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9篇

2024-04-05 00:49:26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以下是人美心善的小编为大伙儿收集整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9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一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按照国家、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规定,制度本制度。

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的有效办法。

三、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四、矿井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一)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二)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落实。

六、安监处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综合管理,并将其纳入到安全信息管理中,按规定组织好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掌握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情况。安监处每月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1次,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和划分等级,并及时向集团公司、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或有关领导提交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意见。

七、安监处要加强对安全信息工作的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筛选、归类,签发c级事故隐患整改单,参加b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相关部门对a级事故隐患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报。

八、安监处要掌握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度和完成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九、安监处要认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查处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下发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处理不了的隐患要提交主管领导或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坚决防止因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和矛盾上交而贻误问题隐患的处理时机,酿成事故。凡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十、安监处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定期将事故隐患上报安监局。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二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在贯彻集团公司安全方针的同时,参照其它大型洗煤厂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洗选过程中,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的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第一条、职责权限

按照“分工不同、权利不同、责任不同”的原则,洗煤厂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副厂长对厂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第二条、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系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1、A级:难度大,厂部自行解决不了的,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2、B级: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厂部解决的隐患;

3、C级:难度不大,由班组即可解决的隐患。

第三条、事故隐患确认与上报

1、厂内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确认隐患等级。按事故级别、类别上报。

2、厂部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级别、类别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监部。

3、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天都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隐瞒不报事故隐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

1、隐患的整改贯彻必须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厂长全面负责,分管副厂长组织各车间、班组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验收落实”的五落实原则。

2、事故隐患确认后,通知隐患所在班组限期整改,直至彻底整改解决。

第五条、事故隐患管理

安委会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并按统一报表的形式归档备查。

第六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

第七条、因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在事故调查时,确认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为强化安全管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提出各类隐患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或处理安全问题时执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_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四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出租汽车公司经理或负责人按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对象及范围应包括:出租汽车等机动车辆及相关装置;管理制度、管理台帐、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和消防设施;以及营运证件等。

三、列入安全检查范围的项目,有专项维护检查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点要害部位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规范及程序。

四、对检查出的隐患,检查人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实行责任人及受检当事人签字制度和隐患整改跟踪排查制度。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作好隐患的跟踪控制工作。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后,应主动向公司汇报,公司应收缴被吊销驾驶员的营运证件并上交管理部门,要教育、督促其不能驾驶车辆。

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台帐”。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必须规范化,保存期不少于3年。

七、对违反本制度及违反本制度造成后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五

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公司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搅拌站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周期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公司领导、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等不定期检查,并形成记录。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芝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我公司每月应各做一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公司办、安全员、部门负责人等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内容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

四、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五、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六、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公司办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公司办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经理,由经理负责协调解决;经理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厅局或政府报告。

4、公司办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减产情况等详细登记、记录。

5、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项目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6、对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公司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结合公司情况,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和检查,及时沟通和掌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进展和动态趋势,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篇六

一、防灭火隐患排查的范围

煤矿井下的工作面、机电设备、各封闭地点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地面主扇风机房、充电室,以及发生火灾后会波及井下的所有区域。

二、防灭火隐患排查的时间

为了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治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每月由防灭火隐患排查科室组织成员于5日、15日、25日对我公司上、下所有可能发生火灾的地点进行全方位隐患大排查。

三、防灭火隐患排查的内容

1、查井下消防器材的配备数量、质量,以及存放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井下火工品管理是否到位。

3、查井下爆破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查井下电气设备是否有失爆现象。

5、查井下是否存在不安全的“三违”现象。

6、查矿井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以及矿井防火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矿井通风系统的完好情况。

7、要从各个方面,不留死角全面彻底的进行排查。

四、防灭火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1、要确实加大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从地面、井下、外因、内因各方面进行预防。

2、严格遵守有关防火的规程制度,积极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建设过程中加大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做好防火技术措施的准备工作。

3、要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放炮引火和电器引火,确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定人员,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申请隐患治理办公室组织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消号。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严格落实,确实保证矿井不发生火灾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 的

为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使隐患发现及时,治理到位,确保隐患不发展成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区域。

三、引用文件

3.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术语定义

五、职 责

5.1、本规定由公司安检部制定。

5.2、安检部对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5.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六、要 求

6.1、公司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生产。

6.2、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措施、定责任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公司必须保证隐患治理所需人员和经费。

6.3、公司应设置重大隐患治理台账。生产车间、班组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隐患要及时治理,并登记。如该隐患治理超出其能力范围,要及时上报,并登记。如该隐患不排除,危及人身安全及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应立即采取停机等措施,事后再向有关人员报告。

6.4、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有效的防控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6.5、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要求,承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责任。

6.6、公司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治理。

6.7、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并根据其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6.8、公司应对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的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管。

6.9、公司安环部应每季度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车间应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时行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公司安环部。

6.10、在治理事故隐患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七、记 录

7.1《鸿飞药业有限公司隐患台账》

7.2《鸿飞药业有限公司隐患整改通知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篇八

为认真吸取事故和我县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县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建设战线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经过排查推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资料及整治措施

(一)主要资料

以重点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及地下工程为重点,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资料为:

1、地下管线保护情景。所有挖掘施工作业是否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包括电网线、水网线、燃气管网线等)的分布情景,是否同燃气集团公司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是否管线保护措施。

2、质量安全受监登记情景。建设工程是否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否依法纳入监管程序。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景。如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4、临时用电使用情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贴合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景。“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景。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整治措施

1、对未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签订保护协议后方可施工;对未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0.00以上的工程,限期3天补办燃气管网保护协议,逾期不办的,一律停工改正。

2、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2-6项问题的工程,一律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须经区安监站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严处罚。

三、排查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自__年__月__日开始至__月__日结束。排查工作应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同开展,由区安监站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各街道城建办(科)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未输报建手续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月日前报区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排查工作资料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职责人员,严肃追究职责。

(六)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我局将从重处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九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综治专干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针对寄宿制学校或中午有学生午休学校)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反映。

4、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5、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6、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由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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