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灾害应急预案【优秀3篇】

2024-01-29 07:13:01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家人们整理的暴雪灾害应急预案【优秀3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 篇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冰冻雨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保证全系统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危害,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正常,按照《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和《交通运输局应急预案体系》编制本预案。

1.2冰冻雨雪灾害

冰冻雨雪灾害是指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积雪、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影响到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基础物资的保障和供给,并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一种气象灾害。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对《市政府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的响应。在市交通运输局管辖的行政区域和行业领域内,因受冰冻雨雪灾害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引发行业突发事件时,适用本预案。

1.4应急处置原则

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统筹安排,规范有序,科学应对的原则进行处置。坚持提早预防,充足准备,把维护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需基本物资的道路运输保障作为核心任务,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重中之重。

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防范重于救灾,立足于桥梁、陡坡等道路交通重要部位不积、不冻、不滑、不堵;公路运行要先疏通,后畅通,先干线,后支线;旅客运输要先安全,后通行,先短途,后长途;城市公交要坚持先干线后支线,干线中优先保障BRT等运输量大,枢纽功能强的线路;对边远农村公交线路,积极主动请求属地政府支援。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交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路、运管、地方海事-壶知道§www.huzhidao.com 、航道、港口、公交、常运、机场、产业集团等单位行政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公路畅通保障组,水上畅通保障组,城市公交保障组,公路客运保障组,民航运输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2.2工作职责

总指挥职责:统一领导全市交通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政府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处置的要求,决定“灾情预警、预案启动”等重大信息的发布;统筹调度全系统应急资源;负责或指示局应急办,完成市交通运输系统内外资源协调和应急联动处置等任务。在出现重大情况或需要发动其他社会力量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

综合协调组职责:综合协调组设在局应急办公室,由安监处、局办公室和局信息中心组成。按照指挥部要求,以信息中心为主,完成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灾情跟踪以及授权调度等任务;以安监处为主,完成综合协调、灾情调查,原因分析和总结评估等任务;负责全系统范围内冰冻雨雪应急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有冰冻雪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检查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以办公室为主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政府、省厅等上级部门报送紧急重要事项的任务。

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市公路管理处和产业集团等组成,按照市局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和西绕城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公路客运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市运输管理处、常州市客运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常运集团等组成。负责公路客运运力筹措和调控、旅客集散等应急处置等工作。

城市公交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市公交集团公司组成,负责公交运力调控、公交保障、应急支援、重点站场及售票点疏运等工作。

民航运输保障组职责:主要由民航常州机场组成,当机场飞行区遇有冰雪天气,给航空器安全起降造成影响时,负责消除冰雪产生的安全隐患,在最短的时间内清除积雪积冰,恢复机场正常运行。

水路畅通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局港口处、市地方海事局和航道管理处组成,负责做好全市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职责:主要由局办公室和宣教处组成,做好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公路和水上突发事件的宣传动员、新闻报道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指导并统一局属行业部门的宣传报道。

3.监测与预防

3.1监测

局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办公室及时获取市政府或气象部门发布的有关冰冻雨雪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由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向局系统各单位发布。

3.2预防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时节特点,依据冰冻雨雪灾害的监测信息做好以下预防工作:

⑴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⑵开展冰冻雨雪天气条件下的生产安全和应急等相关技能培训;

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⑷组织应急物资、装备的检查、补充和整修;

⑸开展冰冻雨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

⑹开展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

⑺加强应急值守;

⑻做好应对冰冻雨雪天气的其他各项准备。

4.预警

根据冰冻雨雪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将冰冻雨雪造成的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Ⅳ级)。

具体标准依据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信息。由局应急指挥部授权局信息中心发布预警信息。

5.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办或应急指挥部,同时向局信息中心反馈情况。

5.1公路畅通保障组

5.1.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气象监测和各类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

5.1.2全面掌握管辖公路路况,组织雨雪期间的道路巡查,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行动,适时启动《常州市公路保畅通应急预案》,不等不靠,先行处置,在桥梁、陡坡等交通节点雨雪冰冻前采取防冻措施;

