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班主任推荐材料(通用6篇)

2024-02-16 19:03:59

每一个学生就是一颗颗希望的种子,我用爱心去浇灌,用智慧去耕耘,坚定而从容地迎接麦子成熟的芬芳。以下是美丽的编辑给大伙儿收集的优秀班主任推荐材料(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秀班主任推荐材料范文 篇一

每学年度评选表彰一次(教师节),表彰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岗正式教职工。

二、评选表彰项目

学校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三、评选表彰名额

按本学年在岗正式教职工的25%确定名额评选表彰。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者。

2.违治安综合治理者。

3.有旷工(课)、旷会者。

4.全年累计病假达3个月以上或事假达1个月者。

5.工作中有重大责任事故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二)优秀班主任: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下列一些条件:

1、班主任“五到”出勤率高。

2、所管班级无违法及重大违纪事件,无重大责任事故。

3、在班级量化管理评比中,所管班得分较高。

4、班风班纪好,学风正,综合考试成绩好。

5、所在班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6、善于做好所在班科任教师的联系协调工作,班主任的核心作用发挥得较好。

(三)优秀教师: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下列一些条件:

1、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在师生中口碑好。

2、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常规检查优良,教学效果好。

3、积极参与教研、教改并取得较好成绩。

4、教学出勤率高。

(四)先进工作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下列一些条件:

1、遵章守纪,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2、团结协作,教职工评价高。

3、出勤率高,有工作主动性,有奉献精神。

4、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立足本职服务育人,师生评价高。

五、评选方法程序

优秀班主任推荐材料范文 篇二

一、表彰对象

表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90名(名额分配参照各校教师数,本着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国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教学一线工作,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教学理念先进,在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走在前列。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近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并在班级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没有出现过学生安全事故,班集体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班风正、学风浓。

三、表彰办法

县教育局印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1、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县教育局股室负责人组成。

2、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在评选推荐人选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规范程序,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推荐,公正评选,真正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推荐和评选要注重向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注重推荐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注重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4、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守纪律,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不予评选。

5、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教师均不能参评。

6、各学校推荐“优秀教师”对象须填写《推荐评审表》并予以公示。

五、申报材料

优秀班主任推荐材料 篇三

根据《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经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2019年教师节表彰评选项目如下:

(一)个人奖项(7项)

蔡田碹珠优秀教师(10人)、禹之谟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教学优秀奖(20人)、优秀班主任奖(10人)、科研优秀奖(10人)、管理服务优秀奖(10人)、对外援助贡献奖。

(二)集体奖项(4项)

优秀年级组(数量不限)、优秀教研组(5个)、优秀备课组(11个)、优秀处室(1个)。

(三)非常设奖项(1项)

“特别贡献奖”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动议。

说明:学校另行制订《2019年工作质量奖励评选方案》,就《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中的“专项奖”(即: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教育教学竞赛奖、科研成果奖)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奖励时间为11月份。

二、评选工作要求

1. 评选原则:坚持申报、推荐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

2. 严格评审,分层把关。在评选推荐人选时,按照《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所列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民主评选,公正推荐。

3. 推荐评选过程中,各部门须负责审核相关申请或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向工作实绩突出的教职工倾斜。并以表格形式汇总提交初评结论,注明推荐人选、推荐理由、推荐项目等。

4. 教研组、年级组、各部门均可书面材料强力推荐特别优秀的人选,列明强力推荐理由,并提交推荐建议,供校长办公会评定奖项。

三、评选申报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奖项 负责部门

9.2 -9.4

个人申报(备课组负责)、教研组、年级组推荐 教学优秀奖 课程与教学处

年级组推荐 优秀班主任奖 学生发展处

部门推荐 科研优秀奖 科研与教师发展处

职员考核工作小组推荐 管理服务优秀(服务优秀)

(管理优秀由校长办公会直接认定) 校办公室

集团校推荐 对外援助贡献奖 集团办

“集体奖”申报 优秀年级组 学生发展处

优秀教研组 课程与教学处

优秀备课组

优秀备课组(仅限学科奥赛备课组) 科技创新处

优秀处室 校办公室

9.5上午 部门初评 教学优秀奖 课程与教学处、科技创新处

优秀教研组 课程与教学处

优秀备课组

优秀备课组(仅限学科奥赛备课组) 科技创新处

优秀班主任奖 学生发展处

优秀年级组

9.5下午 收集整理评奖资料   校办公室

9.6

(周五) 校长办公会审定各奖项   校办公室

校长办公会审定 特别贡献奖

9.9

(周一) 完成各类表彰表格、荣誉证书印制、统计筹备奖励金等   校办公室

财务资产处

校友会

9.10下午 表彰大会   校办公室备注:校级以上个人、集体奖项(学校工作质量奖励办法中包含的奖项除外)纳入年度质量奖励表彰。

湖南师大附中

优秀班主任推荐材料范文 篇四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加强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本着以正面激励为主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二、奖励

