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民意识(通用6篇)

2024-03-16 22:47:32

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本文是编辑帮大家找到的现代公民意识(通用6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民意识教育 篇一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中山528436)

关键词 :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模式;创新

DOI:10.16083/j.cnki.22-1296/g4.2015.07.011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7—0024—02

收稿日期:2015—01—11

作者简介:罗美英(1982— ),女,广东梅州人。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一、公民意识及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内涵

公民意识是指人作为公民而言,在思维上对于公民这一政治身份的反应,也就是公民自身对于政治生活以及政治生活地位的正确认识。我们现在所说的公民意识是指公民的政治主权意识,即主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主权意识。这里的主权意识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指公民主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自身权利意识,其二是指公民主动维护社会良好运转的自身责任意识。这两方面的意识包括了国家、自由、平等以及公德意识。

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的教育,主要是使大学生认同自身的公民身份,使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并且在参与国家社会生活中表现得更加积极主动。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权责意识、国家意识、法治意识、主体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创新意识和生态意识等教育。

二、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主体特征

(一)教育群体个性化强

我国目前的大学生主体大多出生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多为独生子女。伴随着改革开放之后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大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思想特点。他们普遍都十分积极向上,对生活有着很大的热情,对社会充满关爱。并且随着他们的成长以及内心的成熟,他们在为人处事方面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一些观点、看法,表现出了自身的独立和自主,在处理问题时,更喜欢表达自己的意见,在许多情况下都更喜欢自我决策。

(二)内容贴近学生实际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大学生的成长也受到了网络等媒体的影响,这使得新一代的大学生有着很强的接受新兴事物的能力,但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却不强,逐渐导致大学校园中更为盛行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在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过程中,应该将其内容充分与实际需要相结合,要以学生为本,根据学生的思想现状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综合考虑大学生整体和个体的意识状态,因材施教,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并最终改善公民意识现状。

(三)教育形式主要采取高校教育

大学校园是大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大学课堂也成为了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最重要的环节。除了课堂教育之外,社团、学生会等都是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平台。此外,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也在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所以,我们在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培养的过程中,应该紧密结合高校教育、社会教育以及家庭教育三者的不同优势,并且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只有通过全方位的教育,才能加速公民意识建设的进程。

三、大学生公民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文化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生活方式的总和。五千年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文化在历史长河中的积淀更加凸显出中华文明的璀璨。我国的许多传统文化至今仍然有着积极的实践意义。然而,特权思想在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特权思想深入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领域。

(二)缺乏系统化教育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开始逐步重视公民教育。但由于我国目前仍缺乏自始至终的教育理念,政治化和说教化的教育内容太过守旧,致使公民教育活动在校园中进行时没有培养学生的内在自主、自律的人格精神。多数学生在接受培养之后更多地表现为盲目顺从,这种依附人格与当代的民主法制社会格格不入。

(三)受社会发展的影响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由于不具备完整的制度及价值体系的约束,“经济人”太过强调个人的利益,这将导致许多人将利益作为一切事情的出发点和衡量标准。金钱万能和功利主义的思想不断深入人心,将传统的道德观念彻底瓦解,最终使得社会道德失去规范。这种拜金主义的社会大环境对大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表现为许多学生的集体观念淡薄,拜金主义盛行,只愿意享受,而不愿承担责任。

四、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创新培养模式

(一)优化教育内容

要实现对公民意识的培养,一定要通过具体的教育内容来体现,否则将会变成空谈。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也曾开设过相关的公民课和宪法课,这些课程成为了公民教育的媒介,主要向人们讲授公民和国家、权利和义务以及社会关系等。当前的公民教育存在两方面的缺陷,即设计过于宏观和太过重视道德教育,这两点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民教育的进程。所以教育的内容要更加贴近实际,易于操作。在教育过程中,应该更加突出公民的基本常识和公民素养。其中公民素养教育包含了公民意识教育和公民行为教育。公民行为指的是作为公民去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一种技能。

(二)适时适地选择教育方法

教育方法对于完成整个教育过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科学的教育方法对于实现相对复杂的公民教育目标至关重要。在公民教育的过程中,应该摒弃传统的说教和灌输方式,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素养及水平,在各科的教育中渗透公民教育,不断扩大大学生人文教育知识的普及范围。

(三)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由于近代的闭关锁国,造成我国的民主和公民教育一直处于低水平状态,社会的文化氛围中缺乏自由等公民意识。所以,要想使公民教育尽快产生显著效果,就要更加重视政府、社会和学校三者的合作。大学校园是大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大学课堂也成为了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最重要的环节。因此,高校应该积极地建立浓厚的校园文化,引导学生形成自由平等和独立思考的意识,从而创造良好的培养环境。民主与法治要相辅相成,一方面,要不断加快法制建设的速度,制定科学系统的法律体系,从而优化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应该引导舆论导向,使社会中逐步形成弘扬正气、揭露丑恶、优化社会环境的舆论氛围,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四)实施网络对话教育模式

随着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在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中,网络也逐渐占据重要作用。大学生通过网络来了解一些社会信息及政治事件。网络的出现使得公民意识的教育时间和空间不再有大的局限性,也使得知识的传播途径由过去的单一直线关系转变为如今的多元互动。与教室和寝室等现实教育场所相比较,QQ、微博等网络平台中逐渐形成了大学网络社区。在这些社区中,大学生的一系列社会行为有别于真实社会,有着十分大的自由度及自觉性。网络作为公民意识教育的虚拟场所,其对于教育的导向也表现出正反两面。高校在利用网络进行公民意识教育时,应充分考虑其利弊,综合其优势,不断创新教育理念,使教育内容与手段更为丰富,最终加快公民意识教育的进程。

参考文献]

[1]金颜。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6).

