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策划方案精选5篇

2023-10-13 06:05:23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虎知道为您精心收集了5篇《学校招生策划方案》,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招生的方案 篇一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规定,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无计划招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以校为主,区级统筹,分类管理”的原则,教育局统筹和管理全区公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校结合实际,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并报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

(三)免试入学原则。城区公办学校按施教区认定条件入学,乡镇公办学校按行政区划范围入学,民办学校可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所有公民办学校均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所有公办学校对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应收尽收。

(四)公民同招原则。公民办学校全部通过“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严禁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五)公开透明原则。各校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办法和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咨询电话和地址等招生相关信息)。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六)保障公平原则。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责任,落实教育优抚政策,全面做好随迁人员子女、特殊儿童少年、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

二、招生计划

各校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根据学校教育资源实际,公办学校同时兼顾施教区或乡镇区划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岁或已有小学学籍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初中: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学籍信息为准)。

(三)城区公办学校

1、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人员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保持一致。每套住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就读(一户多子女除外)。具体按照《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宿区教发〔2015〕31号)文件执行。

2、拆迁户子女入学: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且施教区外无房的,或者选择房屋安置且为期房的,拆迁过渡期两个学年度内,其子女可在原施教区公办学校入学。

3、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宿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中心城区适龄盲聋哑残疾儿童原则上到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智障儿童原则上到宿城区启智学校入学,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少年可到专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由区教育局安排相关学校送教上门。

4、符合政策照顾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市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驻宿部队军人子女就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联〔2013〕1号)文件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3〕27号)文件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机制的意见》(宿政办发〔2019〕28号)文件执行。

(4)我区户籍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江苏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具体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0〕7号)文件执行。

(5)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以及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入学:依据区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5、随迁人员子女入学:随迁人员子女是指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固定居住、非我区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中心城区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交: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在宿城区连续居住满3个月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宿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3个月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宿城区连续且满3个月有效营业执照。

注: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7月31日止。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安排资格。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上材料于规定时间到宿城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四)乡镇公办学校:参照城区公办学校执行。

(五)民办学校:快乐儿童学校、现代实验学校、飞龙文武学校面向中心城区(含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苏宿园区)招生,九龙潭学校、屠园外国语学校面向宿城区和市洋河新区招生,龙门学校面向宿城区招生。

四、招生方式

全区所有公民办学校严格按照“1+1”招生入学政策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报名条件,自主选择入学学校。

1、“1+1”: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可以选定1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还可以增加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不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可以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

2、电脑派位:①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学位采取电脑派位录取;②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一年级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情况下,仍有空余学位且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小学直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学位面向直升报名学生采取电脑派位录取。

3、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政策,凡是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一旦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一律不得放弃。

4、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由原报名施教区学校审核通过后录取。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由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区幼儿园或学校就读的由现就读幼儿园或学校组织升学报名,指导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及时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http://116、198、205、82)登记入学信息;未在本区幼儿园或学校就读而需要升入我区学校就读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自行登录招生系统登记入学信息。

(二)报名时间:

1、小学:登记信息时间为7月15日-21日,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24日-7月28日。小学招生宣传时间不得早于7月11日。

2、初中:登记信息时间为7月11日-17日,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20日-7月24日。初中招生宣传时间不得早于7月4日。

(三)电脑派位时间

1、小学:8月1日公布电脑派位小学名单和参与派位学生名单,8月4日组织电脑派位。

2、初中:7月28日公布电脑派位初中名单和参与派位学生名单,8月1日组织电脑派位。

(四)录取时间

1、民办学校:8月5日-6日,民办小学被录取学生缴费确认,并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日-3日,民办初中被录取学生缴费确认,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公办学校:8月7日-10日,公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4日-7日,公办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情况:未被学校录取的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宿城区教育局(宿城新区北海路7号)报名登记,小学登记时间8月11日-13日,初中登记时间8月10日-12日,由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认真学习、宣传、执行相关招生政策和要求,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二)严格规范招生。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施教区范围规范招生。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严禁以各种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班额招生。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树立招生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与培训。招生区域范围内涉及招生入学的相关问题和矛盾,学校要自我主动消化、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对招生工作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区教育局将全程开展招生工作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乃至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督学应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内容范围,及时进校督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建立应急预案。招生期间,各校要明确专人专机,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接待和招生政策的解答工作。要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会商协调,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

七、本实施方案由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113456

招生监督电话:012348

招生方案 篇二

一。招生人员

招生组长1人,招生业务员6人。

二。工作要求

1.统一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招生目标。组织有序,按照组长的安排,分小组进行蹲点,做到有纪律,有组织。