第二条:凡一学年内品学兼优,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评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的评选,以班为单位,名额为本班人数的10%(四舍五入,下同;6-7年级为15%)以内;8-9年级优秀团员的评选,以班为单位,10名团员以内,推荐优秀团员2人,10-19名的推荐3人,20-29人的推荐4人,30人以上推荐5人;优秀团干部各班推荐1人。

具体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劳动积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思想品德品定成绩为“优秀”。

2.学习目的正确,学习态度端正,能掌握好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能力较强。各科成绩在b等级以上。

3.认真参加“两操一课”及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锻炼身体,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在b等级以上,体质健康达标。

第三条:对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担任班级或学校学生干部职务(班干部、学生会成员、团支部成员、少先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有先进事迹材料,学年末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每班1个。

第四条:思想品德品定成绩为良好以上,学科成绩都不低于b等级,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给予单项奖励,原则上每班每项报1-2个,但总数控制在30%以内。

1.勤奋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作业规范,成绩优良,能帮助学生。

2.文明礼貌之星。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礼貌待人,说话文明,表现突出。

3.文体活动之星。积极参加和组织班内校内外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4.尊师守纪之星。尊敬师长,虚心接受师长教诲,自觉遵守学校纪律。

5.爱卫劳动之星。主动积极检查督促班内卫生包干区任务的落实,积极自觉做好爱卫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6.关心集体之星。对班级集体活动非常热心,校内外活动认真负责。

7.自主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积极主动,在班级学习小组中主动帮助同学,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8.自信之星。在学习和生活中充满自信,各方面有较大进步。

除学校设置的先进星之外,各班也可另行设置**之星称号,但要在规定比例以内。

第五条:对学有特长,在中心、市、省、全国举办的各学科体育、文艺、科技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专项特长学生奖励。

优秀班主任推荐材料 篇五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劳发〔2010〕514号 关于在全省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特聘

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活动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市工会、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总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省监狱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煤矿企业班组、班组长和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以下简称群监员)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关于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212号)、《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09〕15号)、《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总工发〔2005〕25号)和《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0]74号)的要求,经省煤炭工业厅、省总工会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决定,在全省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简称“争创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不断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完善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制度为保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全省煤矿广泛开展“争创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以煤矿班组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夯实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爱岗敬业、团队和谐、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使其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坚固基石,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争创三优”活动要围绕全省煤炭工业“三个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立足于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科学谋划活动的主要任务、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切实将“争创三优”活动融入企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渗透到班组安全建设的全过程。

(二)突出主线、统筹兼顾。要充分利用“争创三优”活动这一载体,抓住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这条主线,把开展“争创三优”活动与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班组安全建设结合起来;与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各类达标活动结合起来;与强化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提升员工整体素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不断深化。

(三)注重实际、务求实效。“争创三优”活动要紧紧抓住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落实班组长和群监员安全管理责任,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促进班组安全生产建设、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扎实推进“争创三优”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做虚功、不走过场,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省煤炭工业厅、省总工会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全省煤矿 “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统筹协调活动开展的各项工作。

组 长:王守祯 省煤炭工业厅厅长

副组长:王学军 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

韩世敏 省煤炭工业厅副巡视员

王 珍 省总工会纪检组长

梁云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马光生 省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管理处处长

李建廷 省煤炭工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常佃军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冯卫星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处长

贾熙锋 省煤矿工会副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省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管理处,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马光生(兼)

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切实做好计划安排,明确活动的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及时收集意见建议,研究分析问题,加强沟通交流,确保“争创三优”活动扎实推进。

四、评选表彰

(一)细化制定评选办法。为推动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的开展,根据安监总煤行[2010]74号文件精神,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制定了《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法,详见附件1).各地区、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表彰办法,明确评选范围和对象、原则和要求、评选条件和程序、表彰命名、表彰奖励等事项。

(二)组织评审考察推荐。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与全国同步,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要按照评选表彰办法的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评选出的先进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进行评审选拔,按照《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所分配各项表彰名额数量的2倍向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推荐申报,并排出次序,经领导组研究评定后原则上按分配名额进行表彰。