[2]敖洁。大学生公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10.

[3]殷永贵,赵志刚,程家国。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2).

公民意识教育 篇二

为了适应中国社会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需求,北京政府决定将建设世界城市作为未来发展的目标定位,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学习和借鉴国际社会开展公民教育的政策、实践及其理念。自2006年以来,北京先后举办了两届青少年公民教育国际论坛,来自20多个国家的代表通过交流研讨就如何有效开展公民教育的问题先后形成了《北京共识》和《北京行动建议》,并且在促进相互理解,分享成功经验,推进有效实践等方面已经产生了良好的影响。第三届青少年公民教育国际论坛,旨在交流各国各地区近年来推进公民教育的创新经验,深入探讨现代社会青少年学生公民教育的相关问题,为促进相互分享与学习,改进各自实践提供有益的对话平台。本报告介绍了近年来北京推进青少年学生公民教育的新探索及新经验,并就与各国开展未来合作提出若干建议。

一、北京推进青少年

公民教育的新探索

北京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全国的教育中心,拥有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和文化资源。近年来,北京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为目标,采取了多种策略推进青少年学生公民教育。

第一,营造青少年学生公民教育的大环境,完善“三位一体”的公民教育机制。

培养合格公民,是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教育责任。为此,北京建立了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三位一体”的公民教育协作机制。一是通过社区教育,加强对成人公民意识和公民行为的引导,构建健康有序的成人社会;二是积极利用大众传媒及家庭-学校合作制度,为中小学生家长提供教育和专业指导;三是创办“社会大课堂”,利用北京丰富的社会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公民意识教育的社会实践活动场所。为了引导家长对青少年学生正确进行公民教育,北京于2008年颁布了《中小学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意见》。如今,中小学校定期举办家长会已形成制度,一些学校还成立了家长教师协会或家长协会,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北京市还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创办了“北京市中小学网上家长学校”,为广大家长提供如何在家庭中提供有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成功经验和专业指导。

第二,创设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青少年学生公民教育中的作用。

与抽象的公民意识相比,校园文化较为感性具体,且与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密切联系。所以,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开展公民教育也是我们的主要实践方式。北京市中小学在校园环境布置、学生社团活动、学校课余生活、校园网络媒体等方面,都努力呈现社会对于良好公民所应具有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要求,宣传良好的公民行为。许多学校都有自己的文化节、艺术节和体育节,通过校训、校歌、校风和班风建设,并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使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中感受自身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我们还将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首都中小学生的文明形象、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制作成宣传挂图,配送到所有中小学校的每一个班级,引领和动员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个学生参与到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上述做法目前已经形成制度,初步形成了校园文化支持公民教育的机制。

第三,通过社会大课堂,为丰富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与实践能力提供实践体验。

在青少年中开展公民教育不仅需要知识学习,更需要有意义的实践体验。北京市教委于2008年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协调组织本地社会、经济、历史、文化、教育、科技等近600家社会资源单位,共同建设成为全市中小学“社会大课堂”,为中小学生提供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的课程基地和实践体验场所。目前在市政府财政支持下,全市已建立100多家市级课程资源基地,市、区县两级开发的资源课程已达数千节,各区县社会大课堂网站相继投入使用并与全市社会大课堂网站实现了并网运行;上千台刷卡机已在首批资源单位安装运行,可以真实记录每位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痕迹”,实现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信息的现代化管理。通过社会大课堂活动,让青少年学生走出校门,在丰富的社会资源环境中开展不同主题的实践体验,从而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实现自身公民价值判断和行为能力的提升。

第四,利用社会重大事件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公民教育。

社会重大事件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公民教育的重要契机和课程资源。近年来,我国发生了雪灾和旱涝灾害、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同时也举办了奥运会和世博会。在这些重大事件中,北京青少年学生积极行动起来,通过爱心捐助、志愿者服务、文明礼仪伴我行等活动,真正懂得了爱心济困、团结互助和国兴我荣的社会价值观和荣辱观,并从中受到深刻的教育。实践表明,积极利用社会重大事件可以成为对于青少年学生进行公民意识培养和社会责任行为能力教育的重要途径。

二、北京推进青少年

公民教育实践的经验

以上是北京市近年来为培养现代公民所开展的一些主要实践探索,在实践中,我们探索出以下经验。

第一,要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关系。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和社会生活是引导青少年获得良好公民意识与行为能力的主要方式。因此,在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同时,要善于利用社会实践这个大课堂为学生提供有意义的社会实践体验;借助网络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还应统筹规划实施有益于青少年公民意识与行为能力发展的社会氛围,以便青少年在连贯一致的社会生活体验中学习参与、负责、奉献,逐步学会承担自己的公民责任。

第二,公民教育既要照顾全面性,又要把握重点性。公民教育涉及青少年发展的各个方面,包含十分广泛的内容,即爱国主义教育、民族传统文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权利义务和法治教育、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技能教育、廉洁教育、社会交往能力教育、生涯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等。但是,就重点性来看,青少年公民教育更加侧重培养个体能够具有参与社会事务,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与行为能力。