5.1.3依照管理职责,采取“定人、定责、定路段”的“三定”措施,有效处置冰冻雨雪;养护应急处置中心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针对灾害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不能解决的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1.4路政、养护部门做好公路、桥梁、施工路段作业现场的巡查。对路面、桥梁、施工路段、公路安全设施、行道树、公路边的山体、沿河(湖)以及易水毁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1.5冰冻雨雪灾害造成公路中断或通行困难时,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协助相关部门疏导交通和维护交通秩序;对受伤害人员实施简单医疗救护措施,并向专业救援机构报告;各收费站应当开足收费道口,增加工作人员,加快通行速度;

5.1.6相关部门落实通信、应急值班与信息报告、生活后勤等保障措施。启用应急经费和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5.1.7西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要积极配合路政大队和交警大队,在接受省公路路网调度指挥中心的指令同时,启动本单位预案,除冰扫雪,尽快满足通行条件,确保全省全市高速公路路网及时恢复运行,不拖后腿。

5.2城市公交保障组

5.2.1公共交通集团公司要适时启动《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抗大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大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的公交运营工作,提高各部门在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冰雪天气对公交运输的影响,努力使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公交运营正常秩序。

5.2.2安全保卫部及时对重点线路、桥梁、隧道、场站进行安全巡视,冰雪天气的次日,凌晨4点前对重点线路、桥梁、隧道、场站进行安全巡视,及时排查隐患,并将相关信息与领导小组汇报。各汽车运营公司安全经理、安全科长对公司所辖路线进行安全巡查,排查隐患,并将信息上报安全保卫部。各汽车公司车队队长、安全员对车队所辖线路进行安全巡查,排查隐患,并将信息上报分公司。

5.2.3当冰雪天气状况发生后,组织人员到达站场,做好安全教育指导,在BRT站台内设立专人防护引导,做好清扫工作,防止乘客摔伤,并做好对滞留乘客的宣传安抚工作,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群体性的'事件,确保运输安全稳定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5.2.4机务保障部门要指导各汽车运营公司机务部门做好车辆安防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各汽车运营公司机务部门组织维修人员对所属车辆安装防滑设备、设施。各公交线路保留适量应急车辆储备。完善车辆应急抢修机制,各汽车公司保修厂成立应急抢修小组;贮备相应车辆抢修物资,确保所有抢修人员、物资、设备能迅速集结调用。

5.2.5各汽车公司机务经理、机务科长、厂长在冰雪天气发生后的当日晚上,组织维修作业人员做好所有车辆的机务保障工作,必须确保车辆的出行安全。

5.2.6当发生冰雪天气状况影响运营时,营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应本着“保安全保畅通”的原则确定应急调整方案和车流疏解方案,及时收集现场信息,根据天气情况、道路情况实时调整行车计划并及时告知公众,向公众告知雪灾情况可能会发生由于人员拥挤不能运营准点,影响交通安全的线路会停开,并将停开线路公布,及时通知服务中心向公众解释,并请求政府部门给予支持帮助,清扫积雪,保证道路畅通,及时恢复停开线路,力争尽快恢复正常行车秩序。

5.2.7物资供应公司合理储备抗雪、防冻物资(防滑绳、防滑链、工业盐、铁锹、雨靴、雨衣、铲雪板、草包等),并在大雪、冰冻天气来临前及时发放各生产经营单位,并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及时补充相关物资。

5.2.8科技信息部要及时将安保部提供的安全提示信息发送至运营车辆告知每一位运营驾驶员,每间隔一小时发送一次,做到及时提醒。通过科技信息平台对路况及驾驶员动态进行监控。

5.2.9鹏程公司落实保洁人员做好场站扫雪工作,对场站地面积雪进行快速清理,确保在头班车运营发车前将场站内积雪全部清扫完毕,如遇严重雨雪灾害,组织相关作业人员支援,若仍无法及时解决,将情况上报至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5.3公路客运保障组

5.3.1市运输管理处要适时启动《节假日道路旅客运输应急预案》;及时准确掌握跨省市长途客运情况,协助相关客运企业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检查督促并配合运输企业做好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对全市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运输市场正常秩序。

5.3.2常运集团要适时启动《恶劣气候条件下紧急处置预案》:

5.3.2.1指定专人了解本地区及有关外省市气象预报,掌握不利于行车安全的气候变化和路况变化,及时上传下达。

5.3.2.2遇有大面积大雪、冰冻,相关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待命。启动预案由总经理发布行政命令,由董事长、总经理牵头成立临时领导小组,停班、发班等有关事宜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行动。

