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范文大全(推荐优秀7篇

2024-01-17 18:39:19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壶知道小编给家人们找到的公文范文大全(推荐优秀7篇,仅供借鉴。

公文模板范文正规 篇一

秘书处依照学生会本学期的工作宗旨及发展方向,配合学院工作,完成既定任务并组织一定的学生活动。引导学生发展,倡导大学生学习与能力共同提高,关心社会,丰富大学生生活。

具体工作在以下方面展开:

一、枢纽工作

秘书处属主席团成员,其部门职能有其特殊性。重要的工作即为完成主席团与各部门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主席团的决策传达给各部、分配各部工作,同时要将各部门情况及时反映给主席团、及协调活动中各部任务,以备主席团及时做出工作调整。秘书处的枢纽工作关系到整个学生会的运转,极为重要,本年度已认真完成此项工作,使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管理工作

1、学生会的管理秘书处负责很大一部分。在学生会的领导班子确立后,要做部门职能细化,分工明确,并对各部门进行干部培养,使学生会成为具有战斗力的整体。

2、日常学生会的事务管理。学生会每周将开一次例会,对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交秘书处整理档案。并对目前活动进行协作调整及下周工作计划。

3、物品及财务管理。学生会的活动经费及物品多由秘书处备案管理。有部门要举办活动时,须向秘书处提交经费预算,经秘书处审批后方可领取经费。学生会物品不经秘书处批准不得擅自挪用。

对于管理工作,秘书处认真负责并得到主席团认可。

三、学生活动

1、环保志愿者——亮丽的风景线

我院作为环境学院,对环保事业的宣传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院建立了青年环保志愿者服务队。青年志愿者的建队及初步活动是由秘书处负责。在校运动会的现场,青年志愿者成为一条亮丽的风景线。此外,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的“畅想地球村”和“青青千佛山”活动中,进行了校内外青年志愿者的签名活动,广泛召集青年志愿者。我们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在校内外引起很大反响,不只是大学生热情高涨,特别是当一位位老人和一个个儿童签名当志愿者时更是鼓舞人心。相信环保正是需要这样的志愿者和这样的活动。

2、迎新活动

20xx级新生入学是我院领导及学生会关心的大事。秘书处负责整个活动的策划即实施。秘书处在调动学生会的同时,得到了院领导及同学的大力支持。使活动顺利有条不紊的进行,得到新生及家长的认可,使大家真正感到学院的温暖。

3、学生会纳新活动

新生进入大学渴望能够全方面的发展,同时,学生会也需要补充力量。在新生军训后不久,我学生会便展开了纳新活动。新生十分积极,参加人数达到新生的90%以上,使主席团及各部充满干劲。经过书面材料审核及面试,筛选出36名新生成为新干事。秘书处了解各部情况后将干事分配到各部。干事的资料全部由秘书处备案。事后,召开了新干事大会。整个纳新活动使学生会充满生气,使我们看到学生会将在本年有声有色。

4、协助各部活动

各部举办活动秘书处均参加筹划及具体实施,以便进行调解帮助,同时,了解活动的具体情况及干事表现,做好备案工作。

秘书处的工作有突出的地方,但也有其不足的地方,我们将总结经验,及时弥补不足,使秘书处的工作完成得更好。

最新公文规范 篇二

一、公文的基本知识

(一)公文的含义

公文,系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行使法定职权、处理日常事务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公文有其特定的撰写程式和行文格式,是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规政令、指导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一种重要文字工具。公文是应用文中最重要且用途最为广泛的一种文体。

公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文特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行政公文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的14种党的主要公文。广义的公文则涵盖了全部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所谓通用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普遍使用的公文;所谓专用公文,是指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按照特定需要而专门使用的公文。专用公文具有很强的专业特点,如外交公文,法规公文,司法公文,经济公文,公关公文,军事公文,等等。

就法院来说,法院公文既包括专用的司法文书如裁判文书、各种笔录等,又包括有正式版头的行政公文和党组织公文,还包括其他一些公务文书如总结、汇报、发言、经验交流材料、事迹材料、宣传、调研、简报类材料等等。可以说,范围非常广泛。我们今天讲的主要是狭义的公文,即有正式版头的行政公文和党组织公文。