第三,既要有全球化视野,又要实现本土化创新。推进以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基础的青少年公民教育,将有助于建立和谐共生、和平发展的社会和世界。一方面要积极学习、汲取国际社会开展公民教育的成功经验和科学认识;另一方面要注意把国际社会公民教育的普遍实践与各国本地的文化传统和实际情况相结合,不断探索和实践有益于本国青少年成长的方式。

三、继续推动青少年

公民教育合作的行动建议

公民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教育实践与研究领域,需要在探索中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为了继续推动青少年学生公民教育的实践探索与国际合作,我们提出如下行动建议。

第一,加强教师培训。面向全体教师开展公民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教师实施公民教育的专业能力。公民教育涉及学校教育各个方面,每一位教师都应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的职责。为此,应当对全体教师开展有关公民教育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培训,使他们领会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公民教育的意义和途径,学习进行公民教育的实际能力。应当利用在职继续教育途径,鼓励教师们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实践案例分析,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在条件成熟之时,在师范教育中增设公民教育课程。

第二,构建课程资源。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构建青少年学生公民教育课程体系,保障公民教育的有效实施。建立以学校课程为主体、社会课程和家庭教育相配合的公民教育课程体系。学校每门课程和校园文化活动都应成为公民教育的平台,建议在中小学中开设作为专门学科课程的公民教育课。继续促进社会教育资源向青少年学生开放,为学生实践体验提供社会大课堂。继续完善学校主导、家长和社区积极参与的新型教育协作制度。

第三,确立公民教育培养目标。继续加强青少年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教育,不断提高未来社会公民的基本道德素养。在公民教育中,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是基础。青少年学生公民教育的目标应该是,培养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关心和参与公共事务和国家建设的公民,具有积极进取和创新品格的公民,也就是培养具有公民意识和自觉的社会责任感,与国家发展和时代进步同呼吸共命运的现代公民。

第四,建设网络公民学习园地。积极应对互联网技术所带来的各种文化观念对青少年的影响,建构青少年学生公民教育的网络家园。互联网技术给青少年学生带来了多元的信息内容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同时也带来了不良信息泛滥和道德约束力降低等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利用网络优质资源,改善青少年学生公民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另一方面要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把互联网给青少年学生带来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公民意识教育 篇三

关键词:公民意识教育;溢出效应;补偿效应;交互效应

我国学界普遍认为,公民意识是一种现代意识,是公民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将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它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包括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参与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

一、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溢出效应

乔治·埃尔斯特认为:“嫉妒对象的界定收到两种机制中的一种的控制。一方面,存在着一种溢出效应(spillovereffect),由于它的作用,嫉妒的习惯往往会蔓延开来。”[1]5同时他在分析托克维尔的政治心理学时,更为形象地谈到了溢出效应,他说:“溢出效应是指,如果一个人在他的生活范围X中遵循一种行为模式P,那么他也会在生活范围Y中遵循P。”[1]184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溢出效应指的是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会对同它相联系的事物产生影响。

(一)公民意识教育对法律建设的溢出效应

我国的公民意识教育包含了法律建设。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是公民意识教育的构成部分,也是法律建设的内在因素。我国的公民意识教育和法律建设是联系的、有共同任务和发展目标。公民意识教育的成效对法律建设有着明显的影响。我国的公民意识教育可以对我国的法律建设产生溢出效应。法律意识的提高仅仅靠法律宣传和制裁是不够的,关键要靠意识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恰好可以充当这一手段。

通过公民意识教育可以提高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的公民身份和地位的心理认同和理性自觉,使公民在对于对自己在国家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上,自觉形成的支配自己社会行为的基本价值观念,从而可以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关系并自觉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出来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权利义务观不可能只存在于人们的内心世界和精神世界,他必定要通过一些的行为表现出来,这些行为也就是我国法律建设所要求的因素。公民意识教育对于法律建设的溢出效应就是在于这一点上,通过教育的手段把本身是人类应该具备的素质内化为人的精神素养,再通过人的有效行为表现为适合且促进社会发展的社会行为。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内化和外化交替作用——公民意识教育对法律建设的溢出效应之实现途径。

(二)公民意识教育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溢出效应

亚里士多德认为民主是大多数人的统治,大多数人参与国家管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也是要实现真正的人民当家做主。公民意识教育就是要实现人们对于自身在于这个社会、国家的身份具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就是要实现人们在社会的主体地位。公民意识教育和民主政治建设是殊途同归的,只不过一个表现在意识形态建设上,一个表现在制度建设上。马克思论述唯物史观时说道:“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2]32我国公民意识教育同样可以对民主政治建设产生溢出效应。

一种意识不是单纯依靠一种行为的影响就形成的,它往往需要的是一系列行为的带动才能形成。进行公民意识教育也是如此,不能只把公民意识教育当成一种独立的实践活动。我们必须把它所培养出来的精神的、心灵的素养辐射到其他相关领域中去。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说:“宗教批判使人摆脱了幻想,使人作为摆脱了幻想、具有理性的人来思想,来行动,来建立自己的现实性;使他能够围绕着自身和自己现实的太阳旋转。宗教只是幻想的太阳,当人还没有开始围绕自身旋转以前,它总是围绕着人而旋转。”[3]11我们的做法是以同我们靠的近的东西为中心,让其他的事物受其影响,共享公民意识教育的成果。

