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宣传推广方案精选6篇

2024-03-12 14:36:25

营销是针对某一客户开发和某一产品而制作的推广规划,它的任务是为将朦胧的“将来时”渐变为有序的“现在进行时”。为确保活动或事情高质量高水平地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你是否在找“地产营销推广策划方案”,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下是小编帮大家找到的地产宣传推广方案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房地产宣传推广方案范文 篇一

房地产开发商制作的楼书和宣传图册描绘的小区图景与交房时的实际景象不一致,部分业主据此向法院提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终审判决,楼书和宣传图册上记载内容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组成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李女士等10名购房人分别购买了福州一房地产商开发的商业店面。此前,开发商就开发项目制作了楼书和宣传图册,楼书上注明“楼书图文资料仅供参考,本宣传册所有资料最终以政府批示为准”。开发商交房后,李女士等业主发现,宣传图册上描绘的小区西侧车辆畅行无阻的商业街变成了不允许车辆通行的步行街,且修建了水泥围墙和两侧带门槛的小门,车辆无法从小区西侧出入。李女士等、世主认为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构成违约,至法院要求拆除围墙和小门,恢复所有车辆通行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楼书及宣传材料是开发商向不特定人推介自己开发的楼盘并希望他人购买而做的广告宣传,属于要约邀请,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规划部门审批的设计规划,小区西侧为人行出人口,开发商不存在改变规划设计的行为。据此,法院判决,李女士等业主要求拆除围墙和小门,恢复车辆通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点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可见,楼书和宣传册内容是否对开发商具有约束力,应以其说明和承诺是否“具体确定”为根据,若该说明和承诺具体确定,则应视为要约,对开发商具有约束力,否则只属于要约邀请,对开发商不具约束力。

案例总结:

从本案来看,宣传图上描绘小区西侧为车辆畅行无阻的商业街,其内容并不具体确定,不应视为开发商的要约,只能视为要约邀请,故其对开发商不具有约束力,即使开发商建成的小区与宣传图上描绘的景象不一致,也不应认为开发商违约,故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房地产推广宣传的方式方法 篇二

论文关键词:房地产广告;问题;改进策略

房地产广告,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为与之伴生的房地产广告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房地产广告又促进了房地产产品的消费和房地产行业的繁荣,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房地产广告以其独特的魅力不仅影响着房地产产品的销售业绩,甚至决定着楼盘的市场定位与品质,而且在一定的程度上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广告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不仅影响房地产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广告包含市场调研、分析、创意、文案表现等诸多细节。然而,由于国内市场发展过快导致的浮躁,以及一些策划人急功近利,缺乏专业素养等因素,常常步入房地产广告策划的误区。

(一)缺乏创意

被誉为美国广告教皇的大卫·奥格威说过“要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同时让他们来买你的产品,非要有很好的点子不可”。在这里“点子”就是创意,被广告人视为广告的生命,然而由于创意的差别,效果是天壤之别,尤其在房地产产品同质化的今天,“有创新才有市场”己显得越来越重要。虽然独特销售主张是每个策划者都明白的,然而为了实现销售,他们把大量的心思用来制造“卖点”,以引起购房者的注意,而忽视广告作品的创意。虽然绞尽脑汁,却依然离不开“远离闹市喧嚣”、“坐拥城市繁华”。甚至有些策划人为了“完成任务”,拿来北上广的广告抄袭、摹仿,追求短期效益。

(二)虚假宣传

广告就是“巧传真实”,真实性和新奇性是广告信息传达中有两个重要的原则,为了吸引更多的眼球就需要新奇,而真实却是广告生存的基础,二者不可偏废。在房地产项目的推广中,通过广告创意独特的吸引力、说服力及记忆点的,以震撼人心的方式把产品中最使消费者关注的“真实”巧妙地传达给消费者。

然而现在许多房地产广告却极尽新奇之能事,为了达到震撼的效果而放弃真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告画面缺乏真实性。为了视觉感受的直观、简洁,提高视觉冲击力,大量采用效果图、合成图代替实景照片,乱人耳目、混淆视听,为了逃避责任这类广告往往再以极不起眼的字体标上“本广告解释权归开发商”,将开发商的“心虚”表露无遗。