公文、文件、文书,这是三个既密切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概念。公文、文件、文书,它们在内涵上是有交叉的,就是说,同一份文字材料,既可以叫做文件,又可以叫做公文,还可以叫做文书,但是,这样的文字材料,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是有严格要求的,只有符合这种要求、公文、文件、文书才可以作为同义词来交替使用,否则便是误用。公文、文件、文书三者可以说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所谓文件,它是领导机关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而制发的、具有法定效力并设有特定版头的公文;所谓文书,它是一切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为传递信息、交流思想、联系事务、商洽问题、记录情况等而形成并使用的文字材料。稍加对比我们便不难发现,公文、文件、文书三者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具体地说,文件只是公文当中的一部分,而公文则又只是文书当中的一部分,文书除了公文之外,还包括私人文书。

狭义的公文与调研文章和宣传文章也有很大的不同。在座的各位同志今天已经听了关于调研和宣传文章写作方面的交流发言和讲座,应该有了很深的印象。实践中,有的同志写得好调研文章或者宣传文章,但不一定写得好公文;同理,熟悉公文写作的同志,也不一定擅长写宣传类文章,因为他们是几种截然不同的文体。从公文的特点中,我们可以找到原因。

(二)公文的特点

1、明确的公务性。

2、鲜明的政治性。

3、极高的权威性。

4、作者的法定性。

5、较强的时效性。

6、体式的特定性。

7、文风的朴实性。

8、严格的程序性。

(三)公文的作用

1、领导和指导作用。

2、规范和约束作用。

3、宣传和教育作用。

4、联系和知照作用。

5、依据和凭证作用。

以上是公文的现实效用,还具有历史效用,可以存史。

(四)公文的分类

1、按基本使用范围分为:通用公文(法定公文、普通事务文书)和专用公文。

2、按行文的方向分为:上行文(请示、报告等)、下行文(决定、指示、批复等)、平行文(函等)以及通行文(意见、会议纪要等)。

3、按公文的内在属性分为:规范性公文(规定、条例、章程、办法、细则等)、指令性公文(命令、指示、决定等)、指导性公文(批示、意见等)、知照性公文(通知、通报、公报、简报等)、公布性公文(公告、通告、布告等)、商洽性公文(函等)、报请性公文(请示、报告等)、记录性公文(会议纪要、大事记等)。

4、按制发机关的性质分为:党内公文、行政公文、群众团体公文、联合行文等。

5、按公文办理的时间要求分为:特急公文、紧急公文、常规公文等。

6、按机密程度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和普通公文。

7、按公文的规范程度和约束力分为:规范性公文和非规范性公文。

8、按公文的载体分为:传统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

(五)公文的文种及其适用范围

中共中央办公厅、自1996年5月3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全国党的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等14个种类;国务院办公厅、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13个种类。其中,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为党的机关公文专用,命令、公告、议案为行政机关公文专用。就法院系统来讲,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了一个《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但2001年1月1日起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施行后,最高法院没有及时修订法院系统的“公文处理办法”,只是要求按照国务院的新“办法”执行;后来,最高法院出台了一个“修改稿”,但至今未正式下发实施,而最高法院的文件在一些细节上,并没有完全按照国务院的新“办法”执行,造成在一些细节规范上不知何去何从;同时,党的机关公文仍按照老“条例”执行,使用16开纸等,法院对党的机关的文件又要改用党内公文格式,造成多轨并

行,很不统一,很不方便。但总体来说,法院公文主要是按照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执行的,所使用的文种同行政机关公文文种。

1、命令(令)

命令(令)属下行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指出:它“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命令(令)的制发主体有着严格的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的常委会及委员长,国家主席,国务院及总理,国务院各部委及部长、主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大,才有权力命令(令)。党的领导机关可以和同级人民政府联合命令(令),但需以行政公文的形式出现。就法院来说,命令(令)仅适用于授予司法警察警衔、奖励有关人员。

2、决定

决定是党政机关共有的一个公文文种,但就适用范围而言,决定在行政机关比在党的机关要广泛得多。在党的机关,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而在行政机关,决定则“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它一般以国家各级领导机关的名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不使用这一公文文种。但事实上,公告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已经扩大化,如法院的开庭公告、公示公告等等。

4、通告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告与公告有相似之处,这就是都面向全社会,都是知照性的。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一方面表现为制发的主体有受限与不受限的不同——公告是有资格限制的,而通告则是任何机关、团体和单位都可以采用的;另一方面表现为涉及的内容有重要程度的差异——公告涉及的是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而通告涉及的则是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通知与通告的功能相近,其最大的不同在于,通知有特定的受文者,通告则无;通知有专指的约束力,通告则仅有泛指的约束力;通知与机关的经常性工作密切相关,通告则与社会事务联系密切,如此而已。