二、公民意识教育的补偿效应

关于“补偿效应”,乔治·埃尔斯特认为:“这种机制所依赖的观念是,在某一领域内不能得到满足的愿望或许需要在其他领域中寻找出口。”[1]187另外,他还举了战争的例子对此进行了例证:“只有当他们的能量正常的、和平的出口被堵塞了,才会转向战争。”[1]189综合这种观点,我

[1] [2] [3]

们可以认为“补偿效应”即是实现该事物的途径受到阻碍时,可以借助其他的方式和途径。我国的公民意识教育之“补偿效应”主要是体现在社会公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上。

(一)社会公德建设对公民意识教育的补偿效应

人们普遍认为的社会公德主要是指:可以反映阶级、民族或社会共同利益的道德。它包括一定社会、一定国家特别提倡和实行的道德要求,甚至还以法律规定的形式,使之得以重视和推行。但狭义层面上的社会公德是指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它是指影响着公共生活的公共秩序、文明礼貌、清洁卫生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我国的社会公德建设主要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和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无论是社会公德之含义还是社会公德建设的内容均包含了公民意识教育的因子。所以当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比较抽象,无法界定的时候,社会公德建设很好的以清新明了的形式和内容为其充当了解释和建设的功能。社会公德建设的内容都是现实生活中经常接触的、贴切的,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所以社会公德建设可以充当实现公民意识教育的载体,对公民意识教育产生一种有效的补偿效应,为公民意识教育开辟新的出路和新的实现方式。

(二)思想政治教育对公民意识教育的补偿效应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比较抽象的社会实践活动,就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已经系统化和典章化。理论界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建立起了学科即思想政治教育学,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工作体制和培育了数量可观的人才。所以对于公民意识教育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它不可企及的优势。“思想政治教育指的是社会或社会群体利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社会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的、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壶知道§www.huzhidao.com 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内容中可以发现它同公民意识教育的共同点,思想政治教育包含了世界观教育、政治观教育、人生观教育、法制观教育、道德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是无法脱离这些框架的。

思想政治教育面对的对象主要是学生尤其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重要目的是为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政治素质。学生是公民意识教育所要塑造的主题之一。共同的对象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对公民意识教育产生补偿效应具有了现实性。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在可能性、可行性以及现实性上都能够成为公民意识教育的载体,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为公民意识教育的实现提供一种有效的补偿。尽管社会公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都可以成为公民意识教育的载体,也可以对其产生补偿效应,但这并不是唯一的方式,公民意识教育也不可以等同于社会公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三、公民意识教育的交互效应

埃尔斯特在《政治心理学》中并没有给出“交互效应”的定义,但做了相关阐述:“有时,我们会问,两个领域是否可以通过一种溢出效应或逐出效应联系起来……以分析性术语来表示,第一种观点主张,通过某种主张学习过程降低参与的直接成本,而后一种观点主张增加机会成本。虽然如此这般描述,两种观点却完全相容,但它们往往会产生不同的政治建议。”这段阐述其主要为表达:两种事物联系在一起可以产生一种相容的效果。

公民意识教育 篇四

青少年学生 公民意识 实效性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公民意识”概念,标志着公民意识正式列入国家政治发展的目标,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重要支撑。2012年11月召开的十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从制度建设的高度提出了权利公平理念,是加强公民意识的深化和细化。因而,培养学生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素质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其参政议政的意识,便成为当前教学中不容忽视的课题。目前,国内有关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三个层次上:第一,从宏观方面谈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性、紧迫性;第二,从实际操作角度谈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方式方法,主要从课程建设以及志愿者服务、班集体建设、班主任等角度出发阐述;第三,网络环境下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问题,大多数人从网络环境下加强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性以及从网络环境新特点角度探讨公民意识培养问题。当下,结合青少年学生的思想特点探讨公民意识培育问题,以及从教育学、心理学等多重视角阐述如何增强当代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还鲜有涉及。

一、青少年学生公民意识的现状

公民意识是公民依据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主人身份的认识,对相应的责、权、利的认知和价值取向。公民意识包括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公德意识等。

1.主体意识与“自我”的性格特点存在差异

主体意识意味着公民摆脱顺民、臣民意识的束缚,以独立的主体身份参与到现代社会公共生活当中,自觉参政议政,共同解决公共利益问题,最终完成和谐社会的建设。主体意识一方面要求独立人格意识,同时要求公民具有参与意识,对国家、社会问题积极参与。青少年学生出生、成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自由、重视个人利益维护的鲜明特色在他们身上打下深深的烙印。与“70后”等比较,他们更加务实、自我,功利性趋向明显。表现在公民意识教育上,较容易接受独立人格意识的引导,参政议政愿望较弱,对于个人及家庭生活以外的事物乃至公共生活,缺乏关注的热情。

2.重视个人权利,责任意识弱化

青少年学生是我国独生子女占据大多数的一代,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对权利的要求、维护和行使关注更多,在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等问题上弱于“70后”等。因而,在对他们进行公民意识教育时,以恰当的方式注重责任意识教育以及国家民族教育是应该注意的内容。

3.公德意识与公德行为相背离

随着公共社会知识、公共精神等观念的增强,青少年学生在思想认知上有较强的公德意识和是非观念,然而实践中违反公德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现象的发生既有社会环境的影响,也说明青少年自身缺乏内在强有力的自我约束力,为人处世常常囿于自身的利益,仅仅考虑自己的得失与需要,而将道德行为与道德认知完全割裂开来。教学中,如何使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紧密联系构成整体,促进学生知行统一是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