2、虚假价格宣传。有的开发商在房地产广告中标上不可思议的最底价格,而个价格往往是在售楼盘中朝向和楼层最不好的房屋的价格,或者是特定环境、时间下的促销价,并不反映整个楼盘的真实价格。而购房者被低价吸引过去后却发现真实的情况和广告上宣传的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虚假承诺

广告承诺是房地产开发商在宣传楼盘的同时对购买事项做出的特定说明,以及对楼盘的质量、环境、配套设施等有关方面的声明、陈述或者对购房者的购买行为所做出的种种优惠、鼓励措施,以达到促销目的的行为。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升值回报承诺。如某商铺广告称:“一铺养三代,一铺旺三代”;某商厦广告称“投资回报率可能(‘可能’二字小号淡化)高达200%”。这种承诺既缺乏科学依据,又不符合客观情况,实属欺诈。

二是缺少法律依据的落户承诺。如上海某房地产项目称:“外地人士在沪安家,提供户口入沪,子女就读等全方位服务”,但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买卖和办理户口的相关规定,购房落户有购房面积、总价、试行地区等多重限制,这种购房落户的承诺容易给消费者带来认知上的差错。

三是允诺模糊,诱骗购房者。比如广告称:“买现房,送装修”,却不明示装修的细节,为日后的纠纷留下借口;甚至出现“买房子送家具”是运送不是赠送的幽默。把尚不具备的公共配套设施在广告中宣传,交通、市政配套都能被拿来在广告中忽悠。这些不实宣传,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应该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

(四)炒作概念

概念营销是以某种有形或无形的产品为依托,向消费者宣传传递一种新的消费概念,赋予企业或产品以丰富的内涵或特定的品位和社会定位,从而引起消费者的关注与认同,并最终唤起消费者需求的一种营销策略,往往以其独特的构思为企业赢得市场先机。然而时下的房地产市场,真正的概念营销不多,概念炒作却风靡盛行,通过杜撰出或时尚或似乎带有文化品位的概念,反复炒作。翻看各地的房地产广告,“花园”、“广场”比比皆是,“卡布其诺”、“普罗旺斯”让人摸不着头脑,再看广告画面似曾相识,这种缺乏新意的模仿已经伤害了房地产广告的健康发展。

(五)崇洋炫富

房地产产品作为目前老百姓生活中最大的支出项目,是理性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不同档次的房子有其特定的消费者,不同的楼盘,在广告宣传中应有恰当的手法策略传达到目标受众。然而在当前的房地产广告中却在蔓延着崇洋与炫富两股歪风。“北欧花园”、“加州·阳光城”……作为项目名称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广告策划者本人都不能说清楚这些名字和项目之间的联系时,这就只能是一种崇洋媚外的虚假宣传,甚至有些设计与宣传本身就不搭界,例如有些小区宣传的“欧洲花园”却是中式典型的亭台轩榭,小桥流水,有人将这股“自取其辱”“崇洋风”批评为“自我殖民主义”。

除了崇洋风,还有炫富风,虽然许多地方政府多次整治房地产炫富广告,炫富之风依然在蔓延,所有的楼盘都在努力刻画了自己的奢华形象,“至尊”、“奢华”、“独享”、“名门”、“世家”、“皇家”等成为房地产广告里出现最多的词,竭力通过这些广告,制造出梦境,让我们相信选择这样的房子就拥有最高尚的品位,享受到最顶级的奢华。有广告甚至用“有的人只能一辈子仰望,有的人却唾手可得”来割裂社会,成为和谐社会的噪音。这样的广告不仅是在渲染不健康的消费观念,更加剧民众的不公正感,这种炫耀财富的广告,既不符合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也有悖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旋律。  二、房地产广告存在问题的改进策略

(一)文化

设计与文化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文化定位贯穿整个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行要好伴,住要好邻”,房地产广告中反映时代特色,体现人文关怀,还要有传统文化的传承。其实中国传统居住观念不仅追求自然环境的和谐,也重视人文环境的选择,孟母三迁就是要为儿子找一个合适的成长环境。追求“和谐”的居住环境早在古代就已经出现了,正如现在创建“和谐社会”,其实与城市建设也是密切联系的。