6、通报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公告与通告面向整个社会,具有较强的公众性,通知与通报则主要是面向机关,具有较强的业务性。通知与通报的适用范围有一定的重合,但也有各自专享的“领地”,不能做人为的取舍。

7、议案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议案有其独具的特色,因而是公文中的重要成员。就法院来说,议案适用于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主要是法官职务任免。

8、报告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行政机关与党的机关均使用报告这一文种,而且适用范围也基本相同。

9、请示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两者的区别在于,报告只是客观地将有关情况汇报给上级机关,无需上级机关答复,而请示则是将自己无权或无力处理的事项及相应的对策主张反映给上级机关,上级机关必须明确予以答复。

10、批复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下级机关用请示向上级机关行文,上级机关即须以批复做出相应的答复。

11、意见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意见过去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作为一个公文文种列出,因其形式相对灵活,适用范围广,可以有效补救行政机关其他法定文种在适用范围和使用效果上的不足,故最新修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将其正式确定为一个机关公文文种。它属于通行文,适用范围非常广泛。

12、函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的答复功能仅仅适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这是它与批复的一点重要不同。

13、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党的机关专用的公文文种有:

14、决议

决议被列为党的机关14个法定公文文种的首位,可知它在党的机关公文中居于突出重要的地位。《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指出: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从形式上说,决议必须是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就是说,只有拿到党的会议上,提交与会者认真讨论,并得到表决通过的,这样的决议才是合法有效的。第二,从内容上说,决议必须是重要决策事项,就是说,一般的事项、非决策性事项不能采用决议这一公文文种。

15、指示

指示属下行文,“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就是说,指示主要适用于布置工作而不是其他方面,并且布置工作也不是事无巨细样样说到,只是提出一些原则和要求,工作具体如何开展,还须由下级机关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所以,指示的文末往往有“望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之类的结束语。

16、公报

公报“用于公开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相对于通报而言,公报的公开程度更高,而且涉及内容的重要性一般来说也更强。如国务院公报、最高法院公报等等。

17、条例

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属规范性公文。就是说,一方面,条例的制发有严格的资格限定,下级党组织不可以制发条例,只有党的中央组织才可以制发条例;另一方面,条例是关于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的具体化,是条文性法规,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18、规定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规定与条例一样,也属规范性公文。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方面,就制发的主体而言,规定并无条例那样的严格限定,各级党组织都可以制发规定;另一方面,就适用范围而言,规定往往与特定的时期、特定的条件和背景,以及特定的问题相联系,正因为如此,其时效性更强,而稳定性相对略差。其实,规定不仅用于党的机关,在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应用也很广泛,主要用来制定规章制度,但因为它不是行政公文文种,所以必须用通知的形式印发,而不能单独成文印发。

(六)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是关于公文制发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概括和总结。

1、行文原则。有2条值得注意:(1)“少而精”的原则。《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也有同样规定。在具体联络协调工作中,也是提倡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

(2)不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原则。《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也有相同规定。直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背公文流转办理程序,从报送者角度看可以提高效率,但对领导机关而言,则损害了效率。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比较多,对于交办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复”、“回告结果”等意思的,可以公文形式对领导同志个人报送,除此之外,一般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2、行文关系。分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互不统属关系三类。

3、行文方式。根据制发机关划分,可分为单独行文和联合行文;根据接收机关划分,可分为纵向行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通行行文)和横向行文。

4、具体要求。(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相同规定。允许越级行文的情形:发生了严重紧急情况;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越级交办某些事项,同时指令越级上报的;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数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请求解决某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直接上级机关长期不予解决,以致对工作或即将对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等等。

(2)明晰发文权限,向适宜的对象行文。根据规定,党委和政府可以向各自的上一级或下一级党委和政府行文;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在得到党委、政府授权后,可以向下一级党委、政府正式行文;党委、政府的其他下设部门,一般不得向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正式行文;其行文对象,包括各自的上一级或下一级党委、政府的对口部门,以及同级党委、政府的下设部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适用“函”这一商洽性公文,不能采用指令性、指导性和规范性公文文种。法院公文的行文对象要求是一样的。

(3)尊重机关职权,准确认定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简单地说,谁是主管,那么主送就是谁。公文的主送机关,一般只能是一个。《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1条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第20条规定: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第23条规定: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级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同志对一些重要公文忽视抄送,导致法院的一些重要工作部署和动态不能及时被上级和地方有关机关了解和掌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效果。要准确确定抄送机关,需要全面把握公文内容和与之有工作联系的有关机关,才能做到既不漏送,又不枉送。