二、当前公民意识教育存在的问题

1.公民意识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和教育资源的整合利用

长期以来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侧重于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忽略公民意识教育。把公民意识教育等同于政治教育,在理论教学中公民意识教育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在实际教学中,没有公民意识教育的专门教材。公民意识教育穿插在政治类教材中,公民意识的培养没有整体的教学思路和教学大纲,只能在教学中教师结合个人认识自我把握。第二,在政治教材中,公民意识教育衔接不够,教学内容简单重复,缺乏纵向分层设置的公民教育目标。第三,传统政治教育注重理论灌输,忽视对教育者心灵的滋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训练和道德情操的培养,这一点也体现在公民意识教育问题上。教育的关注点仅停留在对知识点的把握,忽视了知识点以外的能力培养以及习惯养成,这是造成学生知行不一的重要原因。第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自为政,相互分离,公民教育内容匮乏,没有形成有机的统一整体。

2.实践课程开展有待完善

当前思想政治教育课程面临的困境,在“自我、务实、功利化强”的青少年学生身上体现得更加明显和突出。如单纯灌输式的教育方法,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共鸣,教育成效低下等。从国外公民意识教育的成功经验来看,潜移默化的隐性教育模式能起到较好的效果。隐性教育模式包括构建良好的校园环境、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内容。近年来,我国尽管实施了课程改革,明确了实践课的内容和要求,但实践课程往往流于形式,诸如一些辩论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校园活动,内容互不关联,收效较低。学生自主主持参与的实践活动较少,活动内容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仍处于尚未充分发展、亟待促进和提升的境地。政府、社会、学校、课堂如何形成有机整体,在学生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上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有待进一步研究与思考。

3.网络媒体的负面影响

如何利用网络这一现代化的手段和技术,对学生进行科学管理,是当前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网络已成为其生活学习密不可分的一部分。由于缺少对互联网的有效监管,对其中的不良信息无法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督,在这种模式下,学生极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西方国家的生活模式、政治经济文化模式通过网络、书籍等方式传入我国,对当代学生的爱国思想毫无疑问产生一定冲击,进而滋生崇洋的民族虚无主义倾向。网络上大量负面新闻的报道,缺乏一定理性分析与指引时,涉世尚浅的学生很容易对权力、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产生错误认识,滋生崇尚个人权威、漠视义务的思想,并且对法律缺乏必要的信任,不利于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建立。另外,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也淡化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据调查在网络犯罪的人群中18岁至25岁的占了45%。所有这些,为公民意识的培养带来挑战。

三、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策略

1.优化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结构,加强公民意识系统化建设

一直以来,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侧重于政治教育,忽视了思想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公民意识教育缺乏系统性。在教育过程中唤醒教育者主体性的功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一现状,应注意在内容上通过公民教育拓展现有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由以往单纯进行政治原则与政治体制教育向权利义务、民主法治、社会公德等方面拓展,激发学生的兴趣与热情,使得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并思考。第一,注重公民意识建设内容的体系化构建,完善公民意识教学大纲。结合学生的年龄、认知能力,以个人为圆心逐渐扩展到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注重公民意识教育与日常生活内容的紧密联系,避免内容的空洞化。使学生了解核心的道德理念和常识的同时,建立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不同阶段的公民意识教育注意内容的衔接和有机结合。第二,在教学内容上,注重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成果的结合。把传统的诚信、礼仪、爱国、孝道等价值理念,赋予时代的特征与内涵,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内涵,使得公民意识教育形成自己鲜明的特色与内容。第三,增加媒介素养教育知识的介绍,提高学生对媒体的认知与评判能力。

2.推进制度建设,确保公民意识教育的规范性

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存在小学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大学进行基本礼貌教育的倒错现象。这种模式的存在与应试教育体制有内在联系。要改革急功近利的应试教育体制,注重学生公民能力的培养和公民素质的提升,使公民意识教育在教育体制中真正拥有一席之地,必须在教育目标、教师教育、教育评价政策等方面对公民意识教育予以明确和具体的支持。首先在教育目标设置上,研制、颁布公民教育的国家标准,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学习阶段设置不同类型公民教育课程,设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教育目标。其次教师教育政策上,应当在加强公民教育课程师资培训的同时,对所有教师提出公民教育专业资质的要求,并建设与公民教育有关的教师教育资源支持系统,以适应全方位的公民教育的实际需要。最后在教育评价上进行相应改革,把公民教育的推进和实效问题作为考查、评价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育、教师工作绩效的核心指标,同时鼓励不同方式的公民教育的实践探索,形成推进公民教育实施的评价方式。

3.构建全社会合力育人的公民意识教育体系

我国的公民意识教育具有典型的保守性、自我封闭性的特点。学校处于思想教育的主阵地,家庭和社会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导致学校所倡导的正面信息被社会中大量的负面信息埋没并陷于弱势地位,容易造成学生人格断裂和知行不一。公民意识教育的真正有效性,在于一方面学生具备相关国家意识、法律素养以及道德理念,另一方面更体现在日常生活的行为模式、处事方式,即知行统一上。思想认识的提高到行为习惯的培养需要学校不同教学、管理层面的教师以及民主、开放的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家庭乃至社会之间的密切合作等。第一,小学阶段的公民意识教育更需要学校、家庭之间的合作。结合不同年龄、层次的行为规范要求,通过家长打分等形式强化学生文明礼貌等良好作风的养成。现代社会教育的功利化使得中小学之间家校联系仅停留在学生的学习情况上,所以应倡导新的教育理念,注重家校联系,加强对学生独立意识、文明习惯培养等个人素养方面的落实与形成,使得学校的公民意识教育落到实处。第二,中学阶段的公民意识教育实践内容体现在班集体建设和参与社区服务等内容方面,拓展公民意识教育空间,倡导社区教育,通过义务劳动、环境治理、观摩选举、竞选社区负责人等活动,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公民意识实践课程的开展,需要全社会的共识,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家庭、学校之间的大力合作。在全国形成统一的主流舆论环境,保证公民意识教育的有效性。