地域历史文化也应成为房地产广告的重要部分,不同地区要体现不同的地域文化,在中国这个历史悠久、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地方,本土文化在广告中所营造的文化氛围占有重要地位的,文化上的认同,风俗习惯上的契合,是房地产文化的重要来源。例如郑州的龙泊圣地,就是由其位置所在的双龙湖而得来的;而万科通过对岭南及香港文化的认识、理解而推出了城市花园、四季花城、花园洋房等系列产品。城市花园可以追溯到位于香港北角区的城市花园,四季花城得名于南粤大地四季如春的气候,花园洋房则是对上海历史街区上老洋房的学习,加上自身对现代居住方式的理解开发出来的新产品。广告以“遵循自然、临山而居近水而栖、建筑自然、自然的生活、遵循自己的心灵、自然成长、生活于此时此地”生活方式为法则,使广告充分反映出产品的精神实质,与购房者的心里产生共鸣,与购房者顺利的产生沟通并拉近距离。

(二)规范语言

广告的传播范围广,影响大,在无所不能的修辞策略和夸张华美的语言下,地产文化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房地产广告不切实际的复制,抄袭,造词、错字、滥用术语或形容词,无休止地套用句式的现象,玩文字游戏,使房地产广告成为一种文化乌托邦。应对项目进行深入理解,寻找有力的支持点,用简短、明确、易读易懂的文字,客观、真实、科学地向受众传达信息,提高语言公信力。

(三)加强政府监管,完善法律体系

政府作为市场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广告中存在的问题,应加强监管、完善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竞争、引导企业行为,为房地产市场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政府部门应介入房地产广告的审查,要求他们做好自律,这对广告经营者、者是一种督促,并引导社会成员和组织对后的广告做严格的监督,使他们能够认真的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还要完善涉及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改变房地产领域的立法滞后的现状。目前我国调整房地产广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三个,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广告法》作为专门法,只是对所有的商品广告做出一个笼统的原则性的规定,房地产商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的商品信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对于房地产这个个性化的市场里的违法行为(如关于地图、位置图、示意图在房地产广告中误导人们;投资者回报率的虚假承诺等等行为)却显的很无力。《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作为国家工商总局的一个暂行规定,对虚假广告的惩治措施不立,效力也不高。《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引诱式的房地产广告是没有约束力的,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些都在客观上放纵了开发商的违法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教育

房地产宣传推广方案范文 篇三

小产权房是我国特定土地制度、特定城市发展背景下的产物。通过对广州市番禺区典型小产权房实证研究,其营销传播渠道更侧重于以亲友推介、中介推介、人员拓展为代表的人员的信息传播渠道。

关键词:

小产权房;传播;渠道

一、房地产营销传播渠道特点

渠道一词,原意是指航道、水道、途径、通路、门径、渠道等。在传播学中,它是指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沟通和交流信息的各种通道,如人际传播渠道、组织传播渠道、大众传播渠道。在信息传播中,信息传播者必须选择有效的信息传播渠道来传递信息。传统信息传播理论中,信息传播渠道有两大类:非人员的信息传播渠道,人员的信息传播渠道。非人员的信息传播渠道主要指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媒体,如印刷品、广播电视、电子网络等。人员的信息传播渠道是两个或更多人相互之间直接进行信息传播。包括销售人员在产品市场中与消费者的接触;具有专门知识的个人为消费者提品的评价和咨询;以及亲友和特定群体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流。传统营销传播组合,包括广告、公共关系、销售促进和人员推销等,各种组合下包含着多种传播媒介或传播方式。广告是在传媒中穿插的付费信息。公共关系为在公司与公众之间建立和保持友好关系和相互理解而进行的有计划有长期努力活动。销售推广寻求在短期内扩大销量的活动。人员推销是买者与卖者之间面对面传播,以期在一对一的基础上探查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在房地产营销传播中,传播渠道是物业持有者接触目标客户群体的路径。开发商、业主等物业持有者通过特定的房地产营销传播渠道完成房地产相关消息向消费者传移过程。借助于自有或的营销传播机构,房地产信息以广告、展示展览、人员推销等促销手段,刺激消费者需求,引起购买欲望并促进最终成交。此外,房地产的营销传播通过收集、传递消费者需求,反向促进物业持有者改善物业开发建设以及择优传播渠道。