(4)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5)需要联合行文时,作者应是同级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16条规定: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应当严格控制联合行文单位数量。

(6)关于“请示”的具体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请示事项涉及其他机关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应与有关机关协商一致,如未能达成一致,需在请示中写明;请示问题应当提出明确的意见;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请示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二、公文的格式规范

公文的格式,指的是公文的外观

形式,它既包括组成公文的各部分文字符号在载体(纸张等)上的排列和标识规则,也包括公文的用纸要求和印制规范,换言之,公文的格式就是公文的书面结构与公文的用纸和印制规范的总和,是对公文的文面要求。公文格式的特点具有较强的规范性。规范的公文格式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使公文的写作规范化、标准化,不仅增加公文的美学效果,而且方便对其进行阅读与传递、处理,提高工作效率。《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分别以一章的篇幅对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做了规定,而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共同起草、国家质监局、自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更是前所未有的,最为全面、具体、细致、科学的公文格式标准。为规范公文的制作和处理,2005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期间,中院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最高法院有关规定,于9月7日制定了《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编入《规章制度》一书,就公文的制作、处理进行了规范,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下面分别就公文的形式、书面格式、用纸格式和印装格式加以介绍。

(一)公文的形式和适用范围

就法院系统来说,以中院为例,主要有:

1、《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件(宜市中法发)》,主要用于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的决定、通知等。

2、《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市中法)》,主要用于人事任免、重要会议及其他事项的通知、批复、命令、议案、请示、报告、通报、函等。

3、《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文件(宜市中法办)》,是中院文件的补充形式,主要适用于办公室根据院领导授权、传达或代本院某些事项,办公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4、《传真电报(宜市中法明传、密传)》,用于中院和中院各部门通知召开会议、时效性较强事项、事务活动安排、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等。

5、以中院各部门名义制发的公文,一般使用中院信笺版头。

(二)公文的书面格式

公文的书面格式,是指公文全部文面组成要素的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将公文的书面格式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并分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7个要素。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又称间隔横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红色反线)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主题词)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眉首。眉首一般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红色反线等要素组成,实际上就是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

1、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公文如需标识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采用红色号码机套印,比如同一文稿共印100份,其中第1份的序号可写“001”,最后一份的序号可写成“100”。标识份数序号,其主要作用是便利公文的登记、分发和检查。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是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公文的保密程度和传递处理的要求,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特定范围的人员知晓的。党和国家机关的公文密级均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其中“绝密”、“机密”两个密级的公文应当标明份数序号。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如果泄露出去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公文如需标识密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有上角第1行,并且标识密级的两字之间须空1个字;如需同时标识密级和保密期限,则两项同用3号黑体字,并且密级在前,保密期限置后,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密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标注密级的同时应标注保密期限,保密期限一般分一年以内、一年及一年以上、长期和期限不作标注。期限不作标注的一般按保密期20年认定,如秘密6个月、机密3年、绝密长期。

3、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党的机关公文的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加急”两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紧急程度分为“特急”、“急件”两种。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并且标识紧急程度的两字之间须空1个字;如需同时标识密级、保密期限和紧急程度,则密级和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4、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称之为“版头”。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组成,某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不加“文件”字样,比如“函”;“命令(令)”、“会议纪要”除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外,还应加上文种。《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一般为25mm;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函”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命令(令)”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0mm。发文机关标识原则上应使用小标宋体字和红色标识,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由发文机关酌定,但一般应小于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

,上下居中排列。即使是联合行文机关较多,也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字号一般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处,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并居中排布。“命令(令)”的发文字号标注在“命令(令)”的发文机关标识下边缘空2行居中位置;“会议纪要”编号置于“会议纪要”标识之下、红色反线之上正中间。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机关代字应当反映发文机关或部门的性质。同一机关。部门的同一类公文的代字应当统一,不可有几种写法。机关代字一般可取机关名称前一个或两个字,但要注意与名称相近的其他机关相区别。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住;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6、签发人

发文机关签发签批公文的领导人的姓名。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果是联合行文,则有多个签发人,这时,主办机关签发人姓名置于第一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二行起在主办机关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并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其距离为4mm。

7、红色反线

红色反线一般标印在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其长度与版心等宽(即156mm)。

——主体。主体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印章、附注等要素组成。新晨

公文模板范文正规 篇三

一。总则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改善公司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范围