2.礼貌待人,业务员在招生过程中,一定要有礼貌,形象端正向上。禁止穿拖鞋,佩戴首饰。

3.有纪律性,在招生过程中,没有意外情况,不允许迟到,早退。

三。工作安排

发放宣传资料,让家长了解这次活动的内容。在高中档小区门口进行设点招生。在组长的安排下进行电话招生。一些业务员可进行游击招生。

四。具体事项

(一)人员安排

在设点时间中,必须保证有3名业务员在此进行招生。在设点周围进行宣传工作,发放传单,与家长沟通交流。

(二)招生时间

在6月26日——8月15日进行设点招生。

设点时间为8:00——12:0014:00—18:0019:00—20:00(招生业务员可以以散步形式在公园、广场进行活动)。

(三)招生对象

小学——高四的学生

(四)招生业务员须知

(1).招生时的穿着打扮要得体,给学生家长一个好的印象。不要穿拖鞋,尽量不要穿短裤等太暴露的衣服。

(2).在招生的过程中不要与其他培训机构的人员进行争吵和冲突,遇到情况要及时通知主管,注意不要越级上报。以协商的口吻和他们交谈,都是为了孩子们好!

(3).在招生过程中要尽量说出我们的优势,对方有意向时将资料给予家长,不需要时不用给。家长在看资料时一定要认真讲解讲解时速度要慢一点,把每一点都讲清楚。

(4).电话招生时要注意,语气缓和,不管对方说话有多恶劣都要心平气和,和家长说明原因。

五。活动优势(重点向家长介绍的内容)

1.我们有区别于其培训机构的优势。

2.我们教学软硬件和师资的优势。

3一元送清凉活动,关心社区儿童的成长。

4.我们不仅是学习知识更是学会如何做人,培养他们生活自理能力。

5.学习条件非常优越,不仅教室宿舍有空调,而且教学设备都是西安最先进的。

6.每天下午6点,我们都将会举行校区内活动。如沙盘游戏,英语沙龙等活动。

招生的方案 篇三

xx市xx区xx镇三桂幼儿园是一所xx省规范化幼儿园、xx市一级幼儿园及xx市三星级普惠性幼儿园,隶属三桂村委会。为做好我园xx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三桂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身心健康,适宜集体生活的适龄幼儿。

小班(90人):年满3周岁(xx年9月1日——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中班(少量名额):年满4周岁(xx年9月1日—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大班(少量名额):年满5周岁(xx年9月1日—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招收优先录取次序:

第一批三桂户籍并且是股东子女;

第二批父母其中一方为三桂户籍并且是股东子女;

第三批本园教职工子女以及随迁入户户籍生(所属三桂户籍)。

二、招生(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xx年xx月xx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三桂幼儿园内

疫情防控期间错峰时间报名安排:

上午:8:30——9:30:三桂户籍并且是股东子女,父母其中一方为三桂户籍并且是股东子女、三桂香堤荔园入读小班幼儿(所属三桂户籍);

上午:9:30——10:30:三桂誉晖花园入读小班幼儿(所属三桂户籍);

上午:10:30——11:30:碧桂园桂澜山入读小班幼儿(所属三桂户籍);

下午:2:30——4:30:三桂户籍并且是股东子女,父母其中一方为三桂户籍并且是股东的子女、三桂户籍(全部)的中、大班级插班生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xx镇三桂幼儿园xx年新生报名表;

(2)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报读儿童页);

(4)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儿童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可在粤苗APP下载预防接种报告自行打印);

(6)幼儿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因疫情防控,为避免人群聚集,每个家庭限一名家长戴口罩前来报名,并按工作人员的指示,亮粤康码、行程码、核酸码方可入园报名,无须携带报读的适龄孩子到园。

四、招生流程

幼儿园招生流程:现场报名→资料复审→录取结果公布→体检→注册。家长报名后,经园方核实资料,若报读小班幼儿人数超出90人,除优先安排的三桂户籍并且是股东子女,父母其中一方为三桂户籍并且是股东子女、本园教职工子女,其余的按照迁入三桂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取。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保教费

3450元/期

伙食费16元/天

生活用品费

800元/生

备注:三桂幼儿园是xx市三星级普惠性幼儿园,按文件精神保教费最高可收每人每月1300元,而现三桂幼儿园20xx学年幼儿保教费收费为每人1100元/月。并按文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新生”指调整收费标准年度秋季新入园就读的幼儿(含插班幼儿),其余幼儿为“老生”。幼儿属三桂户籍(股东子女)并持有股权证的由三桂村委会补助保教费1500元/生/学期。

六、录取公布及学位确认

01录取公布

xx月xx日(星期六)前在三桂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敬请留意。

02学位确认

获得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在5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到三桂幼儿园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由于我园受室场所限,学位不足,所以不能完全满足户籍生的入园需求,如报名后未能被招录的,请家长尽快考虑报读其他幼儿园。