二、小产权房背景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快速上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自2008年,国家多次发文叫停各类小产权房。如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尽管国家三令五声,小产权房依然在屡禁不止,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1.区域房价过高: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2.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3.法律制度未健全: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内部交易的。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球的空间。

三、广州市番禺区小产权房发展背景

广州市番禺区,地处广东省中南部,北与广州市海珠区相接,东临狮子洋,与东莞市相望,西与佛山市南海区和顺德区、中山市相邻,全区总面积529.94平方公里,辖6个镇。2000年番禺撤市为区,加之紧临广州海珠区及天河区承接产业需求、以地铁为代表的公共交能体系的完善等原因,导致番禺区人口直线上升。据广州市统计局信息,截止2014年年底,番禺区83.57万,常住人口146.75万,相当于国内中型城市水平。大量的人口涌入,带动番禺区居住需求的井喷。承接海珠区及天河区的高速发展,产业配套及居住需求承接,番禺城镇化速度明显加快,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经济及建设的快速发展,带动全区土地价格攀升,北临海珠区侧更是寸土寸金。但二元制的土地所有权结构,使区域大量农村集体用地却不能有较转为国有土地,结构性矛盾严重扭曲了区域市场房地产供求。在巨大的价差利益下,村集体或个人违规建设小产权房出售给价格敏感客户及投资类客户,通过游走制度的灰色边缘,双方各取所需。一方面,村集体或个人通过自持或合资形式将大量宅基地和集体用地建设为居住用房推向市场,廉价的土地及规避各类税款使其售价能低于区域正常市场价1/3甚至1/4,获得巨大的价格优势。另外一方面,番禺经济建设中存在大量支付能力较低的群体,在满足自身居住需求前提更情愿选择租赁房屋或购买低价产品。租赁市场的火爆,带动投资需求跟进。值得注意是,据笔者不完全统计,2013至2015年番禺典型小产权房购买房客户75%以上都是投资需求客户。可以说,番禺小产权房蓬勃发展,基本符合全国小产权房发展规律。

四、小产权房营销传播渠道浅析

由于小产权房处于灰色边缘特性,故采用实证研究加定性分析展开。在2015年9月至12月笔者通过踩盘、走访形式调查番禺区典型小产权房营销渠道,访谈15个行业人士,涉及18个典型楼盘,项目建筑面积均在1万m2以上。在整体营销组合层面,小产权房与常规住宅地产无异。在笔者调研的18个典型项目中,其营销操盘模式整体与常规住宅项目基本一致,项目现场营销中心、示范区、样板房一应俱全,线上线下营销推广兼备,仅在销售说辞、合同签署、证件办理有所区别。但与传统房地产营销普遍采用的线上高举高打、线下精准拓展不同,由于小产权房游走法律边缘的特点,线上大规模宣传推广基本不可行,营销传播更多以线下为主,重视人员的信息传播渠道,以亲友推介为中介推介为代表。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类传播渠道。

1.亲友推介:归属人员的信息传播渠道。根据18个典型楼盘销售数据的不完全统计,亲友推介客户虽然仅占整体来访客户约32%,但成交却占整体成交约65%,来访成交率居各传播渠道之首。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通过熟人、亲友等传播渠道能有效减少新客户对于小产权产品的疑虑。故各项目均积极采用推介奖励(单次约为房款0.5%-1%),鼓励现有业主、客户、员工等相关人员向周边推介项目,传播渠道费用。

2.中介推介:归属人员的信息传播渠道,包括中介公司推介、公司或机构向客户或员工推介、商会或协会向会员推介。因该传播渠道来访客户约占整体来访客户15%,个案相差较大,与项目是否大规模启用中介渠道资源相关。由于广州的中介公司资源已充分挖掘,部分尤其是远郊的楼盘对中介传播渠道依赖严重,渠道费用居高不下,单次推介费用约占房款的3%-7%,个案甚至高达10%以上。