以下范围的建议是应鼓励和可接受的: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现有产品、外观与包装的改进;制造工艺、设备、技术的改进;原辅材料节约、三废利用;品质的改进;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安全生产;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凝聚力;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

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的。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的;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

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一个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该委员会可由企业总经理任主任(主席),委员由各有关职能部门经理和工会、工人代表组成或任命。

在该委员会中还可设立专门小组,如建议提案审查组、处理组、执行组,负责提案的征集、登记、整理、评审、传递、总评存档等日常工作。

在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可设立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分会。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职责范围:

⑴提出或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

[2]批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年度经费预算;

⑶制定和实施例题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

⑷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⑸总结、评估、奖励每年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四。管理程序

公司合理化建议委员会颁布实施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公司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提出建议。该建议可用较正规的提案表填写。提案表主要记载事项:

⑴建议人姓名、部门、职务;提案日期;

[2]提案原因或理由;建议方案或措施;

[3]预期效果及改善前后比较分析;

[4]其他事项。

员工建议可送达提案(意见)箱或直接送到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办公地点。提案(意见)箱应及时或定期开启。

允许员工建议是匿名或联名的。合理化建议委员会也可公布若干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征招建议。收到提案后即进行登记、编号,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同一日提案视为联名。

经初步分类整理后送有关专家或被提案单位初审。不予以受理或暂保留的,应及时通知原建议人。原建议人准予申诉一次。初审认可后,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中对提案划分等级,并落实提案执行部门和主办人。

提案依其重要性分为四级:a级,重要的,多为创新性的;b级,较重要的,多为改良性的;c级,一般性的;d级,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

对提案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追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提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效果评估、效益测算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公文种类范文 篇四

关键词: 函、移文、公文、流变

函分公函和私函,公文“函”即是用于政府机关、团体之间的公事往来、业务联系的文种。公函由来已久,只是在中国几千年滚滚的历史潮流中,随着朝代的更迭和政策的更改,函的名称和实际用法都发生了许多变化。

一、“函”类文体的出现及其从古代至民国前的发展

中国古代公文涵盖的历史始于夏商。大致来说,先秦是古代公文体制的形成期,秦汉是公文体制的确立期,秦汉后世是公文体制的发展完善期。

最早出现类似于公函的公文文体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移”。春秋战国时代,是封建历史上第一个重要的社会变革时期,此时社会分工复杂、社会制度频繁更替、思想派别百家争鸣,形成了一个纵横捭阖的传奇时代,也正是这样思想解放、开放自由的文化环境,才使此时的公文呈现独特的色彩。而移文的出现,则是由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之间交往频繁、国内事务纷杂的社会现实所决定的。移,有时也写作“贻”或“诒”,两者都为赠送的意思,旨在以传递、递送为手段,进行信息交流,因此春秋战国时期的移书又称“遗书”、“诒书”或者“贻书”。信息的交流、传达一般在上级与下级、同级之间或下级与上级之间都有进行,因此此时的移书即有下行文,也有平行文,有时也会有上行文,且因其尚处于宽泛时期,所以主要依附于“书”而存在,例如《移记公孙圣》、《自晋遗楚子重子反书》、《诒郑子产书》等等。其中,只有平行文类的移书才是公函的前生。

移书进入秦汉时期,名称不变,在用途方面,除了是官府之间的往来公文,其与檄文的关系更近一步。秦汉时期,文字统一,封建秘书机构建立,公文制度健全,公文体式也第一次被统治者明确分类,连书写格式都被官方规范化。秦朝建立的政治制度使皇权成为封建中央集权,皇帝成为最高统治者,在官员和地方中则实行“三公”制和郡县制。这一举措强有力地稳固了秦朝的统治,却也使其走上了严刑峻法的道路。在严刑峻法、焚书坑儒的时局下,公文的创作必然受挫,缺少了春秋战国时期的精彩,取而代之的是强烈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秦朝的“不文”,使得移这种文书几乎没有新的发展。到了汉朝,依然延续秦代简朴、实用的创作风格,直到文景之后,经济文化发展,才出现了司马相如、贾谊等著名的文赋作者。公文随着文学在这一时期丰富了形式和技巧,而移文作为一种相对简单的公文文体,依旧没有大的改变,只是因其在行文特色方面与檄文相似,因此两种文体的联系十分密切。这一时期的著名移文有刘歆的《移书让太常博士》,毕由的《移书梁傅相中尉》等等,其中《移书让太常博士》被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称为“文移之首”。