4.建立社会激励机制,充实实践活动内容

激励机制的建立,是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许多美国学校把是否做过志愿者作为对学生考核的一项标准。我们可以此为参考,把社会活动的参加情况作为学生升学的条件之一。另一方面,建立服务补偿制度,对于享受国家免收学费的学生造册登记,动员和组织他们参加公益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从事社区志愿服务的时间。让学生在参与中加深对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的认识。只有在普遍建立了公民意识的前提下,在相应制度的保障下才可能实现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我国的民主政治才能真正走向健康发展之路。

5.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探索公民意识教育的新方法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与网络的联系更加密切。探索新媒体环境下公民意识教育的新问题已成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课题。网络新闻良莠不齐、真假难辨困扰着学生的心灵世界,同时负面网络新闻也影响学生对权责意识的分析、评判。首先,政治课堂上,注重引导学生建立一定的新闻媒介素养和法律知识,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其次,正视社会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强化其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心理承受能力。第三,设立公民意识专题网站,紧贴实际,联系网页上最新带有热门性、典型性的事件,重点评析,带动大家共同参与,利用舆论的优势纠正学生的过激情绪和负面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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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张莉。网络媒体对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陕西教育(高教版),2012(11).

[2]张嵘。台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发展及其启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1).

[3]靳义亭。论韩国对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成功经验与启示。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1(5).

公民意识教育 篇五

关键词:“十二五”期间;郑州市;公民意识教育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1-0179-03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战略任务。如何针对当前郑州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并结合“十二五”规划目标,加强郑州市公民意识教育,是摆在政府和社会、高等教育、理论工作者以及实际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郑州市居民公民意识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郑州历史悠久,城市的形成大约在五千年前,是中华民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目前郑州辖6个区、5个市和1个县,总面积7 446.2平方公里,总人口910万人。改革开放以来,郑州这座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城市焕发了勃勃生机,经济社会发展迅猛,现代化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但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现代化,不仅仅是“器物的现代化”还是“人的现代化”和人的精神的现代化。公民意识作为国家实现现代化的社会意识平台和精神动力,是民主法治国家正常运行的社会意识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康运行的保障,是衡量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水平以及社会整体文明水平的基本尺度,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郑州市“十二五”规划的完成需要高素质的公民,需要成熟的现代公民意识。

课题组分别对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新郑市、中牟县的部分社区居民、居住在农村的农民、郑州市的部分高校师生、公司员工、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做了座谈、访谈以及问卷调查,发现不管是居住在城市、县城、乡镇,还是农村,居民的公民意识都有显著提高,公民社会正在快速地发育和成熟之中。

如调查问卷涉及“法律意识”问题时,问到“你如果遇到官司,你会寻求法律解决吗?你相信法律最终能伸张正义吗”,78.66%的被调查者回答“会寻求法律解决”,89.1%的被调查者认为法律最终会伸张正义;当问到“你认为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实现吗”,93.2%的被调查者回答“能实现”;当问到“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你会采取什么手段维权”时,90.55%的人选择会“合法维权”,只有4.3%的人选择“也可能采取过激的方式维权”,另有5.2%的人选择“视情况而定”;当问到“你重视你手中的选举投票权吗”,82.1%的人选择“重视”,65.33%的人选择“十分重视”。

但是,在对访谈和调查问卷梳理和深入研究后,也发现居民的公民意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公民意识的内涵理解不够全面,存在“走偏”现象。如许多居民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问题上,看不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往往只看到权利的落实,而忽视义务的履行。表现在现实生活中,就存在着对党和上级政府颁布的带有普遍性的政策的自我为中心的判断和解读,只去过度解读保障“我”权利的要素,而选择性地遗漏对“我”义务的要求。再譬如,有的居民在解读契约信用精神时,往往过于要求对方合法履约,而往往忽视自己也要合法履约。还有的居民过分主张权利,甚至偏执、认死理,在与人、与单位同事和领导相处的过程中,缺乏理性和宽容精神。

第二,对公民意识中的“公民主体”概念,缺乏全面认识。在现代社会中,公民是主体,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和管理,离不开公民的“主人翁”精神,也离不开公民之间的相互合作、协调。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居民主人翁精神缺乏,主体意识薄弱,从众意识浓厚,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关心度不够,对地方性建设政策和规划的建言献策几乎漠不关心,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的有序性、科学性,更提不出原发主张。当遇到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时,不能合法、理性地对待和表达诉求,更不会协调沟通。遇到权利受损时,也不会马上诉诸合法理性的路径维权,而往往采取过激手段,造成矛盾激化而不是消解的后果。

第三,对平等理念缺乏认知,特权思想仍有土壤。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存在特权思想,认识不到现代政府和现代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转,需要公民之间的平等性、互与合作性,需要政府管理机构与公民平等协商,而往往把身份、地位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尺度,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炫耀的资本,甚至作为为小集团牟利益的工具。这就在现实中,难免出现不能用服务意识要求自己和自己单位的人员,甚至出现高高在上的衙门作风和老爷作风。