5.3.2.3遇有大雪封路,公司暂停所有长途班次,视情况限制开通短途班次。如有长途班次在途中路遇大雪封路,要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就近进入停车场休息,如道路长时间不能开通,要妥善安置好乘客。

5.3.2.4各行车单位必须常备充足有效的防滑链、三角木等防滑应急设备,在能够预见到气候变化的情况下,长途班车必须配有防滑设备才能允许发车。

5.3.2.5在春运高峰期间,汽车站应请求武警、交警支援,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

5.3.3常州客运中心集城际铁路常州站、长途客运站、轨道交通一号线、公交枢纽站(含BRT支线)、地下停车场、地下出租车停靠站于一体,客流量巨大。

由常州市客运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牵头成立应急协调组织机构,在各自区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他单位或公共区域的突发事件时,可按照各自的应急预案先行处置,并向应急协调组织机构通报相关情况,相互支援;

遇有大面积大雪、冰冻,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内部应急预案,做好旅客分流疏导工作,为滞留旅客提必要的帮助,妥善安置好旅客。

5.4民航运输保障组

当机场总值班获悉当晚有降雪,可能在飞行区形成积雪时,应适时启动《常州机场除冰雪预案》,通知各保障部门留足人员、车辆、准备除冰雪设备,一旦发生飞行区道面积雪,保证能及时开展清除飞行区积冰雪工作。

5.4.1当机场航务部气象台值班预报员获悉或预报当日或次日本场出现降雪,气温在零度以下并有可能在飞行区形成积雪/冰短时内无法清除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天气时,应及时通知航务部管制室,由管制室值班员及时报告机场总值班和机场保障部,经总值班同意,用对讲机通知机场各部门做好除冰雪的准备。同时,机场总值班应将情况及时报告机场飞行区除冰雪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5.4.2当机场保障部获悉当晚有降雪可能在飞行区形成积雪时,留足值班人员,天气一旦下雪或结冰,保障部及时派出人员上跑道检查和测试,并将积雪的厚薄、种类及结冰情况随时通告航务部管制室。(如夜间降雪,飞行区管理室道面巡视员5:30巡视跑道,一旦发现跑道存在积冰、雪情况立刻上报调度、总值班)

5.4.3机场总值班根据机场保障部提供的现场检查和测试报告,并与航务部、机场保障部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关闭机场或其他重要设施。当飞行区道面出现积雪或结冰直接影响飞机的安全起降安全且短时内无法清除时,应及时关闭跑道,报机场总经理并经总经理同意,指挥航务部管制室发出机场关闭的航行通告,并启动场道除雪预案,动员和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开展除冰雪工作。(总值班负责发布除冰雪命令)

5.4.4在机场值班的各保障部门领导,应听从机场总值班的安排,积极组织现有人员开展除冰雪工作,另外,通知本部门的其他领导和员工做好准备工作,一旦需要将无条件赶到机场,积极参加清除冰雪活动。行政人事部(车管)负责安排车辆从常州市区内将员工接到机场。道面除雪作业期间,场道车辆做好吹雪车的引导,消防车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油料公司加油车到指定地点待命,做好吹雪车供油保障。

5.4.5当积冰雪较厚,机场总值班一方面利用机场现有设施设备组织开展除冰雪;另一方面应及时主动与部队和市政府联系,请求支援。

5.4.6飞行区道面清除积雪后,由机场航务部派出管制员和保障部跑道巡查员共同检查跑道,当达到恢复航班运行条件时,由航务部调度室按航行通告发布程序对外发布机场开放的航行通告。

5.5水上畅通保障组

港口、海事、航道等部门职责范围内,要加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减轻冰冻雨雪灾害对本市辖区港口码头、内河通航水域等造成的危害,保障水上运输以及码头的装运作业秩序正常。

5.5.1检查辖区内船舶、水上设施的处置冰冻雨雪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5.5.2加强对冰冻雨雪灾害期间的内河航运秩序管理,及时掌握各辖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动态,全面了解灾情,督促相关单位迅速采取防灾、抗灾和救灾措施;

5.5.3及时协调、处理冰冻雨雪灾害期间内河水域突发性公共事件;

5.5.4当陆路因冰冻雨雪严重灾害而交通中断时,有能力组织水上运输社会运力,确保生活必需品能通过水上运输进入我市。

5.5.5加强对港口码头的作业安全监管,协调港口和码头等相关单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消除危化品存储和管道运输设备等,在低温环境下的安全隐患,确保港口运营正常。