魏晋南北朝时期改朝换代频繁,但地方政府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状态,因此各级官府之间需要保持紧密的联系工作,于是官府之g的平行文种相比以前就有所增加。再加上东晋时纸张已经大量生产,在这一时期公文就得到了新的发展。移文在这一发展中得到了保留,作为原有的名称和功能被沿用,同时,也产生了另一种类似现代公函的公文--牒。关于其用法,《文心雕龙・书记》中记载,“议政未定,故短牒咨谋。牒之尤密,谓之签。签者,纤密者也。”可见,牒是用于官府之间磋商事务的媒介,保密的牒则称为签,著名的有《白周树牒》、《与武侯牒》等等。

历史发展到隋唐,中国古代社会从分裂进入又一次大一统时期,这促进了公文的新发展。隋朝开国初期,依然受南北朝的影响,虽然隋文帝时期开展了文风改革,但没有达到预期的完全革除浮华之风的效果,不过这一改革为之后唐朝在公文上的发展提供了基础。隋代的公文种类沿袭汉魏,无所增删。到了唐代,其开放性使得思想界较为活跃,整个社会文化素质大幅度提升,中国文化在各方面的繁荣,促进了各项公文制度的日臻完善。此时,公文文种有所增加,并且创立了自己的一套公文管理体系,同时公文的形式也被定下了细致的规定。《唐六典》中记载,“……诸司自相质问,其义有三,曰关、刺、移。”意思是,此时平行文的种类有关、刺、移三种。关,“谓关通其事”,是各机关间互相通报有关情况的文书;刺,“谓刺举之”,是各机关之间用于提示、检举得失的文书;移,“谓移其事于他司,移则通判之官连署“,是行政机关将处理某事的职权、责任移交给其他机关的文书。这三类都是平行机关之间通行的公文,都与现在的公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唐朝将移文细分成了三种,可见,公文文种的演进趋势是由少到多、从简到繁的。南北朝的”牒“在唐朝也得到了沿用,但由平行文变成了上行文,应用情形则由官府间流通转变成了各级官员在上行启奏皇帝、太子、皇后者除外的人时使用。另外,有时各级官府的下行文也通称牒,甚至还有少数的平行文,如柳宗元的《为裴中丞伐黄贼转牒》。

宋王朝的建立结束了唐末五代十国的纷争,再一次将国家统一,也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宋代实行扬文抑武的国策,官僚机构庞大,也导致了宋朝公文数量的剧增和公文制度的巩固、充实和完善。这个时期的公文文种除了沿用隋唐的以外,又有所发展。关、刺、移依旧沿用前代,“牒”的用法则又发生了改变,宋代的牒更类似于今天的公函,主要用于内外不相统摄的官府之间的往来公文,尚书六部之间往来的公文成为公牒,各州署之间的互相移文则称为牒,这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牒文十分相似。到1271年元世祖忽必烈定国号“元”后,仿照宋朝机制建立起中央机构,规定帝王诏令用蒙古新字书写,其他“公式文书,咸遵其旧”。但由于蒙古贵族重武轻文,面对唐宋以来非常繁杂的公文名称,元统治者作了大幅度的改革。行移文书在元代就被大致分为了两种,中央机关的行移文书和地方官府的行移文书。中央的称为“咨”或者“平关”,其中平关就是唐朝所说的关或者刺,此类与今天的公函类似。地方机关的则叫做“平牒”,意为平行牒文,即继承了宋朝的牒文。

明朝时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高度加强,这一时期,官制得到了改革。细致的官制分工使得公文也呈现出严谨、细致、整齐的特点。在公文文体方面,明代对旧有文体的态度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除了修改以前使用的文种,同时也有很多新的文种出现。在官署的平行文中,主要有平咨、平关、平牒这三种,这种与唐朝的平行文分类方式却不仅仅是照搬旧制。唐朝的“关、刺、移”的区别在于文章的内容不同,而明代的三种文体的区别在于流通的机关不同,因此将其放在现代,都能被称作“公函”。例如平咨只流通于六部、布政司、都指挥司等衙门之间,而平牒则规定为只能互行在王府长史与府之间,这样的细分正体现了明代公文制度的严密性。

清王朝在入关之时,就使用“明时旧例”①,对前代的文种进行大量的沿用,但满洲人毕竟对汉文化的理解不够深入,一时之间难以适应这一套繁琐的制度。于是清初的统治者便下令在继承明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文制度,再加上清朝中央集权高度集中,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公文写作在这一时期变得更加程式化和公式化。相比明朝时笼统,清朝的公文分类更为细化。平行文被分为了十多种,其中最接近于今天的公函的当属牒、关文和平移。同样地,这些文种的区别在于流通机关的不同,由于明清两个时期的政府机关设置有了很大的变化,公文文种再一步细致分类能够促进政府运转。

