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精彩5篇】

2023-06-28 12:35:29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5篇《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安全保障措施 篇一

一、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制度

信息内容更新全部由专人完成,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素质高、业务水平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所有信息发布之前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工作人员采集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用户信息由网站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管理,并执行严格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向他人泄露;学校建立了健全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实现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制;切实负起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的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使用网络和提供信息服务的安全;及时对网站信息进行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的制度;开展对网络有害信息的清理整治工作,对违法犯罪案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所有信息都及时做备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用户网络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信息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不泄密、不制作和传播有害信息。

二、 校园网络信息安全方面

1、 校园网络管理

加强校园网的管理,服务器由技术人员管理维护,每天负责看系统日志,随时解决可能出现的异常问题;服务器和其他计算机之间设置防火墙,并做好安全策略,拒绝外来的恶意攻击;关闭操作系统中暂不使用的服务功能,及相关端口,并及时用补丁修复系统漏洞,定期查杀病毒;服务器平时处于锁定状态,并保管好登录密码;后台管理界面须设置超级用户名及密码,并绑定IP,以防他人登入。

网站内容更新全部由专门人员完成,工作人员素质高、专业水平好,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网络所有信息发布之前都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工作人员采集信息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用户信息由网站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管理,并执行严格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向他人泄露;留言本加入了系统管理员后台管理的功能。

2 、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尤其是网络信息安全

利用不同途径进行信息安全教育,比如,公开讲座、版面展示、广播专栏、校报专栏和计算机基础公共课等等形势,提高师生信息安全意识。学校也可以定期培训,开启防火墙,定期对电脑进行病毒扫描,查收一些病毒、木马等扼杀其来源,定期开启更新功能,及时修补漏洞,提高自身网络防范技能。

3 、加大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的投入

由于很多学校投入校园网安全信息防护资金不够而导致一系列漏洞的产生,致使一些人利用漏洞侵入破坏校园网安全。因此应当指派专门的安全人员进行系统维护,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和完善网络信息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和提高网络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根据学校网络的实际,合理的、适时的选择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和技术投入 。

安全保障措施 篇二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 建立校警随车制度。

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队长。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队长。

(3) 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安全保障措施 篇三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该受到劳动安全的保护,但是有的单位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安全制度,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劳动安全方面的两个的问题:劳动安全如何保障、如何保护女工及未成年工的劳动安全。

一、劳动安全如何保障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法律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二、如何保护女工及未成年工的劳动安全

法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止从事的劳动。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止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止从事的其它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劳动安全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劳动安全如何保障、如何保护女工及未成年工的劳动安全,希望这些能够在您的工作过程中有所帮助。当然,关于劳动安全的内容还有很多,如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障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救济?救济途径在哪里?等等。遇到问题时,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有什么不同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详情请看下文。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两罪都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且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都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主管与直接管理劳动安全设施的人员,一般不包括普通职工;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较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范围要厂,包括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一般职工和在生产、作业中直接从事领导、指挥的人员。

(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对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是一种不作为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生产作业的领导、指挥人员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是作为形式的犯罪。 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两罪均为过失犯罪,其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1、客观方面,本罪必须具备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行为,且这种事故隐患是不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造成的,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要是企事业单位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2、本罪是单位犯罪,个人作为单位的负责者承担责任;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个人犯罪,由本人直接承担责任。

以上内容由小编整理提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

劳动者获得安全保护的条件是什么?

工作时劳动者获得安全保护的条件是什么?提醒大家,工作时需保护自身安全,遭受人身损害一定要用正当的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对未成年人及妇女的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纠纷律师】用人单位承担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举证责任

案情简介

20xx年12月15日,张某到日照某服务公司担任库管员。20xx年4月初,张某以公司拖欠未休年休假工资为由离开。张某就此与公司协商未果后,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办案思路及心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第1款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第3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从以上条文可以得出,在对待职工要求的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时,用人单位应负举证责任。但是,假如用人单位提供了以下方面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用人单位对职工应休年休假已作出安排,且已依法支付了未休年休假工资;用人单位已书面形式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本人因其自身原因提出书面放弃年休假的;职工具有不应当享受年休假待遇等法定情形的,职工仍然坚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则需由职工对其未休年休假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裁判结果

仲裁委审理后,支持了张某的仲裁请求。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内容是什么?