6.后期处置

6.1响应结束

当冰冻雨雪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市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结束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响应的指令,通知相关单位。

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在常州气象台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根据市应急办解除应急状态的通知,转入常态管理。

按照国家统计部门的要求,核实和统计局所辖范围的受灾情况,及时上报。

6.2灾后生产恢复与后期次生灾害预防

灾情得到控制后,各单位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抢修严重受损的基础设施。

对应急中征用的物资,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置。

6.3灾害影响评估与应对工作总结

每次警报解除后,局属各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局应急办公室报告本次灾害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事故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

每年各单位应针对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找出问题,从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完善预案,以进一步做好冰冻雨雪灾害预防工作。

7.附则

7.1奖惩

7.1.1对在处置冰冻雨雪灾害过程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7.1.2对在处置冰冻雨雪灾害的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管理

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由局应急办负责编制和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篇二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总结我局以往抗击暴风雪所取得的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以构建“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化为主,公众参与”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坚持“早部署,早行动”的工作原则,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并把抗击暴风雪、强降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以科学的手段和有效的措施,维护500千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财产安全。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500千伏乌海变电站因暴风雪、强降温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包括:

(一)我站因暴风雪、强降温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立:

(一)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在运行所统一领导下,我站各值人员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二)为了使应急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成立乌海变电站重大暴风雪、强降温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负责我站变电设备突发性重大暴风雪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救援组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过,及时向上级和当地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做好抢修准备;

2)根据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进行事故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努力减少事故灾害损失;

3)初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事故处理的有效方案,提交救援指挥部审批后实施;

4)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处理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5)协调组织做好恢复送电工作,对受损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及恢复使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

预防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实行预防预警机制,对一周内的天气预报进行灾害预测分析,对本市及全区造成的影响进行及时传报。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

四、应急救援及保电预案的启动程序:

(一)500千伏变电站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1、我站发生事故时,变电站站长或当值值班员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前往事故变电站进行应急抢修指挥。

3、由局应急指挥部及时上报内蒙古电力公司生产处、安监处和内蒙古电力公司紧急救援指挥部。

4、必要时请求电力公司紧急救援指挥部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五、暴风雪气候条件下输变电设备采取的防范措施。

1、在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的。领导下,各值在暴风雪来临前对变电站各类设备、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同时休班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如在检查中发现有存在因暴风雪冻害可能的设备设施,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设备缺陷,要立即上报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协调解决。

3、变电设备的检查重点应为:变电站露天设备、互感器、避雷器、套管等密封设备、高压断路器液压或气动操动机构、瓷质支柱绝缘、房屋建筑的供暖系统、保温设施、通信线路等。

4、对断路器机构加热器进行检查,对电缆沟、室外配电盘柜密封进行堵漏,同时,对需要保温的设备进行修补和处理。

5、组织人员检查电缆沟,封堵控制室电缆,并做好电缆桥架清扫、缆沟敷设干稻草确保电缆的保温。

6、做好站内及周围的悬浮物的清理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做好红外测温工作,重点是载流接头及充油设备的油位测试工作。

7、在暴风雪天气过后,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及时对变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设备及架构是否存在悬浮物,进行红外测温工作,检查充油设备的油位情况,及时清理设备区积雪。同时对变电设备覆冰情况进行检查。如果设备及导线的覆冰严重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支援。

8、站内要储备好线路的必备物资以及碘钨灯、绝缘拉闸杆、合格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万用表、导线、事故应急灯等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暴风雪而造成的冻害要保证能立即对通信设备进行可靠防护,避免设备遭受侵害。

9、设备如遭受侵害,救援组应积极准备抢修材料。若是救援人员在作业时受伤,应立即通知当地医院迅速赶往现场及时抢救治疗。

六、紧急事故抢修材料的调配:

在节假日必须将事故备品材料库房钥匙保存在值班负责人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根据事故现场所需材料领取,备用材料要充足。

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三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强化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城市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雪灾气象等级》《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度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规范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市城市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市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雪、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市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及公共场所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1)平度市地处东经119°31′~120°19′,北纬36°28′~37°02′,为温带季风气候,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城市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导致市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的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3)平度市公共广场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会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次生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城市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和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4个级别。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个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