从太平天国开始,“函”就作为一种公文文体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的太平天国运动一场大规模的农民运动,农民政权在政治制度的建设上同时凸显出对封建官制的继承模仿和对底层人民的关切,都体现出了民主的双重特点,同时太平天国运动还散发着浓浓的宗教气息。因此太平天国的领袖创立了自己的一套官制,也改变了清朝的文书制度。这一时期“函”作为一种用于平常往来的平行公文出现,为此后公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文体的形成、发展与变化都是在特定的制度背景、文化习惯、语言习惯等特定的条件下,根据社会生活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从先秦移文出现,到清末函的称法产生,近两千五百年间的变化与朝代的更迭、社会的变迁是分不开的,函的变化与发展也如同一根细丝缠绕着历史的车轮,向今天滚滚而来。

二、“函”在民国的发展

民国时期,政局动荡多变,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尖锐,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政权四个政权建立后,都颁布了自己的公文程式。公文种类有增有减,公文内容也有所改变。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政权刚建立,就迫不及待地将沿用了两千多年的古代公文体制废除,取而代之以新的、体现民主平等思想的资产阶级公文体系。《内务部办法公文程式咨各部文》中规定,“同级公署职员,互相行用者,曰‘咨’”,这就是此时的公函。相比古代的平行文,此时函的种类大大减少,发展态势也越来越像现代靠近。

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官僚集团通过玩弄权术的欺骗手法窃取了辛亥革命的果实之后,实行独裁专制,制定新约法。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去世之后,北洋军阀分成几股势力开始割据混战,此时的公文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曲折发展。北洋政府先后颁布了三部公文程式,第一次为《临时大总统公布公文程式令》、第二次为《大总统公文程式令》、《大总统府政事堂公文程式令》和《大总统公布官署公文程式令》、第三次为《公文程式》。在这三个规定中,都将公函规定为“不相隶属的机关公文往复时使用”的平行公文名称。虽然“咨”这一形式也被保留,并且用于同级机关公文往复时使用,但是实际上越到后来,无论是否隶属、是否同级的机关,都用“公函”往复交流。这就是公函最早作为国家机关处理公务使用的法定公文名称。

国民政府时期,曾有过四次文书改革。在定都南京时期,国民政府为了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强化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先后两次对文书档案工作进行改革。在这两次改革中,都没有对公文文种做大的修改,只是在用语、行款方面进行规定,因此“函”或者“公函”依旧作为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之机关之间往复的公文而使用。

“五四“爱国运动爆发,中国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新民主主义革命公文也出现在了中国公文发展史上。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机关系统对公文文种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文种之广泛、多样和创新则是近代所没有过的。函依然称为函,但其使用范围同许多其他文种一样,没有了严格的界定。例如,书信类公文的信与函(公函)可以通用;信、函、书可在下行文中用于”指示“的意思,也可在平行文中有”建议“的意思。

三、建国后的“函”及其未来发展

建国后,新中国的公文即中国现代公文在内容上对一切旧公文进行了革命,建立全新的公文体式,发扬马克思主义之风。在20世纪50年代到今天六十多年的“扬弃”进程中,行政公文种类先后经历了六次变革。

建国后,为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制定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此份文件规定的文种包含“公函”和“便函”,规定平行机关及不相隶属机关行文时用公函,在介绍、商洽、询问、催办等事用便函。而在1957年第一次变革中就将便函和公函合并成“函”,规定用途为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的答复问题等。此后的五次变革都保留了函这一平行文种,仅仅增加了“向有关部门请求批准”的用途,函也成了今天这种应用广泛、使用灵活的泛行性公务文书。

目前,在文书工作中,函的使用非常广泛和常见,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由于发文机关和受文机关等各方面的原因,函的文种使用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用法,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但总有将函与请示、通知等混淆的情况。将函的使用规范化,要加强从事公文处理人员对函的学习和认识,并且清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在日益稳定的社会大背景下,公文制度不断完善,人们对公文的了解和认识层层加深。笔者认为,未来,函的名称和用法将不断固定化。在一代一代从事公文事业的人员不断的学习和强化中,函的用法将不断规范和固定,与其他文种相混的现象会逐渐较少。而作为少有的平行文种,公文研究者也将对其充分重视,在继承传统中与新一代秘书工作人员共同创新,赋予函以新的意义。