第四,公民意识发展不均衡,呈现“阶梯状”结构。郑州市居民的公民意识水平的高低,因居民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因阅历、职业、性别、地域的差异,呈现出一种“阶梯状”结构。比如,高校教师、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公务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公民意识水平相对而言普遍较高,对公民意识内涵的理解和把握也相对完善,而居住在山村的农民、市郊农民、受教育程度在中专以下的打工人员、农村家庭妇女等,其对公民意识内涵的理解严重不足,甚至处于绝对“低洼”之地。他们对权利与义务的理解、对契约精神、理性自觉意识的理解,对法律意识、主体意识的把握等有较多偏颇之处。这严重影响了整体公民社会的建设。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郑州市居民公民意识存在问题的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这里面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文化的、也有非文化的原因。这些原因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历史上小农生产方式的影响。我国是个传统的农耕文明国度,在封建社会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统治阶级一直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性,不但使得市场与商品交换一直发育不完善,而且小农经济的自足性、封闭性,从经济上、从地域上、从社会关联度上,切割了人们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交往。村镇聚居的居民更多的是靠宗法、血缘以及相近的邻里关系联结在一起。政府和社会管理完全是靠自上而下的层层官吏和森严的专制制度达到对民众的约束,民众对政府和社会管理机构只有顺从的义务,很少有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权利,这样,在政治上只能是草民和顺民,不能对政府和社会管理有监督、建议的权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长此以往,这种社会运行模式已经变成了一种被公众认可的“约定俗成”,使得民众的主体思想、理性自觉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契约意识、竞争意识等公民意识无从谈起。而郑州地处中原腹地,历史上农耕文明、小农经济发育最为完善,这种小农经济不但限制了人们的眼界和视野,而且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所以要想一下清除这种历史原因对今天公民社会建设的影响,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第二,传统文化中糟粕的影响。我国传统文化有许多精华的东西,如炽热的爱国主义情怀,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的民族精神,忍辱负重、勤劳勇敢的民族品格等等。这些精华的东西薪火相传,深深地熔铸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之中,成为中华文明得以在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能够栉风沐雨、迎霜傲雪而屹立不倒的深层原因。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中,也有许多糟粕的东西,如封建社会的纲常理论成了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原则,君尊臣卑、男尊女卑、夫尊妻卑等观念,已经深深沉淀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伦理观念中。这些糟粕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还大量存在,并反映在公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不可能一下肃清,仍然是民主法治建设和公民社会建设的绊脚石。

第三,历史上封建专制制度的影响。我国的封建社会历史悠久,封建专制制度最为完备,其人治、家长制传统根深蒂固,深刻规范了人与封建专制政府的关系,使得人只能从属于专制政府,而没有监督封建专制政府的权利,更没有所谓的选举制度。官吏的产生,社会管理制度的制定,均与普通民众没有关系。所以在官吏和民众的意识中,民众就是被管理者,只能是顺民,而不是承担着权利与义务的国家公民。

第四,当前公民社会发育不完善的影响。在现代社会,公民是国家的主体,公民既是社会劳动者又是社会的管理者,既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又享受着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其人身自由权、生命权、人格尊严权、受教育权、劳动权等神圣不可侵犯。政府作为管理者,也是由公民选举产生的,其行为要受到公民的监督,其职能的重要一项就是为公民的福祉提供服务。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期,与发达国家相比,公民社会尚未发育成熟,建设服务型政府还有一段路程要走,所以郑州民众的公民意识还处于成长时期。

三、正确把握“十二五”期间郑州公民教育的原则、目标、内容和复杂性

“十二五”期间,郑州市公民教育任务艰巨。为此,必须正确把握公民教育的目标、原则和主要内容,并针对公民教育的复杂性和长期性,遵循可靠的路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公民意识教育和公民社会建设。

第一,要正确把握公民意识教育的目标。当前郑州市公民教育的总目标正如党的十七大阐述的,就是:实现社会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这个目标不仅是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总体目标,而且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政治发展的重要价值和目标追求。实现国家的独立和富强,实现人民的解放、民主、自由和平等,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建设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中心内容,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和各族人民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郑州市公民教育必须紧紧围绕这个总目标,自始至终不能偏离。

第二,公民教育要遵循正确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实效性原则、持久性原则、渗透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多样性原则、关联性原则。所谓实效性原则,就是公民教育要坚持实效优先,重实效,轻形式;所谓持久性原则,就是公民教育要长期持久地搞下去,不能搞一阵风;所谓渗透性原则,就是要把公民教育渗透到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日常生活中,如春风细雨,慢慢渗透;所谓层次性原则,就是针对不同层次的对象,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所谓多样性原则,就是教育的手段、措施、路径可以多种多样,不一而足;所谓关联性原则,就是把公民意识教育活动与公民的科学知识教育、德育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结合起来。