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毫米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平度市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山东移动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城市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一般级别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对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城市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根据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做好应急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报道和协调指导工作。按照《平度市舆情处置工作规程》进行舆情处置,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应急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指导协调冰雪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调调度全市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驻平部队、青岛、国家与省部级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指导冰雪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有关救灾捐赠工作。

团市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志愿者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冰雪灾害情况下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保障清雪作业机械的正常通行,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市商务局:协调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具体负责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冰雪灾害市级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使用监管及评估。

市民政局:负责灾情的汇总核实,协助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灾后捐赠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做好降雪期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城市房屋建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施工范围内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清雪除冰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排水、燃气、供热企业做好供应保障工作;督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单位及时清理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市环境卫生;协调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指令;配合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危旧房屋进行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道的清雪工作,同时根据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立公路部门的清雪直属队伍,做好管护职责范围内道路的清雪工作;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因冰雪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本地生产企业做好重要保护物资的生产调度,指导市直工业企业自身的应急处置,突发城市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重点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区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制定应急方案,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A级景区的游客实施救援。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督促市区医疗机构做好责任区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市红十字会:普及卫生救护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开展募捐救助工作;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服务。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雪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督促社会化清雪工作门前包干制,按规定扫雪除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检查所管理专业市场,及时清理“门前五包”范围内冰雪。

市水利水产局: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驻平部队积极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降水天气实况、短时临近预报以及相关气象分析资料。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保险机构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降雪期间的城市供电保障工作,及时抢修供电设施,制定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城市供电应急方案和措施。

山东移动公司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负责市区的通信线路、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冰雪灾害防护信息。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所辖行政区域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清雪工作及应急保障资金;负责冰雪灾害天气下组织动员本辖区单位、村庄及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清雪、融雪及保洁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的清雪除冰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按照“门前五包”的区域范围做好清雪工作;做好冰雪灾害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善后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的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清雪应急演练;负责本辖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城市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城市冰雪灾害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城市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城市冰雪灾害要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城市冰雪灾害防范、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气象局、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卫星、气象站等现有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途径进行监测,加强城市冰雪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能力。

气象部门统一发布城市冰雪灾害监测实况信息,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建立与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卫生健康局、供电公司、通信公司等部门的城市冰雪灾害监测联动机制;建设城市冰雪灾害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预警

4.1预警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城市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蓝色预警(四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6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

黄色预警(三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橙色预警(二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红色预警(一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毫米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的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5.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报告时限和程序: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事发“15分钟内电话报,40分钟书面报”。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青岛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的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有关部门(单位)启动部门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处置。对于一般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先期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对于较大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较大及以上城市冰雪灾害,青岛、省、国务院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水利水产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组成。负责组织调动清雪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治安交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环境保护组: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牵头,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清雪除冰工作过程中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城乡建设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赶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工作,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保障善后组: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牵头,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水产局、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交通工具、通信、电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人员食宿以及其他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害评估、保险理赔、灾后救助安置等工作。

专家组:现场指挥部根据抢险工作需要,由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决策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5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处置措施: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做好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尤其要发挥村庄及社区居委会的作用;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做好清雪工作;连续降雪时,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不影响道路交通。公交营运线路融雪时间由公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当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部门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应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处置措施:在采取一般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桥梁、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市区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相关部门组织做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清雪除冰提供条件;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3)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处置措施:在采取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全程跟踪城市冰雪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事发地冰雪灾害信息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通报;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灾害,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路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卫生部门应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4)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处置措施:在采取重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结合城市冰雪灾害危害程度,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同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6扩大响应

如果城市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凭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城市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平部队或青岛、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6.7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城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健全与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8社会动员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发布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6.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信息发布

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在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城市冰雪灾害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恢复与重建

8.1善后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城市冰雪灾害社会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受灾群众安置,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救助。

8.3保险理赔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保险查勘、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8.4总结评估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城市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在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5恢复重建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由气象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气象监测队伍、依托消防救援大队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处置队伍。

应急处置队伍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

9.2应急物资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融雪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要提前储备足够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融雪剂;每次降雪使用之后,应根据消耗情况及时补库,确保满足正常使用。

建立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协调做好现场有关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应急处置队伍、人数情况,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城市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分级负担。

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冰雪灾害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宣教培训和演练

10.1宣教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鼓励企业、个人积极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提升自身风险保障及应对城市冰雪灾害的能力。

预案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经常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2.2预案修订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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