如今劳动安全问题是劳动者们非常关注的问题,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是指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装置、技术和措施,那么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

(1)机床、提升设备、机车、农业机器及电气设备等传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在传动梯、吊台上安装的防护装置及各种快速自动开关等。

(2)刨床、电锯、砂轮及锻压机器上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末、液体飞出及有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3)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有各种爆炸危险的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和信号装置。

(5)各种联动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

(6)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装置,各种机床附近为减轻工人劳动强度而专门设置的附属起重设备。

(7)电气设备的防护性接地或接零,以及其他防触电设施。

(8)再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设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装置。

(9)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工具等物体坠落伤人以及防坠落摔伤而设置工具箱或安全网等。

(二)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

(1)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度符合劳动卫生要求而设的通风换气装置和采光、照明等。

(2)为消除粉尘危害和有毒物质而设置的除尘设备及防毒施设。

(3)防止辐热危害的装置及隔热、防暑、降温设施。

(4)为劳动卫生而设置的对原材料和加工材料的消毒设施。

(5)为改善劳动条件而铺设的各种垫板。

(6)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三)生产性辅助设施

(1)专为职工工作中的饮水设施。

(2)为从事高温作业或接触粉尘、有害化学物质或毒物作业人员专用的淋浴设备或盟洗、干燥、消毒设备。

(3)为从事高温作业等工种工人修建的倒班休息室等。

以上就是小编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内容的介绍,相信大家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所在的劳动地点内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劳动者们也要明白,若自己的利益收到侵犯要勇于走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己。如有需要,可到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要符合什么标准?

劳动安全设施要符合什么标准,我们的劳动法中有没有对劳动安全的场所符合什么标准作出相关的具体规定呢?劳动场所的提醒标志是必须的吗?劳动安全设施要符合的标准是根据各地区不同还是全国是统一的标准呢?关于这个问题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帮助您解决疑问。

劳动安全设施要符合什么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53条的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关于本条的理解,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46条的规定,《劳动法》第53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劳动法》第53条中,“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指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

(一)机器设备的安全设施

机器设备要有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及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等安全装置设施,才能保障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避免在使用机器设备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按《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规定:凡暴露在机器外部的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分必须有防护装置;起重机要有起重吨位和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该有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起重机应规定统一的指挥信号;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要有自动加油装置或者蓄油器;等等。安全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应牢固设立于显而易见的地方,文字应简短和明确。

(二)电器设备的安全设施

电器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种工业企业,因此注意电器设备的安全,避免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依照《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的规定,电器设备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电器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其金属外壳应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亦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电器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在人碰不着的地方,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栏和警告标志;在蒸汽、气体、粉尘大量发生的工作场所,必须使用密封式电器设备;在有爆炸性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电工须经专业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后,持操作合格证才准上岗。

(三)动力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设施

为防止锅炉和压力容器的爆炸事故和火灾,保障劳动者和工厂设备的安全,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要求每座工业锅炉都应该有安全阀、压方表和水位表,并应:建立保养、检修和水压试验制度;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并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迂时不能相互碰撞。

(四)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

工作场所应在有关位置装备安全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如禁止烟火、通行、停留等);警告标志(如当心有毒、有电、爆炸等、等);指令标志(如必须戴安全帽和防护镜等);提示标志(如火警电话、灭火器、太平门、安全通道等)。

工作场所中的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便于工人操作;在脚部易受潮、受寒的工作地点应装置木头踏板;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不要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要及时清除,以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整齐;工作地点还应有合适的局部照明设备等等。

(五)厂房建筑物和道路的安全设施

厂房建筑物必须坚固牢实,以防倒塌,引起伤亡事故。工厂工房的建筑要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如装有天车的厂房以及装有重型机械、锻锤等设备的厂房,建筑设计要有坚固性标准;化工和冶炼行业,要有较高标准的防火设施等。工厂内道路必须平坦,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道路和轨道交叉处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或者落杆,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和池要设围栏或盖板等。

(六)建筑工程的安全设施

依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施工的规定》,关于建筑工程的安全设施主要有下列内容:(1)对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在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气候下,不准进行高空作业和露天起重工作。脚手架在交付使用前,要组织支搭、使用和安全员三方进行安全检查,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i使用期间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2)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在现场的附属企业、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乙炔管道、乙炔发生站和其他临时工程的位置和规格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规定。(3)在开挖基坑、井坑、基础槽时,要根据土质情况和开挖深度设置必要的支架和安全坡来加固,要建立经常的安全检查制度。另外对拆除固壁支架和爆破石方工程有具体规定。(4)对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搭设脚手架工、爆破工、电工、焊工、起重机、打桩机各类车辆的司机,必须进行专业训练,考试合格者,持合格证上岗。

