,达到以立法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最高使命。这也许应该是我们对待《劳动合同法》的理性态度。

社会实践合同精选(精选 篇八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实习生: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本着提高自身专业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精神,自愿到甲方单位实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实习要求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本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相应有效证明(如身份证、体检证明等),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证、体检证明等资料有弄虚作假或欺骗甲方之事实,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二条 实习期限及地点

1、实习期限:

(1)实习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如实习期满后,即使乙方已领取毕业证书,则甲方也无义务必须录用其为正式员工。如实习结束,经双方协商愿意建立劳动关系的,则甲方将在各候选人条件同等时优先录用乙方为正式员工。

2、实习地点:_________。

第三条 实习岗位及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客观情况并结合乙方的专业知识和个人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在不同或同一实习部门进行实习,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实习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同意甲方和实习部门可根据工作(研发岗位)需要或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变动乙方的实习岗位。

3、乙方承诺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同意认真、主动、及时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和任务。

4、乙方工作时间按实习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实习部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乙方将获得调休或加班工资,乙方应积极配合实习部门安排的加班工作。如乙方因工作需要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公司规定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加班,未经审批确认的,不视为加班、亦不得作为调休依据。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安全责任、工作注意事项等。

风险告知:劳动安全培训是指用人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尤其是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对于相关技术类专业的实习生,务必经过岗前培训之后才能上岗。

(2)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调配乙方从事不同的实习岗位;如乙方由于个人能力和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的实习活动,或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乙方实习活动并解除本协议。

(3)结合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的机会,并委派有关人员进行指导。

(4)实习期结束时,根据需要和现实表现,为乙方提供一份客观公正的实习鉴定。

(5)甲方提供的就业信息及对学生的承诺必须真实并与安置的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合。如乙方体检复查不合格、自身不适应或提供个人虚假资料或被用人单位辞退者、乙方自愿放弃而返回学校者,则其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伤病及事故,甲方应积极组织救治。由于企业原因造成伤害的,甲方应给予必要的补偿,有争议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乙方本人原因造成伤害的,责任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企业实习期间,必须服从甲方企业的管理,认真执行甲方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对于危害自己的劳动条件和被要求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时,可对甲方企业提出疑义、批评、检举和控告;

(3)若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在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4)乙方工作未满7个工作日将不予结算工资

(5)个人承担车费,由公司统一收取单程车费______元(此费用只用于学生出行费用)。

(6)服从公司对岗位进行合理管理与调配。

(7)认真遵守和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上的责任,本人愿承担公司所受经济损失1-5倍的罚款,或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8)工作期间,谨记不迟到、不早退、用心完成分内工作(有特殊事情需请假的,须提前2-3天请假,并说明理由)。不无故旷工或擅离职守。(其中请假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并扣除全勤;旷工一天扣两天基本工资)

第五条 实习报酬

1、甲方依其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实习进行考核评价,乙方按照实习计划或甲方规定完成实习内容的,甲方给予乙方实习补贴,补贴标准为_____元/工作日,补贴发放在实习结束时发放。

2、乙方实习期间因从事实习范围内的工作发生的正常费用,经甲方认可后,可凭票据实报销。

3、在实习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依据《劳动合同》和甲方规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考虑到实习生的实际经济状况,解决实习生的生活困难,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现有资源,给予实习生住宿和生活方面的补贴。

第六条 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实习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将在实习期内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当实习期解除或终止后,该保险自然停止。实习期间,如乙方发生意外事故,该商业保险理赔所获得的费用抵充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费用。

第七条 保密约定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国家秘密和保守甲方的经营技术、生产、财物、人事、业务等商业秘密。经甲方要求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第八条 知识产权

在实习期间,乙方利用甲方生产设备或物质条件所开发的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九条 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如乙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原因,经甲方同意并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与甲方终止实习合同,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有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解除本协议。

3、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者不能胜任实习工作,可向乙方提出解除实习协议,在支付给乙方生活补贴并履行相关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4、如果乙方实习或者工作中不能与同事和睦相处、作风散漫等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并影响到工作的开展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实习期满,实习协议自动解除,如用人单位欲招收乙方为正式工作人员,则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6、其它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可以解除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要以协议期限按规定标准支付工资、劳务实习费和生活补助等,并按______元/人予以就业补偿,负全部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要承担甲方劳务实习费和生活补助等经济损失,并缴纳违约金_________元/人,负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调整或变更乙方的实习岗位。

1、因乙方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

2、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不适宜在原实习岗位继续工作的。

3、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客观情况变化,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在原实习岗位工作的。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的员工手册等相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不可分割、不可分开解释、并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2、针对乙方在甲方处实习问题,乙方承诺其已告知所在学校并已征得学校同意。如因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给所在学校或乙方本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实习生(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实用实践合同 篇九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所在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院系:_________,专业:_________,学生证编号:_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实践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终止。

实践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实践内容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的实践岗位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制度要求执行。

第三条乙方在实践期间,应该听从公司统一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工作时间

第四条乙方实践期间的工作时间参考甲方正式员工标准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五条乙方享有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与劳动条件。五、实践时间和劳动报酬甲方为乙方提供为期_____个月的实践培训,培训期间甲方按照公司规定于___日统一结算报酬。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实践期间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流程、作息时间和工作规范。乙方在甲方考勤制度规定时间之外的各项活动以及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乙方应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若乙方有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给甲方人员造成损伤或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害等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实践,并有权向乙方索赔。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第八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九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十条如乙方连续请假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对甲方工作造成影响者,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八、争议处理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该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

九、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确认本协议首部的个人信息为其目前真实的信息,有信息变更需在一周内通知乙方进行变更。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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