第三,要明晰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主要是,通过教育,着重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法治意识、民主意识、自由意识、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参与意识、权利意识、理性自觉意识、契约意识等等。具体就是通过公民意识教育,使得绝大多数公民能够遵守规则,以使社会更有序;培养公民的民主自由平等意识,以使社会更和谐;通过公民教育,使得公民能有担当、负责任,以使社会更进步;鼓励公民主动参与社会管理,以使社会更民主;鼓励公民积极监督社会健康运转,以使社会更文明;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和理性自觉意识,以使整个社会真正能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第四,要认清公民意识教育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公民意识教育是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这是因为:当前公民意识的现状决定了教育的长期性,历史文化传统决定了教育的长期性;当下国情决定了教育的长期性,社会意识的变革特点和规律决定了教育的长期性。同时要认清公民意识教育的复杂性。这是因为:公民意识内容本身决定了教育的复杂性,公民意识受众本身现状决定了教育的复杂性,公民意识教育与现实的矛盾决定了教育的复杂性,我国当下国情决定了教育的复杂性,落后社会意识的存在与顽固加强了公民意识教育的复杂性,教育过程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公民意识教育的复杂性。

参考文献:

[1]宇文利。关于当前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几个问题[J].高校理论战线,2012(2).

公民意识教育 篇六

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这个阶段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正确的价值观能引领中学生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作出正确的选择,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和成长。而从社会角度来说,社会需要有主流价值观的合格的现代化公民,因此在中学生中普及公民意识教育,让扮演好社会角色成为每个人的一种价值选择,有利于帮助其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同时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一、公民意识内涵及中国当代中学生公民意识现状

公民意识即“公民对自己在国家的政治和法律生活中的地位的认识,在情感上对于所属国家和特定社群的认同,在认知上对其自身公民角色的了解,知道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所享有的权利”。简单的说,包括民主法制意识、权利责任意识、社会主体意识、道德意识等。培养每个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发展。而中学生作为社会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扮演好社会公民的角色,也是其走向成长与成熟的重要课程。

由于当今中国社会的逐步开放、信息资讯的发达、法制教育的推进等原因,身处现代化进程中的当代中学生的公民意识已大大超过以往的任何一代,但尽管如此,还是稍显薄弱。原因有二:一是历史背景因素,过去两千多年封建统治的沉疴积弊,使中国人在社会政治生活里的主体意识一直不强,尽管解放后有巨大的飞跃和进步,但这一历史背景对青少年仍然会有较大影响;二是家庭学校因素,独生子女家庭的过度保护,过重的学业负担,都导致现在很多中学生与社会生活的脱节,这使得有些中学生的个人主义倾向比较明显,对人、事、物的判断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对社会抱有不切实际的想法,在处理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的关系上常遇到很多冲突和困惑。这些显现出很多中学生的社会角色意识不到位,对自己的社会属性还缺乏相应的认同,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发展还比较滞后,总体来说公民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而这种现状也对他们价值观的形成有一定影响,在处理利己与利他、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维护权利与承担责任等关系时,应该如何选择和平衡;在面对纷繁复杂善恶并存的社会现状时,是选择乐观还是悲观的态度;在遇到困惑和逆境时,是采取积极还是消极的应对行为……在这种时代背景影响下,成长的困惑对中学生的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带来了挑战和机遇。

二、公民意识培养有利于促进中学生正确价值观形成

社会转型时期是个价值观多元化的时代,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青少年,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多种价值观的冲突和选择,如何让中学生认同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公民意识教育是个很好的切入口。

1. 培养公民意识,有利于帮助中学生形成符合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公民意识的核心就是要意识到自己是积极谋求正当合法权益和自由的个体,同时也应是顺应时展潮流和维护公众利益的社会的一份子,而这也恰是正确的价值观的核心。一个良好的社会公民,必然会把兼顾自身利益和大众利益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会积极捍卫谋求自身利益的权利,也会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视作自己的责任。因此,当公民意识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他会有更强烈的社会主人公意识,认同自己在推动社会发展大潮当中的一份责任。这种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无形中会推动他在社会生活中作出正确的价值选择。因此,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在培养一种正确的价值观。

2. 中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有利于催生成熟,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践行正确的价值观。正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充满了朝气和活力,独立思考和判断的意识和能力都在逐步增强,自身也有一种发展自我的强烈需要和动力;同时日益增长的自我意识使他们更加渴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和认同。社会小公民的角色是一种担当、一种能力,也是一种骄傲,能很好地激发他们的主体性,激励他们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磨练自己,激励他们选择符合群体利益的行为以期获得别人的尊重和赞赏,因此强化公民意识教育,有利于催生其成熟,在无形中践行正确的价值观。

三、通过公民意识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1. 促进中学生社会角色意识的觉醒,使其潜移默化成为一种价值取向。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每个人要扮演很多的角色,对于中学生来讲,他们习惯了扮演儿女的角色、学生的角色、同学的角色等,而他们应意识到自己还有一个重要角色,就是社会公民。这一社会角色,要求他们学会遵守社会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尊重他人的权益和自由,承担自己在集体和社会中的责任等。扮演好这个角色,是每个人适应社会、走向成熟的重要条件。因此,可以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宣传等,促进中学生社会角色意识的觉醒、“公众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增强他们的主体性和责任感。他们也更容易在社会发展大潮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更容易认同和践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价值追求。

2. 强化民主与法制、权利与责任教育,培养其理性思考、正确选择的能力。人的现代化是现代化的核心,具有先进理念、全球视野、广博知识和公民意识的人,是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而民主法制意识和权利责任意识,是公民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中学生的民主法制意识、权利责任意识教育,让他们学会遵守社会规则,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承担自己应付的责任;在面临具体生活实践的矛盾冲突时,知道如何理性思考和正确面对;他们也会把处理自身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时的合理化平衡,作为一种价值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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