全省向全国班组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的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由领导组办公室从当年表彰的全省优秀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中综合考察,择优选定,提出建议名单,经领导组审议,反馈所在单位后按全国优秀填写相关推荐材料,按规定进行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 “争创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争创三优”活动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减少“三违”、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和造就大批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爱岗敬业、团队和谐、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重要手段,务必要切实增强开展“争创三优”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注重培养典型。在开展“争创三优”活动中要注重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对班组建设相对薄弱的企业重点加强指导;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及时总结出具有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推广,全面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争创特色。要在把握“争创三优”活动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的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立足于不同阶段、不同时间的重点工作,运用不同的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活动效果,突出争创特色,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工具,加大对“争创三优”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导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宣传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促进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按时上报材料。今年是全国和全省“争创三优”活动开展第一年,考察推荐评比时间较紧,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1、各地区、各单位于2010年7月10日前将本级“争创三优”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没有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领导机构,没有制定方案或逾期不报各类推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各地区、各单位于2010年7月10日前将第一次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推荐表各一式6份,经各级签署意见后,附评分细则所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要将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排出次序,并填报《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推荐排序表》(附件3)后,一式2份与推荐表一并上报。

3、全国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第一次评选推荐工作,由于时间较紧,为确保我省能按时上报,各地区、各单位将所推荐的全省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同时按全国煤矿“争创三优”活动推荐表进行填写,并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后,一式6份于7月10日前一同上报,由领导组办公室从中综合考察,择优选定,完善手续,按时上报。

4、正常评选的当年4月30日前向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上报省级优秀推荐材料。

5、正常评选的当年6月30日前向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上报部级优秀推荐材料,确保我省按时上报全国班组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所有报送材料均附电子文档(有关文档可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山西煤炭信息网下载),评选时间、名额分配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67号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管理处

邮 编:030012

联系人:赵一兵 孙占国

电 话:0351-4117102 4117103(传真)

邮 箱:sxmtldyggl@

附件:

1、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2、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xls

3、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推荐名额排序表。xls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山西省总工会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1

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

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评选表彰办法

(试行)

为充分发挥煤矿企业班组、班组长和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以下简称群监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0]74号)要求,全面推进全省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简称“争创三优”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经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省煤矿企业从事生产建设作业,重点是煤矿井下作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

二、评选时间及表彰规模

评选表彰活动从2010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

每次分别评选出优秀安全班组50个,优秀班组长50名,优秀群监员50名;十佳安全班组10个,十佳班组长10名,十佳群监员10名。

三、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推荐评选条件

(一)优秀安全班组评选条件(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0分)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2、班组管理规范有序,有完善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作业场所事故隐患;实行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落实班组安全生产权益,各岗位职责明确落实到人;班组安全信息管理细致准确。

3、现场安全管理扎实有效,班组成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遵章守纪,年度内无“三违”行为。

4、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理论学习,定期组织班组内部培训,班组成员能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业务保安能力强;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在企业组织技术比武中成绩优异;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实践活动,学技术、钻业务、争先进、保安全的氛围浓厚。

5、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班组安全生产在市级或国有煤炭集团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连续三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岗位达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材料消耗完成节能降耗指标。

6、民主管理好,班务公开,班组文化特色鲜明,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形式新颖多样,效果明显,班组成员团结和谐,党员和骨干作用发挥好,班组成员队伍稳定,精神面貌好,团结向上,战斗力和凝聚力强。

(二)优秀班组长评选条件(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0分)

1、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作风务实,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2、责任意识强,注重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并督促落实到位,善于抓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善于学习,业务和安全技能素质过硬,一专多能;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技术革新、管理创新实践、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抓好班组成员岗位技能培训和“师带徒”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队伍素质。

4、履职能力强,劳动组织合理,科学分解落实生产任务,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狠抓节能降耗,生产效益好;狠抓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组织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全面提高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

5、注重班组团队建设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实事求是,民主管理,积极开展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了解和掌握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能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及时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心理因素,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6、带头遵守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在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有效防止事故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7、担任班组长三年(含)以上现职,所带班组年度无“三违”,连续三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优秀群监员评选条件(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0分)

1、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

3、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维护职工利益,有效履行群监员职责,严格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格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按批准的技术措施进行生产,严禁违规作业;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活动记录清楚。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生产任务,积极参加企业群监组织活动,接受群监组织安排的各种培训,业务技能和安全监督能力强。

5、在发现、排除事故隐患,维护班组成员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有效防止事故及制止“三违”行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6、聘任符合《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家〈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担任群监员三年(含)以上现职,年度内无“三违”行动。

为增强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的科学性,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推荐评选条件进行了具体量化,基本分为100分,附加分充分体现突出安全和业务技能,分值最高为10分,具体评分细则见各推荐表。

四、十佳安全班组、十佳班组长和十佳群监员评选条件

(一)十佳安全班组评选条件

十佳安全班组除应具备优秀安全班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学习和创新氛围浓厚,遵章守纪和安全意识强,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严格落实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班组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有创新和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3、班组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含)以上,安全生产指标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连续五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4、班组成员技能全面,班组骨干一专多能,岗位练兵成效显著,评选当年或上一年度在市级(国有煤炭集团)及以上组织的技术比武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二)十佳班组长评选条件

