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精彩3篇)

2024-03-29 06:52:46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该页是可爱的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精彩3篇),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工作方案 篇一

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工作方案 篇二

巡视工作方案来自精选推荐的好文章噢,喜欢就赶紧收藏吧。省委巡视组于5月份来汨罗巡视。根据市委、教育局安排,5月11日巡视组领导来我校巡视。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接待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行政

二、分工及职责:

1、下设宣传汇报组、现场筹备组、环卫组、学生管理组、现场接待组、座谈组、安全保卫组、督导评价组

2、会议室会标、欢迎标语、办学理念字幕制作

3、现场照相、拍摄

4、广播站稿件审阅、播音员培训

5、安排校园记者现场采访领导

6、宣传报道,负责汇报材料、基地宣传材料装袋

2、负责教学课堂的组织;室容规范、师生精神风貌良好;有条件的课堂均要求采用多媒体教学;

3、负责学校后勤工作,保障正常供水、供电

4、负责拓展训练现场的准备:基地环卫工作、解说

3、会议室的服务接待

5、组织相关人员接待并陪同市领导;

6、负责准备会议室的水果、用烟、茶水、毛巾、热水。

7、负责现场汇报

(六)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保卫科人员

职责:

1、搞好来客登记,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2、安排校内车辆停放,加强校园巡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对学生实施封闭管理,维护良好校园秩序;

4、合理安排校门外高坊中巴车的。停放,确保校门口畅通。

(七)督导评价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检查全校环境卫生,负责检查教室、实训室室内布局,负责学生行为礼仪的检查,负责教学、实习工作的督查;

2、对各科室、教师进行目标管理评价。

工作方案 篇三

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强化城东新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城东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结合城东新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从20xx年4月12日起至4月26日止,在城东新区开展建设项目安全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现将本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安全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全面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落实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部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得力、安全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切实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城东新区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卓有成效的开展完成此次安全排查及治理,城东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在20xx年“五一”节前特成立项目建设安全排查工作组,统筹协调本次安全排查及治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4月12日至4月26日将对城东新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排查(各项目具体排查的时间安排详后附表)。施工单位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立即组织整改,不留死角,不漏项目,限期内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将整改的结果于20xx年5月1日前书面报城东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存档。

(二)检查内容

1、防汛、防火、防坍塌事故防护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

2、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置及防护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建筑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节日期间及汛期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和事故报告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落实带班值班领导,是否落实“五一”节及汛期值班值守人员,值班人员是否清楚知道值班注意事项、应急救援措施和事故报告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全覆盖、零容忍、讲实效、重落实”。

(二)排查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事故源于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深入开展好此次排查工作。

(三)各参建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本次排查工作,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对排查时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到位。要结合此次安全排查,及时总结,切实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部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得力、安全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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