另外,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此外,还规定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根据1998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建设项目(31程)【WWW.HUZHIDAO.COM】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一些具备特殊性质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火灾危险性生产甲类建设项目、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有严重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等等都必须要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以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卫生。

(七)矿山安全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二章和第三章对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和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作了专章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1)矿山建设的安全规定。矿山建设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矿山设计下列项目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①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②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③供电系统;④提升、运输系统;⑤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⑥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⑦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并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2)矿山开采的安全规定。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不得使用。矿山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必须对作业场所中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氟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①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陷塌;②瓦斯爆炸、煤尘爆炸;③冲击地压、井喷;④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⑤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灾害;⑥粉尘、有毒有害的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⑦其他危害。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矿山企业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另外,在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三章中,分别对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及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第5条对矿山设计使用的地质勘探报告书应包括的技术资料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如要有矿山设计范围内原有小窖、老窖的分布范围、开采深度和积水情况;要有沼气、二氧化碳赋存情况,矿物自然发火和矿尘爆炸的可能性;对人体有害的矿物组份、含量和变化规律,勘探区至少一年的天然放射性本底数据以及工业、生活用水的水源和水质等等。第10条对矿山应有的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安全设施的要求作了规定,如对安全出口、通风设施等作了详细的要求,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安全。第12条对矿山开采的图纸资料作了具体的规定,第20条则对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井应采取的措施作了规定等等。

安全保障措施 篇四

一是全面部署,统筹全市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进行全面部署,从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建立制度、强化技术、检查通报等方面全面部署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文件明确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自主防护”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完善制度,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化保障。

制订各类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从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物理安全管理、系统开发安全管理、系统运行安全管理、访问控制管理等方面编写管理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积极实施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效防止了因管理问题带来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威胁,形成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制度化体系。

三是严格准入,加强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

所有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必须在采购阶段将安全需求纳入方案,交付时出具安全检测报告,最终须通过相关机构的二次检测才能正式交付、上线,从源头上杜绝安全漏洞;对于已建成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则开展远程监测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检查制度,与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等开展联合检查,并定期在全市教育系统发布网络和信息安全通报,督促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单位进行整改,及时避免网络安全威胁,从而实现对网络和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四是技术防范,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制定网络建设标准,加大网络和信息安全投入。20xx年青岛市教育局投入240万元用于升级、采购网络和信息安全设施。目前从物理环境、主机、系统、应用、数据等方面为青岛教育城域网构筑完善的技术防护体系;印发《关于开展校园网升级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学前教育信息化标准》,明确校园网安全要求,推动各区市教育(体)局、各学校采购相关设备和服务,加强技术防范,形成能防护、可追溯的校园网安全环境。

五是等级保护,优化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0xx年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规定,梳理整合相关信息系统,对缺乏维护、使用率低、安全性差的系统进行关停;为市教育局信息系统开展系统定级,确定了1个三级系统和4个二级系统;在市公安局为二级以上系统进行了等级保护备案;目前已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以此为契机检验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的完整性,并有针对性地完善技术防护措施,优化制度机制,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六是开展培训,强化全员网络和信息安全意识。

每年开展网络和信息安全专项培训、等级保护专项培训、全市网络管理员专项培训,提升网络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利用网站、微信、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性培训,并与市公安局联合在全市各高校、中小学广泛开展“共筑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活动,活动范围涉及教师、学生和家长,多措并举,提升全体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网络安全意识。

安全保障措施 篇五

挂篮拼装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为确保挂篮施工的安全,应配备挂篮施工班。人员要挑选有挂篮施工经验,安全意识强,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挂篮施工,并配一名有施工经验,头脑灵活有一定指挥能力的指挥人员,进行作业指挥。

2、挂篮应进行使用前的调试组拼,调试组拼后,要进行仔细地检查各部件联接牢固情况,各接头焊缝有没有开裂,杆件是否会变形等现象,各联接配件是否齐全,尺寸是否按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各机具设备的准备与检查