3.广告宣传:非人员的信息传播渠道,包括户外广告、广播、DM、路旗、围档、网络等,因该传播渠道来访客户约占整体来访客户20%,个案差异较大。由于小产权房无预售证,在线上广告宣传中受到多重限制。如无法电视广告、报纸均投放,户外广告、电台广告均通过非常规途径投放。项目周边的围档广告、路旗广告等依然发挥较大宣传效果。

4.人员拓展:归属人员的信息传播渠道,包括派单、定点拓展、展点等。因该传播渠道来访客户约占整体来访客户15%,个案相差较大,与项目是否大规模启用中介渠道资源相关。五、结论番禺小产权房蓬勃发展,基本符合全国小产权房发展规律。基于广州市番禺区典型项目的定性分析,得出小产权房与常规房地产营销普遍采用的线上高举高打、线下精准拓展有所不同。由于小产权房游走法律边缘的特点,线上大规模宣传推广难度较高,小产权房营销传播渠道更偏重人员的信息传播渠道,其中更以亲友推介、中介推介以及人员拓展为主导。

参考文献:

[1]唐颖。房地产营销传播渠道的类型研究[J].经营管理,2010,5.

[2]谭术魁,江奇。“小产权房”购买信息搜寻研究——以武汉市“小产权房”为例[J].房地产市场,2011,10.

房地产推广宣传的方式方法 篇四

目前做小区推广的三个主要套路(表一):

不管是采用哪种套路,想要做好小区推广,贵在推广,那么首先就要了解小区推广的常用做法,目前小区推广的主要做法有高空和地面两种。

高空轰炸

高空轰炸是小区推广最常用的做法,这里介绍几种最常用手段,以给业内同行参考。

1、大型喷绘

大型喷绘作为物料之一,所挂的地方对效果的影响很大,通常要挂在小区出入的必经之路上,不要太高,要在行人的视觉范围之内。必经之路主要包括:本小区内的必经之路;小区外的必经之路(如通往别墅的村路上);周围几个待装修小区的必经之路。这样即可兼顾几个小区的传播。例如康宝曾以1800元在某高档别墅区──阳光龙庭别墅(100户)的唯一出口做了大型喷绘广告,带来了既有消费能力又有消费意识的优质客户(使用3个月后来外墙拆了)。

大型喷绘在内容上也是有原则的,我们常提到的就是“3.15原则”,即广告的主要诉求能让受众在3秒钟内知晓。体现在字面上就是不超过15个字,只有在这个范围内的广告才能最大限度的让广告受众记在心里。

2、易拉宝

必须将两个以上的易拉宝摆放在一起,要摆放在小区出入的必经之路上、咨询台设摊处、不允许挂横幅、KT板的样板房阳台(如落地窗户)上。

3、电梯广告

高于20层的高层最好,这样对应的客户多,减少成本。最好用写真画面的形式,不建议使用喷绘,因为后期容易卷边或被人拔起。

4、彩旗道旗

彩旗安装简单,二次使用率高(其它小区也可使用),但需要经常维护,防止刮风倾倒。

5、条幅横幅

6、业主手册

一些高档小区中,如果大型喷绘、易拉宝、电梯广告都不允许做,那么要采用高空的形象宣传,业主手册可能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整体来讲,高空“轰炸”传播,投入相对较高,但业主传播到达率为100%,宣传时间持久,不受业务上下班影响。

地面推广

除了高空广告,地面推广也是很有必要的,常用的做法如下:

1、给物业发资料

在小区推广中,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与物业经理等小区关键决策人员的关系非常重要,应花钱和花精力打通物业经理的环节。避免让业务员在小区里面顶着酷日、冒着严寒去寻找业主。可以采取在物业登记处放置两个易拉宝,并让物业工作人员给登记装修的业主赠送放有礼品的品牌纸袋,里面最好放有品牌产品宣传折页、带有品牌商标的小礼品、邀请卡(优惠券)。同时让物业填写《贵重礼品发放登记表》,以获取业主第一手资料。

登记表从流程上尽可能地避免物业工作人员将资料和礼品胡乱发放,同时了解小区具体装修进度,以方便业务人员有的放矢地进行扫楼。如果小区确实重要,可酌情增加礼品份量,使物业登记更加郑重其事,业主也更加重视、认可。方式如针对装修的前30位业主赠送**礼品。

2、短信群发和电话营销

业主电话联系方式来源有:

①一对一销售中拿到;

②扫楼过程中从装修工人、装修许可单上拿到的联系方式;

③与装修公司、其它建材行业交换或买到业主联系方式(此种方式拿到的联系方式,价格便宜但比较“陈旧”);

④从物业处买到联系方式(此种方式拿到的联系方式,价格贵但比较“新鲜”);

⑤从样板房使用者那里获得;

⑥通过煤气公司获得;

⑦通过安装净水设备的公司那里获得。

短信群发和电话营销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以下内容只作为参考之用,具体可因地制宜进行创新和改善。

优惠篇:

康宝厨房电器郁香园样板厨房征集活动:

最先定购的前5位业主:将享受样板房特价政策,需签署样板房合约,履行样板房业主义务;

最先定购的前6~20位业主:赠送价值1000元的消费抵用券,抵用券仅限购买厨房电器;

其他后续定购者:赠送价值500元的消费抵用券,抵用券仅限购买厨房电器。

专卖店地址:

专卖店电话:

验房篇:

康宝厨房电器温馨提示:明天将有中到大雨,雨后别忘了检验您的新房是否漏水。另:郁香园新区*栋*单元*号,已经订购康宝厨房电器,康宝厨房电器真诚为您服务。

专卖店地址:

专卖店电话:

电话营销篇:

时间:一般在周四、五。

目的:邀请顾客周末到店内参观。

“你好!是*先生吗?这里是康宝厨房电器专卖店!请问前两天给你发关于厨房电器优惠的短信是否收到了?您家的橱柜专修好了吗,您家的电器选好了吗?……那您看你是周六还是周日有空来我们店看一下……我们专卖店在XX位置。”

3、设摊

设摊地点:售楼处、物业办公室、小区商铺、小区入口。

炎热的夏天要准备一个小冰箱提供冰镇小瓶饮料,拉近业主的距离。

4、样板房

样板房是一种品牌和产品展示的方式,可分为四种:

a、房产公司样板房。又可分为售楼处样板房和实地样板房两种:

很多房产公司出于销售推广考虑,经常会在交房前设立样板房,向购买用户展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尽可能与房产公司合作,这样的样板房传播达到率较高。

b、装潢公司样板房。最好联系装修公司做样板房,因为装修公司的样板房他们本身会联系很多人去看,而我们自己联系的样板房,我们联系去看的客户有限,并且客户有时不太愿意为了单一的建材去看样板房,最重要的一点是单电器没有办法出效果。

c、租房样板房。可联合其它行业的相关品牌(如洁具、瓷砖、晾衣架、吊顶)合作。联合公关、宣传展示、促销,能“傍大款”最好。

d、业主样板房。交房后做到用户家的样板房,如何找到第一个样板房用户非常重要,这类样板房一旦操作得当,传播效果是相当好的,毕竟口碑是最有效的传播工具。

如果有可能的话在各大楼的各单元入门口,贴示“康宝厨房电器在X栋X室正在做(或已做)样板房,敬请现场观摩!”

在橱柜安装过程当中,业务员进行跑楼,遇到有业主在进行装修,就请其到安装现场参观,效果会很好。

样板房业主不在家,可在样板房的门上用白纸或者KT牌提示,内容为“嘻嘻!主人不在家,如有兴趣康宝厨房电器专卖店,请拨打电话:(专卖店电话)”

业主样板房,业主最好是领导、热心肠人士(老太太)、爱占小便宜人士、在小区居住,其中县城商品房最有效果。

房地产推广宣传的方式方法 篇五

我局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紧紧结合全州年度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目标任务,依法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推广应用、扎实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现就我局度建筑领域节能减排降碳工作总结:

(一)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6月29日至7月5日,正值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之际,我局紧紧围绕“绿水青山,节能增效”和“绿色低碳,全面小康”这两个宣传主题,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因疫情影响,我州未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而是采用了多方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认识度。二是开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宣传活动,要多渠道、多方式的搞好宣传,组织相关建材生产企业及社会公众开展实地参观等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生产和使用绿色建材产品。三是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平台,以及线下互动体验等方式,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技术产品与相关生活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绿色意识。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门窗产品节能性能指标、钢结构建筑等知识有了初步的认识,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进建筑节能是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我局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将节能管理纳入新建建筑开竣工管理程序,严把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管和验收备案等关口,加强工程建设全程监管。一是在设计环节,针对新建房屋建筑,督促设计单位提供建筑节能设计专章,并将其列为审查主要内容,对未提供建筑节能设计专章的,一律不予受理审查;二是施工图审查环节,必须对公用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进行审查崔,并出具审查备案登记表,对未提供登记表或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备案手续;三是在施工监管环节,督促参建方严格执行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全面实施城镇民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对发现不按图进行建筑节能施工的,一律现场责令改正。四是验收备案环节,建设单位必须进行建筑节能项目专项验收,对于没有按照节能设计图纸施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予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能进入竣工阶段。五是开展施工图审查质量抽检工作。我局于11月组织开展了年度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质量检查工作,重点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有关标准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并对执行较差的设计和图审企业进行处理。

(三)加快发展城镇绿色建筑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积极推广绿色建材。督促新建、改扩建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截止目前,全州新建房屋建筑类项目238个,新建项目建筑面积面积64.16万m2,其中:绿色建筑项目169个,绿色建筑面积42.66万m2,占比率为71%;建筑节能项目179个,面积共计52.34平方米,占比75.21%,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州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9.88万㎡,其中: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4.13万㎡;乡村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5.75万㎡。

(四)积极开展“禁粘限实”工作加强设计阶段管理及施工现场管理,禁止在建工程框架结构填充墙、砖混结构承重墙、围墙等建筑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多孔砖、空心砖等,积极推广使用新墙材。依法加大对本地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发展混凝土空心砖生产企业,引进页岩空心砖生产线;不定期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使用实心粘土砖等问题,一律要求立即整改,逐步推广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自保温砌体材料,通过不懈努力目前取得了较好成效。

地产宣传推广方案范文 篇六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1〕41号)要求,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好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特制订经开工区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管委工委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专题宣传,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2.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组织开展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通过“安全大讲堂”、“大家谈”和深入企业基层开展安全宣讲10次,持续推进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人心,见行见效。

3.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在专题学习过程中,带头及时总结个人的学习心得体会,开展座谈形式,交流心得,强化学习效果。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

1.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广泛宣传推广经开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及安全生产举报等做法。

2.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排查”、“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3.开展安全演讲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区内企业的安全月演讲比赛,要求结合本单位安全管理实际事例,体现企业自身安全管理特色,以及展现新时期安全管理人员风采。

4.大力宣传安全示范企业活动。大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其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创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安委办组织龙山、万春街道牵头会同经发局、规建局、市场监管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向企业、建筑工地、学校、社区免费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品,面向社会公众现场解答、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安全专业知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

2.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相关活动。组织企业参与应急部推出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和“6.16你问我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参加企业关注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参与“安全生产月”有奖答题活动。

3.创新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线上安全生产宣传答题,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应急水平。

4.发送安全宣传标语。通过微信、QQ工作群、手机短信发送“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月宣传标语。

(四)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1.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安监、市场监管、消防、规建、社会事业、城管、街道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现场进企业现场宣讲,与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面对面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免费发放宣传横幅、宣传挂图到企业、社区,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宣传活动,培育中小学生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

2.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展,并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3.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各类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服务应急 志愿有我”公益志愿服务

结合经开区实际,组织开展应急志愿者组成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线上+线下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推广、应急安全知识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宣传培训、安全宣传“五进”等志愿服务活动。

(六)推进“安全生产经开区行”活动

“安全生产经开区”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

1.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专题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并对整改问题“回头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2.开展典型案例报送。突出危险化学品、工贸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形成震慑。

3.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生死之间》等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经开区行”活动组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翔任组委会主任,安委会成员单位为组委会成员单位。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局,负责活动的具体事宜。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考核,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各类平台,政务网站,推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经开区行活动的新闻报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深厚氛围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格局。

(三)增强宣传针对性。要将此次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着力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提升全员安全水平和安全素质,不断巩固并深化活动成效,推动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于5月30日前确定一名联络人(见附件1)并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四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7月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2)。

联系人:宣俊君、薛晓洁,联系电话:5846009、5846010,电子邮箱:ajj151@。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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