十佳班组长除应具备优秀班组长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进取、作风扎实、技术过硬、管理严格,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善于总结经验,学习创新能力强,对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有创新和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3、贯彻以为人本思想,班组建设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特色鲜明,在全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4、担任班组长五年(含)以上现职,所带班组连续五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十佳群监员评选条件

十佳群监员除应具备优秀群监员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行为,遇有紧急情况敢于命令停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在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方面事迹突出。

2、注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学习,安全素质高,行使安全监督能力强,方法有创新。

3、创造性地发挥群监员职能,对群监组织建设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有突出贡献。

4、担任群监员五年(含)以上现职,期间个人无“三违”行为,所在班组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五、评选推荐程序

(一)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推荐评选程序

1、煤矿企业根据评选条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摸底,择优推荐申报,按隶属关系将推荐材料上报至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国有煤炭集团公司).

2、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国有煤炭集团公司)根据所分配的各项表彰名额数量2倍,会同煤矿企业所在市工会、市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煤矿工会初评后,报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3、由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评审,提出表彰名单,提请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审议确定。

(二)十佳安全班组、十佳班组长和十佳群监员评选程序

1、由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从全省表彰的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中择优综合考察,提出建议名单。

2、将建议名单反馈市级工会、省煤矿工会征求意见,市级工会、省煤矿工会会同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市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分别填报“山西省工人先锋号”和“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报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3、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名单提请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审议确定。

六、表彰命名

(一)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省煤炭工业厅、省总工会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表彰,分别授予“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全省煤矿优秀班组长”、“全省煤矿优秀群监员”、“全省煤矿十佳安全班组”、“全省煤矿十佳班组长”、“全省煤矿十佳群监员”称号,并颁发证书或牌匾,同时获得全国先进的推荐资格。

(二)获得“全省煤矿十佳安全班组”、“全省煤矿十佳班组长”、“全省煤矿十佳群监员”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同时获得“山西省工人先锋号”和“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按照有关程序申报,履行手续。

七、评选工作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禁止人为拔高、造假,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二)评选必须有依据,评分细则所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评选结束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三)推荐的对象必须自下而上产生,要经过公示等民主程序,对公示过程中的举报反映,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提出明确意见。

(四)推荐对象所在煤矿企业评选周期内发生重特大死亡事故;未建立工会和职代会;未推行“五个统一”的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率未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存在非法违法劳动用工行为;劳动关系不和谐,取消企业推荐和参评资格。

(五)申报“山西省工人先锋号”和“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同时参照省总工会有关规定。各市工会要会同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六)各地区、各单位务于评选当年4月30日前完成向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推荐上报的所有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七)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所在企业给予奖励。

附表:

1、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推荐表(封面).doc

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推荐表(表芯).xls

2、全省煤矿优秀班组长推荐表(封面).doc

全省煤矿优秀班组长推荐表(表芯).xls

优秀班主任推荐材料范文 篇六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职教中心全体教职工

推荐名额:4人(班主任2人、一线教师1人,管理人员1人)

二、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和践行《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从教;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明礼诚信,为人师表,廉洁奉献,在社会、家长和师生中有良好的声誉;

4.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善于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在培养和输送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5.热爱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管理与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依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取消本学年评选优秀教师资格:

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②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 ③擅自收费;④歧视差生,体罚学生 ⑤发生过教学事故。

三、推荐办法及指标分配

1、为使评选公平、合理,本次评选采取各处室专业部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的办法进行。

2、各处室专业部推荐候选人指标如下:

处室、专业部推荐指标备注

机电部6班主任4人、任课教师2人

财经部2班主任1人、任课教师1人

建工部4班主任3人、任课教师1人

学前部2班主任1人、任课教师1人

办公室、招生、就业处2管理人员

教务处2管理人员

政教处2管理人员

总务处、培训处2管理人员

3、学校将按评选方法从推荐候选人中确定4名为遵化市优秀教师,没有评为遵化市优秀教师的为校级优秀教师。

四、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本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学校特成立由校长张建国任组长、副校长刘大鹏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五、评选步骤和方法

为让评选公开、公正、公平,本次活动拟采取以下步骤及方法进行:

1、各处室专业部推荐候选人(8月2日):各处室、专业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做好推荐候选人主要事迹介绍准备(每人限时3分钟以内)。

2、组织评选(8月4日):被推荐人述职(限时3分钟),评审小组人员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计票,统一排序,票数前4名为确定人选。

3、公示(8月5日-10日):学校对确定人选在遵化市职教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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