①千斤顶:在使用前应对各部位所使用的千斤顶大小,按技术要求准备好,并进行调试检查,不合格的千斤顶不能使用。

②倒链:使用前要进行仔细地检查倒链的每一个链环接头是否会脱焊,各齿倒顺要灵活,吊重的吨位要符合设计要求,禁止使用小吨位的倒链代替大吨位使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钢丝绳的使用安全:在挂篮上各部位所使用的钢丝绳粗细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准备,不得任意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钢丝绳两头的吊环要用穿绳法,重要部位禁止使用U型卡做绳头吊环,防止使用过程中绳头滑脱,发生安全事故。

挂篮拼装的安全注意事项:

①挂篮组装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需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上下层同时作业要做好防护设施,禁止在直线上下作业,防止上面落物伤人。

②在吊装过程中,有专人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范围内。

③挂篮拼装时,各部件的吊装,要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禁止盲目蛮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挂篮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挂篮开始使用在0#、1#块上拼装后,要进行做静载试验,在静载试验的同时要有专人仔细观察,每一个部位的变化情况,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才能进行砼施工。

2、挂篮移位行走时:位于同一T构上的两套挂篮移位必需同步对称进行,位移差不得大于1000px;移动时,挂篮后部应设置保险倒链,移动速度不超过250px/min。挂篮开始行走前,挂篮内的上下人员必须撤离后方可进行,禁止站、坐在行走的挂篮上。

3、各悬灌梁段的底板与腹板钢筋分块吊装,灌注砼以及拆除挂篮必须均衡作业,确保T构两侧的不平衡重量不大于5T。

4、挂篮模板标高调整时,应缓慢进行,同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在挂篮模板荡移前必须详细地检查挂篮位置,后端锚、固定及吊杆安装是否牢固,人员是否撤离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荡移。

5、挂篮中的施工用动力,照明电线必须由电工架设,并经常加强检查,因挂篮施工铁件较多,以消除漏电事故隐患。

6、悬灌施工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经常检查挂篮锚固螺杆,前后吊带杆等关键受力杆件的使用情况,加强起重用千斤顶、倒链、钢丝绳等机具设备的维修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随着悬臂的伸长,特别在夏季箱体内应及时安装通风降温照明设施,以改善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

8、临时支座中的硫磺、砂浆在通电熔化过程中会散发少量有害刺鼻气味,施工人员应佩戴口罩加以防范。

采用桁架挂篮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挂篮组拼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做静载试验;

2)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并以斜拉托架做施工平台时,在平台边缘处,应设安全防护设施。墩身两侧斜拉托架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必须连接牢固。

零号块拆模后,应保留一部分平台,为养生及其它作业使用;

3)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车、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4)检查墩身预埋件和斜拉钢带的位置及坚固程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遇有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挂篮施工安全:

1、挂篮使用时,应经常检查后锚固筋、千斤顶、手拉葫芦、张拉平台及保险绳等是否完好可靠。

底模标高调整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人员脚下应铺设稳固的脚手板,身系安全带;

2、挂篮在安装、行走及使用中,应严格控制荷载,防止过大的冲击、震动。如需在挂篮上另行增加设施(如防雨棚、立井架、防寒棚等),不得损坏挂篮结构及改变其受力形式;

3、挂篮拼装及悬臂组装中,危险性较大,在高处及深水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网,满铺脚手板,设置临时护栏。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救生设施;

4、使用水箱作平衡配重时,其位置、加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给排水设施和方法,应稳妥可靠。施工中,对上述情况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

5、在底模荡移前,必须详细检查挂篮位置、后端压重及后吊杆安装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应先将上横梁两个吊带与底模下横梁连接好,确认安全后,方可荡移;

6、挂篮行走时,要缓慢进行,速度应控制在0.1m/min以内。挂篮后部,各设一组溜绳,以保安全。滑道要铺设平整,顺直,不得偏移,并随时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浇筑混凝土时,挂篮桁架后端,应锚固在已完成的梁段上,并配重使与浇筑的混凝土重量保持平衡状态。挂篮桁架行走和浇筑混凝土时,其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

8、浇筑合拢段混凝土时,在悬臂端预加压重,随浇筑进程,加载逐步撤出时,应自上而下进行。撤出压重时,应注意防止砸伤;

9、箱梁混凝土接触面的凿毛工作,要有安全防护设施,所用手锤柄应牢固。作业人员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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