四、结语

到今天为止,函成为我国唯一的平行公文。正确认识“函”的法定效力,充分了解“函”的使用范围,对其历史状况进行研究能够使秘书工作者与学习者更好地熟悉和了解公文函;能够最大地避免今后在公文写作中对公文函的滥用错用;能够为当今的公文写作与秘书工作带来便捷。加深对公文函的研究,重启对公文函的理解,强化其用法,以小的角度发展公文世界,能够为现代化的公文发展做贡献。

注:

①蒋良骐。《东华录》.顺治元年元月。

参考文献:

[1]丁晓昌,冒志祥等。古代公文研究[M/OL].安徽:安徽文艺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

[2]李昌远。中国公文发展简史[M/OL].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

[3]时英英。先秦移文管窥[N/OL].吕梁学院学报,2015年2月第5卷第1期。

[4]李明。谈“等因奉此”之二――民国公文“公函”[N/OL].云南档案,1986年第4期。

[5]李涛。解读民国公文[N/OL].云南档案,2009年第10期。

公文模板范文正规 篇五

关于开展强化免疫活动消灭脊髓灰质炎的报告

^v^:

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是一种不能有效治疗,却可用疫苗彻底预防的急性传染病。为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规定的20xx年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国家决定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我国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以来,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提高,发病率显著下降,取得了可喜的战绩。

二、在冬季,脊髓灰质炎病毒传播能力最弱。为此,决定从现在起至一九xx年一月期间,每年的十二月五日和一月五日,对全国四岁以下儿童各加服一次疫苗。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v^

20xx年十月二日

常见公文的格式及 篇六

你们好!

本人___,19__年__月_日出生,____人,20__年__月入伍,20__年__月入党,现担任_______一职位,于20__年__月本人三级士官服役期将满,通过在部队十二年时间的磨练和学习,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新时期革命军人的价值所在。在面临着走与留的重要时刻,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向部队提出申请,申请留队晋升为四级军士长,为祖国的消防事业再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这十二年服役生涯中我认真贯彻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自己严格要求,做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尽职尽责的完成自己的职责和上级领导分配下的任务。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觉悟。

入伍以来,我怀着对祖国的无比忠诚、对本职工作的无比热爱,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始了警营生活,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已任,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用一颗纯朴的心,以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严格要求自己,刻苦训练,认真钻研本职工作,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首先,我作为一名消防兵,我始终坚定着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刻苦训练努力学习。认真学习xxx章,能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报告”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充实自己的头脑,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领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

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干好本职工作牢记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去完成领导赋予的各项任务。在执勤战备中,对武器装备做到:会用、会修、会保养。在灭火行动中冲锋在前,不怕流血、不怕牺牲。在业务理论上平时工作中能够给自己“充电”,特别在新时期各种火灾及各种事故繁多,作为一名班长,能够在灭火抢险救援中发挥自己的特长,做到万无一失。

我带着崇高的理想踏入了警营,十二年的军旅生活即将结束,回顾这些年的工作学习,在领导、战友们的关心和支持下,让我从一名地方青年逐渐转变成一名合格的消防兵。让我感受到当兵是不容易的,但是我深深的感到当一名消防兵是更不容易的,在一次次与火魔拼搏之后,当我看到让火魔吞噬的场所,使我继续服役的信念积聚增强。希望上级领导能给予批准。

请组织接受我的申请

申请人:____

20__年_月__日

公文 篇七

一、按形成和使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划分

1.通用公文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普遍使用的公文。

2.专用公文指一定的专门业务机关、部门、组织在业务工作范围内,因特殊需要专门使用的行业、专业、部门公文,例如外交文件、司法文件、军事公文、审计文件等等。

二、按公文的来源划分

1.对外文件简称发文指本单位向外单位发出的文件。

2.收来文件简称收文,指由外单位发送来本单位的文件。

3.内部文件限于单位内部制发、运行和使用的文件。

三、按公文的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划分

1.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单位向隶属的上级领导机关和单位报送的公文。

2.平行文指同级或者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行文。

3.下行文指上级领导机关单位对所属的下级机关单位的行文。

四、按公文的秘密程度和阅读范围划分

从公文内容涉及秘密的程度,以及对公文规定的阅读范围,可将公文划分为:

1.绝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国家核心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公文。

2.机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国家重要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

3.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国家一般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定损害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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