七、录取新生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

八、特别说明

1、上交资料不齐全者,拒不接受报名或登记,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否则不予录取。

2、咨询电话:xxxx—xxxxxxx

3、报名表可在三桂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或到三桂幼儿园门卫室领取。

学校招生方案 篇四

现将《马鞍山市市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促进省示范高中办学特色多样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各招生学校要主动公开招生项目及各项目计划数,公开招生程序,公示录取结果。

(二)考生自愿原则。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及高中学校的招生项目和计划,自愿选择报考学校。

(三)择优录取原则。各招生学校根据报考学生的专业考核成绩确定专业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正式录取必须经考生填报志愿且由市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统一录取并对外公布。

二、招生类型和招生人数

每个类型招生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以上计划不包括安工大附中艺术特色班、红星中学高水平运动员。

三、招生项目和基本条件

(一)体育类

1.个人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棋类(中国象棋、围棋)、击剑、武术等7项。招生条件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取得省级比赛名次前八名或市级前六名队员。

2.集体项目为足球、篮球、排球等3项,招生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比赛团队前三名主力队员且符合招生学校招生条件。

(二)艺术类

1.招生项目为美术、器乐、声乐、表演、舞蹈等5项。

2.学生应具有相关报考项目艺术特长,且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参与举办的相应类别的中学生艺术类比赛项目,并获得相应名次。具体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三)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机器人。招生条件为:

1.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省级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3.初中阶段获“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须是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四、报名资格

1.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上述招生项目的基本条件。

五、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

各省示范高中根据本招生办法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明确招生总人数、招生项目、分项目计划及专业考核办法等,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体卫艺科审核备案。

(二)发布招生信息

各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通过校园网等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应包括招生项目、招生人数、报名资格与条件、考核办法以及时间安排等。

(三)学生自愿报名

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并凭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学校报名。学生应科学确定报名学校,不得兼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项目计划数的,该项目取消开考。

(四)学校专业考核

各学校要成立特长生专业考核领导小组,选调所学专业与项目相符的优秀人员担任评委。各项目评委不得少于5人,其中校外聘请评委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学校制定专业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学校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确定专业考核合格名单。合格人员专业考核得分不得低于专业考核成绩满分的60%。

原则上专业考核需全程监控录像。基教科、体卫艺科和考试院安排人员参与巡查。学校安排每个项目现场监督人员不得少于2人。

各学校每年专业考核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

(五)合格名单公示

各省示范高中将本校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专业考核成绩等基本信息,在校园网和校园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合格名单和专业考核成绩分类分项目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体卫艺科备案。

(六)正式录取

特长生需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中填报,由市招生考试院在专业考核合格名单中按以下方式录取: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类特长生根据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0+中考成绩÷中考满分×400)。未完成的计划纳入学校正常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市教育局成立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各省示范高中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初中学校应积极宣传,将特长生招收有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

(二)各省示范高中学校应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条件及师资情况,合理确定各类型特长生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数,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各类型特长生招生项目安排及计划数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

(三)各省示范高中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招生计划、考核规则、考核结果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要积极回应家长的情况反映,确保社会稳定。

(四)特长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对特别优秀的体育特长生,如未达到上述最低录取控制线,可按照以下标准降分录取:初中阶段获得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中考成绩可降至不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省级前三名、市级第一名队员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可再适当下浮录取分数。

(五)安工大附中特色班招生比照本办法执行。各县省示范高中招收特长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xx年印发的《马鞍山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招生的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保障小樊片区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小樊中心小学20xx年秋义务教育新生及教学点二升三年级学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领导小组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胡红波

副组长:陈禹

组员:胡强然、沈红海、许艳华、曾强、宋锐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指导和调控招生小组的招生工作;副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组员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并进行材料审核。

3、工作要求:

招生时应实事求是、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

稳定: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精心安排、廉洁招生

规范:免试入学、计划招生

有序:制定方案、不分快慢班

四、工作措施

1、划片招生落到实处

凡属于小樊片区的适龄儿童(学前班满5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一年级满6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户口和房产在小樊片区,均符合入学条件。

2、为每位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均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摸清底数,科学谋划

(1)要认真开展适龄儿童调查摸底,联合村组摸清片区秋季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实际户籍和居住状况等,认真如实填写《片区适龄儿童情况统计表》。

(2)对二升三年级的学生,原班主任需提供学生花名册(含家长和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花名册整理好以后于8.30前交给陈禹。

4、严格过程管理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办公室,公示招生、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针对突发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招生电话:

监督电话: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整理的5篇《学校招生策划方案》,能够帮助到您,是虎知道最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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